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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基督十架:在21世紀重回救贖的原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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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代基督十架:在21世紀重回救贖的原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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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斯托得逝世十週年暨百年誕辰紀念|
☆被譽為「斯托得最好的作品」
☆獲1988年ECPA金牌獎

為信仰扎下穩固根基,基督徒必讀的不朽經典!
「少有什麼書是你我『非讀不可』的——所有傳道人的書架上都應該有,以及喜愛思考的信徒皆能從中領略聖經最核心的主題——《當代基督十架》正是這樣的書。」卡森D. A. Carson(三一福音神學院新約教授)
曾有人問斯托得,在他一生五十多本著作中,最看重哪一本?他說:「《當代基督十架》。比起我寫過的其他任何東西,我花最多心血在這本書。」這位二十世紀福音派最具代表性的領袖,將他畢生為之而活的信仰內涵寫成了《當代基督十架》,本書可說就是斯托得一生所宣揚的福音!
我們可能在基督教圈子已久,卻仍然無法完全掌握十字架的意義,或感受不到十字架在我們身上的力量。這本書是為每一個基督徒寫的,將基督信仰的心臟——十字架,做最全面、動人的剖析。究竟,十字架為何成了基督教最重要的標記?神到底透過十字架達成了哪些我們沒想過的事?祂是如何做成的?人要如何將十字架活在群體、暴政、苦難、21世紀每一天的生活當中?讓一代大師帶著我們從不同角度來觀看、經歷十架的豐富,重回那開啟神一切奧妙、與你我生命息息相關的救贖原點。
本書自初版以來,即廣獲各方讚譽,本版加入牛津大學教授麥葛福之新版序、張楷弦博士之導讀;另包含每一章的研讀指引,適合小組分享討論。

聯名推薦:
何世莉 中華福音神學院舊約副教授
莊信德 播種國際事工台灣分會執行長
張聖佳 中華福音神學院歷史神學副教授
張楷弦 中華福音神學院新約助理教授
董家驊 世界華福中心候任總幹事
魏連嶽 衛理神學研究院專任副教授
(按姓氏筆畫排列)

 

作者簡介

斯托得(John Stott,1921~2011)
二十世紀福音派重要領袖,於2005年獲《時代雜誌》選為「世界百大最具影響力人物」。一生主要時間於英國萬靈堂擔任牧職,也以此為起點,開展他在全球的服事。他在萬靈堂的牧養工作,影響了二次大戰後英國福音派教會的復興運動。此外,亦擔任1974《洛桑信約》(Lausanne Covenant)起草委員會主席,該信約為福音派奠下了傳福音和社會關懷並行的基調,對全球福音派發展影響深遠。
斯托得一生的事奉皆奠基於他對基督十字架的認識與回應,對他來說,沒有什麼比闡明十字架的信息,來得更重要或更具挑戰性的了。

譯者
劉良淑
資深文字工作者,曾任校園書房出版社總編輯。譯有《新約聖經背景註釋》、《21世紀舊約導論》、《C型觀點》等書,對華人基督教文字工作有重要影響。

名人/編輯推薦

導讀:照亮時代的十字架
十字架是福音信仰的中心。也正因為它是中心,在十字架所傳遞的偉大真理中,匯聚了整個新約的主要信息,以及基督教神學的各個基本面向:神的啟示、神的本性與榮耀、人的墮落與罪惡、白白的恩典、聖靈更新的生活以及教會群體的本質。作為凝聚點的十字架真理,簡單直接卻又無比豐富。在十字架的光照之
下,早期教會得以建立,神學思想得以發展和成熟。也是在十字架的光照之下,教會在漫長的歷史中面對每一個時代的挑戰,回應當代的種種議題,並堅守福音的真義。
甫逝世十年的福音派巨擘斯托得牧師,在這本當代經典之作中,正是要論證並闡明十字架的真理。斯托得牧師堅信「歷史的信仰與聖經的信仰之中心皆在乎此」。然而,並非所有人都清楚明白這個信念。在每一個時代中,以及在當今學術界裡,許多對十字架的誤解,不但模糊了十字架本身的信息、使人無法辨認出十字架的中心性,也連帶衝擊了所有緊繫於十字架的各種神學思想,因而削弱了教會向每個時代見證福音信仰的能力。因此,這本書從根本著手,嚴謹且細緻地擦亮十字架的真理,以至於能夠呈現出十字架如何支撐了整個基督教神學,並且持續地向每一個時代發出挑戰。

