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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稅的布局:搞懂所得稅、遺產稅、贈與稅與房地合一稅,你可以合法的少繳稅,甚至一輩子不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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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稅的布局:搞懂所得稅、遺產稅、贈與稅與房地合一稅,你可以合法的少繳稅,甚至一輩子不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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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內附2024、2025年最新免稅額、扣除額一覽表。
囤房稅2.0版、平均地權條例最新修正版、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最新修訂。

◎我年收入80萬,他年收入100萬,為什麼報稅時我繳的錢居然比他多?
◎家長會費、安太歲、植牙、整形、政治捐款……哪些花費可以用來抵稅?
◎兒女不孝,我死後一毛都不給,外傭認真顧我,以後把錢全給她,法律允許嗎?
◎想買房送女兒當嫁妝,怎麼給,不會被政府課贈與稅?
◎儲蓄型保單,受益人不能隨你高興填,不然國稅局會找上門。

所得稅、遺產稅、贈與稅到房地合一稅,
你一輩子都會用到的稅務知識,本書通通告訴你!
讓你可以合法的少繳很多稅,甚至一輩子不用繳稅。

上班族都以為自己領的是死薪水,賺的錢絕對逃不過國稅局法眼,
甚至誤以為,節稅是有錢人才要做的事,跟自己無關。
但天天在幫老闆做節稅規劃的信達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胡碩勻說,

變有錢的第一步就是懂節稅,因為節稅跟收入多寡無關,
是一種你對自己財富配置的布局,領死薪水的上班族更需要。

不論是小資族、頂客族、單身族,或四口家庭,
小從每月薪水自提勞退金、買保險,大到數百萬的房屋貸款到遺產規畫,
只要你搞懂政府收稅的遊戲規則,不僅可以合法節稅,還能幫自己加薪。

◎讓錢流進來,再也不出去──個人所得稅篇

‧賺錢管道百百種,政府最愛這10種:
薪資、利息、租賃、財產交易、中獎……這些有憑有據的收入通通都要報稅,
那麼,領死薪水的你要怎麼節稅?
只要每月薪資自提6%進勞退帳戶,馬上就能節稅,有超過90%的上班族都沒發現。
做網拍、有外快、斜槓青年,怎麼節稅免稅?

‧你有正當收據,政府就會放過你:
給廟裡的香油錢、為兒女點的光明燈,哪一個才能抵稅?
照顧媽媽的看護費用、幫老爸裝的假牙、青春期女兒的牙齒矯正,
捐錢給私校辦學,捐錢給慈善基金會……有錢的人用哪種方式合法節稅?

◎把愛與錢一起傳下去──遺產稅篇

最療癒老人的事,就是寫遺囑,遺囑要怎麼交代,才有法律效力?
關於繼承,你拿到的是錢還是債?得先了解限定繼承與拋棄繼承。
陪我最久的親人就給最多,法律准許嗎?先弄懂遺產繼承的應繼分與特留分。
在國稅局眼裡,哪些財產最值錢?遺產估價決定你能不能繼續當富二代。

◎喜歡嗎?送給你──贈與稅篇

有錢人為什麼這麼愛買豪宅給兒女?
原來留不動產給下一代超節稅,如果附房貸居然更划算。
長輩送什麼給新人當新婚賀禮,最能表達祝福之意又能躲過贈與?

◎有房斯有財,儘管政府要你萬萬稅──不動產篇

省吃儉用買下不動產,政府會收你萬萬稅,怎麼合法減免?
不動產實價登錄後加上房地合一稅,隨便賣房等於再多送一間房給國稅局!
不用擔心,只要你弄清楚一生一次、一生一屋的規則,
還有重購退稅加上自用住宅優惠,賣房就能不用繳稅!

