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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新文化:現場與詮釋(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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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新文化:現場與詮釋(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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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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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商品簡介

本輯作為五四專輯,意欲通過展示一些實踐的可能性,參與提示未來五四研究的更多可能性。本輯收入的十篇論文,可以說結合“現場”與“詮釋”維度,給出了“舊錦新樣”的若幹可能性。首先,是有綜論性質的兩篇文章。張仲民《新文化運動的“五四”起源——關於五四新文化運動研究的再思考》一文,指出既往五四研究較少關注的四個面向;瞿駿《勾畫在“地方”的五四運動》一文,則著重探討五四地方史的徑路。接下來,是針對“五四運動”或“新文化運動”語詞概念本身的三篇文章。陳建守《重思五四:五四的概念化與歷史書寫》,集中探討了“五四”被概念化的歷史;周月峰《五四後思想界的轉變與“新文化運動”一詞的流行》,則細致梳理了“新文化運動”一詞的興起流變;徐佳貴《“五四運動”初期詮釋史》一文,聚焦於五四愛國運動期間至1920年代前中期的較短時段,析論“五四運動”之詮釋發生及演變的具體過程及邏輯,及詮釋與語詞本身所指變遷的關聯。五四新文化研究向以人物研究為大宗,彭春凌《近代思想全球流衍視野中的章太炎與五四》、袁一丹《重構文學革命的前史——以胡適敘事為底本》、彭姍姍《以翻譯“談政治”:五四時期杜威與胡適的政治哲學講演論析》這三篇人物研究,講求更加體貼入微的文本考察,同時也出入文本內外,對文本與其相關歷史情境的互動有自覺而充分的展示。最後是兩篇圍繞具體議題的研究。趙妍杰《家庭革命:五四時期婚姻、家庭制度被問題化的思想傾向》,探討五四時期作為全國性議題的“家庭革命”論;趙帥《龔自知與云南文化運動》一文,則聚焦地方議題,考察五四前後云南(主要指昆明)地方知識人主導的文化運動。

作者簡介

本書為論文集,作者有來自復旦大學歷史學系的張仲民、華東師範大學歷史學系瞿駿、華中師範大學中國近代史研究所的周月峰、上海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徐佳貴等。

名人/編輯推薦

本輯作為“五四”專輯,通過展示一些實踐的可能性,也給未來“五四”研究提供了更多可能性。

編者的話


作為傳統的學界熱點,五四新文化運動研究當前面臨在“歷久”之餘能否“彌新”、如何“彌新”的問題。表面上看,經過不同背景論者與不同專業學者長達百年的持續挖掘,五四言說已難有剩義;但近年已陸續有人指出,若能充分利用後出材料,並對既有研究範式作出必要的反思,老樹依然有望萌發新枝。就歷史研究而言,現今的五四研究既在孕育範式更新,也有對於既存範式的強化與細化。這後一類取徑固然在持續證明著早先範式的合理性與生命力,然而在某些情況下,也會誘使論者低估五四議題向其他方向或層面延展的潛力。

“現場”與“詮釋”,可以成為估測五四議題之潛力的兩個維度。首言“現場”。近年越來越多的學者強調,研究五四應當回到“歷史現場”,這實際上是承認,早先看似已臻細密完備的現場再現,依然存在某些問題——這不單是指在再現的“畫面”上還有空白值得填補,也指原先的“畫法”本身,依然有值得反思之處。這裡可以追問的是,此處所言,應是哪個“五四”?如所周知,“五四運動”一詞的所指,長期以來廣狹不定。這主要涉及現場的時間性與相應的人事內容差異。最狹義的“五四運動”應專指1919年5月4日發生在北京的反日愛國事件;由狹及廣,可指1919年5-6月間的學生或民眾運動;最廣義的“五四運動”則指1919年前後數年內的運動(數年究竟是幾年,也有諸多版本),可以既包括外交政治運動又包括思想文化運動,也可傾向於指、或專指其間的思想文化運動,在此突出思想文化運動的意義上,“五四運動”可以等同於所謂“新文化運動”,或連稱“五四新文化運動”(當然這個詞也可意為“五四”時期的“新文化運動”)。“五四”的不同定義,也便關涉不同的“現場”,指向不同的人物、事件與語境脈絡。流衍至今,狹義“五四”現場的某些風云人物,如全國學聯開初的正副會長段錫朋、何葆仁等,在最廣義的“五四”研究中已鮮少得到關注;而胡適、周氏兄弟這些對1919年春夏間愛國運動實際沒有多少參與的人物,卻被幾乎公認為處於最廣義之“五四”論述的中心位置。這一現象早被認作天經地義,多數論者處之泰然,唯基於“回歸現場”的旨趣,或有一定“去熟悉化”的必要。這就需要探問,這些五四現場究竟是怎樣“

