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樂府學(第6輯)》的主編吳相洲認為中國古代詩歌往往與音樂、舞蹈相伴而生,中國古代詩歌史很大程度上是音樂文學史,與此相應,詩經學、楚辭學、樂府學、詞學、曲學很大程度上也是中國音樂文學史學,并深感樂府價值之高,因此收錄了有關樂府學研究的學術論文結集成冊。目前,《樂府學》已出到第六輯。即為《樂府學(第6輯)》。
名人/編輯推薦
《樂府學(第6輯)》由學苑出版社出版。
目次
[文獻考訂]從宋本《樂府詩集》小注看《樂府詩集》的編纂《樂府詩集》解題材料的類型分析庾信樂府詩和漢畫像石“獬豸”文圖匯考[音樂考察]《陌上桑》曲辭辨析論北朝宮廷樂府從“相和六引”到“相和五引”從音樂風格角度看樂府詩的聲、辭關系[體制探源]兩漢黃門樂新考唐代教坊四部考中晚唐教坊演化考[名篇論叢]《梅花落》研究(下)古稱《淥水》今《白貯》論韓愈《琴操十首》[文學研究]論魏晉隱逸風尚與山水琴歌的關系曹植樂府之“乖調”探微論張九齡的樂府詩白居易《新樂府》原型之考論論張祜樂府詩的體式論張祜樂府詩的復與變張正見樂府詩分類研究[唐後樂府研究]吳炎、潘檉章新樂府研究[研究綜述]十年漢魏六朝樂府歌辭研究綜述英文目錄
書摘/試閱
文獻中許多“鼓吹”用例實即短簫鐃歌,其也不盡為軍樂。因此,三、四兩品的所謂用途是不是也有問題呢?結合前面的疑點,筆者以為蔡邕所言四品樂沒有重出的問題,也不存在實有三品的情況,其對每一品的用途描述也沒有錯誤。那么,又如何解釋上面的現象呢?實際上“漢樂四品”是對音樂用途的分類而不是對音樂本身的分類,四品中所提及的各種用途基本上涵蓋了當時官方用樂的主要方面,每一品強調的是它的用途。但由于四品樂采用了音樂名稱來作品名,很容易讓人產生是以音樂本身為標準劃分的印象,所以造成了很多誤解。實際上這種劃分法僅僅是利用了“太予樂”等樂名的一部分含義作品名,四品樂中的“黃門鼓吹”與實際中的黃門鼓吹是不一樣的。“太予樂”,因其主體用于郊廟所以名為第一品。“周頌雅樂”,張永鑫認為是周代的雅頌樂在東漢已不能適用于祭禮,所以辟雍、饗射以之為主。“黃門鼓吹”據前文所講多有用于宴樂的場合,王運熙先生認為主要內容為相和歌和雜舞曲,盡管其有大駕祭祀的用途,但已被前二品涵蓋,所以便作了用于娛樂的第三品。“短簫鐃歌”,其用途可能不限于軍旅,但文獻多言為軍樂,它的主體功能應是軍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