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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樣的嫖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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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樣的嫖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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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無神的我們擁抱此生,擁抱最終的死亡和絕滅。而在始終之間,當這具斥拒靈魂和天堂的肉身在沙灘上曬得夠黑了,走在薄暮水邊,若非啞然無語,這顆熱愛思考的腦袋探索什麼?那個最值得這億萬腦細胞追究的,那讓我們沉思反覆不得其解的問題,是什麼?真與假?善與惡?美與醜?死與活?——張讓
我們不知悲傷的真正容顏,也不知怎麼衡量傷痛的深淺,
但在張讓淚水的邏輯裡,我們找到安身立命的哲學。

本書選收張讓二十三篇從二○○五到二○一二年間的文字,寫日常生活裡的趣事,譬如時空、 哲學、讀書、旅行、沙漠等,語調輕快,對宇宙人生充滿好奇和驚訝,也不乏探索和批判。

駕著張讓知性而抒情的文字,我們不時在生與死、書與景間來回,譬如〈十一年〉、〈等候不再悲傷〉追憶過世的親人,使我們思索時間和生命消逝的意義,〈薛西弗斯的微笑〉令人凌空跌落卡謬、梭羅等人的哲學思辯去反省存在的問題,〈從無聲到有聲〉、〈走,到沙漠去〉、〈我這樣的嫖書客〉引領我們遁逃到大自然及書的世界發現人生之美。

當生活沉重如巨石,生命短暫似春花,藉由本書我們得以思考如何活出自我、活得燦爛,進而掙脫現實樊籠,了解薛西弗斯是快樂的,而我們是自由的。

自序:擱淺在想像灘上

這篇序寫了又寫,總覺多此一舉。與其我做或許不必要的說明,不如就閃開讓讀者自己去發現。不過又覺得還是多少說兩句好,只因我剛好愛看作者自序,少了便覺得若有所失。所以折衷,簡短幾句就好。
算算,這是我第十五本(心驚!)散文集,選收了二十三篇從二○○五到二○一二七年間的文字。沒照時序排列,也沒分明邏輯,大略分成六輯。

像我一向的散文集,題材散漫,寫的無非是日常生活裡的趣事——我覺得有趣,至於他人是不是也有同感就難說了。主題不脫我常寫的那些,譬如時空、 哲學、讀書、旅行、沙漠等。除了一兩篇例外,大體上語調輕快,對宇宙人生充滿好奇和驚訝,當然不乏探索和批判。
有些篇特別提一下。

〈十一年〉和〈好一個女子〉寫我母親。若有人嫌老調重彈我絕不否認,因為罪證確鑿。對我這是個寫不完的題目,以前寫,將來還是要寫。就像莫內一次又一次畫稻草垛,對象同一而時辰光線不同。我寫母親也是,一點一點回溯過去,試圖將她復生還原。
我不常回頭寫學生時代的事。〈跌進法律系〉是二○○八年台大慶祝八十年校慶時應校刊編輯邀約而寫,回憶當年因一時意氣而「誤入」法律系和一些師長的舊事。另外二○○三年寫過〈我也曾在綠衣學營〉,應北一女百年校慶出版特刊而寫,速寫我在母校時的印象(收在《北一女百年特刊》裡),寫時雖然用心,畢竟帶了應景文字的倉促,這裡沒收進來。

〈詩的時刻〉顧名思義和詩有關。我愛詩,但讀得不夠多,懂得也少。每當自覺面目可憎周身內外發出霉味時,便去讀詩。詩是文學對人生最高度的沉澱和濃縮,有其他文類沒有的飽滿神祕。讀詩便進入奇境,有時彷如觸電。生活裡也偶有神奇如詩的時候,這篇裡便記了兩番這樣遭遇。
〈母親的眉毛〉和我母親無關,談的是美國總統歐巴馬和他母親,為她打抱不平。本來怕這篇因為沾了點政治會過時,幸好這時看倒不覺得,和後來的〈好一個女子〉對照讀正好。