生成”的,多個“現場”的分化如何在整體的“現場”中產生;而反過來,我們也應探究各種不同定義下的“五四”所對應的“現場”之間,又是否存在關乎原初的整體性的聯系。例如在五四愛國運動之前及期間,外交內政問題如何與思想文教問題有所區分又相互糾纏,政界、工商界與出版輿論界、文化教育界具體如何互動,這些“跨界”互動又如何影響了此後“思想”“文化”“社會”等運動的形成或發展。對於研究者而言,各個“現場”之間的門扉誠然存在,但無須保持鎖閉;尤其是外交政治視野與思想文化視野下的五四現場研究,理應存在進一步交流對話的可能性。

“哪個‘五四’”的下一個問題,是“‘哪裡’的現場”。這主要涉及現場的空間性。在地域空間的意義上,早先從最狹義到最廣義的所謂五四現場,多半聚焦於北京,偶及上海等其他中心城市。直到近年,學者開始較多注意到不限於此類個別中心點的現場。第一種思路可稱“放大”,即在跨國區域(如“東亞”)甚至全球這類更廣闊的現場中定位中國五四,析論五四新文化運動與世界性的政治或文化趨勢,如歐戰後國際關係、民族自決、文化思潮與社會主義運動等的更加具體的關聯。第二種思路,可稱“轉移”,在近年似乎更為多見,即將視線轉向國內其他地方,而這類現場的呈現,也不能被簡單處理為五四宏大敘事在該地的縮微復制版。這通常意味著考察五四時期的信息流通、書報流傳、地方知識人的具體言動,也意味著提升五四前後地方自身歷史節奏與脈絡的重要性。換言之,地方自有其“現場”,而若照向地方的燈光依然只能由中心城市提供,則地方顯現的明暗光影仍將為個別中心點所決定;不如在地方也依托該地情形布置燈光,成立屬於地方的“問題意識”,中心與邊緣不僅可以在史料上實現拼合,在研究的方法思路上也有望相互補正。

除卻地域空間,尚有社會文化意義上的場景空間。這兩種意義上的空間當然無法判然兩分,而無論是整體上被定性為中心、還是定性為邊緣的地域內部,也都存在多元的社會文化空間,需要結合論題具體定性與分析。而在此特地強調社會文化空間的意義在於,首先,就思想史視野下的五四研究來說,個別“思想家”思想文本的重要性無可否認,但尚須考慮思想賴以產生效用、引發變革的方式機制,不宜默認思想言說可以遵循思想者自身的意圖,或某些研究者通過細密的文本分析得出的條理與系統性,自然而然地移風易俗。 進一步講,五四新文化運動的面向,也非當時的紙墨言說可以總括。五四愛國運動,包含城市與郊野、校內與校外、官廳會所與書局報館內外等諸多場景,對這些場景的描述及其來龍去脈的展示,亦可與書報言說本身相綰結。而新文化運動現場的呈現,也包含組織活動、表演(包括演說與演劇等)會議、社會網絡、制度化等等方面的內容;這些內容誠然可被認為關乎某些“思想史”論題,但不見得必以種種思想“論戰”為中心,其本身也有成為相對獨立之論題的價值。要之,五四中人呈現給後人的除卻頭腦,尚有脖頸以下直至連接地面的部分;思想與社會文化存在種種耐人尋味的銜接方式,這便需要我們針對思想史與社會史(或文化史)的結合部做更多的工作,不時脫出對於純粹思維世界的執著,謀求提升對於歷史空間之多維性的想象力。

