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上海合作組織是第一個在中國境內宣佈成立、第一個以中國城市命名(至今也是唯一一個)、總部設在中國境內的區域性國際組織。通過多年努力,上海合作組織已經成為兼顧不同規模、不同文明、不同國家制度、不同發展水平的國家之間共處的真正典範。各成員國均不同程度地希望開展區域能源合作並建立合作機制,但在各方呼籲並籌備逾七年的上海合作組織能源俱樂部終於2013年12月6日建立,但至今也僅召開了五次高官委員會,鮮見有多邊能源行動規劃,更勿論法律機制的構建和運行,尚不能充分發揮其在上海合作組織框架下有效引導區域能源合作的作用。上海合作組織區域以雙邊、小多邊形式開展能源合作,雖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多邊能源合作機制建設停滯不前。在上海合作組織框架下,中國與中亞國家、俄羅斯之間構建了多條能源戰略通道,油氣貿易往來頻繁,達成了一些基礎設施建設的合作協議等等,但因各國利益訴求各異難以協同,區域內能源合作範圍還顯得較為局狹、區域內開展多邊能源合作的粘性不足、多邊能源合作機制特性化探索受限等因素嚴格制約了能源俱樂部的機制化建設。全球能源供需格局正在悄然發生改變,呈現“供給西進”和“需求東移”的主要變革路徑。
作者簡介
劉素霞,中共陝西省委黨校(陝西行政學院)法學與社會治理教研部副教授、碩士生導師,法學博士、陝西師範大學在站博士後,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理事、中國歐洲學會歐洲法律研究會理事、陝西省法學會法律文化研究會理事、陝西省法學會黨內法規研究會秘書長、常務理事,團省委“青年講師團”成員、陝西省“七五”普法講師團成員、陝西省公務員局專家講師庫成員,北京大成(西安)律師事務所律師。主持國家課題1項、省級課題3項,參與國家級、省部級課題9項,發表核心期刊論文30餘篇,副主編教材1部,出版專著1部(《國際能源投資合同穩定性條款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8年2月),參與專著及教材3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