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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近9000萬人次點閱,暢銷人氣作家女王,寫作十年最真情的告白!
如果所有的成功,都來自一次次的失敗,我們更要勇敢面對自己的不美好,從中得到成長,並真心感謝那些愛你的、不愛你的人。即使痛苦、即使帶淚,我們也要挺起胸膛、微笑以對。相信自己,幸福正在不遠的地方等著你!
繼2011年度暢銷書《愛自己》之後,女王這次想寫的,是關於「失敗」。
人們眼中聰明、自信的女王,其實跟每個人一樣,也會犯錯、失敗、做傻事。她曾在關係中一廂情願地付出,以為對對方好,就能換來他的愛;她曾處處覺得自己不夠好,不斷忍耐、只求對方喜歡滿意;她曾因為不知道怎麼開口說分手,而傷害了別人;她曾為了挽回一段感情,做了很多不愛自己的事……
但是她決定與你分享,因為那些失敗,都讓她在跌倒之後站得更好,在挫折之後爬得更高,也讓她更明白什麼才是適合自己的。
因此,她不想告訴你怎麼成功,但要告訴你,跌倒之後,要怎麼成功地站起來!

作者簡介

1979年生,魔羯座A型。政治大學廣告研究所畢業,曾任職於百貨公司、化妝品業行銷公關工作。女王在個人部落格寫作多年,犀利又感性的筆調,寫出許多都會男女愛情故事及新時代女性觀點,深受廣大網友的熱情支持,一針見血的筆調和令人拍案叫絕的兩性觀點,被譽為台灣版的《慾望城市》。至今擁有近9000萬點閱率!
第一本書《我是女王──那些好女孩不懂的事》,熱賣超過10萬本,榮登暢銷排行榜連續30週不墜。第二本書《我是女王2──那些壞男人教我的事》,至今已超過50刷,再度成為蟬連暢銷榜的書市奇蹟,兩本書目前仍然持續熱銷中。更榮獲金石堂年度排行銷售前十名「新銳作家」唯一一位台灣作家。第三本書《女王i曼谷》的誕生,則是她寫作生涯的意外與驚喜,因為網路遊記大受好評而集結成書,不但創造「曼谷自助旅行」新風潮,也開創女王寫作的新格局。第四本書《女王力》則是剛走過30的女王,希望幫每一個面臨30的女生加油打氣,相信女人的身價由自己決定,每個人都可以活到老、正到老。第五本書《愛自己》不僅打響現代女性「愛自己」的理念,更榮登博客來、金石堂預售榜冠軍。金石堂心理勵志類Top1,博客來生活風格類Top2,誠品人文勵志類Top1。
女王是目前難得同時紅遍網路和現實世界的兩性暢銷作家,寫作主題遍及兩性、旅遊、生活、女性議題等,也是廣受歡迎的產品代言人,校園演講、活動邀約不斷。

目次

前言
寫在《愛自己》之後

Part1
我失戀了,那不是我的錯?
他不愛我,那不是他的錯
我在愛情裡犯的錯
別傻了!你做再多,他也不會感謝你!
恭喜你失戀了!

Part2
在愛情裡,我們稱之為「錯誤」的事
小心危險情人!
愛情裡真的有輸贏?
讓你害怕的,那不是真愛
騎在驢上,並不會找到好馬
醫生,我以後還想再生
任何有腦的女人都要避免淪為「小三」
一杯酒的代價

Part3
那些讓你不快樂的愛情
找一個愛你比較多的,才會幸福?
女人最大的罩門是怕寂寞
悲劇的「小媳婦」性格
愛情的競爭,爭來的往往是個爛人
愛情就要寧缺勿濫

Part4
謝謝那些不愛我們的人
小心!你的危險姊妹淘
每個男人心中都有一個女神
人生像是一場馬拉松
Part5
感謝人生的歷練,讓我們成為更棒的女人
一個人能快樂,兩個人才會幸福
愛情有專家嗎?
別吃醋了,醋要留給別人吃
經濟獨立讓你更有魅力
不要當男人背後的女人,當他身邊的女人
不要用「乖」來教育你的女兒
對待工作像是談戀愛一樣!

