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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書治要》與貞觀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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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書治要》與貞觀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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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在保存古代珍貴文獻的價值之外,實際上《群書治要》具有屬於自身更加精彩的思想內容與映照的時代精神。魏徵等人採用「以編代作」的方式,一方面承繼了文化傳統,一方面又賦予了時代新意。
本書五個篇章,憑藉《貞觀政要》,以「文脈」結合「語境」的解讀方式,剖析《群書治要》的思想內涵,不僅得以契會魏徵的治政理念,亦能深入掌握貞觀的時代精神。此外,以〈看見《群書治要》〉一文代序,綜述《群書治要》的研究方法與開展方向。

透過《貞觀政要》,
契會魏徵的治政理念,
掌握貞觀的時代精神,
看見屬於《群書治要》自身的精彩。

作者簡介

張瑞麟
學歷
國立成功大學中國文學系博士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中國語文學系碩士
私立淡江大學中國文學系學士
經歷
朝陽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兼任助理教授
勤益科技大學基礎通識教育中心兼任助理教授
逢甲大學中文系兼任助理教授
成功大學中國文學系博士後研究員
香港浸會大學孫少文伉儷人文中國研究所副研究員
現職博識投資有限公司董事
研究領域
宋代學術、韓愈學術、《群書治要》
著作
《理解宋學:從韓愈看起》
合編《第一屆《群書治要》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合編《續纂群書治要》

