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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星空,我的愛情少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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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星空,我的愛情少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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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妳的李宗盛,他的五月天,
妳的老年代,他的新世紀。
對於彼此的青春,你們可以愛,可以不愛,
可以貌合,可以神離,可以大步走開,
如果願意,當然也可以並肩而行…

六○年代出生的作者,以母親的身份深情凝視九○年代的一雙子女,以雙軌寫作策略,回顧自身的青春紀事,平行對照子女成長的足跡。藉由書寫,召回年少的身影,在歲月的長廊上,行至中年,細數著人生價值變與不變的演繹。有時,好整以暇,走至青春的明鏡面前,聞到花瓣的馨香,有時,攀越苦澀的陡坡,宛如長途跋涉的旅人,想辨認疑惑的陌路,錨定於心靈最安靜的位置。

一次次回眸青春,只為了更深的理解。關於自我的樣子,從混沌中找回澄澈,關於身扛母職,面對子女的教養大責,兩代迥然相異的個性下,回溯年輕不馴的自己,重拾上一代溫暖與寬容的教養記憶,學習設身處地,拋下我執,把獨特與歧異,一一視為青春的彩旗。生活中看似極為日常的事物,是這樣透過作者透澈的眼光變得晶亮起來,聽她往復低吟,清亮、輕盈、幽默的聲調,一路上不起眼的小石頭都琢磨得熠熠有光。從來書寫就是有距離的凝視,時光長卷上,作者以青春為墨,五年級生至八年級生的,十八個故事,她一字一句,一步一步,只為了彼此靠近。

作者簡介

杜昭瑩
1967年生於台灣台南,輔大中文研究所碩士班畢業。
隨著家人旅居天涯各國,多年來過著侯鳥一般的生活,先後在英國牛津、美國洛杉磯、比利時布魯塞爾、印尼雅加達等地落腳停留,目前暫居台北。
搬遷不斷,但也書寫不輟。不論走到世界哪個角落,只要一筆在手,便一點也不寂寞。
著有《20分的媽媽,80分的小孩——我在比利時的教養手記》、《淡定,讓孩子起飛》、《這國,這島,這城——你意想不到的印度尼西亞》。

妳的李宗盛與他的五月天(自序)
當時,年輕的妳喜歡李宗盛,現在,年輕的他喜歡五月天。
大一那年,十八歲與十九歲的中間,妳談了人生第一場戀愛,也是那一年,李宗盛出了他的第一張個人專輯《生命的精靈》。從秋天快步走到隔年的夏天,妳迅速修完初戀學分,雖然成績有點糟,可是過程溫潤而美好。如果人生是由許多長短不一的紀錄片組合而成,那麼,妳的初戀,只是一支極短篇,由彩色變成黑白,倉皇地結束在一個莫名的句點。
幾十年後回想起來,那記錄著懵懂愛戀的陳年短片,其中鮮少對白,卻充滿著背景音樂。那是年輕小李唱的歌,情深意切,一首接著一首,把該說想說卻來不及說的話,一口氣,替妳說個精光。

