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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的精神分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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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的精神分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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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費爾貝恩(1889-1964)出生於蘇格蘭愛丁堡,是英國獨立學派之精神分析理論的重要奠基者,對客體關係理論之發展有著深刻的影響,被譽為「客體關係理論之父」。
★在費爾貝恩的理論中,「關係」始終是人類心理和經驗的中心,他認為原慾基本上在尋求關係,而不是如佛洛伊德所言,是尋求享樂滿足。
★費爾貝恩的觀點描繪了一幅不同於古典理論的心靈圖像,並啟迪了後來許多理論的發展。

自1952年本書出版後,費爾貝恩對客體關係的重視已使精神分析學界把兒童對關係的需求視為發展的核心。他的客體關係理論闡述了一個精神結構模式,此一結構建立在兒童成長過程中與父母及重要他人相處經驗的內化和修改。同時他亦說明了自體(self)或自我(ego)如何在客體內化之後,以自我碎裂及潛抑痛苦內在客體關係等方式,去處理所有關係中皆無法避免的不滿足。

費爾貝恩的著作是許多學者研究的起點,如鮑比(Bowlby)的依附理論、剛特利普(Guntrip)和蘇特蘭(Sutherland)對自體的論述、狄克斯(Dicks)對婚姻的理解、肯柏格(Kernberg)對嚴重人格違常患者之治療、及米謝爾(Mitchell)的關係理論等。費爾貝恩的觀念已成為精神分析的中心;以致常被視為老生常談,我們很難相信在他那個時代,對關係的需求並不被認為是發展與治療的重心。

這本古典的文集,首次以平裝本發行,附有大衛.夏夫(David E. Scharff)與艾莉諾.費爾貝恩.比爾特斯(Ellinor Fairbairn Birtles)合寫的一篇緒論,這篇文章追溯費爾貝恩思想的起源並概述與現代理論的相關性,讓讀者對費爾貝恩的作品有新的認識。

作者簡介

費爾貝恩(W. R. D. Fairbairn)
(1889-1964)出生於蘇格蘭愛丁堡,是英國獨立學派之精神分析理論的重要奠基者,對客體關係理論之發展有著深刻的影響,被譽為「客體關係理論之父」。除《人格的精神分析研究》之外,費爾貝恩主要著作收錄於《從本能到自我:費爾貝恩論文選》,文章廣泛涉及藝術、教育、宗教、政治和社會等領域。

【推薦序】
緒 論
大衛.夏夫與艾莉諾.費爾貝恩.比爾特斯
DAVID E. SCHARFF, MD AND ELLINOR FAIRBAIRN BIRTLES

「客體關係觀點的內在精神結構」一文發表至今,已有五十年了。此文是費爾貝恩之「人格的客體關係理論」(object-relations theory of the personality)充分發展的成果。這篇文章引介了費爾貝恩思想中最重要的元素,雖然後來他對之仍有修改、闡釋、並加以應用。
本書的前四篇文章是費爾貝恩原創理論的核心部分。閱讀費爾貝恩在此之前的文章不難發現,對佛洛依德理論的鑽研、對潛抑及解離現象的注意、以及對邏輯思考的專注,如何引導他早期十三年的精神分析著作。即便在那裡,從第一篇著作就明顯地仔細關注佛洛依德的同時,有一個觀點是費爾貝恩在早期文章中未明確指出,但在後來作品中卻逐漸顯現的:生命事件的意義是非常個人化而特異的(idiosyncratic)――只能從每個人的生命過程與脈絡去了解。自始費爾貝恩即認為家庭形成了每個人成長的脈絡。與任何早期的作者相較(或許佛洛依德除外),費爾貝恩之臨床焦點,不在於揭開預設的結構,而在於家庭經驗如何在治療中賦予個別敘事的意義。我們可由本書收錄的兩篇早期論文中,清楚地發現這一點:一篇是對一位性器官異常個案分析的文章(1931);另一篇是較短的實例,說明一件國家大事(喬治五世駕崩)對三位病人的個別意義(1936)。而在討論戰爭精神官能症(war neurosis)的文章中(1943)這種傾向更加清楚。這些思路亦明顯可見於其他早期的臨床及理論的文章中;這些文章直到最近才被出版,收錄於兩冊的《從本能到自體:費爾貝恩論文選》(From Instinct to Self:Selected Papers of W.R.D. Fairbairn) 。這裡我們可以看出,費爾貝恩對家庭的臨床興趣,是如何與他對揭開精神結構的強烈興趣平行進展。
費爾貝恩對心靈運作機轉的興趣,始於追隨佛洛依德探索潛抑與解離之間的差異、1929年愛丁堡大學的醫學博士論文、以及一系列有關結構理論與原慾理論的演講與文章。這些文章(目前重新刊印於《從本能到自體》)暗示了費爾貝恩的不滿,並導致後來他對精神分析理論的全盤修正。30年代晚期,在更熟悉克萊恩及其追隨者逐步開展的工作後,費爾貝恩持續發展人格的客體關係理論,這不僅表現在闡釋個案對英王之死的反應的文章裡,也表現在兩篇論述創造力與人際溝通之關係層面的藝術心理學文章(《從本能到自體》,第二冊)。在其中他利用克萊恩心理補償(psychological restitution)的革命性觀念來描繪藝術家如何藉此機會修復其內在客體世界之創傷。
然後在1940年,第一篇真正原創性的論文〈人格中的分裂因子〉(本書第一篇文章)為精神分析的思想標示出一條嶄新的路徑。雖然回溯起來或有跡可循,但在此文發表之前,並無法明顯看出費爾貝恩洞見的原創性及革命性。他的洞見在1940至1944年間漸漸成熟,這個時期的一系列論文,構成了本書的前四章,對精神分析理論造成革命性的改變。
這個全新的精神分析取向把嬰兒和孩童對關係的需求放在發展的中心位置。費爾貝恩闡述的精神結構理論,是建立在兒童成長過程中與父母及重要他人相處經驗的內化和修改(internalization and modification)。他亦指出自體或自我是如何去處理所有關係中皆無法避免的不滿。他提出一個反映外在經驗的精神結構,自我接著在此結構中運作以減緩外在經驗的衝擊。
精神分析學界幾乎花了50年才充分了解本書中所隱含的意義。費爾貝恩早期的文章以及1952年《人格的精神分析研究》出版後的其他作品,直到《人格的精神分析研究》二版發行那一年才被整理出來,因而也鮮為人知。早期的文章讓我們知道費爾貝恩思想的起源,而後期的文章則致力於鞏固人格客體關係理論的科學及哲學基礎。另外,後期的文章亦將其理論應用在更廣泛的人格及病理研究上,並對1952年《人格的精神分析研究》初版中的一些矛盾做修正。

費爾貝恩思想的起源
佛洛依德對人性的看法是心物二元論。這種思想源於柏拉圖,並被基督教傳統保留於西方思潮中。在此觀點裡,人的力量投注在永無休止的衝突過程中――心靈與身體,性與攻擊,原我與自我,個體與社會等。費爾貝恩對精神分析的批判性取向則認為人性是整合的(integral)且具參與性的(participatory);人會努力追求整合,並追求主客體之間互惠互助的關係。這種看法與佛洛依德不同而較直接源於亞里斯多德派的傳統――特別是被19世紀歐洲哲學擴充之後的亞里斯多德派思想。因此在觀點中,主客體關係(這是費爾貝恩解釋的基礎)是人類語言、象徵、及理性思考等能力的基礎。費爾貝恩在愛丁堡大學習醫前的第一個學位主攻「心靈哲學」,這是其理論中哲學思想的衍生處。心靈哲學的焦點在人類及其心理產物的哲學心理學(philosophical psychology),例如邏輯學、倫理學、法律哲學、及教育哲學等,費爾貝恩的形上學上課內容則深受安德魯.塞斯.普林爾-帕蒂森教授(1882)之影響,並沉浸於康德、黑格爾、以及洛澤的著作中。費爾貝恩在研究希臘哲學和在德國學習德語時,對這些觀念又更為嫻熟。這些學習內容,特別是黑格爾和康德的作品,讓費爾貝恩深入探索自體以外的主觀經驗,而終於結晶成其「內在客體」的中心思想。
愛因斯坦在赫柏特.史賓賽演講(The Herbert Spencer Lecture)中,提到思考模式對科學理論的影響:

對此領域的探索者而言,想像的架構是如此必要而自然,以致他會將之視為既定事實,而非自己思想的產物。
(1933:143)