【代序:看見《群書治要》】

為什麼要關注《群書治要》呢?因為:「唐型文化形塑於貞觀時期,《群書治要》潛存著貞觀精神。」過往,《群書治要》被視為類書,因而看不見它的「時代性」,也就無法理解其中蘊含的特殊意義。因此,需要重新審視以看見《群書治要》的精彩。
「您認識《群書治要》嗎?」還記得剛開始要和大家分享《群書治要》的研究心得時,得到的回應卻是:「您指的是哪幾本書呢?」顯然,多數人對於《群書治要》是感到陌生的。我之所以熟悉,也是因為淨空上人的關注,藉著與業師林朝成教授一起承接極樂寺委託研究案的機緣,才能對《群書治要》有所「認識」,不僅認知它的表層訊息,諸如:作者是誰?什麼時候完成的作品?有多少卷帙?呈現哪些內容?等等,也對深層的思想內涵有了較好的理解與掌握。
其實,當與《群書治要》有了接觸之後,你會發現仍有不少人在關注著,只是隨著觀看角度的差異,就會發展成不同的走向。大略來說,目前廣泛被認可、採用的有兩大視角,一個是學術性色彩濃厚的版本探究,一個是應用性實踐導向的經典閱讀,各自發展,各顯千秋。不過,這兩個走向並未吸引我的目光,因為我認為在缺乏思想層面的把握下並無法達到走「入」又能走「出」《群書治要》的境界。唯有能「入」且能「出」,才能理解對象,掌握精彩,延續發展。所以,我企圖開啟思想研究一途,期盼能看見魏徵等人在應對世變下所展現的睿智與精神。
除了主觀的想望,一個必須釐清的關鍵問題:「魏徵等人所編撰的《群書治要》是否具有成體的思想內涵呢?」因為唯有判定《群書治要》是具有自身的思想體系,才能進一步探尋專屬於它的思想特質,理解其中所映照出的時代關懷。當然,在歷經「三個階段」的追索,我「看見」了《群書治要》,找到了隸屬於《群書治要》自身所「專屬」的價值與意義。接下來,先說明我對《群書治要・序》的理解與掌握,再展示「三個階段」探索的歷程,最後分享我所「看見」的精彩。
一、傾聽作者的聲音:不容忽視的〈序〉
要怎麼理解《群書治要》才貼切呢?或者說《群書治要》想要呈現的核心內容與精神是什麼?雖然作者的想法不一定能夠完全得到落實,但是藉由傾聽作者的聲音,再著手分析作品的內容,應該較能不失輕重、本末的掌握創作旨意和精髓。因此,仔細揣摩綜述魏徵等人編撰用心的《群書治要・序》是有必要的。
讓我們來看看這篇深具指引性的〈序〉,透露了哪些在閱讀、理解上必須留心的重要訊息。大體而言,有以下四個面向:
(一)截錄經典文字
首先,是關於《群書治要》呈現的基本樣貌。〈序〉:「爰自六經,訖乎諸子,上始五帝,下盡晉年。凡爲五帙,合五十卷。」詳細地說,《群書治要》呈現出的五十卷文字內容,都是抄寫自古代的經典作品,例如:《周易》、《尚書》、《毛詩》、《史記》、《漢書》、《管子》、《老子》、《孟子》等等,具體統計,依據四部的分類,總共採納有:12本屬於「經」部典籍,8本屬於「史」部典籍,48本屬於「子」部典籍。也就是說,《群書治要》除了截錄68部經典文字之外,並無收錄魏徵等唐人自行創作的篇章。
以截錄為主的成書模式,在《群書治要・序》裡提及的「採摭群書」,應該算是已經有了清楚的交代,清代考據學家阮元就是看見了這一層面所留下的偶然性效用,因此認定它具有保存「初唐善策」、「初唐古籍」的文獻價值。受此影響,學者多從「類書」的角度來把握《群書治要》,在版本、校勘上也累積了可觀的成果。
不可否認,當今《群書治要》確實展現「文獻保存」的作用,不過必須仔細思考的是:「這些被保存下來的文獻,究竟能夠有效應用到哪些範疇?」以及「這個效用在《群書治要》的整體價值和意義中究竟佔有多少份量?」因為一方面《群書治要》成書的初衷並不是為了文獻的保存,這只是歷史的偶然所產生的附加價值,另一方面針對魏徵等人「採摭群書」的方式也缺乏詳細的檢視與清楚的把握,若是單純憑藉表面上看似彙輯他人文字的樣貌就大膽推定,難免錯失《群書治要》隱含的深廣意蘊。
(二)聚焦治政義理
其次,是說明挑選的內容是有明確的關注焦點。根據〈序〉對撰述目的的說明,首先提出了「取鑒」的用意,不過這種講法太過寬泛,只是描述出通常在閱讀時自然會產生的想法,並不能彰顯《群書治要》的特殊性,所以陳述重點應該是接下來標明的兩個要點:一,是改正「近古皇王」在撰述上流於「競採浮豔之詞,爭馳迂誕之說,騁末學之博聞,飾雕蟲之小伎」的呈現;二,是解決「六籍紛綸,百家踳駁,窮理盡性,則勞而少功,周覽泛觀,則博而寡要」的問題。因此,值得探問的是:《群書治要》有了哪些吸引人的新呈現呢?
廣泛地說,《群書治要》挑選的篇章內容是以涉及「政術」與「治體」的論述為依歸。如同〈序〉所特別強調的:「本求治要,故以治要為名。」直接在典籍名稱上將取材傾向標示出來。至於具體的關注焦點,依據〈序〉的說法,至少有「為君之難」、「為臣不易」、「母儀嬪則」等三大面向,而在面向中則含括了正反、優劣的品評。由此可見,《群書治要》看似客觀的收錄古代經典文獻,其實編纂者已經透過文獻的取捨,將主觀的想法間接地傳達了出來。
作為想法傳達的媒介,《群書治要》被挑選的內容就有了特別著重的條件,〈序〉裡鮮明點出:像《皇覽》、《遍略》之類的典籍,採用隨方類聚、名目互顯的方式來編排,即造成了首尾淆亂、文義斷絕的理解大問題,所以為了改正這些缺失,《群書治要》雖然採用了「新名」以示展現新貌,但是就用「各全舊體」的型態來保存原有脈絡。換言之,「各全舊體」的表現形式,意味著蘊含以「文義」為導向的編纂意識,這也是《群書治要》非常重要的一個特色。
(三)運用編纂手法
既然發現《群書治要》並非僅止於文獻的客觀呈現和保存,如同《四庫全書》的收錄型態,那麼根據這個線索再深入追尋,什麼是被遺漏的關鍵訊息呢?
〈序〉裡有兩個特別的申明:其一,是「採摭群書、翦截淫放」;其二,是「棄彼春華,採茲秋實」。它的重要性在於明確的表明編纂者在處理原始素材╱文獻的過程中,並不是盡量達到客觀的移植,而是企圖賦予主觀想法的再創作。其實,從「採摭」、「翦截」、「棄」、「採」等用語,就不難判定《群書治要》並非是純粹的文獻保存與呈現,但是在缺乏對《群書治要》的內容有深度的理解與掌握下,無法「看見」割捨的是哪些內容,採用的又有哪些意義,自然就無視關鍵字句所透露的訊息。
因此,當我們能接納《群書治要・序》的表述,認可在「棄」、「採」中蘊含編纂者的想法時,仔細檢視《群書治要》的呈現內容,對於哪些是屬於被捨棄的「淫放」、「春華」,而哪些又是屬於被挑選的「秋實」,在充分的掌握之後,就能「看見」《群書治要》的內在意蘊了。
(四)展現撰述意識
如同聞一多所指出的,以「意」為主的《群書治要》,展現出它與眾不同的樣貌。所謂「意」,簡要的說就是指作者的想法。也就是說,《群書治要》有著魏徵等人的想法作為內在的脈絡。日人林信敬就說:「此書之作,蓋其以此也。先明道之所以立,而後知政之所行;先尋教之所以設,而後得學之所歸。」肯定表示《群書治要》具有明道、設教的編纂意圖與思想。無獨有偶,日人細井德民也清楚指出《群書治要》存有「魏氏之志」與「魏氏之意」。兩人可說是同具慧眼,能「看見」《群書治要》所獨具的價值與意義。
要如何掌握《群書治要》的「意」?除了可以關注前面所提及編纂者有意識地想要展現變革,包括異於「近古皇王」、「《皇覽》、《遍略》」的撰述呈現之外,尚有一個重要的核心關懷──實踐性──值得細心揣摩。《群書治要・序》在開頭述說時就鮮明提出了「勞而少功」、「博而寡要」的實踐問題,並在闡述收結時,再次提出「簡而易從」的想法,前後呼應,凸顯出導向「實踐」的思維特質。
因此,在閱讀與研析《群書治要》的過程中,必須留心剪裁文字所呈現的「文義」脈絡究竟想要傳達什麼?串接這些「文義」的內涵,又透露出什麼主張?這是契會魏徵等人用心的重要切入方式,也是〈序〉給出的重要指引。