後記
再見了,我八年的無名青春 謝謝你愛我,也謝謝你不愛我 新年快樂!

書摘/試閱

我在愛情裡犯的錯
在這本書裡,我想分享許多「失敗」的經驗。
掙扎了許久,我終於決定寫下自己的失敗經驗,我曾經在愛情裡犯下的錯。我相信,許多兩性書籍都會告訴你成功的經驗法則,如何聰明地在愛情裡占上風,因為大家喜歡聽的是成功的故事。但是,我相信在愛情裡,並沒有像中樂透一樣的好運,也沒有不經過一番努力、真愛就會從天而降的道理。即使交往了、結婚了,面臨的考驗才更是艱辛。那麼,為什麼只分享成功的兩性經驗,而不分享失敗的呢?我相信,所有的成功,都是來自一次次的失敗。
我想分享的是失敗的經驗和錯誤,因為這些經驗,我才懂得如何成為更好的人,也才更了解自己。或許,那些並不能算是失敗,反而能讓我們在跌倒後站得更好,挫折後爬得更高。在一次次的失敗中學習成長,讓我們從不曉得自己要的是什麼,到知道自己適合的是什麼。讓我們學會愛人,好好被愛。這些過程,都能讓我們在未來面對愛情的時候,有更成熟的心態。
那麼,我不用因為要當一位你們眼中的兩性專家,而表現得很聰明、很厲害。我想分享的是那個不聰明不厲害的自己,我會犯跟你們一樣的錯,會跟你們一樣迷惘、迷失自己,也會被傷害、傷害別人,但我一直很慶幸,這些過程最後都讓我更勇敢、堅強,更懂得愛人,也更清楚自己要的愛情的模樣。
自欺欺人,選擇性的忽略
說到我自己最常犯的一項錯誤,就是談戀愛的時候很容易自欺欺人。其實常常在一開始的時候,就直覺哪裡不對,或已經知道哪裡不太對勁,但我都會在被愛情沖昏頭的狀態下,選擇性地不去注意它,忽略眼前覺得不 OK 的事實,甚至告訴自己這應該沒什麼關係。
譬如說,我以前一開始認識某一位男友時,就知道他非常受女生歡迎,身邊永遠圍繞著許多女生、乾妹妹(我再次重申我真的很討厭乾妹妹這個角色),甚至都知道哪幾個女生喜歡他。他也是個跟女生不會保持距離、對女生都很好(連對前女友也很好)的男生,以前的我並不覺得這有什麼關係,後來跟他交往了,也認為這不會再是問題。之後才發現,他根本還是跟以前一樣,我只能安慰自己沒關係,至少他的女朋友是我。
但是,明知道哪些女生跟他關係密切,哪些女生喜歡他(也不管他有沒有女朋友),甚至哪些女生會找他出去,我看到那些女生時還是裝作沒事。明知道別人的目的不單純,他也不專情,我還是自己騙自己、自己安慰自己。我甚至不會去查勤,因為怕查了會難過傷心。
那時候,會發現對方的一些異狀,譬如說,沒有近視的他,臥房裡居然有隱形眼鏡盒,還會出現一些奇怪的情書,甚至不是跟我去看的雙人電影票⋯⋯當我發現異狀時,只覺得不可置信、難過、沮喪。但我卻不敢面對這個事實,即使他用不合理的理由搪塞我,我還是選擇相信。現在回想起來,當時的我實在是懦弱又可悲。
那時的我不敢面對事實、自欺欺人,其實是因為根本無法接受分手這件事。因為很多東西如果攤開來講,就只能一翻兩瞪眼地走上分開之路。那時,我困在一段感情裡久了,害怕分手,即使知道這段感情已經千瘡百孔,也依然覺得失去了會可惜。
或許就是這個「可惜」的念頭,讓我浪費了更多時間在這一段毫無結果、甚至結局很糟的感情裡,現在回想起來,真覺得當時不應該如此懦弱、不敢面對現實。因為,該發生的還是會發生,不管用任何形式,不屬於你的,終究會離開你。