生命的精靈,會是多少五年級生的人生配樂與感情旁白?對妳來說,那些乘載著青春的音符,其實早已成為留在昨日的一把珍珠,兀自閃爍、明滅,與妳往後的人生並無關聯。有趣的是,在那之後,李宗盛寫了無數精彩的情歌,多半為人作嫁,造就了許多閃亮的明星,自己反而隱身幕後,成了流行音樂界的大哥。那個拿著吉他自彈自唱,把自己的故事勇敢唱出來的小李,停步在妳初戀的那一年,成為永恆的瞬間。
不約而同,你們都把一段青春無敵的故事留在那個年代了。往後的人生,美好的,醜陋的,穩妥的,起伏的,都平凡得理所當然。工作,婚姻,家庭,子女,一樣一樣把你們推著往前走,從青春的開頭走向了青春的盡頭。
過了幾個十年,妳暫時結束多年的旅外生活回到台北,有一天妳打開報紙,看到李宗盛演唱會的廣告,上面幾個大字忽地跳入眼簾:「既然青春留不住」,妳盯著這一行字,眼淚嘩啦嘩啦落下來。
妳一個人去聽演唱會,坐在數萬人的中間,彷彿坐在數萬個青春記憶裡面,每一個微小的曾經的愛恨情仇全部化成音符,在瀰漫著白色霧氣的空中載浮載沉,隨手一抓,打開一看,都是某個中年人塵封多年的純真往事。
你們彷彿被歌聲集體催眠,閉上眼睛,把生活中的壓力痛苦煩惱全部繳械,一個一個,乾淨而純潔,回到青春初始的某一天。
最後一首歌,山丘,離開催眠狀態的一道指令,把你們從無知青春瞬間拉回到哀樂中年,幕即將落下,妳在暗處無法控制地蒙面哭泣,歲月無情,妳確信,青春是無論如何再也留不住了。
過了一年,妳又來到李宗盛的下一場演唱會「還是當個大叔好」。十九歲的她與妳同行,坐在妳的身邊,冷眼看一場以文字與音樂為主軸的質樸演唱會,她那姿態,彷彿是來證明,當年五年級生眼中的小李在八年級生看來已經是一個大叔,而老媽,別懷疑,妳也已經是一個大嬸無誤。
這次,妳的心情大不相同,同樣一首歌,妳一面回頭探看當年的妳自己,一面轉頭望著身旁的青春少女,忙著在兩個十九歲之間來回擺盪,妳少了感慨,多了幾分比對的趣味,以及彼此靠近的溫暖。
她沒有妳那麼愛李大叔,或許她不能理解妳十九歲的老故事,可是她願意靠過來,努力想像老故事裡的老溫度。正如同,妳沒有那麼愛他們的五月天,可是妳也可以走過去,試著趨近他們的活力新世界。
長年在國外受教育的他們,對五月天的認識非常晚,一直要等到搬回台灣了才真正見識到這五個男生的奇異魅力,尤其是十六歲的他,向來追隨國外的樂團,沒料到也輕而易舉臣服在五月天的音樂裡。回到台灣的第一場五月天跨年演唱會,他理所當然成為便利商店裡守著ibon排隊搶票的其中一個年輕人。
他如願趕上五月天的音樂盛會。站在高雄巨蛋的搖滾區,他抬頭望去,四面八方黑壓壓的藍色燈海,浪來潮去一望無際,回過頭,一看,右邊是他的老媽,再過去是他的老爸,幾萬個年輕人裡最突兀的兩個中年人,手拿著螢光棒,等著阿信開口唱,屏息以待,比他還要緊張。
溫柔或狂野的音樂,炫目的燈光,攝人的特效,插天的舞台,以及會移動的巨象,妳來到一個妳所不認識的搖滾叢林。妳被兩個世代夾在中間,右邊的歐吉桑很節制地輕輕晃動五十歲的身軀,生怕驚擾了微疏的頭髮與微凸的小腹,妳左邊的小伙子,堅持把螢光棒讓給妳,雙手插在口袋,跟著節拍,波浪起伏著青春的肉體,沈浸在他自己的音樂光年裡。
而妳,是不屬於任何一方的時光迷航者。從不在KTV出醜的妳,豁出去了,大聲跟唱每一句歌詞,向來與舞蹈形同陌路的妳,盡情扭動忘了是十六歲還是四十六歲的身軀,上下跳耀左右扭動,完全無視於旁人的存在。

其間,當阿信出現在舞台邊緣的時候,妳跟著所有小妳二、三十歲的小朋友衝上前去,在幾乎碰得到他的一臂之遙,摀著嘴大叫:「天啊!他好帥啊!」一片混亂中,趕來護衛妳的十六歲少年冷靜地伸出手,環著妳因為過於激動而顫慄的肩膀,生怕一不小心妳會就此消失在人群之中。
妳早就已經不在那裡了,當妳忘記妳的年齡,開口唱,手舞足蹈,恣意猖狂,逼近他十六歲的青春,妳,已經不是現在的妳自己。
妳的李宗盛,他的五月天,妳的老年代,他的新世紀。對於彼此的青春,你們可以愛,可以不愛,可以貌合,可以神離,可以大步走開,如果願意,當然也可以並肩而行。
青春凋謝與盛放的交會處,妳在這裡停下腳步,埋首寫下十八個故事,拉攏著五年級的妳與八年級的他們,以青春為墨,一點一滴,一字一句, 彼此靠近。
妳要的,僅只是靠近而已。