目次

代序:看見《群書治要》
一、傾聽作者的聲音:不容忽視的〈序〉
二、看見作品的精彩
三、貞觀精神與唐型文化
四、連結生活以譜寫新章
第一章 轉舊為新──《群書治要》的編纂與意義
一、前言
二、《群書治要》的編纂型態
三、《群書治要》編纂主題與宗旨
四、《群書治要》編纂的視野與意義
五、結語
第二章 立名存思──關於《群書治要》的編纂、傳播與接受
一、前言
二、關於《群書治要》的編纂
三、《群書治要》的傳播
四、《群書治要》的接受
五、結論
第三章 《群書治要》選編《墨子》的意蘊──從初期墨學的解讀談起
一、前言
二、初期墨學的解讀
三、《群書治要》選編《墨子》的意蘊
四、結論
第四章 《左傳》接受與貞觀視角──以《群書治要》截錄「華元食士」為例
一、前言
二、「華元食士」的經傳原貌
三、《左傳》的接受:「大棘之戰」的詮釋變化
四、貞觀視角:《群書治要・左傳》的應用詮釋
五、結語
第五章 貞觀裁思──《群書治要・管子》焦點議題的探究
一、前言
二、「為君難」的關注變化
三、君臣關係的不同認定
四、「法制」含義的變動
五、「牧民」旨歸的歧異
六、結語
核心參考書目
一、原典文獻
二、近人論著