愛因斯坦對理論物理學家的評論同樣適用於精神分析的理論家。費爾貝恩潛心於個體由環境及客體中分化的過程,以及在發展上對內在與外在現實主觀經驗的變化。一旦他用這種方式來思考,他就不會以其他方式來看待世界。
這種對個體的看法源於黑格爾(1817)。黑格爾認為,慾望未滿足而產生的不滿,會與個人想佔有他人的需求連結起來,而這種慾望必然不得滿足的特質會導致另一種尷尬不安(Singer, 1983:57-8)。對費爾貝恩而言,由慾望引起的相遇,其必然不得滿足的特質,是自我碎裂(splitting of ego)的根本動機,也因而是構成內在精神結構、人格發展、及精神病理的根本動機。循著這條路線,費爾貝恩發展出個體化(individuation)的心理學,在這種心理學中,自我認同(the identity of the self)是基於意義與價值,而非基於本能的滿足。
費爾貝恩早期的著作及教學內容直到1994年才正式出版。從1928年至1930年,他致力於闡明佛洛依德理論中的三個面向:精神結構、本能理論、及潛抑的特質。當時他似乎有意寫一本書來詮釋並批判佛洛依德,所以這些早期著作非常的全面性。在1930年代中期他辭去愛丁堡大學教職,開始私人執業之後,這個野心才明顯的被放棄。
收錄於《從本能到自體》第二冊的早期研究中,費爾貝恩發現佛洛依德對能量概念的使用是有問題的。他深知能量與結構不可能像佛洛依德那樣用心物二元論的觀點區分,兩者從來就是相互關連的。新的思考方向是探討能量與結構間的關係,就像愛因斯坦在相對論中所提的E=MC2。在此公式中能量與質量是可以互換的,彼此關連的。故在費爾貝恩的心理學中,心理結構與意義是相互關連的,之間的連結是情感電荷(affective charge),而不是理論上的能量量子(quanta)。

早期研究
起初費爾貝恩的焦點在精神結構。在愛丁堡大學的教學演講中(1928),他指出了佛洛依德心理結構地形理論中的邏輯矛盾。他寫道,若自我(ego)由原我(id)中長出來,卻又在根本上與之對立,就像超我(superego)與自我的對立那樣,這在邏輯上是矛盾的。隔年有關超我的兩篇文章中(1929a;1929b)費爾貝恩探討了佛洛依德理論中這三個結構間的關係。他的論述的重點在於佛洛依德式的超我的原始性質,以及超我既可以是意識也可以是潛意識的現象,且既可做為潛抑之執行者也可做為被潛抑之對象等特性。費爾貝恩認為他自己的臨床經驗已可顯示佛洛依德誤解了結構之精神功能與現象。他雖然肯定超我那些可觀察之外顯現象,但卻認為超我在心靈內的功能運作,並不是透過一個對抗自我且作用於自我的獨立結構。他同意佛洛依德的看法,認為超我的發展類似一種客體認同的過程,但他認為這發展會伴隨著
「感情形成」('sentiment formation'),而此步驟將使得情感在客體關係中扮演核心的角色。對費爾貝恩而言,上述的過程導致「情結」(complex)或「精神結構」(psychical structure)的發展。他寫道「如果超我的結構通常較情結嚴謹,卻又比次要人格(secondary personality)鬆散,則其應屬一精神結構」(1929a:20)。這是費爾貝恩的一個起步,他後來循此路線描述了母子關係衍生的內在自我結構。雖然在這些文章中,費爾貝恩仍和佛洛依德一樣,認為原我是本能衝動所在之處,但他的思考方向已開始由本能理論轉向以客體關係為基礎的人格理論了。
討論超我性質的一些文章目前收錄在《從本能到自體》第二冊「超我」的章節裡。在這些文章中費爾貝恩(1929a)從超我的功能與結構方面來分析佛洛依德的假說。他問道「如果超我是潛抑的執行者,那它本身怎能被潛抑?」他先前認為自我與超我皆是無能量的結構,彼此的辯證關係可以改變且互相影響;但在上述的提問中,他開始認為能量與結構是不可分割的,而超我的功能就是一些交互影響的內在客體關係。在這些文章裡,費爾貝恩亦首度使用「組織化的自體」(organized self)一詞來取代「自我」,這是日後他發展人格內在精神結構的起步。
費爾貝恩探討佛洛依德結構理論之後,轉向了原慾理論:生與死的本能(1930)。他認為亥姆霍茲(Helmholtz)對十九世紀科學思潮的影響,減輕了佛洛依德思考中「對立力量」(opposing force)的必要性。後來費爾貝恩總結此期的研究時寫道:

佛洛依德認為原慾是追求享樂的觀點,乃源於他把能量與結構分開看待;因為能量一旦脫離結構,唯一不算是煩擾的(亦即愉悅的)心理變化就是建立力量之間的平衡,這是一種無方向的變化。相反的,如果我們認為能量與結構不可分,那麼唯一可理解的變化是結構性關係的改變以及結構間關係的改變。
(1944:126)

費爾貝恩的博士論文「解離與潛抑」(1929b)也在此時期完成。在文中他回溯佛洛依德、詹納(Janet)、瑞弗(Rivers)、麥克杜格爾(McDougall)及其他人的看法之後斷定,解離是人類的一般能力,而潛抑是此一能力對「不愉快」(unpleasant)事件時操作的特例。更進一步說,「被解離的元素,基本上屬於心理結構」(1929b:94)。如果我們擴充所謂「不愉快」的觀念,不單將之視為滿足或不滿足的問題,而注意其意義中的情感成分,我們便會同意費爾貝恩稍後的論點:被潛抑的是無法被關愛照顧的經驗,因為這些經驗絕大部分都會被嬰兒視為「不愉快」。對解離與潛抑之間關係的研究,形成日後費爾貝恩對人格碎裂概念的背景基礎。他認為在極度「不愉快」事件的衝擊下,人格就會碎裂。正如他在後來的文章中所提到的,使人格發生碎裂及潛抑的衝擊是「『想要被當成一個人地被愛,與想要自己的愛被接受』都受到挫折」(本書第一部第二章,頁39-40)。

費爾貝恩的「內在精神結構」(Endopsychic Structure)
本書收錄的是費爾貝恩成熟時期論文的核心部分。在第一篇文章裡他描述了人格中碎裂現象的普遍性。緊接著,第二篇他開始以依賴(dependence)形式的發展變化來修正精神病理的架構。新生兒的全然依賴漸漸成熟,形成成人人格的成熟式依賴。發展無法在孤立中達成,因此個體需依賴與外在他人的關係。每個人初始對雙親的依賴會擴展到對文化、教育、政治秩序、法律、及自然的依賴。費爾貝恩描述成熟式依賴是「一個已分化的個體與已分化的客體維持合作關係的能力」(本書第一部第五章,頁145)。若要如此,個體須在相等的程度上接受自體與他人自體的完整性(integrity)。在這篇文章中,費爾貝恩認為症狀是個體由嬰兒式依賴過渡到成熟式依賴時,處理其內在客體關係的方式。
第三篇文章寫於1944年,他已可用相當完整的形式來敘述其理論。他認為原始統一而未分化的自體或自我因無可避免的不滿而攝入客體,然後再對客體中無法忍受的部分加以分裂及潛抑。但現在費爾貝恩加入一個新觀念:與那些部分客體相連結的自我的部分,也會被分裂出去。這個自我-客體的組合呈現了問題關係中情感基調(affective tone)的特徵,而這種情感是意識無法負荷的。他描述了三種自自我-客體組合:迫害與拒斥的組合(之後他將此稱為反原慾自我與客體[anti-libidinal ego and object]);原慾自我與客體的組合(因需求過於激動而建立起來的關係組合);以及中心自我與理想客體的組合;唯有最後一個組合是沒有被潛抑的。因此內在精神結構由六個部分組成,經由潛抑和交互影響而形成各種動態關係。他進一步指出,自體中的客體部分事實上亦是一種自我結構(ego structure),因此有能力啟動心靈之運作(本書第一部第四章,頁132)。本書其他文章及之後所陸續發表的,都在讓此理論更周延,並應用到其他領域。
費爾貝恩的思想中相對較少被注意的部分是他對孩童性發展的修正。他認為伊底帕斯狀態並不取決於閹割情結或陽具的有無,甚至也不取決於主動或被動的性特徵(sexual characteristics)。伊底帕斯問題的開端乃基於對山坡上的棄嬰之原初剝奪(1954:116ff),並伴隨父母有能力對孩童阻撓與挫折所致。孩童的性發展不取決於其自戀式的幻想,而在於孩童認為現實生活裡的依賴關係與性有關連,且將激動和拒斥客體投射在身體的性部位。性別與性取向則決定於認同和客體追求的交互作用。對費爾貝恩而言,「成熟」不再是性器官性慾化地融入人格的過程,而是有能力去了解他人是一有性器官的完整個體,並與之產生關係。因此,影響孩童日後心理健康與幸福的是父母自己對孩童需求的成熟式反應,而不是性發展這個單一面向。
這個觀點也讓費爾貝恩能將客體關係發展的觀點應用到更廣泛的社會議題。因每個個體都是社會的成員,故社會容納發展中個體心理需求的方式必然影響到整個社會。因此由一群未臻成熟式依賴的個體所管理的社會,或一個會複製類似嬰兒期依賴與剝奪的社會,將是一個孳生未成熟個體的社會。這正是那些造成挫折並因而導致社會中諸多暴力攻擊行為的狀況。此外,在不成熟個體佔優勢的社會,也易將他人視為部分客體或物品,如反猶太運動即為一例(《從本能到自體》第二冊)。
值得注意的是,費爾貝恩沒有忽略心理發展中遺傳和體質因素的決定性和影響力。每個個體的潛能取決於其遺傳的原始結構,正如碳原子的結構決定了它形成分子關係的能力。個體之內在結構與遺傳因素賦予發展一定的彈性空間。這個概念大部分來自佛洛依德對驅力及人格遺傳基礎之探討。但對費爾貝恩而言,發展永遠伴隨著真實的經驗,而驅力只能由經驗的架構中去獲得意義。內在現實與人格是經由與外在現實辯證而不斷演變的結果。
1943年,費爾貝恩在英國精神分析學會短暫參與安娜佛洛依德陣營與克萊恩學派的「科學討論會」('Scientific Discussions’)時,對上述思考做了一個特別的補充。在會上宣讀的一篇文章中(1943),他認為用「幻想」(phantasy)一詞來指稱孩童的內在世界是不恰當的:

我不禁要說,「幻想」的概念已因克萊恩女士及其追隨者致力發展之「物理現實」(physical reality)與「內在客體」的概念而顯得過時;我認為以自我及其內在客體構成之內在現實,在概念上已可取代「幻想」。

費爾貝恩對於同行們最初似乎誤解和低估他的貢獻頗感失望。一些初期的評論,甚至如溫尼客特與汗所執筆(Winnicott and Khan,1953)的文章,都誤解了費爾貝恩的重點並忽略了他的修正意見。他在1955年9月1日寫給萊克勞夫特(Charles Rycroft)的信中說:

讓我驚訝的是,在這些評論文章中,不論它們注意到我觀點中的哪些面向,卻都忽略了內在精神結構的部分。這實在令人失望,因為我認為這才是我理論中最重要的部分。

之後的一些作者才試著去矯正這個誤解並擴展費爾貝恩的理論應用。首先這樣做的,是剛特利普(Guntrip)和蘇特蘭(Sutherland),他們兩個都是費爾貝恩的分析個案、學生、及同事。剛特利普以概述費爾貝恩的作品開始(Guntrip,1961),之後主題轉向自體對飄忽不定的「支持客體」(sustaining object)的追求。在著作中他以「退化的原慾自我」(regressed libidinal ego)來概括此觀點――他認為這個部分的自我因為無法找到一個持續肯定的客體關係而被深深地潛抑著(Guntrip,1969)。雖然有人覺得剛特利普的說法扭曲了費爾貝恩理論的對稱性,但毫無疑問的,剛特利普拓展了費爾貝恩對自體理論的貢獻。
蘇特蘭開始亦以宣揚理論為主。在1963年給梅寧哲中心(Menninger Clinic)的一篇重要文章裡(Sutherland,1963),他說明了費爾貝恩作品中的科學基礎,並讓更多人知道它們,影響所及,包括肯柏格(Kernberg)也在其作品中大幅運用這些概念。後來,蘇特蘭廣博地掌握與促進精神分析理論與應用的成長,一方面是透過自己的著作,但主要是透過他在重要國際精神分析期刊的編輯地位――包括《英國醫學心理學期刊》(British Journal of Medical psychology)、《國際精神分析期刊》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sychoanalysis)、《國際精神分析文庫》 (International Library of Psychoanalysis)等,以及他在塔維史多中心(Tavistock Clinic)的主管職務,這讓費爾貝恩的思想成為精神分析發展中,一股安靜但強烈的潛流。在蘇特蘭的費爾貝恩傳記(1989)及自己的論文集《自主性自體的治療》(Therapy of the Autonomous Self)出版後,我們可以看出,他自己對自體演變的興趣如何推動其理論性工作這一點上,與剛特利普是一致的,只是他更忠於費爾貝恩之原著。
在其它應用費爾貝恩理論的作者中,最為人知的或許是約翰鮑比(John Bowlby)。鮑比在探討依附理論以及用動物行為研究嬰兒發展時,特別強調他的費爾貝恩式的導向(私人通訊),而他的研究在過去25年來,讓我們對母親-嬰兒關係的了解有長足的進展。亨利狄克斯(Henry Dicks)融合費爾貝恩的研究與克萊恩投射認同的理論,將之應用在婚姻問題及互動心理學上(1967)。這使得沙彼羅(Shapiro)與金納(Zinner)(發表於J. Scharff, 1989),以及後來夏夫(Scharff)與夏夫(1987)在美國將之繼續應用於家庭問題的處理。肯柏格(1963;1967;1980)使費爾貝恩的著作在美國為人所知,並給客體關係注入新的、全球性的衝擊;而葛羅特斯坦(Grotstein)的作品(部分發表於他的書《分裂與投射認同》[Splitting and Projective Identification,1981]中)則更助長了分裂這個概念的核心重要性。蘇特蘭曾指出(1989),寇哈特(Kohut)的闡述(1971;1977)更呼應費爾貝恩有關自體的著作,這也肯定了費爾貝恩為分析理論開闢的新方向,已被後代普遍認可,並在此方向上做更多的發現。最近的雷那(Rayner,1991)、佩德(Padel,1972;1992)、以及奧格登(Ogden,1986)皆已認可並檢視費爾貝恩的貢獻。米契爾(Mitchell)的關係理論(relational theory,此理論是目前分析理論中最引人入勝的發展之一)也是以費爾貝恩的觀點作為中心;吉爾和大衛夏夫(Jill and David Scharff)以及他們在華盛頓特區的華盛頓精神醫學院的同僚已著手編纂費爾貝恩和蘇特蘭的最新論文集,並繼續促進將費爾貝恩的理論運用在家族與婚姻治療,創傷,以及以自體和客體關係為基礎的心理治療和精神分析的整合觀點。
以上簡短且不充分地考察了費爾貝恩謝世後其著作被運用的情況,這尚不足以顯示其理論之寬廣。本書收錄多篇分析理論應用於其他領域的文章,顯示費爾貝恩認為精神分析的觀點能夠且應該應用於社會問題及社會政策的考量上,並應有助於了解民族主義與國際關係。《從本能到自體》的幾篇文章裡,他將客體關係與精神分析應用到藝術心理學、哲學、教育、及兒童發展等方面。雖然他在這些領域的研究都只在起步階段,但已足以讓我們看到其概念的潛力與有效性。費爾貝恩的概念早已成為精神分析理論的中心,以致常被視為老生常談,我們很難想起在他那個時代,對關係的需求並不被認為是發展與治療的重心,而分裂及其變遷也不被認為自生命初始就佔有重要的地位。在費爾貝恩之前,分析師們堅持讓自己成為不具人性的投射螢幕,努力具備正確的技術而不涉入。現在隨著費爾貝恩的觀點,我們看到分析師們涉入了治療關係,與病患一起為相同的發展過程與內在動力而奮鬥。他們能幫助病患不是因為旁觀者清,而是因為他們將自己的經驗磨練成人性的媒介,藉此參與患者的成長與發展過程。費爾貝恩說,最終治療過程會開啟關係的重要性,而成為改變的基本執行者:

依我之見,最具決定性的因素是分析師與病患的關係,此因素…不只決定其它因素的有效性,而是根本決定了其它因素的存在與否,因為若缺乏與分析師的治療關係,它們根本不會發生。

自從1952年本書初版後,對關係的重視已是精神分析理論重整的一部分。它也形塑了精神分析對哲學、科學、人文、及社會的理解。費爾貝恩教導我們,關係是精神分析理論與實務的中心;但更重要的是,他教導我們,關係也是所有人類經驗及其衍生物的核心。

作者
大衛.夏夫醫師是華盛頓特區客體關係研究中心的主任,曾擔任華盛頓精神醫學學院的主任。他也是美軍軍醫大學(Uniformed Services University of the Health Sciences)和喬治城大學醫學院精神科臨床教授,以及華盛頓精神分析學院的教學分析師。
艾莉諾.費爾貝恩.比爾特斯是費爾貝恩的女兒,現任SITA科技公司總裁。

目次

目 錄

推薦序 周仁宇
前言 恩內斯特 瓊斯
緒論 大衛夏夫、艾莉諾費爾貝恩比爾特斯

第一部 人格的客體關係理論
I. 人格中的分裂因子(1940)
Schizoid Factors In The Personality
II. 修正精神病與精神官能症的精神病理學(1941)
A Revised Psychopathology Of The Psychoses And Psychoneuroses
III. 壞客體的潛抑與再現(特論「戰爭精神官能症」) (1943)
The Repression And The Return Of Bad Objects (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The 'War Neuroses’)
IV. 客體關係觀點的內在精神結構(1944)
Endopsychic Structure Considered In Terms Of Object-Relationships
V. 客體關係與動力結構(1946)
Object-Relationships And Dynamic Structure
VI. 人格之客體關係理論的發展(1949)
Steps In The Development Of An Object-Relations Theory Of The Personality
VII. 作者對人格結構觀點之發展概要(1951)
A Synopsis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Author’s Views Regarding The Structure Of The Personality