目次

自序 妳的李宗盛與他的五月天

距離
便當
手足
夢想
偶像
獨處
搭訕
夢魘
文字
舞台
安頓
風格
閨蜜
父女
打工
跟班
速度
偷偷

書摘/試閱

偶像
我的舊時光
一九八二年,妳高一,而她出了第一張專輯。

妳剛剛換上嶄新的高中制服,水手領白上衣,暗紅色領結與袖邊,白色腰帶,及膝的暗紅色百褶裙,最後,再搭上白短襪與白皮鞋。妳喜歡這套制服,它讓妳看起來很有氣質,而且很神氣。方圓百里的鄉鎮,誰不知道這套制服代表的意義,會念書會考試的孩子才有資格穿上它。

妳高中聯考成績並不理想,要不是國中導師挺身而出保薦妳直升高中部,妳根本沒資格成為這套制服的主人。得來不易,妳更懂得珍惜。

同一時間,她在歌壇崛起,剛剛穿上她的第一套打歌宣傳服,白色長洋裝,水藍色背心翻出窄窄荷葉邊,及肩長髮裡水藍色耳環若隱若現。她看起來清新脫俗,還有幾分楚楚可憐。

她原本只是個平凡的女生,因緣際會之下,意外成為唱片公司力捧的新人,或許連她自己都不曾想過,會在十九歲這一年成為一顆耀眼璀璨的星星。灰姑娘的故事太過傳奇,她想必也十分珍惜。

這一年,妳和她,有點相似,都站在一個青春的神奇彎道,轉過這個彎,命運將以截然不同的面貌展開。妳和她,也完全不同,她是天上初昇的明星,妳只是困在凡間的書呆子,相距千里,兩個人一點關係也沾不上邊。

唯有動人心弦的歌曲可以讓妳們產生連結。妳看她在電視上唱歌,歌聲溫柔卻又堅定,字字句句打動妳多愁善感的少女情懷,妳喜歡她的歌,喜歡她的人,從此死心塌地認定她是妳心目中唯一的偶像。

單純到近乎貧脊的高中生活當中,偶像的出現是幸福的小出軌。妳從念不完的書堆以及準備不完的考試裡抬起頭,頃注全心仰望一顆明星。這顆星散發微光,開啟妳平凡生活裡一扇綺麗的窗。妳珍藏她的卡帶,反覆聽,跟著唱,熟記每一首歌的歌詞與旋律。妳收集她的翻拍照片,小心夾在書本裡面,一看再看。妳在報紙上注意她的一舉一動,對她的報導咀嚼再三,不厭不倦。每個星期天晚上妳守在電視機前面,盯著綜藝一百的新歌排行榜,等到確認她的名次了,才能歡天喜地或忿忿不平地回到書桌前,繼續妳苦讀的漫漫長夜。

甚至,有時在馬路上看到摩托車尾的擋泥板印著她的彩色照片,就算那粉雕玉琢的一張臉已經被泥土塵煙弄得烏漆嘛黑,妳都要傻傻看半天,還是覺得,她怎麼會那麼美。

妳住的南方小鎮那時還沒有歌友會這種時髦的東西,妳那些成績優異的同學們好像也沒有誰會多花心思在追星上面。妳,一個暗中的低調歌迷,隱身在南部鄉間,對於偶像唯一能做的事情,僅僅是想像。

妳想像她憂鬱的眉宇之間藏著什麼樣不為人知的故事?她那高八度的拔音是如何輕鬆達成?她的下一張專輯會藏著什麼樣的驚喜?她和同唱片公司的玉女歌星是怎樣的友好或競爭關係?最大的想像莫過於,書念到一半,躺在床上,閉上眼睛模擬著當妳考上大學去了台北,要如何到唱片公司門口守株待兔等著她出現。一眼,只要遠遠看一眼,妳這一生也就心甘情願無怨無悔。