書摘/試閱

【第一章】 轉舊為新──《群書治要》的編纂與意義
一、前言
回顧歷史,在朝代交替的時間區段中,對於文化的發展多具有關鍵性意義。戰火的洗禮,打破了學術文化穩定發展的走向,雖然典籍的焚棄與人才短缺等問題,常使新朝代在初始時顯得貧乏、失色,但伴隨而來的審視,汰除臃腫、無味、失根的學術內容,重新以不同的關懷與視野,形塑一代學術之新貌,卻是具有拓展文化的可貴價值。因此,在這看似失落的時刻裡,實質上蘊藏著劃定一代學術發展之要素而有待挖掘。
學術界有所謂「唐型文化」與「宋型文化」的說法,作為一個朝代,唐代是如何發展成一個具有特殊性的「唐型文化」?如果,學術像是一個生命體,那麼初始的奠基,或將形塑其根本的性格。換言之,在初唐時期,關於學術文化的思考,是值得令人深入探究的。例如羅宗強在《隋唐五代文學思想史》中即肯定唐太宗和他們的重臣們為唐代文學的發展,奠定了很好的思想基礎。不過,整體而言,對於初唐時期學術文化的詮釋與掌握,仍欠缺一個精彩的關注視角。
根據《唐會要》的說法,《群書治要》一書是在貞觀五年九月二十七日由魏徵等人編撰而成,並詳述云:
太宗欲覽前王得失。爰自六經,訖于諸子,上始五帝,下盡晉年。徵與虞世南、褚亮、蕭德言等始成凡五十卷。上之。諸王各賜一本。
藉此,可以形成以下四點推想:其一,《群書治要》的編纂是在唐太宗「欲覽前王得失」的情形下所發起,則上之所好,下必從之,對於學術文化的投注,勢將形成風尚。其二,就編纂的時間來看,屬於新時代的開端,其中正蘊含著新舊並存的思維內涵。新的視野,或尚疏淺,然而以其蘊含帶來巨變之契機,彌足珍貴。其三,視野所及,包含了經、史與諸子,層面之廣,可以視為是融攝文化傳統的一個嘗試。其四,就編纂者而言,魏徵、虞世南、褚亮與蕭德言四人,不僅學識淵博、學術涵養深厚,並且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舉如唐太宗所云:「貞觀以前,從我平定天下,周旋艱險,玄齡之功無所與讓;貞觀之後,盡心於我,獻納忠讜,安國利人,成我今日功業,為天下所稱者,惟魏徵而已。」作為輔成要角,魏徵等人所編撰之《群書治要》,理當蘊含契合走向盛世的思維內涵。由此而言,《群書治要》深具價值與意義。
然而,從《群書治要》的傳播與影響來看,不免令人產生疑惑。一方面,成書後的《群書治要》並未獲得廣泛的流行與儒者的討論,南宋時即見散佚之說,元代後當已不傳,今日所見乃清嘉慶年間由日本回傳到中土的版本,藉此可見《群書治要》長期被漠視的現象。另一方面,以關注《群書治要》的視角來說,最為突出的面向,就是文獻學的掌握方式,而流傳於日本的特殊性,讓中日文化的交流得到新的內涵,也有採用特殊視角來探討《群書治要》蘊含意義的空間。不過,就目前關於《群書治要》的四類研究:其一,以《群書治要》為對象,進行較為全面的展示,舉如周少文《《群書治要》研究》與金光一《《群書治要》研究》。 其次,擷取某個面向進行《群書治要》的分析與詮釋,舉如呂效祖〈《群書治要》及中日文化交流〉、吳剛《從《群書治要》看貞觀君臣的治國理念》、洪觀智《《群書治要》史部研究─從貞觀史學的致用精神談起》、潘銘基〈「昭德塞違,勸善懲惡」─論《群書治要》所引先秦諸子與治國之道〉等。其三,以文獻學的角度,著重於文獻保存的價值。除周少文與金光一亦有著墨外,舉如張蓓蓓〈略論中古子籍的整理──從嚴可均的工作談起〉、吳金華〈略談日本古寫本《群書治要》的文獻學價值〉、林溢欣〈從《群書治要》看唐初《孫子》版本系統──兼論《孫子》流傳、篇目次序等問題〉、王維佳《《群書治要》的回傳與嚴可均的輯佚成就》等。其四,著重於實踐的推廣。舉如劉余莉、谷文國〈《群書治要》的得人之道〉、劉余莉、劉紅利〈《群書治要》論奢靡之害〉等。 諸多研究成果,仍舊無法彰顯位處於「初唐時期」之《群書治要》所蘊含的獨特價值與意義。
為彰顯《群書治要》蘊含著思維脈絡與時代特色,本文擬透過《群書治要》的梳理,審視其編纂型態與編纂宗旨,期盼能明晰《群書治要》所存在的思維架構與特殊取向。
二、《群書治要》的編纂型態
《群書治要》所呈現的樣貌究竟有何特色而值得探究呢?有關於此,可以從幾個方面來進行掌握:(一)典籍的性質。(二)取材的範圍。(三)選編的內容。(四)撰寫的方式。以下分別詳細說明。
(一)典籍的性質
根據〈群書治要序〉一文中所述:
但《皇覽》、《遍略》,隨方類聚,名目互顯,首尾淆亂,文義斷絶,尋究爲難。今之所撰,異乎先作,總立新名,各全舊體,欲令見本知末,原始要終,并弃彼春華,采茲秋實。一書之内,牙角無遺;一事之中,羽毛咸盡。
從與《皇覽》、《遍略》的類比而言,《群書治要》的性質,當與之類似。然而,若因此等同視之,卻是魏徵等人所無法認同的。原因在於:《皇覽》是中國類書的始祖,與《遍略》一樣,是以「直書其事」、「隨方類聚」的方式來呈現,大體而言,屬於一種方便查驗資料的工具書,唐初即大量編輯這種類書,應與當時詩文創作大量徵集詞藻典故的需要,有著密切的關聯。顯然,在編輯意識上魏徵等人清楚地想要有所區隔,企圖展現出不同的意義,所謂「異乎先作」即是。
何謂「異乎先作」?焦點即在於內容之「文義」的呈現上。不同於僅止於追求可觀之詞藻,致使置「文義斷絕」於不顧,《群書治要》的編纂即反過來重視「文義」的完整性,秉持要能知本末、見始終的原則,將原有的「體」保存下來,最終在選錄的內容上展現出「一書之内,牙角無遺;一事之中,羽毛咸盡。」的全面性與完整性。
有關《群書治要》的特殊性,聞一多在討論類書時已有所關注,其云:
章句家是書簏,類書家也是書簏,章句家是「釋事而忘意」,類書家便是「采事而忘意」了。我這種說法並不苛刻。只消舉出《群書治要》來和《北堂書鈔》或《藝文類聚》比一比,你便明白。同是鈔書,同是一個時代的產物,但拿來和《治要》的「主意」的質素一比,《書鈔》或《類聚》「主事」的質素便顯著格外分明了。
《北堂書鈔》,雖也是由虞世南所撰作,但根據劉禹錫的說法,乃是「集群書中事可為文用者」,正如聞一多的判斷,著重於「采事」而忘了所存之「意」。至於《藝文類聚》,乃歐陽詢所撰,雖「比類相從,事居於前,文列於後」,合《皇覽》與《文選》之兩長,但性質依舊與《北堂書鈔》近似,聞一多就認為扣除了詩賦文部分,《藝文類聚》便等於是《北堂書鈔》了,其間的差異更可視為是類書的進化史。 迥異於《北堂書鈔》與《藝文類聚》的「主事」,《群書治要》展現出「主意」的質素,聞一多確實凸顯出《群書治要》在編撰時,就存有一「文義」關注的核心思維。
綜上所述,《群書治要》雖被劃歸為類書,但是在以「文義」為主軸的呈現下,讓人無法迴避其保存舊「體」的特殊性,並順此而思考到其中是否蘊含魏徵等人編撰之「意」呢?若是,則《群書治要》是否即具有「以編代作」之特殊性的意涵呢?
(二)取材的範圍
《群書治要》在編撰成書時共有五十卷,依據〈群書治要序〉一文中的敘述,文曰:
爰自六經,訖乎諸子,上始五帝,下盡晉年。凡爲五帙,合五十卷。(〈群書治要序〉,頁2)
所以五十卷的《群書治要》,選錄典籍的時間區段,是從「五帝」開始,直至「晉」為止。至於選錄的內容,從「六經」到「諸子」,詳細來說,包括了「經」、「史」與「子」,橫跨三部的典籍。具體選錄的典籍,整理如下表:

根據上表所示,《群書治要》選錄的典籍來源,合計共有六十八部著作。其中,卷一至卷十所收為屬於「經」的十二部著作,即次序1~12,卷十一至卷三十所收為屬於「史」的八部著作,即次序13~20,而卷三十一至卷五十所收為屬於「子」的四十八部著作,即次序21~68。目前可見版本僅有四十七卷,卷四之《春秋左氏傳》(上)、卷十三之《漢書》(一)與卷二十之《漢書》(八)三卷已亡佚,雖有缺憾,但並無礙於對選錄標的的掌握。 至於「子」的四十八部著作,依據《隋書・經籍志》的流派來看,屬於儒家者,有十七部,數量上最多;屬於道家者,有六部;屬於墨家者,有一部;屬於法家者,有八部;屬於名家者,有一部;屬於雜家者,有九部,份量上僅次於儒家;屬於兵家者,有六部,與道家等量齊觀。大體而言,儒家依舊具有主流地位而佔有較大的份量,不過道家、法家、雜家、兵家的份量,透露出《群書治要》在內涵上存在著多元而複雜的質素。
若依據《隋書・經籍志》的說法:「今考見存,分為四部,合條為一萬四千四百六十六部,有八萬九千六百六十六卷。」魏徵等人當時面對的典籍數量大致與此貼近,即使「經」、「史」兩部受限於傳統文化所形成的認知框架,致使擇取空間相對較小,但以最終僅擇取六十八部著作來說,經過了精挑細選,其間必然存在著相通、相同的質素,始能共同建構起《群書治要》的思維殿堂。
因此,根據選錄著作的質量來看,《群書治要》存在著值得深入挖掘的意藴。
(三)選編的內容
進一步觀察《群書治要》針對所收錄之六十八部著作的處理情形,可以看到去取間呈現出各自不同的跡象,以下分別由「經」、「史」、「子」三大部分來進行呈現:

1.「經」部方面
六十四卦方面,擇取了其中的四十五卦,除乾、坤兩卦最後分別附有〈文言〉外,每卦後多兼有〈象〉、〈彖〉,且先〈象〉而後〈彖〉,少部分單取〈象〉而無〈彖〉,至於單獨附〈彖〉的情形,並未見到。關於未收錄的十九卦,分別為:需、訟、小畜、蠱、臨、剝、復、妄、大過、夬、姤、萃、困、井、漸、歸妹、旅、巽、未濟。僅就卦的數量來說,選錄的比例約佔七成,且選錄內容並未見穿插、錯亂之現象,依去取之跡象已可見編撰之用心。
其次,以《尚書》而言,《群書治要》引錄的資料依序為:

以上資料,乃是依據《群書治要》所選錄內容,核對《尚書》原本篇章所得,共關涉三十四個篇章。至於,未觸及內容的篇章有:

合計共有二十四個篇章的內容並未被《群書治要》所節錄。依據篇章的比例來說,被選錄的篇章,約佔總篇章的有五成八,與《易》相較,取捨更加鮮明,編纂之意值得玩味。
又次,以《毛詩》而言,《群書治要》所引錄的資料,詳細情形如下:

《群書治要》在《毛詩》的編寫內容上,標明各國國風,如「周南」、「邵南」等,並引錄了詩大序與小序的內容。依據上表所示,《群書治要》共選錄了七十八首作品,其中於「風」之十五國風選取了十二國風,排除了〈陳〉、〈檜〉與〈豳〉,共有二十四首作品;於「雅」之〈大雅〉、〈小雅〉中擇取了四十六首作品;於「頌」之〈周頌〉、〈魯頌〉、〈商頌〉中擷取了八首作品。整體來說,《群書治要》在選錄《毛詩》上,幾乎兼顧其本身的完整性,符合序文所謂「各全舊體」的想法。至於作品選錄的比例,依據《詩經》三百零五篇來說,僅佔約兩成五,嚴選的跡象傳達出魏徵等人特殊的編選關懷。
又次,以《春秋左氏傳》而言,《群書治要》所引錄的情形如下:

《春秋左氏傳》(上)為《群書治要》卷四,已佚,無法掌握其選錄狀態。至於其他部分,核對於《春秋左氏傳》,宣公原記載了十八年,《群書治要》選錄了其中的六年;成公原亦記載了十八年,《群書治要》選錄了其中的四年;襄公原記載了三十一年,《群書治要》選錄了其中的十五年;昭公原記載了三十二年,《群書治要》選錄了其中的十八年;定公原記載了十五年,《群書治要》選錄了其中的三年;哀公原記載了二十七年,《群書治要》選錄了其中的五年。依據以上所得資料,以「年」之時間單位為計算基礎,《群書治要》選錄《春秋左氏傳》的比例,約佔有三成六。雖然擇取有偏重於襄公與昭公的現象,但即使僅就兩公記載而言,擇取比例亦分別僅有約四成八與五成六而已,與《書》的情形貼近。值得提出的是:《春秋左氏傳》被截錄的內容,不僅多以對話的生動形式呈現,並且展現出顯著的「表意」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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