第二部 臨床論文
I. 一位女性患者宗教幻想的記錄(1927)
Notes On The Religious Phantasies Of A Female Patient
II. 一位生殖器異常患者的分析(1931)
Features In The Analysis Of A Patient With A Physical Genital Abnormality
III. 國王之死對分析中之個案的影響(1936)
The Effect Of A King’s Death Upon Patients Undergoing Analysis

第三部 其他論文
I. 以精神分析的觀點思考共產主義的社會學意義(1935)
The Sociological Significance Of Communism Considered In The Light Of Psychoanalysis
II. 心理學――一個正規而被排斥的學科(1939)
Psychology As A Prescribed And As A Proscribed Subject
III. 戰爭精神官能症――性質與意義(1943)
The War Neuroses―Their Nature And Significance
IV. 性罪犯的處遇與復健(1946)
The Treatment And Rehabilitation Of Sexual Offenders

書摘/試閱

【內文試閱】
第一章 人格中的分裂因子
Schizoid Factors in the Personality (1940)

心理過程中,分裂(Schizoid)的特質,近來逐漸地吸引我的注意,於我而言,那些人格中有明顯分裂特質的個案,是精神病理學領域中,最有趣而豐富的題材。在許多支持上述觀點的理由中,有幾點值得一提:(1)因分裂是最深層的精神病理狀態,故它們對人格的基礎及基本的心理過程研究,提供了絕佳的機會。(2)對分裂型案例的分析治療,可讓我們對於單一個體的精神病理過程,有最廣泛的了解;因為通常這些個案,其可資運用的防衛方法,幾已被剝削殆盡。(3)相反於一般所信,分裂型的個案若沒有嚴重退化,其心理洞察力(psychological insight)其實較其它人格特質(無論正常或不正常)的個案為佳。造成此情形至少有部分的原因是,分裂型的個案非常內向(也就是說,心中常被內在現實所盤距),而且非常熟知其深層的心理運作過程(一般被歸類於精神官能症的個案,此種運作過程常被頑固的防禦及倔強的阻抗排除於意識層面之外)。(4)再次相反於一般所信,其實分裂型的個案有能力形成相當程度的轉移關係,且常展現意料之外的治療可能性。
就明顯的分裂狀況而言,有幾個類型可加以區分:
(1)嚴格意義下的精神分裂症(Schizophrenia proper)。
(2)精神病態性人格中的分裂型(Psychopathic personality,schizoid type) ―― 精神病態性人格之個案大部分屬此型(不排除癲癇型人格[Epileptic personality])。
(3)分裂型人格特質(Schizoid character)――此大類包括許多人格特質中有明確分裂傾向,但不能被視為精神病態人格的個體。
(4)分裂狀態(Schizoid state)或短暫性的分裂發作(Transient schizoid episode) ――我認為,有不少青少年的「精神崩潰」(Nervous Breakdown)可歸於此類。
然而,除上述明顯的分裂狀況之外,我們也常可在以精神官能症狀(如歇斯底里、畏懼、強迫或單純的焦慮)為表現的患者身上,發現分裂的特徵。在分析治療過程中(並透過分析的運作),當精神官能症的防衛機轉變得薄弱時,這種分裂特徵尤易顯現;若分析師熟稔分裂的知識背景,甚至在初次會談時即能察覺到分裂的特徵。在這一點上,一個有趣的報告值得一書。據馬斯曼與卡邁克爾(Masserman and Carmichael)對100位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研究顯示,32位在病前曾經出現歇斯底里和強迫症狀(Journal of mental Science, Vol.LXXXIV, pp.893-946)。他們發現「在此32位患者中,至少有15位以上,在發展出現明顯的精神分裂症症狀之前,確實出現過歇斯底里的症狀」;在強迫思考與強迫行為方面,「精神分裂症患者,亦有極高的發生率」――強迫思考有18位,強迫行為有20位。另外,在我本身對軍中個案的觀察,最後被診斷為「精神分裂症」或「分裂型人格」者,有50%之前曾被診斷為「焦慮性精神官能症」或「歇斯底里」。雖然上述數據暗示,精神官能症的防衛機轉曾被某些真正的分裂症的患者所運用,以防止其人格之崩解,但卻徒勞無功;然而,這些數據無法顯示在成功的防衛機轉遮掩下藏有多少分裂傾向。
當我們了解表面呈現精神官能症之個案當中,其分裂特質之普遍性後,在分析治療的過程裡,我們亦不難在那些無法以任何已知之精神病理模式解釋的個案身上,發現類似分裂的特徵。這些個案求助於分析師的主訴包括:社交退縮,工作無法專心,性格的困擾,性倒錯的傾向及心性障礙如性無能及強迫性手淫等。這類個案亦包含大部分以個別獨立的症狀(如對發瘋之恐懼或對表演的焦慮)為主訴的案例,或者那些想接受分析治療卻無明顯理由的案例(如「因為我覺得分析可能對我有好處」或「因為分析可能很有趣」)。這可能也包括那些帶著神秘兮兮的態度走進會談室的個案,以及那些引用佛洛依德名言作為開場白的個案,或者有些個案即直接說「我不是很了解我為什麼要來。」
以上述各種類型個案之分析研究為基礎,我們可以發現,不僅明顯的去人格化(depersonalization)及去現實化(derealization)的現象是分裂,較輕微或暫時性的現實感障礙也是分裂,例如:「人造」(artificiality)的感覺(無論是自身或環境),「玻璃板」(plate-glass)的經驗,對熟悉的人事有不熟悉的感覺,或對不熟悉的人物有熟悉感等。類似於對不熟悉的人物有熟悉感,即所謂的「似曾相識」的經驗(déjà vu),需視為分
裂過程中的有趣現象。一些解離的現象,如夢遊,朦朧神遊(fugue),雙重人格及多重人格等,亦可做如是觀。關於雙重及多重人格的表現,若要了解其中基本之分裂特質,可由詹納(Janet)、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及摩頓普林斯(Morton Prince)諸人所描述的個案,略見端倪。在此需一提的是,許多詹納描述之古典歇斯底里個案,其多疑之行為實類於精神分裂症。我認為此一事實亦支持我先前觀察所獲致之結論,即歇斯底里人格中皆有分裂因子,只是程度多少或隱藏得多深而已。
當「分裂」的內涵隨著上述分裂現象概念之擴展而更形寬廣之後,其所指涉的對象亦相形擴大,使得「分裂」一詞包羅萬象,包括例如大部分的宗教狂熱分子、煽動者、罪犯、革命份子,及其他存在於每個社會的破壞力量。分裂的特質亦常以較輕微的型式,普遍地見諸知識分子。文化人對中產階級的鄙視,及神秘派藝術家對庸俗的輕蔑,亦可視為分裂特質的輕度表現。進一步而言,知識所追求的,無論是文學、藝術、科學或其他,對於有分裂特質傾向的人,皆有一定程度的吸引力。對他們來說,科學研究工作的吸引力來自他們對思考過程的過度評價,更來自其個性中冷漠超然的態度;雖然這兩種特質皆會被用在科學領域中。科學的強迫特質,如要求次序及極度準確的強迫性需求,早已為人熟知,但科學的分裂特質,雖一樣明確卻鮮少受到相同的認識。最後,若推論說某些重要的歷史人物有分裂性人格,或分裂性人格特質可能是危險的,從史書來看,似乎常常如此。
在「分裂」的諸多特點中,有三點較為顯著,值得一提:(1)全能的態度(omnipotence),(2)隔離及冷漠超然的態度(isolation and detachment),(3)思考常為內在現實(inner reality)所盤據。然而須注意的是,這些特點不一定十分外顯。所以,全能的態度可能在不同程度上是意識或潛意識的,它亦可能只侷限於行為的某些層面,也可能在自卑與謙遜的虛飾下,被過度補償或隱藏,或可能有意識地被視為珍藏的秘密。相同的,隔離及冷漠超然的態度,可能掩飾在社交性的外表或某些特殊角色之下,也可能在特定情境中伴隨相當多的情緒。至於思考常為內在現實所盤據,這無疑是所有分裂特質中最重要的;無論是內在現實取代了外在現實、被等同於外在現實、或加於外在現實之上,這特質仍然存在。