搞懂所得稅、遺產稅、贈與稅到房地合一稅的所有眉角,
你可以合法的少繳稅,甚至一輩子不繳稅。

作者簡介

胡碩勻
信達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臺灣及英國會計師CPA,台灣創速及XCELNEXT 創投董事,聯發國際獨立董事,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榮譽會計師。曾任會計師公會智庫委員、行政院新創基地及新創總會顧問、教育部大學創業教練、文策院投審委員;財務桌遊《財豹力》及許願石發明人,國立政治大學經營管理碩士畢業。
著有《遺產與贈與的節稅細節》(任性出版)及《重複的力量》( 大是文化出版),《Advisers 財務顧問》專欄作家,常接受非凡新聞、民視、東森、TVBS、天下、遠見、經濟日報、工商時報、商業周刊、今周刊、錢雜誌、中廣、飛碟等媒體採訪或邀稿。
亦常受邀至各大企業及學校講課,累積十萬多聽眾人次,包括保發中心、外貿協會、投資人關係協會、國泰金、中信金、富邦金、聯博投信、台新金、JPMorgan、Panasonic、富蘭克林、南山人壽、國際認證財務顧問師協會、台北金融、台灣建築中心、賓大華頓商學院、臺大、政大、各大扶輪社等。
信達聯合會計師事務所1985年成立,是TAG Alliances國際聯盟所會員,TAG多年被評為全球前十大財會法律聯盟,在一百一十多國有超過兩萬多名專業人士。

推薦序
雇提6%加自提6%薪水,讓我穩賺6.9%

大是文化、任性出版總編輯╱吳依瑋

《節稅的布局》出版至今,已邁入第四版,每年都因應稅法的調整修訂內容。令人開心的是,每次修訂版的銷量都比首次出版更好,這次的最新版本,更是在很多讀者的催促中如期誕生。
我自己和家人都是上班族,以前的我跟其他人一樣,都以為我們這種薪水族,每一筆收入都被國稅局盯得牢牢的,哪還需要什麼布局?節稅,是有錢人才要思考的事情吧。
直到我看完胡碩勻的這本書(我已連續看四年,應該是全臺灣把這本書讀得最熟的人了),才恍然大悟——節稅無關乎有沒有錢,而且,就因為懂節稅,你才會越來越有錢。
本書出版的第一年,我就用書中胡碩勻會計師教的方法,跟老闆提出:以後每個月薪水都要自提6%到勞退帳戶。我還讓家人也這樣做,因為自提的部分,隔年報稅時全部免稅(詳見本書第一章),這樣我們一家子的薪資所得立即降低,馬上出現節稅效果。
另外一個收穫是,因為雇提6%加上自提6%,讓我和家人的勞退帳戶增加速度比以前快,加上這兩年勞退基金的操作績效比前幾年更好,2019年的績效高達11.45%,2020年也有6.94%,2021年再回到9.66%,2022年較差為-6.67%,2023年再創新高12.6%,比元大台灣50(0050)還要好賺。(按:查詢勞退帳戶金額,可利用自然人憑證或到銀行申請勞動保障卡。)
本書對我的幫助還不只如此。
有一回,一個長輩朋友很憤怒的要匪類兒子回家簽遺產拋棄繼承,因為她一毛錢都不想留給他,我馬上提醒長輩朋友:「繼承權是不能預先拋棄的,就算妳現在逼兒子簽了,以後也沒法律效益,而且他還是有特留分。」她才打消念頭。
此外,一個好野人朋友決定幫兒子付房子頭期款,金額高達四百多萬元(我也想要有這種富爸爸),我就建議他,可以2024年12月31日先給兒子244萬,2025年第一天再給兒子244萬,雖然一共給了488萬(贈與的免稅額是一年244萬),但一毛贈與稅都不用繳,等於幫兒子繳了房子的頭期款。這其中的眉角你看出來了嗎?喔,不是我很厲害,這些都是胡碩勻會計師教我的。
這兩年,我很常跟朋友推薦這本書,因為在人生的每個不同階段,我們都會遇到贈與、遺產、房地合一稅等不同問題,與其因為不了解稅法而讓國稅局找上門,不如現在就先做好節稅的布局,少繳稅之餘,還能順利做好投資理財。