所能做的,最多也只是這些。上大學之後妳才知道,住在台南市的室友在高中時期老早是鳳迷歌友會的死忠會員,她們辦活動,相互聯繫,付出時間、金錢與心力,當真能把天上的明星盼到凡間來短暫相會。原來可以這樣啊?妳土包子一個,從來也沒想過喜歡一個偶像可以像她那樣理直氣壯,明目張膽,當然也從來沒真的以為會有那麼一天,偶像可以走到妳面前,讓妳看得見摸得著聞得到那明星遙不可及的光輝。

不過,妳才不羨慕也不在乎,能夠默默地守護與追隨妳心目中的女神,已經是一種幸福。

她的第一張唱片大賣一百萬張,妳的第一次月考成績贏了十六個人,妳們各自在青春的起跑點上幸運地贏了第一回合。接下來幾年,隨著唱片一張緊接著一張出現,她的外型裝扮開始有了變化,歌路也越見開闊,她的歌聲,甜蜜的、苦澀的、快活的、傷感的,通通融合在一起,成了妳高中生活的背景音樂。封閉保守的青澀歲月,幸好有她一路相陪。

她的第八張專輯問世的那個秋天,妳終於如願來到台北上大學。妳當然沒有真的去唱片公司門口苦苦守候,等待她偶然出現的倩影。妳們都長大了,從小女孩長成小女人,妳們的故事即將各自精采,美好的人生剛剛暖過場才要正式開演。

世界變寬廣了,妳對她的喜愛不再如往昔般單一而狂熱,更多新人以及新歌的震撼,讓妳的音樂世界門戶大開,變得更加活潑而且更加多面。但這並不意謂著妳從此背棄以往的美好時光,在妳的心中,始終保留一塊淨土,給一扇窗,讓白紗窗裡的女孩永遠佇足,不曾走開。

十多年之後,妳和丈夫小孩住在美國洛杉磯。有一天,丈夫下班回家,臉上有藏不住的光,說是要送妳一個祕密禮物,慰勞妳身為全職媽咪的辛勞。妳看他欲言又止神祕兮兮的模樣,不太認真搭理他,轉身過去,忙著給小孩沖奶瓶換尿布。過了幾天,他回家,身後多了兩個客人,其中一個,再熟悉不能的陌生人,竟然就是她!

她從後院石階緩步上來,走到散發著梔子花香的最後一階,抬起頭,站在紗門外和妳四目交接。妳才剛剛生完第二胎,帶著一副大眼鏡的完全素顏,沾著黃色奶漬的粗衣底下走山的身材,壯碩的手臂上正抱著一個胖奶娃,推開門,妳開口,說:「嗨!」

然後只能站在那裡傻傻地笑。

不然該說什麼呢?時空錯置,許多陳年往事突然湧上心間,妳猛然想起多年前那些用想像填滿的青春無眠夜,夜空裡,那顆遙不可及的星星,怎麼會無緣無故落到了妳的眼前?

丈夫是在僑界的活動上認識了她的先生,他記得妳在少女時期非常喜歡她,費了好一番心思邀請他們夫妻來家裡做客。丈夫是個懷抱著單純熱情的人,從一開始,他衷心認定這會是一場友誼的開端,而不是曇花一現之後曲終人散的私人歌友會。

那晚她離開前,站在梔子花旁的最後一個石階,轉頭問妳:「妳要照張相做紀念嗎?」妳一秒鐘都沒有遲疑,搖頭說不。她的表情難掩詫異還有點小尷尬,這恐怕是第一次她主動提議與歌迷照相,也是第一次被歌迷拒絕。妳微笑,沒有多作解釋,目送著她離去。

對妳來說,這一刻,她已經不再是單純的偶像,而是朋友了。既然是朋友,也就沒有必要應景照相到此一遊。妳家的這扇門為朋友敞開,妳確定她一定會再回來。

從偶像到朋友,從天上到人間,居然只在一線之間。

當時丈夫和妳年輕好客,每個星期某一天晚上,你們在家裡有個小型的文藝聚會。來的好朋友幾乎都是長住洛杉磯的藝術家:畫家,鋼琴家、小提琴家、吉他手,個個都身懷絕技。你們邀請她與先生一起來參加,一群浪漫風雅的人擠在寬敞的客廳,喝紅酒,嘗美食,天南地北聊著天,輪番演出各自的看家本領。她一開始對這批新朋友有點認生,也難免存著些戒心,過了很多回,確認了這是一個自在單純的朋友圈,她才主動拿著吉他,坐在妳家客廳的正中央,第一次開口唱歌。