福音的核心:神以自己代替我們,而能滿足神自己
本書論理嚴謹,議題全面,邏輯環環相扣,讀者若是掌握整體的論述結構,便能看見整本書的關鍵論述建立於「代替」(substitution)與「贖罪」(expiation)這兩個觀念:藉著耶穌基督釘十字架,神以自己代替了我們,為我們承受了因罪而有的刑罰,因此償付了罪債,使我們重得神的喜悅並進入滿有恩典的新生命當中。簡單地說,十字架上究竟發生了什麼事呢?就是神「透過代替來償付」。斯托得牧師在本書中先全面性地剖析「代替論」與「贖罪論」的概念,再從聖經研究和神學思考等不同角度,解明這教義的每一個環節,同時為此教義辯護。「代贖」這個基本的信仰概念在歷史中,其實不斷地受到質疑與批判。一方面,許多人難以接受慈愛的神會在憤怒中追討罪債,要求以死償還;另一方面,許多人又認為神以無罪的兒子代替有罪的世人,是殘忍而不公義的。然而,斯托得牧師堅持十字架的「代贖」完美彰顯了神的公義與慈愛。唯有神能夠償付、滿足全然聖潔公義的要求,也唯有全然慈愛的神在基督裡自我犧牲,就在十字架上代替了必須償付罪債的罪人。因此,十字架真理的核心就是「透過代替來償付」,這是神公義與慈愛的完美結合。
在「代贖完美彰顯了神的本性」這基礎上,本書也梳理了歷史上不同的贖罪理論。許多神學家追問:神透過代替所償付的對象是誰?索求罪債的到底是誰?是要吞吃人的魔鬼、是讓人無力滿足的律法、是神自己的公義與榮耀、還是神在宇宙所設立的道德秩序?本書一方面透過詳細審視聖經經文,深入各種贖罪理論,指出不同理論的貢獻、限制與誤導;另一方面則清楚明白地指出,任何除了「神自己」以外的索求罪債者,都會無可避免地將神描述為向某個對象臣服的次等存在。也就是說,贖罪乃是出於神自己裡面全然公義與慈愛的要求,是神要「自我滿足」,也唯有神的親身代替才能自我滿足。本書以大篇幅論證、闡述「代贖」的主題,是因為斯托得牧師認為只有先確立這個核心概念,從而發展其他思想,十字架的中心性與相關神學議題才不會模糊。
十字架的拯救、啟示、得勝與群體生命
確立了十字架的本質,本書再以「透過代替來償付」為基礎,繼續建構十字架的神學,這包括了四大部分:救恩的成就、神的自我啟示、全然的得勝、以及教會群體的生命樣貌。透過這樣的架構,本書回應了許多歷史上或學術界的錯誤,指出許多人錯將這些建構在「代贖」之上的神學思想,視為福音信息的核心,而反過頭來淡化甚至反對「代贖」這最根本的思想。斯托得牧師逐一解釋,這些神學思想如何建構在「代贖」的概念上。例如,過去百多年來的新約研究經歷了多次的研究方法更新與典範轉移,學者們從不同角度理解新約作者要傳遞的信
息核心。在這些新進的研究裡,新約的信仰主軸可以是對以色列所信獨一神的全新認識,可以是宇宙中善與惡兩股力量的天啟戰爭,可以是因著恩典參與在基督的生命裡、神秘地與基督聯合,也可以是如同哲學家一般,勸導人重新認識自己和自身價值觀,並仿效基督的道德模範,因此透過倫理教導建立一支在末世屬神
的子民。然而,斯托得牧師堅持,正是因為神在十字架上代替了我們,祂才完全啟示了祂自己,魔鬼從罪而有的暫時權勢才被永久剝奪,宇宙的秩序才在神的勝利中被恢復。又正是因為神自己的代替償付了我們的罪債,我們才能與神和好並參與在基督裡,我們也才能仿效神在基督裡的彰顯,學像基督,建立以基督的心
為心、且滿有基督樣式的群體生活。這樣看來,本書雖然從最傳統的「代贖」觀念出發,卻沒有迴避種種不同架構的挑戰,也沒有漠視其他理論的貢獻,而是深
入每一個邏輯環節,一方面捍衛傳統信仰,一方面也在清晰的脈絡下吸納其他架構的可取之處,而能扎實地擴展傳統思想的厚度。

