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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子淺說:蔣百里談《孫子兵法》的現代策略與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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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子淺說:蔣百里談《孫子兵法》的現代策略與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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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從不同角度解讀軍事策略,使讀者更易理解原始文獻!
蔣百里對古典軍事文獻《孫子兵法》的現代詮釋──


【計篇第一】論軍政與主德之關係
管子曰:「計先定於內,而後兵出於境。」
本章闡述軍事領導和統治者品德之間的關係。統治者的品德決定了國家的方向和策略,對於戰爭的發起、進行和結束都有著深遠的影響。

【作戰篇第二】論軍政與財政之關係
王皙曰:「計以知勝,然後興戰,而具軍費,猶不可以外也。」
這一部分深入探討軍事策略與國家財政的關聯。一個國家的經濟健康與否,直接影響其軍事實力和行動計畫。

【謀攻篇第三】論軍政與外交之關係
王皙曰:「謀攻敵之利害,當全策以取之,不銳於伐兵攻城也。」
蔣百里在此章節強調外交在軍事策略中的重要性,探討外交策略如何影響戰爭和平的過程。

【形篇第四】論軍政與內政之關係
杜牧曰:「因形見情。無形者情密,有形者情疏。密則勝,疏則敗也。」
此篇集中於內政和軍事之間的關係,認為國家的內部治理品質影響其在戰場上的表現。

【勢篇第五】論奇正之妙用
曹公曰:「用兵任勢也。」
這部分探索了「奇」和「正」戰略的深層次含義,並詮釋如何巧妙地利用這些策略在複雜的戰場環境中取勝。

【虛實篇第六】論虛實之至理
杜牧曰:「夫兵者,避實擊虛,先須識彼我之虛實也。」
此章深入探討戰略上的「虛」和「實」之間的差異,並解釋在不同情境下如何利用這些策略取得上風。

【軍爭篇第七】論普通戰爭之方略
曹公曰:「兩軍爭勝。」
該部分專注於常規戰爭的策略和方法,對於當代國際軍事衝突提供了全面的見解。

【九變篇第八】論臨機應變之方略
王暫曰:「九者數之極。用兵之法,當極其變耳。」
本章節重點在於如何臨機應變,對於不確定和不可預見的戰爭情境提供了策略建議。

【行軍篇第九】論行軍之計劃
曹公曰:「擇便利而行也。」
探討行軍時的策略計劃,從兵力部署到補給線,提供了全面的指南。

【地形篇第十】論戰鬥開始之計劃
曹公曰:「欲戰,審地形,以立勝也。」
此部分詳細解析戰場地形如何影響戰爭的發展,並指出利用地形取得戰略優勢的方法。

【九地篇第十一】論戰鬥得勝深入敵境之計劃
王皙曰:「用兵之地,利害有九也。」
本章著重於如何在敵方領土上進行深入作戰,確保在敵後取得戰略上的主動權。

【火攻篇第十二】論火攻之計劃
王皙曰:「助兵取勝,戒虛發也。」
該章探索火攻的策略和原理,提供了多種火攻的應用方法。

【用間篇第十三】論妙算之作用
曹公曰:「戰者必用間諜,以知敵之情實也。」
本章深入探討間諜和情報在戰略中的作用,解釋如何利用間諜獲得情報優勢。


本書特色:本書由蔣百里所著,是一本將古代智慧轉化為現代解讀的著作。從領導和道德,到經濟和外交,再到戰場策略和技術,不僅為讀者提供了對孫子兵法的新視角,更是一部揭示軍事策略在當今社會如何運作的現代指南。

作者簡介

蔣百里(西元1882~1938年),軍事教育、理論家,陸軍上將(追贈)。蔣百里一生精心研究軍事理論及世界軍事狀況,著作宏富,其軍事著作大部收入《蔣百里全集》,並於1937年將其所著結成《國防論》,其他著作有《孫子新釋》、《歐洲文藝復興史》等。

孫子淺說
統讀十三篇,以主德始,以妙算終,此孫子之微言大義也。其每篇標題之字,亦不過如「學而」、「雍也」之類,勿庸刻舟求劍。他本《計篇》、《形篇》、《勢篇》有作《始計篇》、《軍形篇》、《軍勢篇》者,殊未當也。《勢篇》之首以奇正虛實對舉,而下文專論奇正,頗似制藝中上全下偏體裁。若欲與《虛實篇》對待標題,則即題為「奇正篇」亦可也。然古人絕不如此板滯,亦「學而」、「雍也」之意而已。世儒見「九變」、「九地」兩「九」字對舉,遂指「九變」為九地之變。膠柱鼓瑟,滯礙甚多,均辭而辟之矣。