次言“詮釋”。圍繞五四運動或新文化運動的意義詮釋,或講求系統條理,或流於只言片語,而對運動過程的梳理、運動之“史”的書寫,自然也含有“詮釋”之意味。其形式可以訴諸書報,也可訴諸宣講、教育行為,及其他各種場景化的展示、定期紀念之類。這些詮釋在五四現場即已發生,又在現場之後持續地生產或再生產,相當於圍繞本體不斷疊上影子,久而久之,本體與影子之間的界線也愈趨模糊。今人倡言回歸五四歷史現場,一個重要的原因,也是歷來關於五四新文化的詮釋太過紛繁,後加的詮釋或遮蔽實相,或與實相相混,甚而可能弱化了不少論者深入追索實相的意識與動力本身。唯進言之,此處的“現場”與“詮釋”,歷來也無法一刀兩斷,時人及後人對於五四“現場”之“所在”及其“邊界”的認知,也一直存在五四“詮釋”的重要影響。

從內容上講,五四新文化的詮釋長期以來聚訟紛紜、言人人殊,這種詮釋的多元化的程度,在整個中國近代史當中亦屬罕見。近年且有海外學者徑將“新文化運動”視作一個彈性極大的“時髦詞”(buzzword),認為各方都可以近乎任意地使用這一詞匯,兜售本方的思想理念。 大致來說,除卻“愛國”“救亡”“啟蒙”“文藝復興”之類常見的整體定性,詮釋可傾向於思想學術,也可偏於社會政治;可突出團體傾向,也可凸顯個人主義;可主要指向國族主義,也可指向與國族主義不無抵牾的世界主義。而詮釋者是否覺察到、或在何種意義上覺察到此類抵牾,也往往是個問題;彼此不無矛盾的詮釋,甚至可以體現在同一方面或同一人前後相隔不久、甚或在同一時間點的詮釋活動中。不過,如陳平原先生援引意大利學者艾柯(Umberto Eco)之言所指出的:“詮釋活動潛在的無限性,並不意味著其無所歸依,可以像流水一樣毫無約束地隨意蔓延。” 所謂“萬變不離其宗”,在盡力展示“萬變”之餘,也應意識到“宗”的存在,這裡的“宗”首先關係到五四“現場”的限制——盡管“現場”的人事與時空界限有相當的彈性,但這種彈性也絕非無限;其次關係到詮釋者如何在有所偏向的同時,保留對於某種內容整體性或時代整體性的追求,這後一點亦有深論的空間。

姑舉一例。學界普遍認為,(最廣義的)五四新文化運動的核心訴求,可以歸結為“民主”與“科學”(有時加上“道德倫理”改革,即在“德”“賽”二先生之外加上“穆小姐”之類);這一論斷依據的關鍵文本之一,便是陳獨秀1919年初發表於《新青年》的《本志罪案之答辯書》。 不過,似已多少引起學者注意的是,既是“答辯”之詞,通常援引的便應是在當時不甚特異的思想觀念,否則無法引起同情、收到辯護效果;據此,“民主”“科學”之類更像是其價值已為、或一出口便易為舉世所公認的褒義詞匯,而不見得可用以彰顯《新青年》的特出之處。只是,陳獨秀力圖將白話文與反對孔教等富於爭議的、故而實際上也更有資格作為刊物之“特色”的內容與“民主”“科學”之類的理念建立“必然”的聯系;而後來胡適對於陳獨秀這段話的引用,實際也回避了“為何”民主、科學必然要求白話文、反對孔教這一問題,而徑視之為不證自明。 舉這個例子無非是想提示,五四新文化運動的詮釋屢見派系印記,但派性與共性在研究中不宜混同或默認其間存在天經地義的聯系,而五四詮釋事實上也從未為一方一系所壟斷。在《新青年》同人以外,又有哪些力量參與了促使“民主”“科學”之類觀念成為(或被認作)時代共性的工作,並將本方特性與時代共性的互相形塑,以及各方特性的互動納入五四詮釋之中?這類問題已經引起、也值得引起更多重視。而多方詮釋交織,固然顯得喧嘩,然而倘能貫徹歷史化的思路,從喧嘩的生成與演變過程切入,這也不會是一團無從解析的噪音。