最後你才會知道,離開,才是一種解脫。你多麼希望這個死刑快點處決,當你真的死了這條心,你的人生才能往前邁進。
失去自我,只為了成為一個好女友
很多時候,女人常被一種迷思所困,就是要成為一個好女人、好女友。
也因為這個「好女友魔咒」,我們常會隱藏自己真正的個性、投其所好,去扮演一個男人心目中的好女友、好女人形象。譬如說,根本不會也不愛做菜的女生,會為了對方下廚,做一些對方喜歡吃的東西,如果得到對方的讚美,就覺得自己真的是個好女人而深感滿足。也譬如說,會去做自己不愛做的事,明明不喜歡還裝作喜歡。又譬如,其實個性活潑大方,卻裝得文靜乖巧。隱藏自己不美好的那一面,去扮演一位「完美女友」,只希望對方更喜歡自己、也從對方的喜歡來肯定自己。
那樣原本沒有什麼不好,但是久了之後,很多女生會覺得自己為了對方而改變、犧牲、奉獻了那麼多,對方若沒有足夠的回饋或回報,就會開始認知不協調,覺得自己委屈、辛苦,然後就會不開心:「我為你做了這麼多,為什麼你不愛我?」重點是,對方有要你改變自己、委屈自己嗎?
女人常常根深蒂固地覺得男人就是喜歡什麼樣的女人,例如:乖巧、聽話、賢慧、會做家事⋯⋯所以她們努力扮演這樣的女人,但最後愛情還是失敗,因為,她錯了,男人並不一定都喜歡這樣的女人。那往往只是女人自己的想法罷了。
我有個女生朋友很喜歡下廚煮東西,也常會去學習料理,她跟我分享一個有趣的故事。有次她煮了老公愛吃的東西給他吃,跟他說:「我今天做的菜都是你喜歡吃的唷!」她老公很妙地回答她:「老婆,你為什麼不煮你自己喜歡吃的呢?」聽了我也笑了,她說,她後來才知道,一直討對方開心不一定才是維繫兩人感情的方法,而是自己要先開心、先快樂了,才能讓對方也感受到開心快樂。
感情裡的迷思常常是,我們一直在付出,誤以為這就是為對方好、對方要的,但付出的同時卻忘了自己的需要,也忘了對自己好。這樣的付出只是一廂情願,不是互相的、更不會得到你要的回報。
我也曾經在戀愛中,試著當一個不像自己的女人。明明不能接受動物的毛髮氣味,卻勉強自己跟對方的寵物在同一個空間、同一張沙發上,我一邊恐懼著、一邊還是試著接受,於是事後我要花錢去洗車美容、把衣服上的狗毛去掉。那時候我以為愛對方就要一起愛對方的寵物,事實證明,這是無法辦到的事。如果我不能養寵物,代表我也無法跟一個養寵物的人交往或生活。即使我要勉強、假裝,還是撐不久,那麼,我為什麼要假裝當一個可以跟對方的寵物睡在同一張床上的人呢?只為了表示我很愛小動物、很愛他嗎?(我愛小動物,但是我真的無法養寵物或跟寵物一起生活,這是兩回事。)
我明明不抽菸也很不喜歡菸味,但曾經跟會抽菸的男生交往,我就要假裝我可以接受菸味、勉強自己吸二手菸,或跟他一群也會抽菸的朋友混在一起,想起來真是史上最恐怖的一件事。
我也明明討厭髒亂,但卻可以接受一個不愛乾淨的男友,然後像他的傭人一樣地幫他倒垃圾、擦地!現在回想起來,真是太難以理解我當時為何會被愛沖昏頭,去接受那些我根本不能接受的事情,只因為覺得「愛情很偉大」?
我也曾因被男友嫌棄個性太活潑太大方,笑得太大聲、吃得太多,一點也不像一般的女生,而好好檢討自己為何個性太活潑、話太多、笑得太大聲、吃得太多……甚至還在男友面前道歉,覺得自己的個性不好、做得不對……但事實上是,他根本不欣賞我這樣個性的女生,他喜歡的是那種比較安靜、沒有意見,乖乖待在他身邊的花瓶女友,不要出鋒頭、不要受歡迎……但那不是我。我再怎樣壓抑我自己、隱藏我真實的個性,那都不是我。我一直以為我不夠好、我做錯了,但事實上是他根本不懂得欣賞我,他喜歡的不是我這樣的女生。