〈心情不好的時候〉正面談我時而會有的情緒低潮,其實在〈薛西弗斯的微笑〉 裡已經觸及,〈你必須這樣假設〉轉而追逐快樂的證據。〈薛〉文是二○○八年因一位檢察官學弟為《檢察新論》邀稿而寫,大聲私語我由來已久的「哲學症」,反芻喜愛的哲人哲思,恐怕膚淺賺行家取笑,不然是枯燥乏味讓人厭煩。寫時明知是徒勞,一不能解惑,二不能解憂,卻一屏呆氣往前衝,沒別的理由,只是為了需要,也為了喜歡。或許這樣發作過後,將來就不會再犯了。

〈我這樣的嫖書客〉寫看書。愛書而「嫖」,簡直褻瀆。抱歉,實在是太貪了。不過嫖書只此一回,未來談書是深情款款細品精讀。
筆法不同我也比較偏愛的是〈在說與不說之間〉,用的是小說寫法。這裡我將簡潔推到極限,試圖做到像數學證明或是詩句那樣的精簡澄澈。記得寫時很興奮,覺得到了一片新天地。然後一刪再刪,直到一筆一劃都不能少才收手。大刀闊斧刪改總是件痛快的事。

寫了許多年散文,卻越來越覺得難。散文不是閒雜拉扯信手拈來,最好寫的嗎?說得是,卻也不盡然。問題是怕停在原點,給框框綁住。怎麼越出去?難在這裡,有時一堆死句子因此就擱淺在想像灘上腐敗發臭。總之是越寫越慢,越心虛膽怯。想要長,也想到短;想要快,也想要慢;想要輕,也想要重;想要濃,也想要淡;想要簡,也想要繁;想要面壁私語,也想要對全天下呼喊。在兩端之間拉鋸,尋找一個奔逃不停的平衡點,久久才折騰出一篇來,還不知道是要扔還是留。
不管寫了多久,寫作總逃不了這一字:磨。

目次

自序:擱淺在想像灘上
I
十一年
好一個女子
等候不再悲傷
II
有一種自由叫想像的自由
母親的眉毛
有時到達只是一種印象
想像的拋物線
III
落地窗前的日子
從無聲到有聲
也許有一天在威爾斯
跌進法律系
IV
天地是一場遊戲
偷懶的季節
茅夷奇異鳥和天堂島上的蛇
走,到沙漠去
V
我這樣的嫖書客
詩的時刻
淚水的邏輯
薛西弗斯的微笑
VI
心情不好的時候
你必須這樣假設
在說與不說之間
我相信

書摘/試閱

十一年

1
母親死去已經十一年了。
去年一心要寫篇〈十年〉紀念母親,甚至都寫了片段,但因忙於其他文字擱下,到五月過了,還是只有那些零碎句子。然後一年匆匆過去,十年成了十一年。母親居然已經離開那麼久了,久到我簡直羞於承認驚奇——裡面那鐵面判官質問:「不是早就習慣了嗎?」然後有個細小聲音瑟縮回答:「可是……」
時間的悚人是行進如此平常,日夜運轉,花開花落,生死潮汐不過是家常便飯。只有當我們凝神思索,時間和生命消逝的意義才遽而大舉壓下——人啊,你去了哪裡?

當然,不信神不信靈魂的理智知道其實沒「去」哪裡,只是肉體機器報廢,不再製造生命的跡象,不再呈現意識和感情。然而心拒絕(或者無能)理解,堅持問那「可是」。母親死後我起碼問了五年,可能更久,現在不問了,只是,在冷靜接受底下還是有點吃驚——啊,生死!啊,時間!啊,人不得不接受而終究難以接受的種種!

2
愛因斯坦曾說人類所理解的,有過去現在未來的線性時間,其實並不存在。那字面意義我懂,但不能想像那沒有過去未來的狀態。我試過——正如當母親健在時我一度試圖想像她不在的情景一樣——就像棋盤上的小卒面對楚河漢界,怎麼都越不過去。

生命既然以生死來定義,時間無論如何是一個實體,而不是空幻的想像。細胞有時限,肉體有時限,季節有時限,星球有時限,甚至宇宙也有時限。不管有意識無意識,以數十年或以億萬年衡量,一切都像商店架上的罐頭,時間到就要過期。一切的一切都在時間裡進行,沒有例外,這是我們自小堅信不移的事實。我們活在時間裡,從無進入時間,而後離去,再成為無。事實是,母親不在了,而且已經十一年。

