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0
0
即日起~6/30,暑期閱讀書展,好書7折起
中華人民共和國常用司法解釋(第2版)(簡體書)
滿額折

中華人民共和國常用司法解釋(第2版)(簡體書)

商品資訊

人民幣定價:86 元
定價
:NT$ 516 元
優惠價
87449
領券後再享88折起
海外經銷商無庫存,到貨日平均30天至45天
可得紅利積點:13 點
相關商品
商品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注釋法典39:中華人民共和國常用司法解釋(第二版)》不僅全面反映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成果,而且秉持權威、實用的理念,相信能夠成為廣大讀者理解、掌握、適用法律的首選工具書。
·出版權威
中國法制出版社,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直屬的中央級法律類圖書專業出版機構,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文本的權威出版機構。
·內容全面
涵蓋相關領域重要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司法解釋以及法律法規規章的適用解釋及函復。全面反映近年來國家大規模法律文件清理工作的成果。
·實用工具
收錄經提煉的法律流程圖、訴訟文書、糾紛處理常用數據等內容,幫助讀者大大提高處理法律事務的效率。
·專業注釋
對重難點法條進行條文注釋,幫助讀者理解和把握法律規定的精髓。
·案例指導
收錄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案例及其他權威出版物、各高級人民法院判決公布的典型案例,全面展示解決法律問題的實例。
·檢索便捷
文件效力層級清晰;正文提供相關且有效的條文援引;特設【典型案例索引】,迅速定位案例資源,最大限度地提高圖書的即查即用性。

目次

一、綜合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裁判文書引用法律、法規等規范性法律文件的規定(2009.10.26)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2013.11.21)

二、民事、商事
(一)綜合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1988.4.2)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因壟斷行為引發的民事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2012.5.3)
(二)婚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1993.11.3)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2001.12.25)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2003.12.25)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2011.8.9)
(三)繼承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1985.9.11)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繼承開始時繼承人未表示放棄繼承遺產又未分割的可按析產案件處理的批復(1987.10.17)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保險金能否作為被保險人遺產的批復(1988.3.24)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如何處理農村五保對象遺產問題的批復(2000.7.25)
(四)撫養收養扶養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關于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將子女送他人收養是否應當征得愿意并有能力撫養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意的電話答復(1989.8.26)
(五)房地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受理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等案件問題的批復(1996.7.24)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3.4.28)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2005.6.18)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9.5.14)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9.5.15)
(六)名譽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刊登侵害他人名譽權小說的出版單位在作者已被判刑后還應否承擔民事責任的復函(1992.8.14)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1993.8.7)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1998.8.31)
(七)知識產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植物新品種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2001.2.5)
晟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2001.6.22)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域名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1.7.17)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2.10.12)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2.10.12)
最高人民法院對“處理專利侵權糾紛可否認定部分侵權”問題的答復(2004.7.26)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侵犯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2007.1.12)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不正當競爭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7.1.12)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注冊商標、企業名稱與在先權利沖突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2008.2.18)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馳名商標保護的民事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9.4.23)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9.12.28)
……
三、民事訴訟
四、刑事
五、刑事訴訟
六、行政訴訟
七、國家賠償

書摘/試閱

(三)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冊為域名,并且通過該域名進行相關商品交易的電子商務,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
第二條依據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復制、摹仿、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或其主要部分,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作為商標使用,容易導致混淆的,應當承擔停止侵害的民事法律責任。
第三條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定的商標使用許可包括以下三類:
(一)獨占使用許可,是指商標注冊人在約定的期間、地域和以約定的方式,將該注冊商標僅許可一個被許可人使用,商標注冊人依約定不得使用該注冊商標;
(二)排他使用許可,是指商標注冊人在約定的期間、地域和以約定的方式,將該注冊商標僅許可一個被許可人使用,商標注冊人依約定可以使用該注冊商標但不得另行許可他人使用該注冊商標;
(三)普通使用許可,是指商標注冊人在約定的期間、地域和以約定的方式,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并可自行使用該注冊商標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
第四條商標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的利害關系人,包括注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注冊商標財產權利的合法繼承人等。
在發生注冊商標專用權被侵害時,獨占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排他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可以和商標注冊人共同起訴,也可以在商標注冊人不起訴的情況下,自行提起訴訟;普通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經商標注冊人明確授權,可以提起訴訟。
第五條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在注冊商標續展寬展期內提出續展申請,未獲核準前,以他人侵犯其注冊商標專用權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六條因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提起的民事訴訟,由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五十二條所規定侵權行為的實施地、侵權商品的儲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前款規定的侵權商品的儲藏地,是指大景或者經常性儲存、隱匿侵權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關、工商等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扣押侵權商品所在地。
第七條對涉及不同侵權行為實施地的多個被告提起的共同訴訟,原告可以選擇其中一個被告的侵權行為實施地人民法院管轄;僅對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訴訟,該被告侵權行為實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第八條商標法所稱相關公眾,是指與商標所標識的某類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消費者和與前述商品或者服務的營銷有密切關系的其他經營者。
第九條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規定的商標相同,是指被控侵權的商標與原告的注冊商標相比較,二者在視覺上基本無差別。
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規定的商標近似,是指被控侵權的商標與原告的注冊商標相比較,其文字的字形、讀音、含義或者圖形的構圖及顏色,或者其各要素組合后的整體結構相似,或者其立體形狀、顏色組合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的來源產生誤認或者認為其來源與原告注冊商標的商品有特定的聯系。
第十條人民法院依據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認定商標相同或者近似按照以下原則進行:
(一)以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為標準;
(二)既要進行對商標的整體比對,又要進行對商標主要部分的比對,比對應當在比對對象隔離的狀態下分別進行;
(三)判斷商標是否近似,應當考慮請求保護注冊商標的顯著性和知名度。
第十一條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規定的類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產部門、銷售渠道、消費對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關公眾一般認為其存在特定聯系、容易造成混淆的商品。
類似服務,是指在服務的目的、內容、方式、對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關公眾一般認為存在特定聯系、容易造成混淆的服務。
……

您曾經瀏覽過的商品

購物須知

大陸出版品因裝訂品質及貨運條件與台灣出版品落差甚大,除封面破損、內頁脫落等較嚴重的狀態,其餘商品將正常出貨。

特別提醒:部分書籍附贈之內容(如音頻mp3或影片dvd等)已無實體光碟提供,需以QR CODE 連結至當地網站註冊“並通過驗證程序”,方可下載使用。

無現貨庫存之簡體書,將向海外調貨:
海外有庫存之書籍,等候約45個工作天;
海外無庫存之書籍,平均作業時間約60個工作天,然不保證確定可調到貨,尚請見諒。

為了保護您的權益,「三民網路書店」提供會員七日商品鑑賞期(收到商品為起始日)。

若要辦理退貨,請在商品鑑賞期內寄回,且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附件、發票、隨貨贈品等)否則恕不接受退貨。

優惠價:87 449
海外經銷商無庫存,到貨日平均30天至45天

暢銷榜

客服中心

收藏

會員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