那麼,我為什麼要改變自己,只為了去得到一個不懂得欣賞我的男人?
因為他們說好女友要具備什麼條件、好老婆要具備什麼條件,我們就要變成他們眼中標準的好女人,這樣才會有人要?那麼,大家都制式化、規格化就好。但是,真的照那樣做了,就能保證你的戀愛一帆風順、幸福美滿嗎?
與其如此,不如找個真正喜歡你真實個性的那個人,而不是凡事都要要求你做得多好、跟別人一樣,永遠嫌棄你、覺得你哪裡不好的人。
現在的我,才知道以前曾經做過那些不可思議的事,是多麼地不真實啊!現在的我,不會刻意去當個什麼都好的女人,反而欣賞我真正個性的人變多了。誰說女人一定要怎樣才會有男人愛?你不需要那麼多人愛,只要一個懂你的人愛你就好了。
明明不喜歡的事情還要裝大方
我的個性有個缺點,就是很喜歡裝沒事、裝大方。
當然也是承襲了上一點「想要當個好女友」的迷思,覺得自己如果太愛計較、太小心眼,就不是一個好女友應該有的行為,所以我一直有一種硬逼自己個性要好的強迫症。最誇張的是,我幾乎是個不太會跟男朋友吵架的女生,因為我一直覺得愛吵架的女生很不大方、很討人厭,所以即使有不開心,我也會選擇忍耐、強顏歡笑。甚至曾交往過三年的男朋友,我都不曾跟他吵過架,也不曾對他大聲兇過。
生氣時不敢吵架、有不開心不敢講出來,這樣就是好事、就代表個性好嗎?一點也不,那是一種自我的折磨,到最後負面的情緒一定會累積造就更痛苦的結果。我一直很不能理解自己性格裡為何一直有一種想要當好人、不敢當壞人的心態,明明不喜歡的事,卻不好意思拒絕別人,心裡不開心又不方便講出來,總是希望表面上大家都是和諧的,自己犧牲一點、忍耐一點無所謂。所以在愛情裡,我總是那個先顧及對方心情和顏面的那個人,如果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那麼,我很樂意當忍一時、退一步的人。
一開始以為自己的好個性是一種美德,到後來卻苦了自己、也傷害了感情,我才發現一昧地以為自己是好人,根本就是大錯特錯的一件事情,因為那只是自我感覺良好罷了,對方真的覺得你好?這樣對感情是好事嗎?一點也不。
我曾經有個男友,不斷地跟前女友(們)保持友好的關係,友好到對方可以到他家玩、他出國也可以去找她玩。那時的我雖然內心痛苦,但還是默默地接受,告訴自己,他們只是朋友,那沒什麼。現在回想起來簡直覺得不可思議,不懂自己當時到底在想什麼。
而我一直以為只要我「裝大方」地展現自己的好個性、包容力,男生一定也會感謝、欣賞,更珍惜我這樣的女生。事實上錯了,男生其實一點也不在乎,他也不會覺得這是美德。他只會覺得,你不重視他、不在乎他,最後他就會不重視、不在乎你。
在愛情裡,當一個不抱怨、不吵鬧的女人,並不是一種「健康」的行為。因為吵架也是溝通,表達自己的不滿也是一種溝通,如果你什麼都逆來順受、任何不平等都接受,那麼,在愛情的關係裡勢必會不平衡。更別說還有你內心裡的不平衡了。