上述「分裂」之概念,特別是其指涉的範圍,與榮格所提的「內向型」(introverted type)個性有密切的相關。在其早期之著作中(Collected Papers on Analytical Psychology〔1917〕,p.347),榮格認為精神分裂症(早發性痴呆)只發生於內向型的個案,顯示了榮格對內向及分裂形成兩者之間關係的看法。榮格「內向」的概念和上述「分裂」概念的相關,值得注意,因為它更肯定了這群現象確實存在,尤其是這兩個概念是從完全不同的途徑所獲致。當然,這種一致性並不意味著我同意榮格的基本心理類型理論(theory of fundamental psychological types)。相反地,我對分裂的概念是基於純粹的精神病理因素,而不是氣質的(temperamental)因素。在此同時,可能有人覺得「內向」要比「分裂」更適合用來描述這群個案,因為後者原初的用法較易引起一些不祥的聯想。但是,就兩者而言,「分裂」有無可估計的優點,它不像「內向」那樣只是個描述性的名詞,它更有心理發展學上的解釋力。
現在,我必須面對的質疑是,若依我的思想方向推演,任何人勢必毫無例外地被視為「分裂」。事實上,我正準備接受這樣的想法,但需在一個重要的條件限制下,因為如果沒有這個限制,我的「分裂」概念將無比的龐雜,而變得沒有意義。加諸此概念之限制是:每一事件皆取決於要討論的心理層次。分裂的基本現象是「自我的碎裂」(splits in the ego)。某些過於大膽的人可能會認為其自我已整合得十分完美,即使在最深的心理層次亦無碎裂之跡象;或者說在任何環境下,其碎裂之跡象,皆不足以達到表現出來的程度,即使是最痛苦、艱難、或匱乏的狀況(如:生重病,極地探險,被棄置於太平洋中的孤舟上,被殘酷地迫害,或長期對現代戰爭的恐懼等)。在此,最重要的問題是,自我的碎裂會出現在哪一層的心理深度?我的看法是,在最深層的心理層面中,無例外地皆有某種程度的自我碎裂,或藉用梅蘭妮.克萊恩(Melanie Klein)的話說――心靈的基本狀態,無例外地皆是分裂位置(schizoid position)。當然,對一個人格發展盡善盡美的理想人物而言,上述說法不一定成立,但實際並沒有人能如此快樂,事實上,很難想像有人的自我可以如此統合、穩定,而在任何環境下基本的碎裂皆不會浮上表面。可能有少數的「正常」人,在其一生中,面對嚴重的危機時,從未經歷過不尋常的平靜或隔離的感覺;或在尷尬無能為力的狀況下,亦未出現短暫的「旁觀著自己」的感覺。然而大多數人都曾有些奇特的經驗,如分不清過去和現在,或分不清現實與幻想(即所謂『似曾相識』),這樣的現象,我要大膽地說,就是分裂的現象。有一種普遍的現象可以證明每個人的心理深層都是分裂的――那就是「夢」。如佛洛依德研究所顯示的,作夢的人自己
在夢中可有兩個或多個化身。目前我可以接受的觀念是,夢中的化身不外乎代表以下兩種可能,(1)作夢者人格的某些部分,或者(2)於內在現實中,與作夢者人格某些部分發生關係的客體(這種關係通常是以認同作用為基礎)。果若如此,作夢者於夢中以一個以上的化身出現的事實,其唯一的解釋是,以作夢時的意識層次而言,作夢者的自我是碎裂的,因此,夢呈現了一種普遍的分裂現象。佛洛依德所描述的「超我」是一種普遍的現象,而對超我的詮釋,亦可說明自我是碎裂的事實,因為超我被視為自我結構的一部分,若其能由「自我」中被區分出來加以描述,則超我存在本身即證明了自我的分裂狀態。
「分裂」一詞的意義衍生於「自我碎裂」這一觀念,但從心理發展的角度而言,它只是一個啟發性的觀念,因此,我們必須簡要地考慮它在自我發展過程中涉及了什麼。在自我的功能中,佛洛依德最強調的是其調適(adaptive)功能――此功能將原始本能活動與外在現實(或特定社會情境)關聯起來。然而,須記得的是,自我亦有整合(integrative)功能,其中最重要的有(1)現實知覺(perception of reality)的整合,以及(2)行為的整合。自我另一項重要功能是區分內在與外在現實。而自我的碎裂對上述所有這些功能的發展皆有妨害,當然,在程度與比例上會有不同。因此,我們必須承認,發展的過程中,可能會造成不同程度的自我整合。我們可以設想一把度量自我整合程度的理論量尺,量尺的一端代表完全的整合,另一端代表整合完全失敗,而中間是各種不同程度的整合。在此量尺中,精神分裂症位於靠近下端的地方,分裂型人格的位置稍高一點,而分裂型人格特質則更高一點。在此量尺的頂端,代表著完美的整合而沒有碎裂,但這只標示著一種理論上的可能性。將這把尺放在心中,有助於我們了解,每個人只要在夠極端的環境下,都有可能出現某些分裂的特徵;也讓我們知道,為何某些人只有在需自我適應的狀況下(如青少年期、結婚、或入伍),才有明顯的自我碎裂,而某些人卻在平常的生活環境下就會出現。當然,在臨床實務上,建構這樣一把想像中的量尺,有其無法克服的困難。其中一個困難是,如同佛洛依德指出的,一些分裂(schizoid)的表現,其實是抗拒「自我碎裂」(splits in the ego)的防衛。然而,量尺這一概念,有助於我們了解自我碎裂的一般狀態。
雖然,依照布洛伊勒(Bleuler)對精神分裂症的古典觀念,我們須視自我的碎裂為分裂之最主要特徵,但精神分析家們會比較考慮(也確實將他們的注意力限制在)分裂狀態中原慾(libido)的方向。受到亞伯拉罕(Abraham)原慾的心理發展理論之影響,分裂的臨床表現被視為源自口腔早期的固著(fixation in the early oral phase)。一般假設在此生命的第一階段,未發展、尚未有經驗的嬰兒因受原慾變化的影響,自我碎裂的現象開始發生,故自我的碎裂與口腔攝入的原慾態度必有密切之相關性。我認為,自我碎裂之相關問題,我們應較前人更去重視它;其原因,上已提及。以下,我想討論某些取決於口腔早期固著,或深受口腔早期固著影響之發展,這些發展在決定分裂態度的類型上,扮演重要的角色。
嬰兒的自我,可說是個「嘴巴的自我」(mouth ego)。這個事實對每一個人日後的發展皆有深刻的影響,但對日後有分裂特質個案的影響尤為顯著。就嬰兒而言,嘴巴是慾望的主要器官,是活動的主要工具,是滿足與挫折的主要媒介,是愛與恨的主要管道,而且最重要的,是第一種親密的社會接觸。這第一種社會關係是建立在自己和母親之間;而此關係的焦點是哺乳情境,在此情境中母親的乳房是嬰兒原慾客體的焦點,而嬰兒的嘴巴則是其原慾態度的焦點。因此,這種關係的特質深刻地影響著其日後個人關係的建立及其一般的社會態度。當某些環境因素使原慾固著在早期的口腔狀態時,口腔早期的原慾態度會以一種誇張的方式持續著,而造成影響深遠的效果。這些效果的特質,可以用早期口腔態度的主要特徵來考慮。試摘要如下:
(1)此情感關係是關連著小孩和母親這個人,雖然其原慾客體其實應該是母親這個整體的人,但是其原慾的興趣所在,基本上還是母親的乳房。這樣的結果是,乳房本身變成原慾客體,且此一傾向與情感關係發生障礙的程度,有正向的相關。換句話說,原慾客體容易是身體的某一器官或部分客體(partial object)(而不是整個人或整個客體)。
(2)原慾態度基本上是「取」(Taking)重於「給」(Giving)。
(3)原慾態度不只是「取」,還要攝入和內化(incorporating and internalizing)。
(4)原慾的狀態賦予滿盈(Fullness)和空虛(Emptiness)狀態以重大的意義。所以,當小孩餓了,他是空虛的,可能也感覺到空虛;當被餵飽了,他則是滿盈的,可能也感覺到滿盈。另一方面,母親的乳房,可能
由小孩的觀點看就是母親本身,餵乳前是滿盈的,餵乳後則是空虛的――因為小孩只能用滿盈和空虛來經驗其母親的狀態。在剝奪的環境下,空虛對小孩有特殊意義。小孩不只是覺得自己空虛,他也認為自己讓母親空虛了――特別因為剝奪不只強化了口腔的需求,也強化了攻擊性。剝奪的另一個作用是擴大了攝入需求的範圍,所以它不只包含乳房的內容物,亦包含乳房本身,甚至母親整個人。對「掏空乳房」所經驗到的焦慮,因而造成日後破壞原慾客體的焦慮;而母親在哺乳後習慣性地離開,必也加強了這種印象。結果,他的原慾態度對他而言暗示著,這種原慾態度與原慾客體的破壞及消失有關――這種印象在稍晚的發展時期裡會得到進一步的肯定;那時他將學到,吃下去的食物會從外在世界消失,而他不可能既吃下蛋糕又能保有它。
依口腔早期固著發生的程度,上述各種口腔早期原慾態度的特徵,以不同的程度強化而持續。這些因素決定了分裂的人格特質與症狀。以下即分別敘述這些因素後續的變遷。