她唱的是十多年前妳最愛的第一首歌。妳坐在沙發上,丈夫坐在妳身邊,當她撥動熟悉的吉他旋律,唱了第一句,妳的眼淚應聲落下,啪嗒啪嗒,完全無法控制。妳把頭埋在丈夫背後,在眾人的笑聲中,抹眼淚,邊笑邊哭。

沒辦法,就算變成朋友,偶像,仍舊是一輩子的事情。

不過,比起喜歡偶像,妳更喜歡這個朋友。她熱情開朗,聰慧伶俐,有著過人的靈敏反應,只要有她在,場子熱騰騰鬧哄哄,絕無冷場。她有想法有個性,既溫柔又堅持,有時是柔媚的小女人,善於理家烹煮,有時是豪邁的大男孩,做事乾脆俐落。既熱且冷,遊走在水火之間,她是個特別的人。

妳們保持著密切但不親暱的友誼往來,親而不密是妳們最棒的關係。每隔一段時間,她與先生出現在妳的家庭相簿裡,他們來看妳女兒的芭蕾表演,和你們一起去道奇球場看棒球,還參加妳舅爺爺的家族音樂會。偶爾,妳翻看這些相片,想起當年被妳珍藏在課本裡的彩色明星照,想不通這中間的轉折究竟是不是一場夢。

那時候,妳從來沒想過她是如何看待妳們之間的友誼,妳們都不是善於表達的人,只記得她得知你們即將搬回台灣,愣了一下,隨即嗔聲輕啐道:「哼,早知道就不跟妳搏感情!」

你們一家四口離開洛杉磯,回到台北,她依舊留在南加州過著平靜與平凡的家居生活。妳們的聯繫自然而然變少了,見面機會當然更少。然而妳知道,各據世界的一端,妳和她,疏而不淡,對彼此的惦念與記掛,始終沒有因為時空改變完全斷了線。

中間一年,她回台北開演唱會,留了一個特別的位子給妳。開場在即,她從繁忙慌亂的後台打電話給妳,確定妳已經順利入座。安坐在觀眾席最棒的位置上,環顧四周,妳覺著自己暗暗擁有一個全場數千歌迷所沒有的榮耀。燈光亮的時候,妳定定看著舞台上的她,站在聚光燈的正中央,妳的好友躲在妳的偶像背後,俏皮地對妳眨眼睛。妳享受無比特殊的雙重待遇,貪婪地聽著每一首歌,多希望演唱會長長久久,永遠不要結束。

終究必須曲終人散,妳繼續浪跡天涯,從台灣到歐洲到東南亞,路途波折間,妳們終於完全失去了聯繫。

再度得知她的消息是在台灣的娛樂新聞上,眾多傳言沸沸揚揚真假難辨,妳站在暴風圈遠遠的邊緣,只能為她暗暗感到憂心。輾轉經由共同的朋友妳好不容易打探到她的電話,趁著回台度假的空檔約她見面。多年過去,妳們雙雙從少女變成熟女,帶著人生各自的曲折終於在台北重逢。一見面,伸出雙手擁抱對方,妳們熟悉一如往昔,多年的空白彷彿從來不曾存在過。剛剛經歷一場人生變動恢復單身的她,坐在妳面前,卸下平時的堅強與武裝,訴說絕對私密的體己話,放心讓妳看見不讓外人發覺的善感與嬴弱。妳心疼她,安靜而專注地聽著她說話,下定決心把失散多年的好友撿回來,在眾人看不見的地方,細細安慰她的傷。