回想起來,那種裝大方、自以為委屈就是偉大的愛情觀,以及那樣的自己,其實一點也不成熟(但卻自以為成熟),不是來自心甘情願或真心接受的愛情,是不會長久、也不會健康地發展的。而如果遇到更不懂得珍惜、不愛你的男人,你的委屈犧牲忍耐退讓,也只會讓你的位置越來越渺小。愛情應該是平等的、互相的,不是單方面地自以為是。
現在的我不再當一個喜歡「裝大方」的女生,反而會先把醜話說在前頭,我會告訴男生什麼事情我不喜歡、我不接受,把話說得清楚明白,這樣大家更清楚彼此的底線和會生氣的點在哪裡,反而更能溝通、相處。
不要一開始什麼都接受,只為了獲得愛情或當一位好女友。與其到後來你才表達不滿,不如一開始就把你的標準和規則講清楚說明白。真心喜歡你、懂你的人,會知道要怎麼跟你相處、愛你,如果非得要你違背自己的心去做不開心的事,要你一直忍耐退讓才是好女友。那麼,你真的要思考,這一段感情的必要性。
壓抑著自己的心和個性去愛人的,終究會失敗。
我不懂得怎麼說再見
如果要說我自己在感情裡最大的問題和盲點,就是:我是一個不知道怎麼主動開口說分手的人。
從以前到現在,我每一次分手幾乎都是對方開口提的。真的一點也不誇張,我真的都是那個「被分手」的人,即使是我抓到對方劈腿,我還是那個「被分手」的人。
說來真的很可笑,為什麼我就是一個無法主動說分手的人?
從前面的各種失敗經驗分析,看得出來,我是一個很想要當個「好人」「好女友」「好女人」的濫好人,如果我覺得自己的表現不夠好,我會覺得很沒面子、很不 OK。所以,在談戀愛的時候,我都是努力想扮演好人的角色。
但是,說分手的那個人,通常都會被定義為壞人。因為害怕當壞人,所以我總是不敢說分手,即使感情已經千瘡百孔、走不下去,我還是會擺著,一直等到真的發生什麼不愉快、爆點,我才會被迫地選擇分手這條路。但那時,往往場面已經很難看了。
這是我一直以來無法突破的盲點。無法主動說分手,無法當壞人,事實上結果還是一樣會分手,而且讓自己成了一個更壞的人。
或許說來我很貪心,其實明明不夠喜歡人家、明明不愛了,我還是眷戀著擁有一段感情、一個男朋友陪伴的感覺。有可能也是一種「沒魚蝦也好」的心態,即使已經沒那麼喜歡了,我還是會將就著不肯放開。我真的很討厭這樣的自己,也很不喜歡這樣的狀況,但是一直以來,就是很難改變。我知道,再這樣下去,只是浪費我的時間,人生那麼短,如果浪費在將就上,要怎麼去遇見我真正喜歡的人、怎麼去談一場我真心想要有結果的戀愛?
於是,我開始改變自己,這一、兩年我學會了「拒絕」,學會了「分手」,學會了不喜歡就說出口。
我發現,一開始要殘酷地告訴對方「我不喜歡你」是很難、很傷人,也很掙扎的事,要告訴對方「我們不要在一起」也是好難說出口。但有一天,我真的說出口了,突然就覺得心中的重擔放下了,我想對方也是。
我向一個我很欣賞的男生說:「我很欣賞你,但是我沒有辦法跟你在一起。」我向一個我喜歡的男生說:「我喜歡你,但我真的不可能愛你。」
天曉得,這需要多大的勇氣!但我現在學會說出自己內心的想法了。或許對他們來說很傷人,但事後,他們很感謝我做的決定。不可能在一起、不夠喜歡,就不要浪費彼此的時間吧!這
樣我們還能好好地做朋友,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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