1. 部分客體(身體器官)的傾向
讓我們首先考慮這個口腔早期因素的影響,它增強了分裂的傾向,使得個案在對待別人時,貶抑了人的固有的價值。這可藉下述案例說明。一位有分裂特質的高知識份子來找我的原因是,他覺得自己無法與妻子有真正的感情交流,常過份地批評她,而且在應該適度對她表達感情的時候,反而陰沉以待。在描述完自己對妻子這種自私的態度後,他補充說,他生性孤僻,在看待別人時會多少覺得他們像較低等的動物。由後者的敘述中不難看出他困擾的來源。一般在夢裡,動物常被用來象徵身體器官,此可說明他對妻子或其他人的態度是,將之視為部分客體而非整體的人。類似的情形亦見於一位明顯之精神分裂症患者,他描述他對人的態度,就像一個人類學家身在一個野蠻部落那樣。另有一個軍人的案例,亦有類似的情形,此個案的歷史,顯示有分裂型人格,他在戰時入伍,曾出現急性的分裂狀態。他的母親在他小時候就過世了,他只記得父親。他在學校畢業不久後即離家,再不曾和父親連絡,也不知父親的生死。過了幾年漂泊不定的生活,最後他決定要結婚安定下來,也真的如此做了。當我詢問他的婚姻是否快樂時,他臉上掠過一抹驚訝的神色,隨之露出相當輕蔑的笑容。他用一種優越的口氣回答說「這就是我要結婚的原因」,好像這是個很充份的答案。當然這個答案顯示了無法清楚地區分內在與外在現實的分裂特質,但也表現了另一個分裂的特徵,即把原慾客體當作滿足自己需求的途徑,而不把它視為有其特別價值的個人。這種傾向來自早期口腔把乳房當作部分客體之傾向的持續。
在此要指出,有分裂特徵個案的部分客體傾向,大部分是一種退化的現象,這種退化取決於口腔早期之後的孩提階段中,未被滿足的親子情感關係(特別是與母親的關係)。如果母親不能自發而真誠地表現感情,來讓孩子相信她所愛的是他整體的這個人,這樣的母親特別會引起孩子的退化現象。佔有慾強的母親和冷漠的母親都屬於這一類。最糟糕的可能是佔有慾既強而又冷漠的母親――例如過度投入的母親,她們無論如何也不能讓獨子受傷害。母親無法讓孩子相信她所愛的是他整體這個人,也使得孩子難以和母親這個整體維持情感關係;因此,為了讓情況單純化,他會退化到早期較簡單的關係模式,使得與母親乳房部分客體的關係再度復活。這種退化的情形,可由一個年輕的精神分裂症案例來顯示。此個案與母親間有著十分痛苦的敵對關係,他曾夢見自己躺在一個房間的床上,而牛奶由房間的天花板傾洩而下。夢中的房間在他家裡,正好位於其母親臥室的下方。此種型式的退化過程可稱為客體之去人格化(depersonalization of object);此過程亦伴隨著關係在「質」方面的退化。因退化是為了簡化關係,其形式是以身體的接觸取代情感的接觸,此現象或可描述為「客體關係之去情緒化」(De-emotionalization of the Object-relationship)。

2.「取」(Taking)重於「給」(Giving)的原慾傾向
依據口腔早期「取」重於「給」的原慾傾向,有分裂特質的人,在「給予」的情緒經驗上,會有相當的困難。一個有趣的關聯是,如果口腔的攝入傾向是生物體所有傾向中最重要的,那麼第二重要的就是排泄(排便及排尿)。當然,排泄活動的生物目的,是將無用及有害的物質排出體外。雖然根據此生物目的,小孩會很快地學到將排泄當作一種處理壞原慾客體的典型方法,但是排泄對小孩最初的心理意義似乎是一種創造的活動。它代表了個體最早的創造活動,而排泄物則是小孩的第一種創造物――是第一種把自己的
內在物外化的東西,也是第一種屬於他而他可以給的東西。以此觀點而言,排泄活動與口腔活動是互相對
立的,因為後者之基本傾向是攝取。這兩種原慾活動於另一層面的對立亦不容忽視:口腔攝入客體的傾向隱含著對客體的正面評價,而排泄則隱含著對客體的貶抑及排斥。就立即性的目的而言,在深度的心理層面,「取」在情感上相當於身體內容物的聚積,而「給」相當於身體內容物的分離。進一步而言, 在深層心理上,心理與身體的內容物在情感上是對等的,故個人對後者的態度往往可由其對前者的態度反映出來。因此有分裂傾向的人對其內在心理的過度重視正反映出,孩提時期口腔攝入傾向對身體內容物的過度重視,這種對內在心理的過度重視,會讓有分裂傾向的人無法適當的表達其情感,例如在社交場合中。對這樣的人而言,向他人表達情感時所涉及的「給予」,代表著內容物的喪失,所以他常會覺得社交活動讓他精疲力竭。如果長期與人相處,他就容易感到「好事離他而去」,他需要一段安靜而孤獨的時刻來補充他內在情感的儲藏室。所以我有一個患者就覺得無法跟其未婚妻連續數日的約會,因為太常見面會讓他的人格耗盡。在分裂傾向較明顯的個案,防禦情感流失的對策是,感情的潛抑(repression of affect)和疏離的態度,這會使別人覺得他們是冷漠的,甚至(在更極端的狀況)是沒有人性的。他們常被形容成「個性封閉」,因為他們把情緒的內容封閉了,所以就情感的觀點來看,這種說法實恰如其分。有時,對情感流失的焦慮會以一些奇特的方式表現出來。例如,曾經有個年輕人來作精神分析治療,在第一次會談中,我察覺到一種模糊的神祕氣氛,我認為這是分裂傾向的病理特徵,它常伴隨著無法清楚描述其具體問題。此個案是一個大學生,他現實上的問題是考試常常不及格,口試對他而言特別困難。而令人驚訝的是,甚至當他知道正確答案,他也常常無法「給」出回答。當然,這牽涉到他與父親關係上的一些問題;但單就這點來看,他的困擾源於一個事實,他覺得給予正確答案代表著,要把一件好不容易才獲得的(亦即內化的)東西給予主試者,因此也代表著與一件珍貴得不容損失的東西分離。為了克服這種情感給予所引起的困擾,分裂傾向的個案會運用各種不同的防衛技術。下述兩種方法值得特別提出來說明:(a)角色扮演的技術(the technique of playing roles),以及(b)展示的技術(the technique of exhibitionism)。
(a)角色扮演的技術
經由角色扮演或演出一個得自他人的部分。分裂的個案常可表達出許多情感,而在社交上令人印象深刻。但事實上在這樣做的時候,他並沒有給出什麼,也沒有喪失什麼東西,因為既然只是在扮演一個角色,其本身的人格並無涉入。他祕密地將所扮演的角色排除於己身之外,藉此保持其人格之完整,免於威脅。須附帶聲明的是,雖然有些個案是有意識地進行角色扮演,但對其餘的個案,此乃於潛意識中進行,唯有在分析治療的過程中,個案才能逐漸明白這個事實。有意識的角色扮演可由下述一位年輕的分裂型男性個案之表現中得到例證。他進到我的會談室作第一次會談時,不斷引用佛洛依德的話,想一開始就讓我覺得他是一個精神分析的熱情擁護者。我隨即懷疑他只是在角色扮演,而此懷疑在分析治療開始後不久即得到充分的證實。他所扮演的角色其實是要防止與我之間真誠的情感接觸,亦即防止真誠的情感給予。
(b)展示的技術
展示的傾向常在分裂型的心靈中有著顯著的地位,且與角色扮演有密切的關係。它大部分是無意識的,並常為焦慮所遮掩,即使如此,它們在分析治療過程中仍會清楚地顯露出來。文學和藝術的活動之所以吸引著分裂特質的人,部分的原因是這類活動以展示的方式表現情感,而不用牽涉到直接的社交接觸。利用展示作為一種防衛的手段乃基於以下事實:展示是一種實際上沒有給予的給予方式,因為它以「展現」(showing)來取代「給予」(giving)。然而這種想要給予又不會喪失的方法,並非無往不利,因為原先與「給予」相連結的焦慮很容易轉移至「展現」,而使得「展露」(showing off)變成「暴露」(showing up)。當此情形發生時,展示將變得十分痛苦;被一覽無遺的感覺,會造成嚴重的侷促不安(self- consciousness)。下述案例可說明給予和展現的關係。個案是一個未婚女性,人格中有分裂的特質。1940年某個早上,她在報上讀到一則新聞,說在前晚有顆德軍的炸彈落在我家附近。當她得知那顆炸彈離我家還有一段距離,因此我安全無虞時,她覺得非常的感恩。然而她對情緒的拘謹,讓她無法用任何直接的方式表達她想表達的感受。為了克服這個困難,在下次的會談中,她交給我一篇她精心寫成的,一些有關於她自己的事的文章。因此她的確給了我一些東西,但她所給的,是在文章上反映對自己的看法。事實上,在此案例中所表現出來的,是一種從「展現」往「給予」方向的延伸。畢竟,以此間接的方式,她的確給了我一些心理內容,這些內容對她來說有很高的自戀價值,也是她一直難以捨棄的。這裡亦有另一種延伸――從對自己心理內容的自戀評價,往把我視為外在客體及整體個人的評價方向的延伸。根據這件事,當個案在分析中顯
示她與身體內容物分離會有極大的矛盾時,就不會讓人覺得奇怪了。