目次

孫子淺說
計篇第一 論軍政與主德之關係
作戰篇第二 論軍政與財政之關係
謀攻篇第三 論軍政與外交之關係
形篇第四 論軍政與內政之關係
勢篇第五 論奇正之妙用
虛實篇第六 論虛實之至理
軍爭篇第七 論普通戰爭之方略
九變篇第八 論臨機應變之方略
行軍篇第九 論行軍之計劃
地形篇第十 論戰鬥開始之計劃
九地篇第十一 論戰鬥得勝深入敵境之計劃
火攻篇第十二 論火攻之計劃
用間篇第十三 論妙算之作用

書摘/試閱

計篇第一 論軍政與主德之關係

管子曰:「計先定於內,而後兵出於境。」故用兵之道,以計為首也。

此一篇論治兵之道在於妙算,而以「主孰有道」一句為全篇之要旨。蓋主有道,則能用正道亦能用詭道,無往而不勝矣,所以篇末即專重於妙算也。宜分為四節讀之。自首至「不可不察」為第一節,總論兵為國之大事,死生存亡所關,不可不察。自「故經之以五校之計」至「必敗,去之」為第二節,論治兵之正道。自「計利以聽」至「不可先傳也」為第三節,論用兵之詭道。自「夫未戰」至末為第四節,總論勝負之故,仍以妙算為主,唯有道之主而後妙算勝也。

孫子曰: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右第一節總論兵為國之大事,國之存亡、人之生死皆由於兵,故須審察也。

故經之以五校之計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將,五曰法。道者,令民與上同意也,故可與之死,可與之生,而民不畏危。天者,陰陽、寒暑、時制也。地者,遠近、險易、廣狹、死生也。將者,智、信、仁、勇、嚴也。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凡此五者,將莫不聞,知之者勝,不知者不勝。故校之以計而索其情,曰:主孰有道?將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眾孰強?士卒孰練?賞罰孰明?吾以此知勝負矣。將聽吾計,用之必勝,留之;將不聽吾計,用之必敗,去之。

右第二節皆論治兵之正道也。五校之計,以道為最要。道,即仁義之謂也。故得其道,則民可與共生死而不畏危,道之時義大矣哉。天為陰陽、寒暑、時制也者。陰陽者,相其陰陽,以為駐軍之預備,《行軍篇》所謂「貴陽賤陰」、《地形篇》所謂「先處高陽」之類是也。寒暑者,審量寒暑,以為行軍作戰之預備。將欲北征,必籌防寒之具,將欲南征,必籌防暑之具,或冬夏興師之時,則防寒防暑之具尤為緊要是也。時制者,因時制宜以籌兵器、堡壘之進步改良也。上古為白刃時代,中古為火攻時代,近古為槍炮時代,皆因時定製也。此三者皆關乎天之方向、天之氣候、天之運會,故曰天也。地為遠近、險易、廣狹、死生者,即第十篇「地形」是也,所謂「用兵者貴先知地形也」。將為智、信、仁、勇、嚴者。能機權、識變通之謂「智」,刑賞不惑之謂「信」,愛人憫物之謂「仁」,決勝乘勢之謂「勇」,威刑肅三軍之謂「嚴」;此五德者,為將者所宜備也。法為曲制、官道、主用者。曲製為部曲之制,若今之軍制司所掌者是也。官道者,任官分職之道,若今之軍衡司所掌者是也;主用者,掌軍之費用,若今之軍需司所掌者是也。凡此五者,皆為將之要道,故為將者「知之則勝,不知則不勝也」。「校之以計」者,謂當盡知五事、待七計,以盡其情也。「主孰有道」,即五校之道也;「將孰有能」,即五校之將也;「天地孰得」,即五校之天與地也;「法令孰行」、「兵眾孰強」、「士卒孰練」、「賞罰孰明」者,即五校之法也;此七者乃五校之綱目也。將聽吾計必勝者,吾即主也,主與將同心合德,則未有不勝者矣。然必有道之主乃能將將,吾故曰「主孰有道」為此篇之要旨也。此以上皆言治兵之正道也。

計利以聽,乃為之勢,以佐其外。勢者,因利而制權也。兵者,詭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遠,遠而示之近。利而誘之,亂而取之,實而備之,強而避之,怒而撓之,卑而驕之,佚而勞之,親而離之。攻其無備,出其不意。此兵家之勝,不可先傳也。