新版序
免稅額和扣除額調升、囤房稅2.0……新制上路

《節稅的布局》自2019年4月初版以來,有許多讀者與客戶前來諮詢稅務問題,除了所得稅、不動產相關稅負外,特別多人來詢問財產傳承類的遺產贈與稅及資產移轉的相關問題。
感謝眾多讀者的支持,也謝謝大家的回饋,讓我知道本書的確幫助了許多人,提前做好節稅的布局。
有鑑於許多客戶及讀者對於財富傳承移轉、相關遺產贈與稅,以及夫妻家庭的財稅故事,特別心有戚戚焉,因此我在前幾次的修訂版中,陸續新增了時事案例,及多則財富傳承與夫妻財產的故事,包括:藝人小鬼黃鴻升年輕過世,遺產如何分配(見317頁);日本藝人志村健離世後,3億遺產無人繼承,若發生在臺灣應如何避免(見210頁);為了節遺產稅,子女請求醫生讓爸爸再多活1 年的新聞(見314頁);未婚無子女的老先生立遺囑要把遺產給乾女兒,卻被法官判定遺囑無效(見135頁);以及韓劇《夫妻的世界》爆紅,讓許多客戶開始重視離婚前的家庭財務管理與風險管理,並詢問保單如何變更(見221頁)等案例。
2024年綜合所得稅調升了免稅額和扣除額(2025年報稅時適用),另外也有關於囤房稅2.0、連續繼承可合併計算持有期間課徵房地合一稅、投資文創事業可減除綜合所得總額等新規定,這次的《節稅的布局(修訂版)》內容更新如下:

1. 綜合所得稅率及累進差額調整。(見36頁)
2. 所得稅免稅額及扣除額調整。(見44頁)
3. 基本生活費用差額提高。(見63頁)
4. 基本所得額免稅額度調整(最低稅負制)。(見76頁)
5. 個人受控外國企業(CFC)制度將影響海外所得(見77頁)
6. 個人投資文創事業可以節稅。(見65頁)
7. 遺產稅扣除額及不計入遺產總額調整。(見160頁)
8. 囤房稅2.0版。(見255頁)
9. 房地合一稅——連續繼承可優惠合併計算持有期間。(見293頁)
10.平地地權條例修法。(見272頁)

由於時空不同,許多法令並不一定永遠適用,這時就需要修改,而這不僅牽動社會,更會影響到每個人的稅負。可以說,節稅的布局,是一個沒有盡頭的課題。
想辦法少繳稅,不只是很多有錢人理財規畫的首要重點,也是小資族不容忽略的一塊。我常說,不管收入高或低,都要了解稅法的基本規定,別讓自己合法節稅的權益睡著,最可惜的是白白把錢繳出去,還不知道原因……。
新的一年,碰上新的法規,讓我們繼續合法節稅,做好節稅的布局!

目次

各界推薦
推薦序 雇提6%加自提6%薪水,讓我穩賺6.9%╱吳依瑋
新版序 免稅額和扣除額調升、囤房稅2.0……新制上路
前言 變有錢的第一步:稅後財富最佳化

讓錢流進來,再也不出去──個人所得稅篇
賺錢管道百百種,政府最愛這10種<綜合所得來源類別>
每逢報稅倍思親,5月孝子特別多<免稅額、扣除額>
你有正當收據,政府就會放過你<列舉扣除額>
特別的稅給特別的你<特別扣除額>
哪些收入來源,政府可以當作沒看到?
志玲姐姐哭了vs.林若亞笑了<師字輩的執行業務所得>
包租公、包租婆的租賃所得
有錢人愛入籍新加坡?因為稅率少一半<居住者與非居住者之差別>
人兩腳錢四腳的金融商品所得課稅
累進稅率,有錢人的惡夢<綜所稅率級距表>

第二章 把愛與錢一起傳下去──遺產稅篇
現在就把錢給你,你還會孝順我嗎?<財產移轉規畫>
健康時就要布局,重病才想來不及<遺產稅>
最療癒老人的事,就是寫遺囑 <遺囑怎麼交代,才有法律效力?>
能分到多少?先弄清繼承順位<哪些人是法定繼承人?>
繼承?你拿到的是錢還是債?<限定繼承與拋棄繼承>
「陪我最久的就給最多」可以嗎?<應繼分與特留分>
在國稅局眼裡,哪些財產最值錢?<遺產估價方式>
有多少財產的人才要考慮遺產稅?<遺產稅免稅額、扣除額>
照顧家人也照顧荷包 <如何用保險節省遺產稅?>
保險也有三高,要注意!<保險給付仍課遺產稅?>

