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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民間社會的秩序(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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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民間社會的秩序(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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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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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跨過21世紀門檻的中國歷史學人在浸滋著中國社會進步成就的時候,似乎更加趨於深沉,更加趨於冷靜,更加趨於務實。因為我們的政府和社會已日漸寬容地給包括歷史學在內的人文科學以應有的生存空間,因為這些人文學科研究的指向絕非僅僅是過去。
當我們檢視中國古代文明史時,我們不免感歎:中華文明儘管歷經了那麼多的王朝,更替了那麼多的皇帝,但我們的文明卻始終沒有中斷,而且在我們今天加以冷靜的考量時,卻能總結出諸多優良的傳統。同時我們也應該銘記,憑著這些傳統,我們的社會並非只是「停滯」的社會,她同樣實現了社會形態從低級向高級的轉變,這其中不僅包含著激烈的社會變革對社會汙穢的蕩滌作用,而且也應包含諸多民族精英。開明人士以及無數黎庶持之以恆和孜孜不倦的建設努力。在歷史的長河中,中華民族的血液裏流淌著「與時俱進」的激越,湧動著「相容並包」的博大。
有人說,中國傳統社會充滿了戰爭和爭鬥,其實那是因為眾多的演義著作多選擇戰爭和爭鬥為題材。有人說,中國歷史上「亂」大於「治」,其實是因為自司馬遷以來的歷史學家就多貫徹「詳變略漸」的原則,他可以讓只有五百年的春秋戰國時期的內容占去他三千年長時段的歷史內容的三分之一。當歷史學家把關注的焦點從帝王、宮廷轉向平民、社會的時候,我們看到了歷史演進過程中的秩序一面和平靜一面。我們覺得和平和發展實際上是中國歷史過程中的主旋律。
推進中國社會沿著和平與發展軌道前進的力量並不僅僅來自官方,過去對於中央政府中央集權作用展開研究的文字早已盈筐累售,其中或過高地估計其對社會的影響力,歸結為俗語就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另一種認識則是中央政權實際上是無所作為的,民間自治是中國基層社會管理的主要特徵。我們則覺得,達到對該問題的正確認識,必須跳出過去狹隘「階級鬥爭」的案臼,階級鬥爭固然是階級社會的基本矛盾,但這種矛盾可以通過相互的努力得以緩和,因為相互的共生關係是彼此都能明瞭的。於是,統治者固然為中國社會的延續發展做著自己的努力,被統治的民眾亦通過接受主流文化觀念而為社會的穩定作出自己的貢獻。中國傳統社會的社會管理機構固然有許多是官方建立的,卻不乏民間社會的自我管理組織,像家族、鄉族、會社、會館等,都不僅從形式上,而且從思想深處,不僅對固定居住者,而且也對流動人群實施著有效的社會管理。這些行為不是出於官方的強制,而往往是基層社會精英們的自覺行動。這些作為又多是官方想為而無能為之的,因為這些方面往往超出固有管理體制的範圍,有時官府儘管已有所認識,但反映往往也不能馬上實現。況且中國社會不斷地處於發展中,社會變遷因素或多或少地萌生出來,民間社會管理則常常能迅速地、有效率地作出反映。於是我們不難看到,在歷史演進中,官方努力和民間努力經常能相生相助,共同臻於一個更美好的境界,有些官方的政策或制度就是民間實踐成功經驗的轉化形式。在官方秩序出現紕漏的時候,民間社會有時還能運轉正常。有人說中國社會是一個有秩序的社會,我們通過傳統政治文明「官民相得」的研究可以加深對這一觀點的認識。
為此,本書形成了如下的構思框架,第一部分是對明清民間社會秩序所作的總體考察,回顧了明清基層社會管理研究的學術史,建構起自己關於基層社會管理組織的系統架構,通過個案研究揭示了清前期福建地域間社會整合組織的差異,以及明清時期福建民間械鬥與封建官府間的內在聯繫。
第二部分是關於義田與民間社會秩序的考察。義田是宋代興起的一種基層社會的公產形式,與宋代社會經濟的變遷以及社會兩極分化加劇、思想文化領域的多元化傾向相聯繫。義田設置還與地方社會風氣等因素相關。福建地域的義田實際上包含家族內義田和家族外義田,福建義田還體現為以商人捐助為主,全民參與,數量較少於江南,義田既可以服務於宣導信義,也可以應用於家族間的利益鬥爭或械鬥中,因而福建義田與江南義日顯示出苦於不同點。在明清時期,義田是一種全國性的土地形式,它在中國封建社會中後期具有著積極的社會功能,穩定了傳統社會秩序。明清福建民間社會事業取得巨大發展,成為明清社會穩定繁榮的基本表徵。在其他地區,社會事業的發展又經常與商業發展。士紳宣導和社會風氣尚義等因素有關。
第三部分是關於會館與民間社會秩序的考察。會館是最能反映明清社會變遷的基層社會自我管理組織。會館自永樂年間出現於京師之後,逐漸衍生出包括官紳試子會館、工商性會館以及移民會館在內的多種形式。會館已日益明確地具有了「把神、合樂、義舉、公約」四方面的功能,在整合流動性人口方面發揮了官府一直想有所為而無能為之的功能。會館的聯繫紐帶基本上是同鄉性的,以鄉土神作為其組織的神靈支柱,顯得具有穩定性和活力。從明清會館的建築設置、區位分佈中,我們可以看到,會館經常成為一地政治、經濟、文化實力的集中體現,儘管會館存在不同類型,卻依然可以反映出官紳力量在各類會館中的影子,體現出官本位社會官方力量對社會的巨大影響力。從對蘇州安徽會館的研究中,我們不難體會到會館發展中的官商相得傾向。明清各類會館的發展壯大與明清政府統治策略的調整有著密切的關係,會館的發展經常是與「行」的衰微相伴隨的,會館追求的是自我的有序化,而「行」則是過去政府力求管理市場的機構,對會館的倚重實際上是政府下放部分權力給予民間自我管理組織的體現,這樣做的結果是積極的,既有效率,又消減了政府的負擔。作為民間組織的會館較能適應社會變遷的需要,及時調整自己的角色定位,因而既能順應時勢,又能保存傳統。近代以來,會館在商會建設中也發揮了積極作用,正是上述特徵的又一體現。關於汀龍會館的個案分析,關於同安一地海內外會館的考察,都便於我們加深對會館地域性特徵以及會館對地域文化的磨塑作用的瞭解。
第四部分是關於會社與民間社會秩序的考察。凡鄉約、會。社等都體現了在家族之外道德性、職業性或興趣性組織的滋長,它們在政府機構、家族組織之外為基層社會提供了又一類社會整合途徑。民間社會可以在鄉賢的旗幟下凝聚,也可以在共同的神靈面前聚集。
第五部分是關於家族與民間社會秩序的考察。關於家族研究曾是傅衣淩、陳支平、鄭振滿等先生深人開展過研究的領域,本部分所列的文字只是想說明明清福建家族發展與當地紛起的「外患」有著密切的關係,並不一定是中原家族組織的移植,而且家族發展並不顯示出與農業生產方式存在多麼密切的關係,而是在商業發達之區,家族發展越加興盛,稽之海外華人社會,同樣可以得到印證。明清時期庶民家族延續發展的事例不少,尤其是福建地區這種傾向更為明顯。總結這些庶民地主家族延續發展的內在機制,挖掘其與政治既游離又關注的雙重性格,對認識中國社會的更新機制、穩定機制都將有所幫助。
第六部分是關於商業與民間社會秩序的探討。明清商人所處的社會環境、明清商人經營方式的轉換、明清商業發展與文化發展的相互關係以及商業與中國社會結構的變遷等問題都是本部分想竭力探究的。學界對商業在傳統社會的作用,歷來有不同看法,有的強調其革命性,強調其對傳統社會的破壞作用,有的則強調商業對傳統政府的依恃性,強調商業的發展與政治腐敗的相互關係,揭示中國社會商業的虛假繁榮傾向。傅衣淩先生早期的研究就指出,明清時期有些商業由家族經營,具有補強傳統社會秩序的作用。我們循此繼續推究,想揭示商人階層在引領社會變遷方面所發揮的積極作用與其局限性。
上述六個部分具體的研究目的都在說明一個觀點:明清時期,中國傳統政治文明中的「官民相得」傾向日益成型,並有效地維持著中國社會向前發展。作者不敢妄言自己的研究已臻於真理,其中的諸多推論、總結也可能不盡合理,只求能收引玉之效。