右第三節皆論用兵之詭道也。「計利以聽,乃為之勢,以佐其外」者,計利既定,則當乘形勢之便以運用於常法之外也。勢者,因利而制權也者,因利行權以制之也。兵者,詭道也者,兵不厭詐之謂也。「能而示之不能」者,強而示之以弱也。「用而示之不用」者,外示之以怯也。「近而示之遠,遠而示之近」者,令敵失備也。「利而誘之」者,彼貪利則以貨誘之也。「亂而取之」者,詐為紛亂,誘而取之也。「實而備之」者,敵治實須備之也。「強而避之」者,避其所長也。「怒而撓之」者,敵持重,則激怒以撓之也。「卑而驕之」者,示以卑弱,以驕其心也。「佚而勞之」者,多奇兵以罷勞之也。「親而離之」者,以間離之也。「攻其無備,出其不意」者,擊其懈怠,襲其空虛也。「此兵家之勝,不可先傳也」者,臨敵應變制宜,不可須言者也。此以上皆言用兵之詭道也。總而言之,正道詭道皆以廟算為主,故下文即申明廟算以總結之。

夫未戰而廟算勝者,得算多也;未戰而廟算不勝者,得算少也。多算勝,少算不勝,而況於無算乎!吾以此觀之,勝負見矣。

右第四節本上文「道」字及「主孰有道」以立言,故推本於妙算也。妙算者,即主之道也。五校七事十二詭道,皆妙算也。籌策深遠,則其計所得者多;謀慮淺近,則其計所得者少。故曰多算少算,不必泥乎數目之多少也。然妙算之多少,仍為有道之主言之。若無道,別無算矣。故曰全篇要旨,在乎「主孰有道」也。此「主」字,因時代不同,其解釋亦不能不為之詳說,以堅軍人信仰拱衛之心,而奠國家長治久安之計。曠觀中國五千年歷史,所謂「主」者,專屬之皇帝,無論其傳賢也、傳子也、官天下也、家天下也,亦無論其自稱之如何,皇王后辟可也、甲乙丙丁亦可也,但使其尊無二上、遂群以皇帝目之,此中國歷史之舊觀念也。橫覽外國五大洲國體,則所謂「主」者,確有二義:傳子之家天下,則謂之皇帝;傳賢之官天下,則謂之大總統。其實皆尊無二上之代名詞,有總攪全國主權、土地、人民之全權,而毫不受外國之干涉、牽制、侵奪、保護者。則無論其為皇帝、為大總統,均為全國之主。此地球各國之新解釋也。在孫子當日,對吳王闔閭立言,則此「主」字,不過狹義而已。然兵學為立國之要素,而孫子之精義,古今中外,鹹不能出其範圍,則其所謂「主」之廣義,即尊無二上之皇帝及大總統也。是故人民對於主,有當兵之義務,有納稅之義務,有神聖不可侵犯之義務,而主之對於人民,當以有道為標準。此天下古今萬國之通義也。

作戰篇第二 論軍政與財政之關係

王皙曰:「計以知勝,然後興戰,而具軍費,猶不可以外也。」

此一篇論軍政與財政之關係。凡作戰之道,宜速不宜久,故以「久」字為全篇之眼目,治軍者所當深戒也。宜分四節讀之。自篇首至「其用戰也勝」為第一節,論軍之編制及餉需也。自「久則鈍兵挫銳」至「十去其六」為第二節,論軍久則財匱也。自「故智將」至「益強」為第三節,論軍勝則可以得敵之財,而節省己之財也。末則大書特書曰「兵貴勝,不貴久」,民命所關、國家安危之所繫也。故曰此一篇論軍政與財政之密切關係,不可不慎也。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馳車千駟,革車千乘,帶甲十萬,千里饋糧,則內外之費、賓客之用、膠漆之材、車甲之奉,日費千金,然後十萬之師舉矣。其用戰也勝。(此句諸家聚訟紛如,《御覽》作「其用戰也,久則鈍兵挫銳」,無勝字,而以久字屬下。然去一「勝」字,殊覺未安,諸家皆作「勝久」,亦覺費解,茅元儀作「其用戰也勝」為句,以足上文之意,較為穩妥,故從之。)

右第一節論軍之編制及餉需也。古者十萬之師,其編製為馳車千、革車千。馳車,輕車也,即攻車也。每車一乘,前拒一隊,左右角二隊,共七十五人。千乘,則七萬五千人矣。革車,重車也,即守車也。每車一乘,炊子十人,守裝五人,廄養五人,樵汲五人,共二十五人。千乘,則二萬五千人矣。乘,駟馬也。千乘即千駟也,共馬八千匹也。此一軍之編制也。「千里饋糧」者,即今之兵站部是也。「內外之費」者,軍出於外,則帑藏竭於內也。「賓客之用」者,李太尉曰:「三軍之門,必有賓居論議也。」「膠漆之材,車甲之奉」者,舉其細者大者約言之也。「日費千金」者,概算也,此一軍之餉需也。以上言十萬之師,一日之費如此,則多一日,即竭一日之財,可見師老則財必匱也。「其用戰也勝」者,謂十萬之師用之於戰,有可勝之道也。以上論軍之編制,及餉需之大概情形也。