3. 原慾態度中的攝入(incorporative)因素
早期口腔期的特徵,不只是取,亦包括攝入或內化。口腔早期之退化的重現,常在小孩情感受挫時發生,在挫折時他會覺得(a)作為一個整體的人,他並不真正的被母親所愛,而且(b)他對母親的愛沒有真正被母親重視及接受。這種高度的創傷狀態,所造成的結果,有以下的特徵:
(a)小孩把母親視為壞客體,因為她似乎並不愛他。
(b)小孩認為把自己的愛表現出來是不好的,為了要保持愛的好,他需要把愛留藏在內心。
(c)小孩會漸漸覺得與外在客體的愛的關係,整體而言是壞的,或至少是危險的。
這導致小孩將他與客體之關係,轉移到內在現實的領域。在此領域中,於口腔早期挫折情境的影響下,母親及其乳房已被轉化成內在客體了;在之後的挫折情境影響下,客體的內化將被進一步用來當作一種防衛的方式。這種內化過程,會因口腔態度本身的特質而被觸發或增強,因為口腔衝動的固有目的就是攝入。當然,這攝入一開始是生理的攝入,但是我們須相信,伴隨著攝入而來的情緒本身亦會帶有攝入的色彩。因此當口腔早期之固著發生時,攝入的態度將會無可避免地織入自我的結構中。故在人格中有分裂成份的個人,十分傾向於從內在世界來衍生對外在世界的意義。在真正的精神分裂症個案,這種傾向非常強烈,以致內在與外在現實的區分變得模糊不清。撇開這些極端的個案不談,有分裂特性的個案一般亦傾向於過度重視其內在世界。不只是他們的客體較屬於內在的而非外在世界,他們也易強烈地認同其內在的客體。這個事實明顯地造成他們在「給予」的經驗上所遭受的情緒困難。客體關係主要於外在世界的人,給予會創造與增進價值感並提高自尊;但在客體關係主要於內在世界的人,給予會貶抑價值感,降低自尊。當這些人在給予的時候會覺得耗竭,因為在給予時他們犧牲了內在世界。對一個有這種特質的女性而言,這種傾向會使她對分娩產生極大的焦慮,因為分娩對她的意義不是得到一個小孩,而是失去內容物並導致空虛。我的確有過這類型的女性個案,她們非常不願意與身體內容物分離,結果造成極度的難產。當然,這些個案是真的與身體內容物分離的案例;與上述類似但比較偏向心理層面的例子,可見於一位藝術家個案。當他完成一幅畫時,他常覺得,不是創造或得到了什麼,而是真理已離他而去。這個現象有助於解釋為何某些藝術家在創作活動之後,常伴隨著一段貧乏而不滿的日子。上述案例亦正如此。
為了緩解給予及創造後耗竭的感覺,分裂傾向的人常使用一種有趣的防衛方式:他們把所給予或創造出來的東西視為糞土。因此上述那位畫家,在畫作完成之後便對其作品完全失去興趣,完成的畫不是被丟在工作室的角落就是被視為拍賣商品。相同的,有這樣特質的女性有時在生產後就完全對孩子失去興趣。另一方面,分裂傾向的人可能也會用一種完全相反的防衛方式來對抗這種內容物的失落。他們把生產出來的東西,仍繼續地視為自己的一部分,藉此保護自己,對抗失落感。因此,一個母親不是在孩子出生後對之漠不關心,反而是繼續將之視為自己的內容物,並對孩子過度重視。這樣的母親會過度地佔有孩子而不能把孩子視為一個獨立的人來對待――這將造成孩子不幸的後果。雖然沒那麼不幸但卻相似地,一個畫家也可能會不合理地覺得自己的作品永遠是自己的,即使那些作品已經被別人獲得。這裡也可關聯到上述以「展示」取代「給予」的防衛方式,當畫家展示其畫作時也間接地呈現了自己。相同地,作家藉由書本的媒介,從遙遠的地方向世界呈現自我。因此各種藝術提供了有利的管道,讓有分裂傾向的人自我表露,經由藝術的活動,他們既能以「展示」取代「給予」,同時又能在作品從內在世界進入外在世界時,依然將它們視為自己的一部分。
被內在世界盤據的另一個重要表現是理智化(intellectualization)的傾向,這是分裂的典型特徵;是一種強而有力的防衛手段,也是分析治療中非常難以克服的阻抗。理智化暗示著對思考流程的過度重視,而這種過度重視,乃與分裂傾向的人難和他人發生情感接觸有關,因為沉浸於內在世界且潛抑情感的出現,他們很難對他人自然流露感情,也很難在關係中有自然而自發的行為。這使得他們需於內在世界中以理智來解決其情感問題。以意識的目的而言,這種以理智來解決情感問題的努力,起初意味著想與外在客體連結之適應性行為,但從潛意識深處而來的情感衝突是無法用這種方式解決的,所以取而代之地,他會逐漸傾向於,在與外界人際關係的情感層面上作一些實際問題的解決。當然,這種傾向會因原慾灌注於內在客體而得到增強,因此,以理智來解決情感問題,將導致兩種重要的後續發展:(1)思考流程的高度原慾化,思想的世
界變成創造活動與自我表現的主要層面;(2)觀念(idea)取代了感覺(feeling),而理智的價值取代了情感的價值。
精神分裂症的個案,觀念取代感覺的現象發揮到了極端,在這些個案,當感覺堅持要出現時,通常它們就會被隔離於觀念內容之外,而顯得與情境相當不合宜;或是如僵直型個案所表現的,感情以突發而暴力的方式呈現出來。「精神分裂」一詞被採用,最初即基於思考與感覺分離的情形,而這種情形看起來就像心靈中有裂痕,但現在我們知道這種裂痕基本上是「自我中的裂痕」。思考與感覺分離的表象,是下述兩個心理層面之間分裂的反映:(1)自我中較表面的部分,它代表自我中較高的層次,包括意識的層次;(2)自我中較深層的部分,它代表自我中較低的層次,包括那些帶有高度原慾的因子,因而是情感之來源。從動力精神分析的觀點而言,這種分裂只能以潛抑來解釋;在此前題下我們只能得到一個結論:自我中較深層較高度原慾的部分,被自我中較表層的部分所潛抑了,而後者是思考流程較高度發展的部分。
分裂特質較輕的人,思考與感覺分離的程度亦較不顯著,但上述的特徵,不只是理智取代情感的價值,而且思考流程還會高度原慾化。通常這種人喜歡精密地建構其理智思考的體系,而不願在人性的基礎上發展與他人的情感關係。更進一步的傾向是,把創造出來的體系變成原慾客體。「愛上了『愛』」(being in love with love)即是這種特質的表現,分裂特質的迷戀常含有這種因素,這種迷戀會使得表面上被愛的對象,覺得非常不愉快;當分裂型個性的人愛上了某些極端的政治理念時,後果將更嚴重,因為這可能導致百萬人受害。當他們愛上了某個思想體系、僵化地詮釋它、又將之廣泛地運用時,這種人格特質,便具備了所有成為一個狂熱份子所需的各種條件――他也真的是個狂熱份子。進一步而言,當這些狂熱份子想要且有能力將其體系無情地加諸他人時,就可能導致大災難――雖然有時候我們必須承認,這種態勢往好或壞的方向發展的可能性是相等的,然而並非所有愛上某種思想體系的人,都想要或有能力將其體系加諸外在世界。事實上,更為常見的是,他們會從日常生活的世界中抽離出來(至少在某種程度上),然後從其理智中,以一種優越的態度,俯看芸芸眾生(例如某些高級知識份子對中產階級的態度)。
在此宜注意一個事實:分裂傾向的人或多或少,都有一種內在的優越感,即使大致來說,這多是潛意識的。在分析治療過程中,要顯示這一事實,常需克服相當的阻抗。然而更難克服的阻抗,出現於探討此事實的來源時。一旦其來源被揭示,則可發現這種優越感乃基於:(1)對個人身體及心理內涵廣泛而秘密地過度重視;(2)一種自我的自戀性誇張,此源於對內化的原慾客體(如母親的乳房及父親的陽具)之秘密佔有及認同。在此「隱密」(secrecy)有其難以忽視的重要性,它可以解釋為何有明顯分裂傾向的人,常帶有一種隱晦神祕的氣氛;但即使在分裂傾向較輕的人身上,「隱密」亦為潛意識中的一個重要因素。當然,對隱密的內在需求,部分是因為佔有內在客體所產生的愧疚(guilt),因為他們會覺得內在客體是「偷來的」;但部分也是因為害怕失去內在客體,對他而言,內在客體是無比的珍貴(甚至像生命一樣珍貴);客體的內化,即可顯出客體的重要性及他對客體依賴的程度。隱密地佔有這種內在客體,會讓他覺得自己「與眾不同」――即使不是如此,如一般常見者――他也會覺得自己是特別的或獨一無二的。然而,深入探討這種與眾不同的感覺時,可發現與「特異獨行」(the odd man out)的感覺密切相關;有此情形的人,在夢中常出現被遺棄的主題。常常這種人,雖然在家裡是母親的男孩(mother's boy),在學校卻不是男孩子們的男孩(boys' boy)。當其他男孩投注精力於學校的遊戲時,他卻致力於課業上的成就。當然有時這種成就會發揮在運動上,但即便如此,他仍明顯地難以與同儕有情感關係;不過無論如何,較常見的還是以理智層面上的成就來包覆情感上的困難。在此我們已可以察覺出理智化防衛方式運作的證據;在精神分裂症個案早期的個人史中,我們常可明顯的發現在他(或她)們學校生涯的某個時期,曾被認為是很有前途的學者。如果更深入探討分裂特質個案中這種與眾不同的感覺的來源時,我們可發現其它幾項特徵:(1)在生命的早期,不管母親的態度是全然的漠不關心或是過度的佔有,他們深信母親並沒有把他們當作真正的人來愛他們及珍惜他們;(2)這導致自卑及被剝奪的感覺,在此感覺的影響下,他們持續地深深依戀母親;(3)伴隨此依戀而來的原慾態度,不只是極度的依賴,亦傾向高度的自我保護及自戀,此乃源於擔心自我受傷害所產生的焦慮;(4)經由退化至口腔早期的過程,不只原慾投注於已內化之「乳房-母親」的現象被加強,內化的過程亦不當地擴展到與其它客體的關係,(5)導致過度地重視內在世界,而犧牲了外在世界。