十一年來,人類照樣相互殘殺,照樣編織神話來掩飾,照樣在災難邊緣恐懼不安,而我們照樣睜眼盲目生活,儼然有所為。我可以告訴母親友箏懂事了些,比我高了。可以告訴母親我出了更多書,還經常在繼續寫作和放棄間拉鋸。如果母親還在,應會比任何人都更有心地讀我的書。她曾那樣為我寫作操心,父親也是——我沒什麼可以誇耀讓父母安心,除了仍在累積也許無甚價值的文字。

3
走上寫作,是件連我自己都意外的事,儘管一路上早有蛛絲馬跡,而第一要歸功母親。從小訂《國語日報》,教我留心閱讀,鼓勵我寫日記、投稿,是母親。給我畫紙和蠟筆,也是母親。此外,在我成長期間的關鍵時刻,母親都適時插手,引我到一條幾乎具有決定性的路上。我上初中時正是九年義務教育開始那年,永和國中才在建教室。母親怕因此影響我的教育,決定讓我去上私中(儘管負擔不起)。她打聽到一些私中,我申請了光仁和衛理,都要考試才能進去。於是怕單獨出遠門的她請了兩天假,陪我搭好幾道公車去考試。兩家我都考上,但選了光仁。在那裡我遇見了一批年輕、熱情而又傑出(有的還十分漂亮)的教師,也交到了幾個最要好的朋友。

從光仁而北一女而台大,似乎是當然的事。設若我沒上光仁,能考上北一女嗎?我不太有把握。在光仁打下了紮實的英文基礎,而教國文的倪老師已注意到我寫文章有好拉扯哲理的傾向,刻意指點(我儘管感謝卻不太服氣)。大學畢業後漂流了兩年,然後在母親鼓勵下出國唸書。我不免想:若我不曾出國呢?當然,人生不是一條路,而是千百可能的路,在每個岔路的選擇都將導向另一結局。重要的是,在那些岔路口都有母親扶助。這不止於對我一人,而及於每一兄弟姊妹。如果我們是槓桿,她便是底下的那個支點。

4
現在我不像頭幾年那樣經常夢到母親,偶爾一夢,第二天便暗自驚奇,在心裡再度回味,追憶細節,譬如像母親健康還是病瘦、開心還是難過、夢裡光線的明暗、大家在做什麼等。但我時常想到母親,尤其在為寫作和家事夾攻而疲於應付時,便想到一生勞瘁的母親。

母親有六個子女,又是小學教師。一輩子裡外奔波,真的是嚐盡內憂與外患。她總是最早起床最晚上床,每天衝進衝出似永不停息。放學到家喘過一口氣後,是如山的一堆髒衣服等候處理,接下來是一家人的晚飯。買洗衣機前母親必須在搓衣板上,一件一件用力搓洗。她做事仔細,從不因量多而草率。我有時幫忙洗衣,只求速戰速決,絕不像她洗得那樣徹底。不管做什麼,母親總竭盡全力。她天性似乎不知投機取巧,只知善盡職責。放在小說裡,她會是個乏味的正面人物,好到只合受環境壓榨。

這時回想母親種種,只見一長串的優點:純真、善良、寬厚、誠懇、謙虛、盡責、堅強、刻苦……。甚至,可以視做缺點的地方正也是她的優點,譬如自責過深,太過自貶,為家庭過度無我,最後難免感覺枯竭。

5
「你媽做小姐時很水的。」一位我們叫哥哥的親戚說。
「真的?」我想必張大了眼睛。
他不可置信地說:「你不知道?你媽以前是個很水的小姐,有很多人追求呢!」
是嗎?我不知道。我從沒將母親和美麗連在一起。母親自覺不好看,我也覺得。但她好不好看有什麼重要呢?只要她正常操作,維持生活平滑運轉?唉,子女的自私和盲目!

