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巫史傳統:李澤厚舊說四種(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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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巫史傳統';補(二00五)
說儒法互用(一九九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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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巫君合一 新石器時代考古發現,中國文化無可爭辯的重大原始現象之一,是祖先崇拜。真可說源遠流長,材料極多。其他文化也多有祖先崇拜,中國的特征在于: 1.從遠古到殷周,祖先崇拜與上帝崇拜的合一性或一致性。盡管歷史學家們關于中國上古至上神與祖先神的關系,仍有各種參差不同的意見;盡管這兩者的所謂“合一”或“一致”可能有并不相同的多種形態;但兩者緊密相連卻幾乎被學者們所公認。如王國維認帝嚳即殷祖先,“為商人所自出之帝,故商人諦之。”郭沫若說:“卜辭中的帝就是高祖*”,“至上神‘帝,同時又是他們的宗祖。”陳夢家說:“祖先崇拜與天神崇拜逐漸接近、混合,已為殷以后的中國宗教樹立了規模,即祖先崇拜壓倒了天神崇拜。”徐復觀說:“殷人的宗教性主要受祖先神支配。他們與天帝的關系,都是通過祖先作中介入。周人的情形,也同此。”張光直認為“商”字的含義即祖先崇拜,“在商人的世界觀里,神的世界與祖先的世界之間的差別,幾乎到微不足道的程度。”如此等等.祖先生是人,死為神,或生即半神。無論生死,祖先(主要是氏族首領的祖先)都在保護著“家國”一一本氏族、部落、部族(酋邦)、國家的生存和延續。在這里,人與神、人世與神界、人的事功與神的業績常直接相連、休戚相關和渾然一體。《禮記》說“文王之祭也,事死者如事生”(《祭義》),孔子講“未能事人,焉能事鬼”等等,都是建立在這個“事奉祖先。的基礎之上。生與死、人與神的界限始終沒有截然劃開,而毋寧是連貫一氣,相互作用著的。直到現代民間風俗,人死后,家屬、子孫以各種“明器”(從器皿到紙制的房屋)殉葬,便仍是兩千年前這個“事死者如事生”亦即祖先崇拜的具體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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