以上既是對研究現狀的概括,也有延伸性的展望與設想。本輯收入的十篇論文,可以說結合“現場”與“詮釋”維度,給出了“舊錦新樣”的若幹可能性。首先,是有綜論性質的兩篇文章。張仲民《新文化運動的“五四”起源——關於五四新文化運動研究的再思考》一文,指出既往五四研究較少關注的四個面向。前兩個面向,提示兩個外源性勢力——天主教系統與基督教青年會在五四“前史”與五四新文化運動之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這種重要性似乎長期為慣常的五四論述所遮蔽。之後,結合思想內容與媒介利用問題,再論新文化運動中所謂“新舊之爭”的實質。復次,結合歷史現場中人的理解與後續五四詮釋的理路,強調應注意分析五四愛國運動“如何”再造新文化運動的過程。瞿駿《勾畫在“地方”的五四運動》一文,則著重探討五四地方史的徑路。文章指出,不宜默認一種中心城市的五四光芒會自然而然地向別地輻散的圖式,這就需要留意五四時期關乎書報本身的各個“具體方面”,以及地方讀書人實際鮮活的生命歷程。進而重點圍繞以下三個問題,深究歷史情境,以破除某些大而化之的想當然:地方感受、認知五四新文化的條件與方式;對地方讀書人“主體性”的考察,如何能夠進一步具體化;從地方“返觀”中心如何可能。兩篇綜論側重點不同,但其中都強調對於五四“前史”的深入檢視,進而對以往通常重“去脈”而相對輕“來龍”的論述傾向提出反思。

接下來,是針對“五四運動”或“新文化運動”語詞概念本身的三篇文章。語詞概念史在近年已蔚為趨勢,從某種意義上講,這也是一種再現語詞概念及“詮釋”自身之“現場”的嘗試。陳建守《重思五四:五四的概念化與歷史書寫》,集中探討了“五四”被概念化的歷史,這關係到“五四運動”、“新文化運動”和“五四新文化運動”等語詞表述如何出現並相互勾連,五四的“紀念政治”如何發生發展,以及五四在某些新運動(如所謂“新啟蒙運動”)中如何被進一步“政治化”的歷史過程。而對語詞概念的考察,尚須考慮其在空間意義上的流傳接受情形,在此意義上,概念史亦可與“地方史”的關注點有所結合。周月峰《五四後思想界的轉變與“新文化運動”一詞的流行》,則細致梳理了“新文化運動”一詞的興起流變。“新文化運動”原初被各方各人用於指涉多元互歧的社會改造方案,通常既是描述現狀,也是表達對於未來的期許;早先尚有不少人希望統合各方趨新的努力,然而未獲成功,之後遂從“多合於一”趨向於各自“多中取一”,在此過程中,胡適代表的中西新舊框架與中共代表的階級分析框架脫穎而出,成為迄今兩種最主要的關於“新文化運動”的敘述。徐佳貴《“五四運動”初期詮釋史》一文,聚焦於五四愛國運動期間至1920年代前中期的較短時段,析論“五四運動”之詮釋發生及演變的具體過程及邏輯,及詮釋與語詞本身所指變遷的關聯。其重點在探討在國、共、自由主義知識分子等陣營壁壘尚不森嚴的早期,“五四運動”是如何“被賦予”了在“思想史”中的重大意義的。