第三章 喜歡嗎?送給你──贈與稅篇
送現金,不如給房子<贈與稅>
送人房子也有技巧<不動產怎麼送人最節稅?>
沒錢繳稅只好拿東西跟政府換<遺贈稅實物抵繳原則>
不動產如何移轉最節稅?附房貸最划算
把儲蓄或養老險受益人換成小孩?不妥<保險課徵贈與稅>
避免後代爭產的最好方式<信託基本介紹>
如何讓「耳」孫們還記得你?<信託vs.贈與>
財產移轉五大策略及工具

第四章 有房斯有財,儘管政府要你萬萬稅──不動產篇
1. 買個不動產,政府收你萬萬稅<不動產加稅的演進與趨勢>
沒算你不知,養車稅金比養房還貴<不動產相關稅捐>
一生一次、一生一屋<土地增值稅>
好厲害的國稅局,買賣金額瞞不過<實價登錄與實價課稅>
壓垮不動產的最後一根稻草<房地合一稅>

附錄一 天地萬物,朕賜給你才是你的;朕不給,你不能搶──
<家族爭產與遺產稅案例大解析>
附錄二 人有旦夕禍福,儘早思考財務,也是給生者的安慰──
<從小鬼黃鴻升的案例,談遺產分配問題>
附錄三 當婚姻觸礁,切記,留不住人,至少也要把錢留下──
<離婚前的家庭財務管理,以及保單處理>

後 記 財產轉移五大策略及工具

書摘/試閱

當婚姻觸礁,切記,留不住人,至少也要把錢留下——
〈離婚前的家庭財務管理,以及保單處理〉

2020 年爆紅的韓劇《夫妻的世界》,講述一對看似相愛的夫妻因背叛而將愛情切斷後,陷入漩渦的故事。
劇中女主角是位有名望的醫師,也是家中的經濟支柱,其丈夫身為導演卻毫無成就,連開設電影製作公司都是由妻子出資。然而,丈夫遇上年輕貌美又崇拜他的小三,竟拿著正宮賺的錢來討小三歡心,甚至花光公司資產,還將妻子與他居住的房子抵押貸款,連兒子的保單也拿去質借(質押借款)。
後來,決心反撲的女主角精心策劃了一場對付腥夫和小三的復仇大計,最終順利將丈夫掃地出門,還爭取到了兒子的信任與撫養權,並努力奪回財產事業,在這場離婚大戰中大獲全勝!唯一美中不足的,可能是大肚子的小三,最後還是成功上位,和出軌腥夫雙宿雙飛……。
我之所以提到這部韓劇,是因為該劇開播之後,不但有媒體詢問劇中夫妻財務管理的改善空間,以及離婚的相關財務問題,巧的是,也有客戶跑來諮詢夫妻之間財產的問題,讓我印象相當深刻。
其實劇中能夠探討的,除了婚姻中的情感糾紛,還有夫妻之間更難處理的財務問題。我會先就婚姻進行式的夫妻財務管理,提出我的維繫方法;若真的走上離婚一途,則須特別注意財產分配及保單調整。

過度信任,反而造成婚姻財務風險

信任是婚姻的基石,但過度信任也暗藏著危險。我經常協助家庭與夫妻處理財務困擾,發現亞洲社會重視家族甚於個人,夫妻自然會成為共同體。在這樣的狀況下,婚後夫妻的資產多半視為共有,再加上認為談錢傷感情,因此經常不太了解另一半的財務狀況。不少夫妻習慣由其中一方掌管財政,另一方負責出錢,這時如果沒有事先想好防堵資產外流的方法,那麼負責管錢的人,很簡單就能任意動用家中財務。
在《夫妻的世界》中,男主角不但可以隨意花用公司的錢,還能拿著房地權狀和兒子的保單去向銀行借款,表示女主角原本就給他動用財產的權限,甚至很有可能把房子和公司都登記在他名下,連兒子保單的要保人也是男主角,要不然這些事情,通常都需要委託書才能辦理,沒辦法想怎麼做、就怎麼做。
以臺灣的法律來說,財產登記或者移轉給誰,就是屬於誰的,尤其夫妻之間經常相互贈與金錢和不動產,一旦給了對方,即使證明了是自己出資的,仍很難要回來。
正因夫妻之間的財務很難完全切割,所以我認為,與其一直擔心對方做出不利自己的舉動,或非得等到事情發生才設法挽救,不如夫妻雙方先達成共識,建立好財產管理模式,才能防患未然。