回應時代:聖經神學與歷史神學
本書的整體論述大致採用了系統神學的主題,以代贖觀念為基礎,發展十字架的神學和救恩論,包括「贖罪」與「挽回」等不同面向的救恩觀念,再將神論、啟示論、基督論以及教會論都放置在十字架神學的脈絡下來討論。然而,對這些系統神學主題的討論,本書其實也大幅採用聖經神學和歷史神學的方法。面對
所有的議題,本書總是從詳盡的相關經文之解經工作開始,經常涉及原文字義、句法結構以及舊約引用等等的細節討論,循序漸進地描繪出新約在某一特定議題上的思想圖畫。同時,本書也交織著歷史神學的討論,在各議題中呈現不同時代的神學家和思想,以聖經神學為基礎分析他們的優劣,再逐步建構完整的論述。
透過聖經神學的研究,斯托得牧師回應了他自己時代的學術進程,也呈現出新約書信如何以十字架為根基,回應了新約時代的各種思想,包括猶太思想與希臘羅馬風俗。透過豐富的歷史神學研究,斯托得牧師在教會歷史中漫長的神學討論中汲取教訓,也呈現出十字架的信息如何光照歷史中的教會,使教會能回應所屬的時代。最後,儘管上述的研究方法都非常具有技術性,本書的筆法並不艱澀難懂,並且常在聖經或歷史神學的討論中,帶往頌讚的結論。讀者若用心閱讀,不但不容易迷失在過於艱深的學術討論中,反而會在十字架的信息中自然地走向默想與敬拜。
當代十架群體
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本書最叫人驚豔之處,可能是最後一部分整整用了四章的篇幅,討論十字架的信息所建立的生活與群體。在這重視主觀經驗的世代,以及強調群體的學術氛圍下,許多人對十字架的理解,是側重於它傳達了基督自我犧牲的思想範式,以及一種主觀經歷的轉化力量使人能效法這思想範式,並因此能建立一個遵循此範式的群體。這個面向的理解確實有幫助,也是傳統思想常常忽略的。但是斯托得牧師不但沒有忽略這個面向,反而精準地將這種偏向主觀與群體的理解,重新建基於客觀的代贖事實。盼望本書能幫助讀者重新回到古舊的十字架,重拾代贖的信息,而能夠在十字架的光照之中回應當代,成為當代十架群體。
張楷弦
中華福音神學院新約助理教授

目次

英文20 週年紀念版序 ╱ 麥葛福 ╱ i
導讀:照亮時代的十字架 ╱ 張楷弦 ╱ vii
簡寫一覽 ╱ xiii
前言 ╱ 001

第一部 靠近十架 ╱ 009
第一章 十字架的中心性 ╱ 011
第二章 基督為何死 ╱ 047
第三章 探明就裡 ╱ 067

第二部 十架的核心 ╱ 093
第四章 赦免的問題 ╱ 095
第五章 償付罪債 ╱ 123
第六章 神親身代替 ╱ 149

第三部 十架的成就 ╱ 185
第七章 拯救罪人 ╱ 187
第八章 啟示神 ╱ 229
第九章 勝過罪惡 ╱ 257

第四部 十架的生活 ╱ 285
第十章 歡頌的群體 ╱ 287
第十一章 了解自我與捨己 ╱ 309
第十二章 愛我們的仇敵 ╱ 335
第十三章 苦難與榮耀 ╱ 355