母親還自認無才又無能,這我毫不同意。誠然,她是個平凡人,沒什麼上得了史書的「豐功偉績」。史書上不會記載她,因為她正是那種社會不可或缺的無名小卒,讓英雄豪傑得以為英雄豪傑,讓歷史大車得以轟轟壓過的卑微路面。她的不平凡在於,她盡心盡力做一個普通人。她這樣的人(尤其因為是女人)既沒心力,也沒時間,更不會自以為是到去著書立說,開山立派。不同於多少言行不一的道學家,她最雄辯的不是言語,而是她的生活,她在大小公私事務上的種種作為。她對家人盡心,對學生也是。仁至義盡,說的就是她。她教育子女總求開導,而不強迫。而對學生儘管嚴格,卻能週到公平。我記得她對幾個「問題」學生格外關切,甚至放學後帶到家裡輔導。這些家長對母親的敬重,讓人見到「尊師重道」曾有真實的內涵,而不是空話。

6
人要在有了子女才體悟父母難為,當我為友箏而氣急敗壞時不禁想到母親:她怎能應付六個子女而不四分五裂或變成惡魔?當然,她難免偶爾情急高聲,但大體上總是溫和講理,不可思議。我總覺自己裡面有個魔等著迸出來做亂,一點挫折就足夠讓我勃然變色。我一次又一次自問:母親是怎麼做到的?
不禁想起母親的話:「如果有一天你發現我不在家了,會怎麼樣?」
「那你到哪裡去了?」
「不知道。可能到山裡出家去了。」

我上初中期間,母親不止一次明示暗示她離家的可能。因此我總潛藏恐懼:母親有一天會離家出走。(突然想到男人離家叫拋棄,女人離家叫出走——有趣。)
朱天心在〈袋鼠族物語〉裡寫:「若是把動過一次想死的念頭,當做精神上已死過一次,那麼,袋鼠族女子大都有過一次或數次死亡的記錄。」我相信母親正是這樣,在她更年輕許多的時候,在不同階段,出於不同理由,便已經出走/死過,且不止一次,而是好幾次。只不過都悄悄進行,無聲死去,而又無聲活返,沒人知道。偶爾透露一點絕望的跡象,也許反而因此重又給了自己一絲力氣,繼續鼓勇向前。
她的性情讓她別無選擇。

7
如果跳出悲的角度,譬如,繞母親一生給她做三百六十度的立體造象,我至少可以描繪十個母親,而其中最高大突出的形象應是強者。
不是踐踏他人的那種強,而是不被現實打倒。母親是個唯心論者,相信意念勝過一切,只要「吾心信其可行,則移山倒海無所不能」。她總教我們吃七分飽,穿七分暖,剩下三分以意志克服。我覺得她這樣刻苦簡直愚,爭:「可是冷就是冷,不能假裝不冷!」她說:「那就讓它冷,不要理它。」

不只是說,母親一生在在以行動實踐這分信仰。她不時有頭暈的毛病,一次在回家午飯後回學校路上,突然天旋地轉,整個人撲跌下去。等她終於爬起來,只覺一隻手臂痛極,照樣趕到到學校。到了辦公室一位同事見到她臉色灰敗,問明了情由,讓她趕緊請假去看醫師,診斷出是上臂骨摔斷了。於是上石膏,石膏取下來後做復健。醫師教她若要手臂盡速復原,必須不怕痛舉臂做手指爬牆運動。她便遵照指示每天痛得眥牙咧嘴,面牆以手指爬牆,最後手臂功能總算恢復。生活中她處處堅忍,仿彿她的世界不是以金木水土等凡間物質構成,而是以意志力的分子凝聚而成。

8
四月初我們到佛羅里達看望公婆,他們分明老了,婆婆尤其顯得衰弱。她是個有趣可愛的人,漂亮多才,在在和樸實無華的母親相反。然而她五個兒子在愛她之外卻也很明白她愛粉飾現實,活在自己建立的美好幻象裡。相對,母親正好毫無幻象,時刻踏在現實艱苦困爭的刀尖上,不容自己忘記。

我總覺母親一生懷抱悲苦,因為相較於亂世流離的同代人,她似乎格外擺脫不了漂泊無依的悲劇意識。再加上生活的憂煩和辛勞,更加深了她獨立激流而孤立無援的悲哀。經常當她張羅完晚餐坐在桌邊,已經筋疲力盡,只剩下緩慢咀嚼吞嚥的力氣。身為長女,我幫她的地方遠不及給她增添的煩惱。是聰慧細心的妹妹給母親最大幫助,讓她操最少的心。也是妹妹在最後一段,全心全力在病房照顧母親。子女中,應是她承襲了母親最多優點。