五四新文化研究向以人物研究為大宗,收入本輯的有三篇可歸入這一大類的文章。彭春凌《近代思想全球流衍視野中的章太炎與五四》一文,討論全球思想史視野中章太炎與五四的關係。“晚清”與“五四”在思想史意義上的連續性,可從基於科學革命與進化學說的近代宇宙觀、社會觀全球流播與衍變的角度予以檢視。另外兩文,則是圍繞公認的“五四巨子”胡適,而分別聚焦於其賴以“暴得大名”的兩項“事功”——文學革命與傳揚杜威學說。袁一丹《重構文學革命的前史——以胡適敘事為底本》,考察胡適對於文學革命“發生史”的建構,通過勘探各文本內部及文本間的關聯與裂隙,揭示此種建構本身的語境與觀照、彰顯與遮蔽;在反思經由“巨子”精心“打磨”的歷史敘述之餘,提示重構文學革命“前史”之可能。彭姍姍《以翻譯“談政治”:五四時期杜威與胡適的政治哲學講演論析》,通過對海內與海外史料、新發現與常見史料的細致比勘,揭示胡適翻譯師說行為的“政治性”;翻譯往往意味著整合作者與譯者各自的思想傾向,以及各自關注或關涉的社會語境,但整合的努力依然難掩種種矛盾之處,具體到本文,“演說”這類媒介形式及與之相關的知識生產方式,對於矛盾的發生與處置有著重要影響。以上這些人物研究,講求更加體貼入微的文本考察,同時也出入文本內外,對文本與其相關歷史情境的互動有自覺而充分的展示。

最後是兩篇圍繞具體議題的研究。趙妍杰《家庭革命:五四時期婚姻、家庭制度被問題化的思想傾向》,探討五四時期作為全國性議題的“家庭革命”論。破棄既有家庭觀的烏托邦論述一時蔚起又互相競爭,在此,遭受質疑的婚姻及家庭制度不單是中國傳統的,也可以是現代西方的。原本屬於家庭的權責轉而被不少人歸於“社會”,但這又要面臨在家庭倫理被毀棄之後,應當如何“凝聚社會”的問題。趙帥《龔自知與云南文化運動》一文,則聚焦地方議題,考察五四前後云南(主要指昆明)地方知識人主導的文化運動。盡管地處西南邊陲,云南仍得參預時流,而其間也顯現出地方自有的變遷脈絡,尤其是地方政治與文化事業的糾葛,直接影響到了該地知識人自身的命運以及文化運動後續的在地演變。

五四已過百年。其間,五四研究也走過了綿長而斑斕多彩的路,但並未抵達終點。本輯作為五四專輯,意欲通過展示一些實踐的可能性,參與提示未來五四研究的更多可能性。而深究五四的歷史,也不見得如一些人憂慮的那般,必會傾向於消解五四的“意義”。畢竟,“意義”並不一定意味著凌虛蹈空,其在大多情況下理應尊重人間的運作邏輯;將這樣一個劇變時代視作過往人世的一部分,使得劇變的發生機制、來龍去脈可被仍在探索前路、追求轉型的今人更真切地理解感悟,或許已是在彰顯一種為時代所需的“意義”。


目次

編者的話


新文化運動的“五四”起源——關於五四新文化運動研究的再思考 張仲民

勾畫在“地方”的五四運動 瞿駿


重思五四:五四的概念化與歷史書寫 陳建守

五四後思想界的轉變與“新文化運動”一詞的流行 周月峰

“五四運動”初期詮釋史 徐佳貴


近代思想全球流衍視野中的章太炎與五四 彭春凌

重構文學革命的前史——以胡適敘事為底本 袁一丹

以翻譯“談政治”:五四時期杜威與胡適的政治哲學講演論析 彭姍姍


家庭革命:五四時期婚姻、家庭制度被問題化的思想傾向 趙妍杰

龔自知與云南文化運動 趙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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