結論:十架無所不及的影響 ╱ 389

附註 ╱ 409
參考書目 ╱ 431
經文索引 ╱ 441
人名索引 ╱ 453
主題索引 ╱ 458

*研讀指引 ╱ 大衛.史東 ╱ 465

書摘/試閱

你可知道前拉斐爾派(Pre-Raphaelite Brotherhood)的領袖亨特(Holman Hunt)所畫名為〈死亡陰影〉(The Shadow of Death)的一幅畫?畫景是拿撒勒木匠工作坊的內部。耶穌未著上衣,站在一個木檯架子旁,將鋸子擱於其上。祂舉目望天,臉上的表情似是痛苦或是狂喜,亦或兩者皆有。祂伸展雙手,高舉過頭,而此時,傍晚斜陽自敞開的門射入,在祂身後的牆上留下一道陰影,狀似十字架,而祂牆上的工具架看來像一道橫木,將祂的雙手釘於其上。那些工具也令我們想起釘死祂的錘與釘。左前方有位婦人,跪在木屑當中,她的雙手置於一箱上,其中存放博士所贈的厚禮。我們看不清她的瞼,因為她的頭別了過去,但我們知道這就是馬利亞。對著她兒子在牆上的十架陰影,她似乎很驚訝(或是看來如此)。
前拉斐爾派素有感性豐富之譽,然而他們是很認真、熱心的藝術家。亨特自己曾定意,按他的話說,要「與當代下流的藝術爭戰」,因其膚淺地處理平凡的題材。因此他於一八七○至一八七三年到聖地去,並在耶路撒冷,坐在他房子的屋頂上,完成了這幅〈死亡陰影〉。這構思就歷史而言乃是虛擬的,但就神學而言
卻是正確的。從耶穌的幼年開始,甚至可說從祂一出生,十架陰影便籠罩在祂前頭。祂的死是祂使命的中心。歷世歷代的教會也都承認這一點。

請想像,有個陌生人到倫敦參觀聖保羅大教堂。他生長於非基督教文化的環境,對基督教幾乎一無所知。但他不只是觀光客而已;他個人對此很感興趣,並樂意學習。
走在弗利特街上,他對這棟建築的宏偉壯麗讚嘆不已,更對列恩爵(Christopher Wren)能在一六六六年的倫敦大火之後,做出這麼堂皇的構想,感到十分驚異。在他放眼飽覽之際,他絕不會錯過那大圓頂上的巨形金色十字架。他進入教堂,站在當中,位於圓頂正中央,四處打量,要看出這棟建築的規模與形狀,他便察覺,其由本堂和左右翼組成的平面設計,是十字形的。他走一圈,發現每一個副堂都有一個桌形的擺設,上面最顯眼的,就是一個十字架。他下樓到地下墓地,去看名人之墓,諸如列恩爵士本人的墓塚,以及尼爾森爵士、威靈頓公爵等,每一個墓碑上都鐫刻著十字架。回到樓上,他決定留下來參加即將開始的崇拜。坐在他旁邊的人翻領上別著一個小十架,而坐在另一邊的太太,則掛著十架項鏈。他的眼睛望向彩色玻璃,雖然從他坐的地方看不清楚上面的細節,但他可分辨出一個十字架。

突然,會眾紛紛起立。詩班和聖職人員進來了,在他們之前有一個人舉著一個十字架。他們都唱著詩歌。這位訪客低頭看崇拜程序單,發現開頭幾句是:

我們歌頌那位
死在十字架上之人;
世人雖嘲笑,祂卻是罪人的盼望,
為祂我們看世事如糞土。

下面的節目讓他明白,原來他參與的是聖餐崇拜,而其焦點為耶穌的死。因為他四周的人起身,到前面聖餐檯前去領餅和酒,牧師則提醒他們基督的身體與寶血。崇拜最後以另一首詩歌作結束:

當我思量奇妙十架,
榮耀之主在上懸掛;
平生所珍頓看有損,
昔日所誇今覺鄙下。
求主禁我別有所誇,
但誇我主基督十架;
前所愛慕虛幻榮華,
今因主血甘盡拋下。

會眾散去後,有一個家庭留下來,他們帶著孩子來受洗。這位訪客跟著他們到前面去,看見牧師首先將水倒在孩子身上,然後在他額頭劃一個十字,並說:「我在你身上以十架為記,表明你不以承認釘十架的基督為恥⋯⋯。」
這位陌生人離開教堂之後,一方面印象深刻,一方面卻又大惑不解。十字架的中心性由言語、象徵符號等不斷重複,令他震驚。他心頭不免起疑。有些話語似乎太過分了。基督徒真的會為十字架「看世界如糞土」,單以它「誇口」,又為它「拋棄」一切嗎?基督徒的信仰是否可以「信釘十架的基督」一言以蔽之?他自問,這樣以基督的十字架為中心,到底有什麼根據?