9
托爾斯泰在〈伊凡之死〉裡寫:「伊凡.伊立曲的一生極盡單純,極盡平凡,因此也極盡可怖。」能以同樣的話來寫母親嗎? 
不。伊凡一生虛偽,是個表面高尚裡面卻俗不可耐的人。而母親真,是那種少見至情至性的典型。我想,是她的真讓她在透支過度時感到衰竭,也是這份真讓她能在槁木死灰過後又繼續燃燒。因此當她偶爾開心時,會露出如小女孩那樣天真無邪的笑容。
不,母親不是伊凡。母親的一生極盡單純,極盡平凡,卻也極盡豐美。

10
仍然,十一年了。信神的人可以拿天堂或來世來自我安慰。我不信神,不信宇宙存否和人類善惡有任何關係。我相信天堂和地獄都是虛構,是想像凝聚成文字,再結成觀念的化石。在我這無神,但不減秩序井然和神奇的世界裡,我因此不冀望再與母親相見。但是無傷,我已經哭過問過,而母親的存在已經化成大氣,融入一切。我相信她不在骨灰罈裡,不在靈骨塔裡,而在我的衣櫥和抽屜裡,在書架上,在雲霧和草木中,在她子女親朋的心裡。
白雲蒼狗,滄海桑田。山崩地裂儘管一切可能遽然終結,但我們在彼此的記憶裡相互延續。如蘇東坡所說:「不思量,自難忘。」
忌日早過,馬上是母親節。這裡沒有鮮花和水酒,只有一點對母親的回憶和感謝。

我這樣的嫖書客
1
我曾是個老實的讀者,一次只讀一本書,而且從頭到尾讀完,沒有讀到一半就丟下移情別戀的。這裡重點在那「曾」字。
現在,若說老實只能半帶風涼——起碼還在看書。
在這網路狂飆的時代,我不但還在看書,而且大量的看。床上、床頭几上、床邊小椅上,甚至地上,一堆堆一疊疊都是書。實在太多了,雖然這時算算也不過三十來本而已。即使這樣,上書店或圖書館還是難免又搬回一些。B下班到家經常可見我斜靠床上手捧一書,身邊像妻妾兒女成群,則是更多厚厚薄薄攤開沒攤開的書。等他要熄燈睡覺了還得和書爭地,偶爾玩笑一句:「把你那些該死的書移開好吧!」我上下床時若不小心,肘一掃膝一彎,那些危顫顫的巴別塔便可能傾圮而下——這我有相當經驗。

只因,我愛在床上看書。
我讀書寫作,可說一半在床上,另一半在書桌上完成。不用說,床最舒服。此外,床是平面最廣的傢具。在床上看書可以盡情盡興,想看哪本就看哪本。從這本跳到那本,從那本再跳到另一本,這樣輕功縱躍,一本本追加上去,忽然放眼一看,已經攤滿身邊。我常發現自己坐擁書間,像指揮滿地玩具的小孩,馳騁多元空間。不過從沒真正把床佔滿過,那景象想來誘人,又有點可怖——哪有那麼多腦袋!

王安憶散文〈多和少〉寫:「我看書,有時候要多,四周都是書,各種各樣。」接下來寫她拿筆邊讀邊改,赫然就是我的德性。至於她在〈 吞書長大 〉裡寫文革時期沒書可讀,大家傳閱甚至傳抄一本書的經驗,我自然沒有,不過那渴書愛書的心態卻相當熟悉。小時家裡書少,只要有字的東西都拿來讀,連父親的《歷代刀筆精華》、《荒漠甘泉》也逃不過。一本不知來自何處沒封面封底破破爛爛的《封神演義》看了又看, 《西遊記》就更不用說了。後來和弟妹搶閱租來的武俠小說,次序顛倒都無所謂。舊時代(其實不過幾十年前而已),不止一粥一飯來之不易,一紙一頁也來之不易。那時看書除了專注,還有敬謹,字裡行間盡是寶貝,讀書不單是眼看,而是鐫到心靈的鋼板上。