久則鈍兵挫銳,攻城則力屈,久暴師則國用不足。夫鈍兵挫銳,屈力殫貨,則諸侯乘其弊而起,雖有智者,不能善其後矣。故兵聞拙速,未睹巧之久也。夫兵久而國利者,未之有也。故不盡知用兵之害者,則不能盡知用兵之利也。善用兵者,役不再籍,糧不三載;取用於國,因糧於敵,故軍食可足也。國之貧於師者遠輸,遠輸則百姓貧;近於師者貴賣,貴賣則百姓財竭,財竭則急於丘役。力屈財殫,中原內虛於家。百姓之費,十去其七;公家之費,破車罷馬,甲冑矢弩,戟楯蔽櫓,丘牛大車,十去其六。

右第二節極論軍久則財匱也。「久則鈍兵挫銳,攻城則力屈,久暴師則國用不足」者,力言久戰之足以亡國。以下遂重言反覆以申明之,無非以兵久則財匱,財匱於上,則民怨於下,敵國乘其危殆而起,雖伊呂復生,不能救此敗亡也。故用兵之道,以拙速為主,巧則必不能久,故曰未睹也。拙者,並氣積力,加以謀慮,一舉而滅之,使敵人失其戰鬥力,非拙笨之謂也。巧者,詭道之類,可以用於一時,絕不可以持久,久則恐生後患也。總而言之,用兵久則非國之利,故曰「兵久而國利者,未之有也」,故用兵者當先知用兵之害,不知其害則不知其利也。用兵之害,即老師殫貨之謂也。用兵之利,即擒敵制勝之謂也。必先去其害,而後可言利也。「役不再籍」者,一戰而者,不再發兵也。「糧不三載」者,往則載焉,歸則迎之,不三載也。不困乎兵,不竭乎國,此即所謂速而利也。「取用於國」者,兵甲戰具取用於國中也。「因糧於敵」者,入敵國則資敵之糧也。此以上言善用兵者之效也。「遠輸則百姓貧」者,遠輸則農夫耕牛俱失南畝,故百姓貧也。「貴賣則百姓財竭」者,師徒所聚,百物暴貴,人貪非常之利,則竭財力以賣之。初雖獲利,終必力疲貨竭也。「財竭則急於丘役」者,使丘出甸賦,違常制也。丘,十六井也;甸,六十四井也。丘出甸賦,則是以丘而擔負一甸之役也。「中原內虛」、「百姓之費,十去其七」者,民不聊生之謂也。此以上言民之困也。「破車」者,以久戰而破也。「罷馬」者,以久戰而疲也。甲冑矢弩、戟楯蔽櫓、大牛大車,以久戰而十去其六也。此以上言公家之困也。總而言之,軍久則財匱也。

故智將務食於敵。食敵一鐘,當吾二十鐘;萁稈一石,當吾二十石。故殺敵者,怒也;取敵之利者,貨也。故車戰,得車十乘以上,賞其先得者,而更其旌旗,車則雜乘之,卒善而養之,是謂勝敵而益強。

右第三節極言勝之利也。勝則不失我之財,而可以得敵之財,且可以益我之財也。得敵之一鐘一石,皆有二十倍之利也。「殺敵者,怒也;取敵之利者,貨也」者,此二句言欲因糧於敵者,當先激吾人以怒,利吾人以貨。怒則人人自戰,以貨陷之則人自為戰,必可以破敵而得其軍實也。「得車十乘已上,賞其先得」者,獎一以勵百也。「更其旌旗」者,變敵之色令與吾同也。「車雜而乘之」者,與我車雜用也。「卒善而養之」者,撫以恩信,使為我用也。此以上言處置戰利品及俘虜之方法也。「是謂勝敵而益強」者,因敵以勝敵,何往而不強也。此又總結上文,善用兵者之效果,皆勝之利,非久之利也。

故兵貴勝,不貴久。故知兵之將,生民之司命,國家安危之主也。

右第四節極言與其久也,不如其勝也。所以重言以申明作戰之本旨,在此不在彼也。必如此而後可謂之知兵之將,可以為民之司命,可以為國家安危之主矣。故曰此一篇論軍政與財政之關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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