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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機關證明納稅人課稅所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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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機關證明納稅人課稅所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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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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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蓋間接證明所得方法與直接證明所得方法,惟以間接證明所得法為主軸,不僅對方法的原理加以探討,且將美國法院對淨值法、資金來源使用法及銀行存款法爭訟案件的見解,予以分類整理,以及探討我國所得稅法的相關規定與間接證明所得方法最關鍵的徵納雙方舉證責任法則及證明程度問題。

作者簡介

簡松棋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財稅系畢業、國立政治大學財政研究碩士、美國伊利諾州羅斯福大學會計研究所
經歷: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審查一科科長、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審查科科長、金融人員研訓中心講師等
現職:正興聯合會計事務所會計師、實踐大學風保系兼任副教授
著作:遺產稅及贈與稅節稅規劃-理論與實務、我國財團法人租稅減免及投資理財實務、稅務機關證明納稅人課稅所得方法、個人投資理財租稅負擔與節稅規劃、保險會計-原理與實務

目次

第一章 課稅所得的定義
第二章 證明納稅人所得方法的分類與理論
第三章 直接證明納稅人所得法
第四章 間接證明納稅人所得法
第五章 我國稅務機關使用間接證明所得法的效益
第六章 我國使用間接證明所得法的相關問題
附錄一 銀行存款法案例-行政法院判決書
附錄二 稅捐稽徵法及所得稅法相關條文
附錄三 美國內地稅法典罰則部分條文
附錄四 本書作者服務財政部賦稅署、台北市及高雄市國稅局期間發表之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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