2
然後,進入了貪的時代。
我出門旅行恨不能張口吞嚥天地,在家看書恨不能一舉生吞全部。簡直就是貪得無厭,說燈下讀書不如說據案大嚼,活脫脫的饕餮——又是無邪又是墮落。
王安憶說眾書簇擁,是「吃著碗裡的,看著鍋裡的」。我簡直就「跳進鍋裡了」——不過只是隻淺鍋。圖書館才真是深,皓首無法窮經的文字深淵,讓人悲歎生命太短。

什麼時候開始這樣生吞活剝狼吞虎嚥看書?
其實我總帶著深情讀每本新書,不管是小說還是論述、藝術還是科學、歷史還是傳記。從發現有那樣一本書到終於拿書在手,真是迫不及待。書通常也如預期般有趣,吸引我全神貫注看下去。問題在往往還沒看完,甚至才剛開始,又發現了可能「更有趣」的新書,於是急急去弄了來,熱切栽進去。如此這般不斷重複,忽然間,床邊冒出了一堆堆書塔,像野草一樣急速生長,先是沒脛,漸漸高可及膝了。頂上的書一天天往下移,從中間移到了底下,最後無異流放邊疆,更像河入沙漠,消失了。

說同時讀這麼多書絕對說不過去。現代人流行一心數用,也不過同時做幾件事,譬如一邊聽音樂講電話又在電腦上通信看YouTube寫功課等。許多研究顯示所謂並行操作只是自欺欺人,其實是在幾件事間來回跳躍,仍是線性的,一次一件,有先有後,而不像高速公路上多線車輛平行飛馳。然這是個貪多的世界,資訊如洪流,書市氾濫,而一天固定二十四小時,結果一切都來不及。為了趕上時代,只好囫圇吞。讀書成了看書,看書成了翻書,最後可能只是聽說而已。所謂看很多書,可能是沒看完很多書。

3
我得說,儘管三心兩意斷斷續續,很多書我終究還是看完 。
不久前看完朱利安.巴恩斯的《沒什麼好怕的》,算是「一口氣」完成,雖然中間「外遇」了幾次,都很快就及時回頭。巴恩斯從小怕死(極怕而不是有點怕),現在年紀大了,看見盡頭不遠,決定與其迴避不如面對,於是花了幾年正視人生最大恐怖,笑談黑色死亡,正合人生越慘淡越可笑的諷刺,讓我讀得不斷微笑或大笑。我向來喜歡英式幽默,這下再度愛上巴恩斯,趕緊又到圖書館去搬了幾本他的書,時而穿插了看,恨不得搾汁吸髓——迷上一位作者時總不免這樣。

袁瓊瓊《食字癖者的札記》書名就帶刺,自比食蟻獸(比蠹書蟲放大了),而書本無異滿地亂跑的螞蟻。她寫看書到痛苦不堪難以為繼時,便不斷求助冰箱內容。好書還是壞書,因此可「以胖了幾公斤」來斷定。她評書走偏鋒,嬉笑怒罵間忽然掏出肺腑之言,讓人迫不及防就繳械投降——簡直詐。她跳出一般評書規則,用常理和人情來讀,一下就見血,甚至見骨。牛刀殺雞做學問式的讀書,只動用頸部以上,乾巴巴冷冰冰又小題大做,把好好的書讀得死去活來,索然無味了。我看書有時就犯這毛病,自己有數。不過,好書一定得從肺腑往上走到大腦,再掉回到腸胃,不能單就停在心腹地帶。從上往下走,效果就要差許多了。

我不太吃零食,看書碰到難處,憑藉「讀書本來就要花點力氣」的信念硬衝。讀書這事,若說作者出八分力氣,起碼讀者要出兩分。毫不費力,完全靠作者拉著扛著,還不如不讀。但一碰到文字不對胃口,或是內容太過枯燥艱深,我這哲學立刻垮台。這時不是去開冰箱找救兵,而是跳槽去周遊列國尋花問柳,反正等著取而代之的奇花異草多的是(我有圖書館做靠山)。有時這樣一路「東張西望」讀來,短短時間裡竟換了不知多少本,左右如屍橫遍野都是攤開的書。然看書最大樂趣正在這裡,作者招引作者,書書相喚,幾個連鎖反應下來,忽然已是熱烘烘高朋滿座,古今中外對面唱和。最不寂寞的事便是看書,網路太虛再怎麼四通八達聒噪喧譁無論如何比不上。尤其眾書攻錯,你左右逢源,豁然神思貫通,腦裡大放光明。那種「閱讀高潮」有如性愛,會上癮的——難怪書呆如李歐梵自稱是癮君子。

