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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修臺灣府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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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修臺灣府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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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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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修臺灣府志》(內文二十六卷、卷首一卷)為清臺灣知府余文儀所主修,纂修時間在乾隆二十五年(一七六○)至二十七年(一七六二)間,刊行時間依書序所記當在乾隆三十九年(一七七四)後。

史上有關《臺灣府志》之修纂,最早起於康熙二十四年(一六八五)至二十五年(一六八六)間蔣毓英《臺灣府志》,其後為康熙三十五年(一六九六)高拱乾以《蔣志》為基礎的《臺灣府志》,迄康熙四十七年(一七0八)至四十九年(一七一0)間,鳳山知縣宋永清又據《高志》續有增補 ,五十一年(一七一二)臺灣知府周元文再據《高志》增修重刊。洎自乾隆五年(一七四0),劉良璧陞任分巡臺灣道按察使司副使,有感於前志纂修已歷三十餘年,臺灣建置、規制、戶口、賦役、人文、風俗,皆大異往昔,遂仿乾隆二年(一七三七)郝玉麟《福建通志》體例重修臺灣府志,題為《重修福建臺灣府志》;唯此志雖名重修,內容上實非僅承《高志》,應可視為新修。乾隆十年(一七四五),欽命巡臺御史六十七與范咸,復根據《劉志》之內容增補刪汰,並調整合併其體例為十二門類,是為《重修臺灣府志》,習稱《范志》。至此,有關臺灣府志之纂修,已可見有明顯之兩個系統:一為由《蔣志》至《高志》的系統,又一為《劉志》至《范志》的系統。而此一余文儀所續修之臺灣府志,根據其內容及體例,係承襲《范志》略作增刪,且主要增補者為乾隆十二年(一七四七)後之事 ,故可知其乃屬《劉志》一系。

按余文儀,字寶岡,浙江諸暨人。雍正七年(一七二九)舉人,榜姓蔣;乾隆二年(一七三七)于敏中榜進士。曾任刑部山東司主事,乾隆二十五年(一七六0)五月由彰化知府調任臺灣府知府,二十七年(一七六二)十二月攝臺灣府海防同知,二十九年(一七六四)八月陞任福建分巡臺灣道,同年十月十一日奉旨陞任福建按察使;乾隆三十一年(一七六六)六月再署,十月卸事;其後更陞任刑部右侍郎,乾隆三十六年(一七七一)任職福建巡撫 。余氏任職臺灣知府期間,積極於修志事務,據其〈續修臺灣府志自序〉云:「予以乾隆庚辰來守茲郡,詢省舊聞,得康熙間觀察高公所為志及其後副使劉君補葺之書,而患其未備;乃參覈新、舊諸《志》,於簿書餘晷,撏撦群籍、博訪故老暨身所經履山川夷隘之處、傳聞同異之由,心維手識,薈萃成編。始「封域」,訖「藝文」,為類十二,為卷二十有六。」可知其於庚辰年(乾隆二十五年,一九六0)抵任後,即興發修志之念。至於,其人真正完成府志之修纂,已是乾隆二十七年(一七六二)之事。參酌王瑛曾《重修鳳山縣志序》所言:「壬午歲,道憲長白覺羅四公暨府憲古越余公皆以名賢清德久蒞海東,庶政具舉;因念府、縣志所係綦重,時侯官孝廉黃君掌教海東書院俾典其事,不數月,《臺灣府志》、諸羅﹑彰化二《縣志》前後告成,繼復命修《鳳山志》。」透過這段文字,便知余文儀正式開局修志是在壬午歲,即乾隆二十七年(一七六二);不過,余氏也在是年十二月起兼攝海防同知,二十八年(一七六三)八月左右卸事,故最終上述諸志,包括余志,除王瑛曾《重修鳳山縣志》得於乾隆二十九年(一七六四)刊行外,餘均未正式刊印。

目前,本志所見最早版本為乾隆三十九年(一七七四)的「序刊本」,書中主修者余文儀序文末署名官銜為「福建巡撫」,同書鐘音序文亦有「甲午冬,屬序於予」之說;查余文儀任職福建巡撫事在乾隆三十六(一七七一)至四十一年(一七七六)間,而鐘音之序又在甲午年之乾隆三十九年(一八七四),可知此志之刊印當在余氏福建巡撫任內。再者,由現存三十九年(一七七四)「序刊本」內容觀之,約有二十處之挖空缺字現象,少則數字、多則整頁,以之比對所承襲之《范志》內容,大抵所刪削多屬明朝年號、職官、史事之相關言論或作品,甚或涉及臺變時起事者的正面敘述。然則,此一現象或即高志彬所謂「據云有七項涉及干犯,致使原刻本流傳甚少」的說法 。惟又據余文儀序文所言:「今復奉聖天子赫聲濯靈,建牙於榕陰荔圃之中,回首渤澥舊遊,宛然如昨;而驚飆不扇,番社群嬉鱗集之儔,喁喁然酌醴泉而溯永風,予亦遂得藉是退食從容,手此一編,以溯洄於竹城、赤嵌間也。爰是復加校閱,授剞劂氏,而誌其顛末如左。覽者得毋謂予於斯地固有夙因者歟!」則本志在余氏任職巡撫期間,乃經其反覆校閱而付刻,其之所以出現挖空缺字情形,自是在刻板完成後,因部分文字事涉干犯的善後處理。由於乾隆中後期為清代文字獄之高峰,余文儀在刊印地方志時有此顧忌,當能理解。

除了上述「序刊本」外,今可見之刻本,尚有同治十一年(一八七二)臺灣府學教授楊承藩、訓導魏肇基重修舊板而補刻之「同治補刻本」,以及光緒十四年(一八八八)李鴻銘補刻之「光緒補刻本」;前者典藏於中央研究院傅斯年圖書館,後者則有楊雲萍習靜樓及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藏本。此外,日治時期明治三十二年(一八九九)臺灣總督府亦曾補刻重印,此即「明治補刻本」,其「刻板」仍存數件於國立臺灣博物館;而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則藏有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舊藏之刊本。以上三種補刻本及原刻本,陳漢光曾細加校勘比對,並列表說明各本異同 ,可資參考。至於排印本部分,則有大正十一年(一九二二)鈴村讓「臺灣全誌本」,此本乃據同治補刻本刊行;其後民國四十六年(一九五七)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根據「臺灣全誌本」重排,納入「臺灣研究叢刊本」;民國五十一年(一九六三)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再度改版重排,列為「臺灣文獻叢刊」第一二一種。

本合校本,係根據乾隆三十九年(一七七四)「序刊本」為底本,此本現藏於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惟該本或見漫漶,成文出版社影印中國方志叢書時曾據其他相關版本予以替補,而成一較為完整清晰之版本 ,此正為本志主要點校底本。此外,也另以現行「臺灣文獻叢刊本」及所承襲之《范志》為輔,參校異同;凡有疑義則查考其餘舊志及相關文獻以為糾謬,且作校記存疑。至於,原刻本中因事涉干犯而挖空缺字之處,亦已根據《范志》設法補足復原。又,由於成文出版社原照相製版地圖的地名,多已模糊難辨,乃特就臺灣分館原刊本重新翻攝,以進行必要之修補,於此一併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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