作者簡介

王日根,1964年生,廈門大學歷史系教授、博士生導師、歷史學博士。曾赴菲律賓雅典娜大學與人類學系、加拿大多倫多大學亞洲研究所作普訪和高訪。獨著《鄉土之鏈:明清會館與社會變遷》、《民營教育的歷史觀照》、《明清小說中的社會史》,合著《明清商幫》、《康熙傳》等。在《歷史研究》等刊物發表論文數十篇。

作者簡介

王日根,1964年生,廈門大學歷史系教授、博士生導師、歷史學博士。曾赴菲律賓雅典娜大學與人類學系、加拿大多倫多大學亞洲研究所作普訪和高訪。獨著《鄉土之鏈:明清會館與社會變遷》、《民營教育的歷史觀照》、《明清小說中的社會史》,合著《明清商幫》、《康熙傳》等。在《歷史研究》等刊物發表論文數十篇。

目次

緒論
一、明清民間社會秩序的考察
近年來明清基層社會管理研究的回顧與展望
 明清基層社會管理組織系統論綱
 清前期福建地域間社會整合組織的比較研究
 明清時期福建的民間械斗與封建官府
二、義田與民間社會秩序
 宋以來義田生成機制論
 明清福建家族內義田的發展及其社會背景
 清代福建義田與鄉治
 明清福建與江南義田的比較研究
 義田及其在封建社會中后期的社會功能淺析
 明清福建民辦社會事業的發展
 明清民間辦學勃興的社會經濟背景探析
三、會館與民間社會秩序
 中國會館史研究的由來與發展
 明清時代會館的演進
 明清會館與社會整合
 論明清會館神靈文化
 論明清福建會館的多種形態
 地域性會館與會館的地域差異
 明清會館的建筑設置、區位分布與文化內涵
 明清時期“行”的衰微與會館的勃興
 淺論近代工商性會館的作用及其與商會的關系
 汀龍會館:客家文化凝聚精神的實證
 清代會館發展中的官商相得——以蘇州安徽會館為例
 海內外同安會館與同安人文精神
四、會社與民間社會秩序
 明清徽州會社經濟舉隅
 明清鄉約屬性和職能的變遷
五、家族與民間社會秩序
 明清庶民地主家族延續發展的內在機制
 “外患紛起”與明清福建家族組織的建設
 明清東南家族文化發展與經濟發展的互動
六、商業與民間社會秩序
 明清商人經營方式轉換的若干趨向
 明清福建商人與社會環境
 論明清時期的商業發展與文化發展
 閩南沿海商工文明的形成及其意義
結語:中國傳統政治文明中的“官民相得”
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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