4
所謂愛看書,自然是指閒書。而閒書,就是可有可無不讀不會死的書。在這樣前提下閱讀必然是隨心所欲,博雜不精又有頭無尾。我自然不例外,讀了一肚子亂七八糟,只能說亂中有序,有所不讀,譬如勵志自助、星相命理之流。
愛看書是天生,無理可講。有時還是不免奇怪:為什麼?所為何來?再怎樣滿腹詩書旁徵博引,文人一字一句不過沿門托缽零售自我,未必能夠填飽肚皮。神思可以天馬行空,生活種種卻終究要落實金木水火柴米油鹽。所以說,書不能當飯吃。讀書一如寫作,如眾多書癡所知,是「沒用」的事。

有趣的是,人並不光填飽肚皮就夠了。參觀蓋茲堡古戰場歷史博物館時,在一位南北戰爭士兵的家書裡讀到這樣句子:「最短缺急需的老實說不是別的,而是書。」我不禁微笑:我愛這兵。又難免奇怪:血肉橫飛的戰場上,要書做什麼?恐怕遠不如烈酒和煙草。然我怎能不懂?

我這麼嗜書,一來出於喜愛文字,二來出於好奇好辯。常覺大惑不解,而且疑惑隨年歲加深,只好求助於書,越涉越廣,越沈越深。孔子說他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在我看完全不可思議。是孔老夫子過於自大?還是果真睿智超凡?不然另有一個可能:那時世界還相當單純,儘管春秋戰國時代不但政治上動亂,思想也極端分歧。在這男人也可能懷孕生子、試管可能創造新物種的時代,說無惑讓人一覺可疑,二覺可怖。我以為智者應該不是無惑,而是在不疑處有疑。猶太教裡有和上帝吵架的傳統,可說稀罕。常見的是自以為獨佔真理,設立正統以排除異端。

沒出國讀書以前,偶爾聽到有人說「一部論語可以治天下」便很憤慨,覺得真是無知兼自大。在美國住久漸漸體會到在基督教世界裡,其實也暗藏了「一部聖經可以治天下」的思想。這時我不再憤慨了,只是不耐煩這種到處都潛在的「 道一以貫之」的「獨裁」思想。當然,這種獨裁不是政治上的專制,而是眾人潛意識裡對純粹和單一價值體系的嚮往。如果能把複雜高深的道理簡化成一套易解易記的法則,就省得老是傷腦筋了。這是最簡單的效益原則,個人習慣社會風俗法律規條都從它而來。刻板印象是一種簡化,政教合一是另一種,完全可以理解。我岌岌啃書,無非冀望最終可以融會貫通,凡事「一言以蔽之」便可解決。然而,書裡分明沒有解決人生大惑的「統一場論」,有的只是前仆後繼的假說和理論。正如唐諾在《閱讀的故事》裡寫,閱讀所能給予的未必是最終解答,而是「解答的可能性」。

可以說,讀書本質上在於擴張或者跳出個人的框框,是尋求,是挑釁,也是自衛。我讀書因此常和作者爭吵,邊讀邊大聲小聲:「胡說!大錯特錯!」有時鬥輸,原本的信念潰不成軍,只好再緩慢重建。不然就是和書╱作者談戀愛,「驚為天人」,想要膜拜供奉。也可能兩者都是,吵吵鬧鬧,又愛又恨,像婚姻。
在某美國作家的短篇裡讀到:「那些時日裡我做得最多的就是想,真厭倦。我也做別的事,可是在做那些事時還是想。若有什麼感受,就老想那感受。甚至想那想的本身,搞不懂為什麼要想。」(改寫過,大意如此。)讀到這我幾乎忘了身在熱鬧的理髮店,要從微笑變成大笑——這不正是敝人在下我嗎?後來讀到別的妙處,更幾乎要狂笑出聲。

書裡不乏各式各樣的謊言偏見和愚昧荒誕,更有形形色色的獃子憨人:失去睪丸和自尊卻致力寫史的漢朝史官;寫書首倡女權反對婚姻制度而卻幾乎以身殉情的英國女子;第一次大戰德軍戰俘營裡,以家人寄來的《莎士比亞全集》書頁和其他戰俘交換草紙以便寫作的蘇格蘭軍官(可憐最後那些草紙原稿全遭德軍查出沒收!)……我不斷在書裡遇見這樣可愛的人。怎能不愛讀書?