妳第一次覺得離她那麼近。

偶像,因為憑空想像,可以是一輩子的事,但現實生活中的朋友,變數太多,想長久維持並不容易。對於妳們之間的友誼,妳從來沒想太貪心,能夠隨遇而安地保持著聯繫,很好,若是一不小心失去消息,只要在某個不經意的時刻偶爾記起彼此,那也很美。妳完全沒意料到,人生各自走了大半,行經中年,妳們的友誼還能夠越發芬芳。

她是一個勇敢的人,重新回到久違的舞台,之後沒多久,妳也從雅加達搬回台北。此時,距離她從偶像變成朋友,已然十五年過去了,妳們人生裡最知己最貼心的一段時光卻才剛剛要開始。

多年之後妳們再度住在同一個城。當年在洛杉磯時的眾聲喧譁漸次退去,隱沒在逝去的時光裡。捧著紅酒杯圍坐客廳的朋友們,散了,早已不知去向。琴聲歇了,歌聲遠了,就是當時繞著四周打轉捨不得上床睡覺的兩個娃兒們也都長大了。呼朋引伴的熱鬧聚會,人事皆非,只剩下妳們兩個人。

妳和她的友誼開始了另一段的奇異之旅。

復出舞台的她再度釋放收束已久的赭赭星光,她主持節目,頻繁接受綜藝節目的歌唱邀約,甚至跨界演出電影。螢光幕下,她結交了幾位各具知名度的熟女好友,情同姊妹,以相似的生活模式親密往來,日子過得十分緊湊而精采。她的舞台她的社交她的光鮮新世界,全在妳熟悉的生活經驗之外,照理說,妳們之間應該漸行漸遠,再度回到偶像模式底下遙不可及的天上與人間。

相反地,妳們的來往空前密切,一起相約吃飯,一起喝深夜咖啡,一起出遊,一起聽音樂會,在她順利時一起開心,失意時一起相互勉勵。她把妳放在幕前幕後之外的第三世界,那是一個柔軟的角落,她可以完全放鬆,可以哭可以笑,逞強或軟弱都不怕被看見。

妳做了什麼?並沒有。妳只是一個安靜的聽眾,一個理智的旁觀者,一個不離不棄的陪伴人,一個老歌迷以及,一個老朋友。

三十三年前妳在電視上第一次看見的偶像,十八年前妳在洛杉磯老家第一次遇見的朋友,青春的路途遙遙迢迢一路走來,這段分不清是偶像還是朋友的奇異旅程,不管春暖或冬霜,是靠近或疏離,妳,都無比珍惜。


你的新世代
他住在台南的表哥喜歡某個女歌手是整個家族裡公開的祕密。他那亂七八糟的房間,有一面乾淨的牆,恭謹地貼著女神的大型海報,上頭的她明眸皓齒,可愛的蘋果臉堆著小小嬰兒肥。每天晚上他睡覺時,一轉身,可以輕易看見她正盈盈對著他微笑,一次比一次還甜。

他說不盡地喜歡她,最大的心願是有朝一日要到台北參加她的簽唱會,一睹女神真面貌。不然,參加她所主持的電視節目錄影也可以,說不定運氣眷顧時還可以握到她的纖纖小手。

可惜的是,一切都是空想。一直等到那張海報背膠乾了一塊,女神垮下半張臉,他依舊未能如願,曾經有過的期盼沒有一樁得以實現。

他的表姊喜歡五月天也是他們表手足之間人盡皆知的事,她還因此進了學校吉他社苦學吉他,連帶認識了附近男校吉他社的社長,兩人琴聲琮琮之間似乎藏著些什麼曖昧的小旋律。她安份當個隱藏版的忠實歌迷,從來沒想過可以在秒殺的演唱會售票網幸運搶到位。有一回,我有兩張珍貴的贈票,送給她們表姊妹兩人聯袂去追星。沸騰的高雄巨蛋夜,兩個女生臉上貼著刺青貼紙拿著螢光棒在萬人之間又唱又搖,嗨了一整夜,聽說她手上的刺青放了一個星期都還捨不得洗掉它。

而他自己,國中時喜歡上美國甜心泰勒斯,電腦桌面放著她的照片,車上的CD老放她的歌。那時候我們還住在總是塞車的雅加達,一趟車百轉千迴,來來回回得聽上好幾遍,有時候我實在聽煩了,忍不住跟他說,她的聲音太甜太膩太尖,你怎麼會喜歡呢?他想都沒想,說:「可是她很漂亮啊!」