十字架的象徵與記號
每一種宗教和意識型態都有其象徵符號,標示出其歷史或信仰的特色。例如:蓮花,過去曾為古中國、埃及、印地安人所用,現在則特別與佛教密不可分。它的輪形或可描述生死輪迴,或可代表美麗與和諧乃出自混濁的泥池;有時佛祖的畫像是以盛開的蓮花為座。古猶太人避免使用符號與象徵,唯恐觸犯不准雕刻偶像的第二誡。但是現代猶太人用大衛之星為記,是兩個等邊三角形組成的六角星形。它的意義是記念神與大衛所立之約,即他的王位要存到永遠,彌賽亞將從他而出。伊斯蘭教,這個在中東興起的一神教,是以彎月為記,至少在西亞是如此。這記號最初只是刻畫月缺,但在伊斯蘭教征服拜占廷之前,它在當地已成為王權的象徵。二十世紀的意識型態也有普世通用的符號。馬克思主義的錘與鐮,代表工業與農業,原是十九世紀比利時的一幅畫,於一九一七年為蘇聯政府所採用;這兩個記號交叉,代表工人與農民結合,工廠與農田聯手。卐(swastika)則可追溯到六千年之前。順時針方向彎曲的十字,或是代表太陽橫過天空,或是四季的輪轉,或是生命與財富的增加(svasti 是梵文字,意為「幸福」)。
在二十世紀初,德國一些團體用它來代表雅利安人。後來為希特勒採用,成了納粹醜惡的種族歧視記號。因此,基督教有符號,亦不足為奇。不過,十字架並不是它最早的符號。當初基督徒常受誣告,被逼迫,他們必須非常謹慎,避免讓他們的宗教過於醒目。因此,現代通行為基督教記號的十字架,最初卻為人所避免,不僅是因它與基督直接關聯,也是由於它是處死普通囚犯的可恥之物。於是在地穴(羅馬城外的地下墓地,很可能是受逼迫基督徒藏身之所)的牆上、頂上,
早期信徒的符號題材,或是不固定的孔雀(應是象徵永恆)、鴿子、運動員的勝利桂冠,或者是特定的魚形。其他人都猜不出來,唯有受過教導的人才知道,ichthys(希臘文「魚」)是Iēsous Christos Theou Huios Sōtēr(耶穌基督,神的兒子,救主)的縮寫。可是這記號沒有流傳成為基督的符號,最大的原因是耶穌與魚形的關係,純粹是字的縮寫,而沒有視覺意義。稍晚之後,可能約在第二世紀,受逼迫的基督徒似乎較偏愛畫聖經故事,如挪亞方舟、亞伯拉罕以殺公羊替代以撒、但以理在獅子坑、他的三友在火窯中、約拿被吞於魚腹、一些洗禮、牧人抱著羔羊、瘸腿得醫治、拉撒路復活等。這些都是基督救贖的象徵,而又不會帶來犯罪嫌疑,因為唯有受過教導的人才能解釋其含義。此外,由Chi-Rho(希臘文Christos 的頭兩個字母)編製成的圖案是很流行的暗號,通常寫成十字,有時前面站著一隻羊羔,或鴿子。一個為普世所接受的基督徒標記,當然必須論及耶穌基督,可是可能的選擇也不少。基督徒或許會選耶穌所躺臥的搖籃或馬
槽;或選祂年輕時候在拿撒勒工作的木匠工具桌,以崇尚勞力;或選祂在加利利常立於其上教訓眾人的船;或選祂洗門徒的腳時圍的手巾,以推崇祂的謙卑服事精神;還可選擇從約瑟墓前被推走的大石頭,以宣告祂的復活;亦可以寶座為記,象徵祂的無上權柄,就是約翰在天上異象中看見耶穌所擁有的;又可選鴿子,
代表五旬節那日從天差下的聖靈。以上這七種符號,用來表明主工作的某一方面,都很合適。可是,被選上的記號卻是一個簡單的十字架。它的兩條槓,從遠古時候就曾是宇宙的標記,表明天與地的交會。可是基督徒選擇它,更有待別的解釋。他們盼望,在紀念他們對耶穌的認識之時,其中心不是祂的出生,不是祂的青年期,不是祂的教導或服事,也不是祂的復活或權柄,亦不是祂聖靈的恩賜,乃是祂的死,祂的釘十字架。耶穌受難像(即十架上有基督之像)直到第六世紀之後,才見使用。我們似乎可以確定,至少從第二世紀以來,基督徒不僅繪畫、雕刻十字架,作為他們信仰的圖示,也將十架記號劃記在自己和他人身上。最早見證這種習俗的人之一,是特土良(Tertullian),北非的律師兼神學家,在西元二百年左右非常出名。他寫道:

每逢我們往前行、往前進、進來、出去、穿衣、穿鞋、洗澡、用餐、點燈、躺下、坐下,日常生活的一舉一動,我們都在前額劃記號(十架)。

希坡律陀(Hippolytus),羅馬的學者兼長老,是位特別有意思的見證人,因為他以「在當代是個反動派,支援過去,不主張改革」著稱。他的名著《使徒傳統》(The Apostolic Tradition, c.AD 215)「明言宣稱,要記錄已經成為傳統的儀式,和早已經建立的習俗,而寫作目的,特為抗議革新者」。因此,當他描寫某些「教會儀式」,我們可以確定,這是早一代,或更早就已經這麼做的。他提到,十架的記號為主教在堅信禮時用以塗劃信徒的前額,他也鼓勵在私人祈禱中使用:「總要效法祂(基督),因此要以熱心在額上劃十架,因為這是祂受苦的記號。」他說,這也是防範惡勢力的屏障:「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敬畏地以十架記號來封住你的額頭,因為這受苦的記號一展示,若你是憑信心劃的,不是為做給人看,就可顯為有抵擋魔鬼之能,你會知道你是以它為盾牌。」我們不必瞧不起這習慣,以為是迷信。至少在起初,十架的記號是用以標示和聖化信徒的一舉一動,都屬於基督。
在第三世紀中葉,當另一位北非人居普良(Cyprian)擔任迦太基主教之時,德修皇帝(Emperor Decius, AD 250-251)展開了嚴厲的迫害行動,成千的基督徒因不願向他的名字獻祭,而喪失生命。居普良急於增強信徒的士氣,鼓勵他們寧可殉道也不妥協信仰,便提醒他們劃十架的儀式:「讓我們以救恩之盔保護我們的頭⋯⋯使我們的眉頭堅固,以致能保全神的記號。」對那些忍受監獄之苦,冒著生命危險的忠實信徒,居普良如此稱讚他們:「你們的眉頭,因神的封印而成聖⋯⋯就為自己存留了冠冕,乃是主必要賜下的。」
胡克爾(Richard Hooker),十六世紀英國的神學家,也是倫敦聖殿教會的主持人,他讚賞早期的教父,儘管異教徒嘲諷基督的受苦,他們仍「寧願選擇十架記號(在洗禮時),而不是其他可能的記號,如此,世人可以最清楚認明他們的特質」。他很清楚清教徒對這儀式的猛烈抨擊。他們說:「劃十架,以及種種類似的教皇產品,在使徒時代神的教會中從來沒有」,因此不可使用,因為在神所興起的團體中,不可用人發明之事,否則總有導致迷信的危險。希西家王曾粉碎銅蛇,劃十架也應當被摒棄。可是胡克爾有他自己的立場。在「次要的事上」,若是不與聖經牴觸,基督徒是自由的。何況,十架記號也有正面的功用:它「對我們是一種勉勵⋯⋯以事奉耶穌基督為榮,雖然它為我們從敗壞的世人之手招來責備與譏諷,但因著它,我們不像蒙羞之人低頭垂首」。促使十架記號為人樂用的,乃是君士坦丁大帝,第一位承認基督之名的君王。因為(根據優西比烏〔Eusebius〕),在米爾維安大橋戰役(Battle of the Milvian Bridge)的前一天晚上,他看見天上有一道十架的亮光,與一行字:「藉此記號得勝」。他立刻
將它製成旗幟,成為他軍隊的徽號。結果此一役使他征服了西方(AD 312-313)。

