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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機銀行處置原理、制度與方法(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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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機銀行處置原理、制度與方法(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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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商品簡介

《危機銀行處置:原理、制度與方法》系統考察了國際銀行業監管組織及主要發達國家的全新立法與案例,歸納、總結了銀行重整與破產的一般規律、原理及方法。《危機銀行處置:原理、制度與方法》的貢獻體現在以下方面:(1)系統闡述了銀行的特殊性,論證指出銀行所具備的公共性與系統重要性兩個基本特征,進而提出了保護公共利益、防范系統性風險、保障金融服務持續供給與保障貨幣政策等銀行處置制度的四大目標;(2)對不同語境、不同層次下的“銀行處置”概念進行了系統梳理,有助于厘清對于這一概念的模糊認識,便于更為深入的問題討論和制度構建;(3)提出、論證了銀行處置程序的行政化特質,對處置機構應有的權力配制、處置方式選擇應遵循的低成本、市場資源優先、保護競爭、風險分擔、保護私人合法權益等原則進行了系統闡述;(4)梳理、分析了處置程序啟動的資不抵債、無力清償的標準以及監管性三類標準,歸納、總結了主要發達國家的處置程序啟動的立法的共性及規律;(5)系統介紹並分析了限制性措施、市場化處置、利用公共資源處置等不同類型處置方法及相應制度,對各種處置類型下的不同處置方式進行了細致評析,並在必要之處提供了實證案例。

作者簡介

伏軍,山東臨沂人,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法學會國際經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兼副秘書長,中國法學會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國際商事與投資仲裁研究基地”研究員,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哈佛大學福布賴特訪問學者(2013年)、德國馬克斯—普郎克協會比較與國際私法所訪問學者(2015年)、國際統一私法學會訪問學者(2016年),主持完成國家社科基金、司法部、教育部、中國法學會、國家保密局多部課題,出版《境外間接上市法律制度研究》《公司投票代理權制度研究》《國際金融法》及《英美信用證案例選評》等專著,在《中國法學》《中外法學》《當代法學》《法學》《現代法學》《法學家》等期刊發表論文60余篇。

目次

目錄
第一章銀行及銀行處置為何特殊
一、銀行的核心功能
(一)銀行的起源及概念
(二)銀行的三大功能
二、公共性與系統重要性
(一)銀行的公共性
(二)銀行的系統重要性
三、銀行處置的特殊性
(一)處置的概念及范圍
(二)特殊的法律制度
(三)銀行處置程序與普通破產程序的差異
第二章銀行處置的制度目標與原則
一、對銀行處置目標的考察
(一)保護公共利益
(二)防范系統性風險
(三)保障銀行基本功能持續
(四)防止影響貨幣政策
(五)防止銀行倒閉:被摒棄的目標
二、銀行處置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一)最低成本原則
(二)市場力量優先原則
(三)競爭保護原則
(四)風險承擔原則
(五)保護私人正當權益原則
三、被廢棄的原則:“太大不能倒”
(一)“太大不能倒”的傳統假定
(二)被重視的成本
(三)《2010年多德—弗蘭克法案》的選擇
(四)金融穩定理事會及歐盟立法
四、新浮現的原則:控股股東責任加重原則
(一)在美國的提出與立法確立
(二)控股股東責任加重原則的正當性討論
(三)中國繼受及存在的問題
第三章銀行處置的行政化屬性
一、行政化的處置程序
二、處置程序與清算程序:行政與司法的邊界
三、處置程序的機構選擇
四、處置機構的權力
(一)金融穩定理事會提出的權力范圍
(二)歐盟《銀行復蘇與處置指引》提出的權力范圍
(三)合同解除權
(四)臨時中止權
第四章處置程序的啟動及制衡
一、啟動的三重標準
(一)無力清償、資不抵債與監管性標準
(二)各國立法與國際準則
二、啟動的權利性vs義務性
三、評估程序的重要性
四、啟動程序的司法制衡
五、中國現行立法及存在問題
(一)《企業破產法》
(二)《商業銀行法》
(三)《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第五章銀行處置的類型、方式及選擇
一、限制性措施:銀行處置的前置措施
(一)歐盟“早期干預”措施
(二)美國“迅速矯正措施”
(三)德國“特別狀態措施”
二、市場化處置方式
(一)合並與收購
(二)購買與承繼
(三)資產剝離
(四)存款賠付
(五)債轉股再融資
三、公共資源救助及制約
(一)公共資源救助的主要方式
(二)公共資源救助的負外部性
(三)對使用公共資源的限制
(四)公共資源救助措施的終止
第六章銀行清算程序
一、清算程序的管轄
二、銀行清算程序
三、銀行清算的特殊安排
第七章跨境處置的困境與出路
一、跨境企業破產處置的一般規則
(一)“普遍性原則”vs “地域性原則”
(二)區域性跨境破產規則
(三)美國、德國跨境破產法律制度
二、銀行跨境處置的困境與選擇
(一)資產隔離與處置割裂狀態
(二)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1992年《跨國銀行處置清算報告》
(三)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2010年《跨境銀行處置小組報告與建議》
(四)金融穩定理事會2011年《金融機構有效處置框架核心要求》
(五)歐盟《2014年銀行復蘇與處置指引》
(六)歐盟與美國《2017年框架合作協議》
第八章金融危機下的銀行處置
一、一種更為特殊的情形
二、機構與法律選擇
(一)危機遏制階段
(二)銀行重組階段
(三)資產管理階段
三、危機應對措施及終止
四、兩類銀行危機應對基金
(一)穩定基金
(二)重組基金
結語
附表
附表1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處置銀行統計表(2000~2016年)
附表2美國First Cornerstone Bank處置方案公告(2016年)
附表3美國前十名銀行控股公司及其子銀行一覽表(2012年)
附表4歐洲債轉股處置銀行案例一覽表(2008~2012年)
附表5歐盟國家債務危機救助計劃一覽表(2008~2017年)
附表6歐洲各國銀行處置與監管機構一覽表(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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