他的回答很讓人吃驚,他對音樂一直很有自己的見解,我一直以為他喜歡的是她的歌,還沒意會過來,原來她的人才是他目光的焦點。對明星的淡淡愛慕,這是他的第一回。

令人意外的是,他這麼愛音樂的人,初次真正迷戀的偶像卻是一個電視女演員。國三那一年,在台灣,他突然迷上台灣連續劇的女主角。身邊親近的人都知道她是他心目中的完美女神,時不時拿來當笑話虧虧他。他不怕人家知道也不怕誰的嘲笑,嚴肅非常地捍衛自己的偶像,堅持她是最美最正的女神。我在他身後掩嘴偷笑,可也認真研究過,那女神時而帥氣時而甜美,濃妝淡抹兩相宜,看起來很乖巧很正派。想不到他小小年紀深藏不露,跟他爹年輕時一樣,審美眼光還真不錯。

每次誰在電視上看見女神的身影,趕緊吆喝他:「快來快來,你的偶像在電視上!」屢試不爽,一個原本躲在房間看漫畫打電腦的宅男乒乒乓乓推了門飛竄出來,把臉湊在螢幕前,看得嘴角微微笑,一臉心滿意足的模樣,完全不理會旁邊看好戲偷笑的一幫閒雜人等,彷彿世界只剩他們兩人的存在。

我實在覺得好奇,他究竟喜歡她什麼呢?漂亮嗎?親切嗎?像大姊姊一樣的成熟韻味嗎?他只顧著傻笑,根本說不出所以然。也是,喜歡一個人哪裡需要什麼具體的理由?迷戀一個偶像,自然也不例外。

後來電視連續劇播完下檔了,女神沉寂一段時間之後,聽說另闢疆土打算進軍作家行列。他的消息很靈通,老早從網路搜尋到她即將在市中心的某個便利商店舉辦簽書會的消息。他一邊看電腦一邊知會我,簽書會那天,他一定會去參加。我胡亂應聲,沒認真理會他的追星計畫。

簽書會那一天,他打扮得很帥氣,頭髮用髮膠抓半天,趕早出門。不只他自己,同行的還有一個小跟班,小六的表弟傻不愣登跟著一起去。哥倆好計畫縝密,搭捷運,提前兩三個小時到便利商店搶先卡位,呆呆地站在角落,聽了幾百次的叮咚歡迎光臨,耐心等待女神的翩然降臨。簽書會開始之前,工作人員跟他們解釋必須買書的遊戲潛規則,說是這樣才能具備和女神握手的資格。想當然爾,十五歲的表哥,十三歲的表弟,二話不說,當場翻錢包探褲袋,總算湊足錢,各買了一本價格不菲的新書,如願拔得頭籌,成為與女神握手簽名的前兩名幸運兒。

了遂心願美夢成真,折騰一個下午之後,哥倆好才臉紅紅,笑咪咪,捧著新書和照片回家來。

表兄弟眉開眼笑,興奮的情緒一時半刻下不來。他驕傲地秀給我看女神的簽名書,我翻開來一看,差點沒當場暈過去,新書怎麼會是一本少年不宜的清涼寫真集?

我一頁一頁翻看,看得血脈賁張。女神脫下昔日包粽子似的衣裝,露出魔鬼般的身材,凹凸有致的三圍,嫵媚撩人的姿態與眼神……天哪!對兩個純真少男來說,這麼惹火的偶像會不會太超過?我的驚嚇指數一下子飆到簡直要破表。

令人稍微寬心的是,我發現他對那本寫真集的興趣僅僅停留在簽名的第一頁,其他,乾乾淨淨絲毫不見摺痕,似乎連翻都還沒翻過。

女神簽過名的寫真集很快被無知少年丟在凌亂書桌上的一個角落,比起書,他更在乎的是他們與她的合照會不會出現在她的專屬網頁?沒多久,照片果然登上版面,他對著畫面再三細看,臉上全是說不完的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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