離婚前,別忘了先變更保單

清官難斷家務事,家家有本難念的經,當婚姻觸礁,即使再怎麼努力挽回、想要排解問題,也可能會失敗,最後不得不簽下離婚協議書。不過,離婚並不只是簽個字就好了,我有許多客戶在情緒高點時,都會疏忽了這點,因此在給予感情建議之餘,我會特別給予專業上的建議,例如:財產分配及保單調整。
依據《民法》規定,夫妻財產制分為「法定財產制」以及「約定財產制」,若夫妻未以書面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者,則會以「法定財產制」為夫妻財產制,而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只有在夫妻財產制未約定時,即為適用法定財產制時才有主張的餘地。關於夫妻財產制,我在第二章有更詳細的介紹。
除此之外,夫妻在婚姻關係中,經常互相以自己為要保人、對方為被保險人來規劃保單。然而,當雙方感情破裂、無法修復,準備走上離婚一途時,難過之餘,也請別忘了重新審視一下有關保單的權利義務,以免日後影響到個人權益。
在保單上,最重要的有三個人――受益人、要保人、被保險人,分別說明如下:

․受益人。
受益人不會因為離婚就自動更改或是失效,因此,如果離婚前的受益人設為另一半,但離婚後忘記變更受益人,如此一來,日後發生事故理賠時,理賠金可能會由前夫或是前妻獲得。

․要保人。
要保人有繳納保險費的義務,也可申請保單借款、更改受益人、申請契約變更等,因此在法律上,保單視為要保人的「財產權」。若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非同一人時,被保險人並無法行使要保人的保單權利,所以在協議離婚時,務必確認保單的要保人是誰,以免無法行使保單權利。

․被保險人。
被保險人係被保障的人,當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時,將啟動理賠程序。依據《保險法》第105 條:「由第三人訂立之死亡保險契約,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其契約無效。被保險人依前項所為之同意,得隨時撤銷之。其撤銷之方式應以書面通知保險人及要保人。被保險人依前項規定行使其撤銷權者,視為要保人終止保險契約。」
如果保單的要保人是你,被保險人是配偶,之後兩人離婚後,前夫或前妻依法是可以隨時以書面方式撤銷該同意,並經保險公司受理辦理完成後,致使該保單即發生終止的效力。所以,建議要保人及被保險人最好為同一人,避免未來夫妻關係生變所衍生的相關問題。

財務管理4 步驟,定期檢視金錢流向

對一般夫妻而言,要求對方公開自身財務,甚至讓自己可以隨時查核,並非一件易事,一方面是難以啟齒,另一方面恐怕會帶來「信任危機」。因此我建議,以「家庭財務管理」的角度來協商,雙方較不會有壓力。以下是4 個執行步驟:

1 設立共同財務目標。
不論夫妻中,經濟來源是哪一方,若能彼此達成共識、設立共同財務目標,一來可以釐清彼此的金錢觀念,二來可以凝聚家庭向心力,產生夫妻同心之感。
設立目標時,要先討論出未來想要達成的事項,例如買車、買房、小孩教育基金等,並訂出具體的金額,以及每個月該編列的預算,接著衡量雙方收入,協商分擔比例或項目。
在這裡跟大家分享一個小眉角—不需要掌控對方「全部」的金錢,而該各自保留一點私房錢,想花的時候就花,如此一來,不僅感受會更幸福,也能讓兩人更放心的公開財務。