無論我們對君上坦丁以及他之後的「基督教國度」看法如何,至少教會忠實地保留了十字架,為其中心標記。在某些教會儀式中,受洗的人仍然被劃上此記號,而信徒的親友若是死亡,只要不是火葬,屍骨無存,在墳墓上總會立一個十字架。因此,我們可以說,從基督徒之生到基督徒之死,教會總想以十字架來標記我們,保護我們。基督徒選擇十字架作為信仰的標記,若我們想起古代十架刑罰何等恐怖,這件事就更令人驚異了。我們可以了解為什麼保羅的「十架信息」,對當時許多聽眾而言是「愚拙」,甚至是「瘋狂」的(林前一18、23)。一個神志清醒的人怎麼可能去拜一個死人為神?何況這人已受到審判,被處以最羞恥的極刑。死亡、犯罪、羞恥的組合,已經讓這人一文不值,更不用談崇拜。釘十架似乎是由當時所知,世界邊境的「野蠻人」發明的,而為希臘人與羅馬人所採用。這可能是所有死刑中最殘酷的方法,因為它故意延遲死亡,直到罪犯嚐盡苦頭。受刑者可能在上面好幾天才死去。羅馬人採用此刑,只用來處死謀殺犯、叛亂者,或武裝搶劫者,而且只對奴隸、外國人,或不重要的人執行。因此當羅馬將軍瓦如斯(Varus)在西元前四年,釘死了兩千名猶太人時,便使他們勃然大怒;而在耶路撒冷被圍困之時,提多將軍將城中逃出的難民大批釘死,以致「再沒有地方可容納⋯⋯十字架,十字架也不夠來釘那麼多身體」。除了極大的叛逆者以外,羅馬人可以免受十架之刑。西塞羅(Cicero)在一次演講中指斥這方法為「最殘忍、可鄙的刑罰」。不久之後,他宣稱:「捆綁一名羅馬人就算犯罪,鞭笞他
算褻瀆,殺他幾乎等於謀殺;釘死他—什麼?這種行為簡直沒有言語可以形容。」西塞羅於西元前六十三年為年長的參議員拉比流斯(Gaius Rabirius)辯護,成功地洗刷他謀殺之罪,當時他的話更明白:「『十字架』這個詞,應當遠離任何羅馬公民,不僅遠離他的身,更是遠離他的思想和耳目。因為不僅這件事的執行(即釘十字架的過程),或是忍受其苦,是任何羅馬人、自由人都不當承受的,就連遭受此刑的可能性都不配有,實在地說,連提都不可提。」若說羅馬人認為十架之刑過於恐怖,猶太人也有同感,但理由卻不一樣,他們視「木頭」與「十架」相同,因此吊死與釘十架同等。所以他們理所當然地將受十架之刑的囚犯,視為受律法可怕斷言的人:「被掛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詛的」(申二十一23)。他們無法相信,神的彌賽亞會掛在木頭上,受祂的咒詛而死。一位猶太人特里弗(Trypho)與基督徒護教者游斯丁(Justin)對話時,便這樣說:「我對這一點深惡痛絕。」因此,不論是羅馬人、猶太人,或是具雙重身分的人,只要是早期基督徒的仇敵,無不抓住這一點,嘲笑他們的宣告。神所膏立世人的救主竟死在十字架上,這簡直是胡言亂語。第二世紀在羅馬巴拉丁山丘(Palatine Hill)的一間屋子,專家們認為可能是皇室子弟的學校,其牆壁上,一幅粗刻的畫,大可說明這一點。這是目前所存留最早的一幅釘十架圖,含諷剌漫畫意味。在粗略的描繪下,一個釘在十架上的人展著雙手,他的頭卻是驢頭。左邊站著另一個人,舉著一臂在崇拜。底下歪歪斜斜地刻著幾個字「亞歷山大在敬拜(ALEXAMENOS CEBETETHEON)」。這幅圖現在保存於羅馬的克車里(Kircherian)博物館。無論崇拜驢的攻擊起源為何(對猶太人和基督徒都有這類攻擊),這裡嘲笑的重點,是崇拜一位釘十架的人。

從第二世紀的異教徒諷刺家撒摩撒他的盧奇安(Lucian ofSamosata)的作品,也可看出同樣的諷刺意味。在《彼理格林之死》(The Passing of Peregrinus)中(一位虛構的基督徒,被他描寫為一位走江湖的騙子),他譏諷基督徒「崇拜那位釘十架的哲理教師,並按他的律法生活」(1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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