4. 掏空客體隱含於原慾態度中
掏空客體隱含於口腔早期態度中的攝入特質;先前提及此一特性時(頁11-12),曾論及它對小孩的心理作用。之前指出,在被剝奪的環境下,小孩對自己空虛的焦慮,會使他擔心母親乳房亦否空虛。之前亦曾指出,小孩會把母親乳房的空虛(不管是表面的或真實的),認為是自己用力攝入所造成的,而且他會因需為此種消失及破壞負責而感到焦慮,這不只是對母親的乳房如此,對母親這個人也是如此――剝奪的作用再加上原慾需求中攻擊的性質,會使得這種焦慮更為升高。這種焦慮的典型表現見諸童話「小紅帽」中,故事裡小女孩驚恐地發現心愛的祖母消失了,而她被留下來單獨面對自己的攝入慾望――具化為一隻貪婪的大野狼。小紅帽的悲劇是口腔早期小孩的悲劇。當然這個故事是以喜劇收場,就像其它的童話故事一樣;而且,當然小孩亦終會發現,他並沒有吃掉母親,而母親也必會再出現。但是,當小孩還小的時候,他們雖不乏智能,卻缺乏有組織的經驗去建立信心以對抗這種焦慮。較大之後,小孩才會在意識層面獲得足夠的知識去了解,其實母親不會因為其攝入慾望的破壞而消失;口腔早期中,剝奪所衍生出來的創傷經驗,也從此被潛抑。在此同時,依附於此情況的焦慮卻仍持續地存在於潛意識,而在日後有類似經驗時,隨時被活化。若口腔早期的固著很明顯,日後當小孩覺得母親不是真的把他視為一個人來愛他、不能以人的固有價值對待他、也不會感覺他的愛是好的而讚賞及接受時,上述的創傷情境特別容易被活化。
一個須謹記於心的重點是,由口腔早期發展出來的情況是不同於口腔期晚期的,因為在後者,咬嚼(biting)的傾向與吸吮的傾向並行。在口腔期晚期,伴隨吸吮而來的口腔愛(oral love)與伴隨咬嚼而來的口腔恨(oral hate)出現了分化;矛盾(ambivalence)的發展即由此而生。口腔早期可說是「前矛盾的」(pre-ambivalent);這是件重要的事,因為在此,前矛盾期的口腔行為,是個體表現愛的第一種方式。吸吮乳汁時的小孩與母親的口腔關係,代表著小孩愛的關係的最初經驗,因此也是他未來與所愛客體的關係基礎,它亦代表了其社會關係的最初經驗,因此也是日後他對社會的態度的基礎。將這些考慮謹記於心後,讓我們回到固著於口腔早期的小孩。若這小孩覺得母親沒有真正把他當成一個人來愛他、重視他,也沒有真正把他的愛當成好的來欣賞及接受,這時源於口腔早期創傷情境的情緒,會被活化而重現;小孩會覺得母親不愛他是因為他摧毀了她的感情,且使得這種感情消失。同時,他也會覺得母親不接受他的愛,是因為他的愛具有破壞性而且是壞的。當然,與固著於口腔期晚期小孩面臨的類似情境相較,這種情況無疑更難以忍受。固著於口腔期晚期的小孩基本上是矛盾的,他會認為在這種情況下是他的恨,而不是他的愛,摧毀了母親的感情。他的壞是存在於他的恨之中,所以在他眼裡,愛仍是好的。這可能是日後造成躁鬱症的潛藏原因,也可能構成憂鬱位置(depressive position)。相反地,潛藏於分裂發展過程底下的,是源自口腔早期的前矛盾位置――在此狀態,小孩認為它的愛是壞的,因為它摧毀了原慾客體;這位置可恰當地稱為「分裂位置」(schizoid position)。基本上,它代表一個悲劇的情境,它是許多偉大的悲劇著作的主題,也是詩歌特別喜愛的主題(如渥茲華斯的詩作「露西」)。無疑的,有相當分裂傾向的人,在表現愛的時候會遭遇到這種困難,因為他們總要經歷深刻的焦慮,正如王爾德在《瑞丁監獄之歌》中所寫的:「每個人都殺死他所愛的」。無疑的,他們在感情的給予上也會遭遇到困難,因為他們永遠無法逃避的恐懼是,他們所給予的是致命的禮物,像一個博吉亞的禮物。因此我有一位病人,在送我一些水果之後,在隔天的會談時,開頭就問:「你有沒有中毒?」
現在我們可以了解有分裂傾向的人,會將「愛」保留於內在而無法表現的另外一個動機了。除了因為覺得這種愛太珍貴而不願與之分開之外,也因為他覺得這種愛太危險而不願釋放至其客體上。所以,他不只把愛存放在一個安全的地方,也把愛關在牢籠裡。但事情還沒有結束,既然他覺得自己的愛是壞的,他也就容易認為別人的愛也是如此。這種想法並不一定是投射作用,雖然他也常求助於此種防衛機轉。再舉上述「小紅帽」為例,我們已經知道大野狼代表小女孩自己攝入的口腔愛,但故事也告訴我們,大野狼取代了床上的祖母的位置――當然,這表示小女孩將自己的攝入傾向歸諸她的原慾客體,故後者變成了貪婪的大野狼。所以有分裂傾向的人容易被迫地築起防衛,這不只用來防堵他對別人的愛,也是防堵別人對他的愛。正因如此,我的一位個案,一位分裂型的年輕女性,常習慣地對我說:「不管你做甚麼,反正你不可能喜歡我」。
所以,有分裂傾向的人會放棄社交的接觸,因為他覺得不會愛別人也不會被愛。但他不是一直都冷漠被動,相反地,他常主動地採取一些方法來驅逐其原慾客體。為了達到此一目的,他手邊有個可用工具:
他自己分化出來的「攻擊」,他動用了恨的資源,把攻擊的矛頭朝向別人――特別針對其原慾客體。因此他可能易與人爭辯、讓人討厭、變得粗魯等。這樣做的時候,他不僅在與客體的關係上以恨取代愛,也使得別人恨他而不是愛他。他之所以如此,皆是為了和其原慾客體保持距離。像中世紀的吟遊詩人(或許獨裁者亦如此)一般,他只能從遠方愛人與被愛。這是有分裂傾向的人易有的第二種大悲劇。第一種是,如之前所提到的,他覺得他的愛會摧毀他所愛的;而第二種是,雖然他一直渴望愛與被愛,但他卻需被迫地去恨與被恨。
還有另外兩個動機,使得有分裂特質的人以恨來取代愛――有趣的是,一個是道德的一個是不道德的,在革命份子和賣國賊身上,這兩個動機顯得特別強烈。不道德的動機取決於:既然無法得到愛的歡愉,他轉而尋求恨的歡愉並從中得到滿足。他與魔鬼簽約,並宣稱「魔鬼是我的良善」。道德的動機取決於:如果愛會造成摧毀,則它最好被恨摧毀而不要被愛摧毀,因為前者是具破壞力且邪惡的,而後者是有創造力而良善的。當這兩種動機相互作用時,我們將面對一種奇特的道德顛覆。在此情形下,不僅「魔鬼是我的良善」,同時也是「良善是我的魔鬼」。需附帶說明的是,這種價值的顛覆,絕少被意識所接受,但仍然在潛意識中扮演極重要的角色。這也是有分裂傾向的人常有的第三種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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