2 建立家庭帳戶,專款專用。
建立家庭帳戶的原則是「一目標一帳戶」,依照不同目標來劃分各自帳戶,例如生活日用帳戶、教育基金帳戶、夢想金帳戶等,才能做到「專款專用」。當每個月收入一進帳,就立刻將錢匯入不同帳戶中,便能避免不必要的開支。
至於帳戶該由誰管理,我建議盡量分工合作,不要把錢集中在其中一人名下;最直接的分配方式,就是依照出資比例與金額多寡,來決定以誰的名義開戶。要是雙方出資比例相同,也可以依照「對目標的重視程度」來分配,例如其中一方非常重視孩子的學習狀況,就負責管理教育基金。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屬於不能任意動用的帳戶,最好不要辦理提款卡,甚至連網路銀行都不申請,才能確實把錢留住,避免越存越少的窘境。

3 記帳。
養成記帳習慣除了能讓夫妻一起審視金錢流向,控制收支,還能了解對方的消費習慣,順便觀察彼此是否把錢花在不該花的地方,可說是一舉數得。

4 定期檢視成果。
我建議,每年最少盤點家庭財務一次(最好的情況是每半年就盤點一次),確認目標達成率,並檢討該如何調整預算。
如果有基金、股票等投資標的,則至少每一季就要盤點一次,一來是檢視績效,二來是進行投資組合的「再平衡」,讓資產配置回到原本設定的比例,例如:股占多少%?債佔多少%?以降低投資波動。
那麼,一整年下來,有沒有什麼時間可以好好「關心」一下另一半的資產呢?當然有!那就是每年5 月的報稅季。
由於夫妻所得採合併申報,只要查看所得清單,就能知道對方的薪資收入和儲蓄投資概況。萬一對方加薪卻沒告知,或是股利突然大幅減少,就能趁機詢問對方資金流向、是否變賣了股票,進一步討論是否調整家用負擔比例。

夫妻也要明算帳,出資前做好風險控管

至於不動產,按照臺灣民情,不少人會選擇登記在女方名下;但站在保護資產的角度,最好是「誰出資就以誰的名義登記」,例如《夫妻的世界》中,既然買房的錢全是妻子出的,那房子就該登記在妻子名下。若是夫妻共同出資,則可以登記為共有,這樣無論要進行任何移轉、設定,都需要雙方的同意才能辦理。
須注意的是,如果房子登記在對方名下,且已經遭到變賣,按照臺灣法律,即使能提出匯款繳交房貸的證明,也會被視為「夫妻間的贈與行為」,想討回賣房的錢也討不回來!除非當初買房時,雙方有簽立借據,或是簽立「借名登記契約」(以他方名義登記,但自己保有管理、使用、處分的權利),才能依法提起訴訟,追討資產。
如果考慮到節稅或是首購資格適用,不想辦理共有登記,也能採用「預告登記」(按:用來保全請求權人對不動產的權利,進而限制不動產所有權人任意移轉或設定負擔的一種方式),一旦對方想動用房產,同樣必須經過自己(請求權人)同意。
此外,資助對方創業時,不要因為是夫妻就不敢劃清界線,還讓對方全權掌管公司。相反的,出資者可要求擔任大股東,或要求掌管財務,讓另一半擔任負責人和持有少數股份就好,形同以股份的形式贈與財產給對方。假設登記為公司組織,出資的一方除了可以自行出任董監事其中一席,還能安插部分家人擔任其他董監事,透過股權來控管公司資產。
舉例來說,若太太娘家出資讓女婿成立公司,就可讓女兒(妻子)擔任一席董事與大股東,女婿(丈夫)擔任負責人與董事並給予少量股份(如10%),另一席董事和監事則由娘家其他人出任,而且可以要求定期檢視財務報表。如此一來,丈夫雖然名義上是公司老闆,但實際的主導權還是在妻子手上,一旦丈夫圖謀不軌,大可隨時撤換負責人,取回經營權。
夫妻相愛時,可以不分你我,彼此共享一切;然而,當另一半出軌、造成莫大傷害,這時後悔也來不及。我想,只有從源頭預防,才能避免另一半濫用夫妻間的信任,將資產與婚姻全部掏空。
有些人可能會覺得,自己的婚姻生活非常美滿,根本不用去擔心這些問題。但我認為,無論再愛對方,都該做好婚姻的風險管理,尤其臺灣離婚率高,外遇情形普遍,等到發現問題通常都已經晚了,事前預防絕對比事後補救來得有效。再怎麼說,留不住人,至少也要把錢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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