4
也有不想讀書的時候。這種時候其實不算少。
覺得書是贋品,離外在真實很遠;不然根本是障礙,擋在心物之間。
歐巴馬寫他在肯亞時,一個同父異母弟弟形容另一兄弟:「他講起話來像書本……」暗示他是個什麼都不懂的書呆子。我立刻就想到自己。

似乎沒人不喜歡梭羅,我不時就會回去重讀他,免得君子之交淡到完全兩忘。這人氣性強,睥睨天下又早死,因此倍加可愛。我不愛英雄崇拜,然若我有座英雄禮拜堂,會有他的一席之位。他在《湖濱散記》裡寫初到湖濱那個夏天全沒看書,都在墾地種豆。他描寫風吹草動,鳥雀飛翔鳴叫,那種來自天地自然不須借助於書本的樂趣,我也曾多次寫到。書裡再怎麼風光無限,終究是二手貨。只有體內的脈搏、皮膚上的冷暖是真的,不須學習,沒法偽造。難怪他挑戰人不要只做個亦步亦趨的讀者,而要做個主動的觀者。真的,見微知著的觀察,像達爾文,比讀書難多了。我幾乎不識草木蟲魚,走到野外便自覺是個大文盲——在這知識氾濫的時代,這樣無知簡直可恥。

厭倦了書的時候,想把家裡的書通通丟掉。屋裡需要多少傢具?一個人需要讀多少本書? 愛書成癖是可愛,愛書成疾便近於可怖。舒國治寫:「書滿室窄,不時搬東移西,重新堆砌。」很有荒誕意味。傅月庵寫他的老師藏書多到上窮天花板下窮地板,我不禁要起雞皮疙瘩。
在那個夏天湖濱,梭羅說他生活所需不過刀鍬斧等幾樣簡單農具,此外就是一桌一椅一燈幾本書而已。我常想簡化家裡,到只剩絕對必需。但即便需求不高(相對來說)如我,一旦認真剔選「絕對必需」,立刻仁心大發,標準鬆動乃至瓦解,只好轉而考慮絕對「不」必需。

5
周旋眾書誠然風流,可是寡情,有點像嫖——嫖書。
許多現代讀者都承認有這習性,一次嫖一本以上的書,從三本五本到十本二十本都有。一位美國作家更為這種春風蝴蝶式讀法沾沾自喜,坦承某古典名著經這樣凌遲十幾年才折騰完——若是自己寫的書慘遭這般魚鱗片剮,是要慶幸還是悲歎?

無論如何,嫖書多少是種惡習。一夫一妻,一書一人,多簡單!〈多和少〉最後一句:「書要少,就只得這樣骨頭裡搾油地看。」確實,找一部心愛的書老老實實讀到骨裡,勝過滿桌大嚼而食不知味。據說,林肯真正讀的書只有三部:《聖經》、《莎士比亞》和《伊利諾州刑法》。我可一部都說不上,雖然有些書一再重讀。
事實上,想戒嫖書很久了,只是做不到。未必是喜新厭舊,而是閱讀十分奇異,既是填充,也是挖掘,拿已知擴張未知,結果是知道越多越無知,越讀越飢,胃口越大。更何況書裡儘管沒有真理,卻有許多可愛人物。以前打開書滿眼是字,近乎神諭,勒石銘金的。現在打開書迎面走來都是人,半瘋半傻的,狂言亂語的,扭打糾纏,磨出複雜微妙的感情。

只能說,對每本書我都真心真意,尤其在厭倦過後,回頭更深情愛戀我那一屋惱人的書。像卡薩諾瓦和唐璜,我不專情,也不薄情。
所以便帶著罪惡感,繼續嫖下去。對著床上攤開的書,和床邊仍在加高的疊疊書塔,又是滿足,又是發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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