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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的記憶與藏書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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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的記憶與藏書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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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樹皮上的字跡、紙頁裡的意念、書冊與書冊之間的對話,
那是植物的記憶,是時代的縮影,也是知識與知識碰撞而生的火花。

因為書,我們除了記得兒時的遊戲,還記得普魯斯特;
除了年少夢想,還記得尋找金銀島的吉姆的夢想;
除了我們犯的錯,也從皮諾丘的自以為是學到了教訓……

很久以前,人們在植物做成的紙頁上寫字,而後紙頁成書,人類的記憶因而得以復刻、傳承、變造、討論。擁有超過三萬冊藏書的艾可大師,認為「書」就是「植物的記憶」,當你翻閱一本書,那些所有可能被時間遺忘的都再度被記起……

記得一個時代的細節,就像電影紀錄片一般,「書」把當時的生活故事與美學品味說給你聽。記得文藝狂人們百無禁忌的靈感,從棒擊功能到腸胃蠕動頻率,無所不能成書。記得納博科夫等文學名家初出茅廬的低潮期,他們的作品也曾經被評論家貶得一文不值:這個故事……建議埋在地下一千年!

艾可大師橫跨歷史、文學、美學與科學的多元向度,暢談奇書軼事,關於書的意義與價值,關於閱讀的必要,關於愛書人無可自拔的執迷。而因著這些書的記憶,我們不厭其煩地蒐書、讀書、愛書、藏書,並從中獲得了無可取代的樂趣!

作者簡介

安伯托‧艾可 Umberto Eco

一九三二年出生於義大利皮德蒙的亞歷山卓,現任波隆那大學高等人文科學學院教授與院長。艾可身兼哲學家、歷史學家、文學評論家和美學家等多種身分,更是全球最知名的記號語言學權威。其學術研究範圍廣泛,從聖托瑪斯‧阿奎那到詹姆士‧喬伊斯乃至於超人,知識極為淵博,個人藏書超過三萬冊。已發表過十餘本重要的學術著作,其中最著名的是《讀者的角色──記號語言學的探討》一書。

艾可在四十八歲時,才推出第一本小說《玫瑰的名字》,該書自一九八○年出版後,迅速贏得各界一致的推崇與好評,除榮獲義大利和法國的文學獎外,更席捲世界各地的暢銷排行榜,銷量迄今已突破一千六百萬冊,被翻譯成四十七種語文,並改編拍成同名電影。

儘管第一本小說就獲得非凡的成就,他卻遲至八年後才出版第二本小說《傅科擺》,也一如各方所料,再度轟動世界各地,成為最熱門的閱讀話題。一九九四年他推出第三本小說《昨日之島》,目前銷量也已超過二百萬冊,中文版並入選《中國時報》開卷年度十大好書和《聯合報》讀書人年度最佳書獎!而他於二○○○年出版的第四本小說《波多里諾》,更被國際出版界視為當年的頭等大事,義大利文版首刷即高達三十萬冊,對於一本嚴肅的文學作品來說,無疑是十分罕見的天文數字!二○○四年,艾可首度嘗試結合小說和大量圖像的創新形式,推出《羅安娜女王的神秘火焰》,引起熱烈討論。而二○一○年的最新小說《布拉格墓園》(暫名,皇冠即將出版),在義大利出版不到一個月便狂銷四十五萬冊,並已售出三十餘國版權!雖然每隔好幾年才會推出一部小說,但大師一出手便不同凡響,每一次都是擲地有聲的超重量級巨作!

艾可另著有《倒退的年代──跟著大師艾可看世界》、《別想擺脫書》、《艾可談文學》、《艾可說故事》、《帶著鮭魚去旅行》、《誤讀》、《智慧女神的魔法袋》、《康德與鴨嘴獸》、《意外之喜──語言與瘋狂》等雜文、隨筆、評論集和繪本。

譯者介紹︰
倪安宇

淡江大學大眾傳播系畢業,威尼斯大學義大利文學研究所肄業。旅居義大利威尼斯近十年,曾任威尼斯大學中文系口筆譯組、輔仁大學義大利文系專任講師,現專職文字工作。譯有《魔法外套》、《馬可瓦多》、《白天的貓頭鷹 / 一個簡單的故事》、《依隨你心》、《虛構的筆記本》、《巴黎隱士》、《在你說「喂」之前》、《跟著達爾文去旅行》、《在美洲虎太陽下》等。

書摘/試閱

植物的記憶

我首先要說明的是,由亞杜斯俱樂部主辦、布雷拉圖書館協辦的這場演講,對象並非樂此不疲的藏書家,或藏書甚豐、對此知之甚詳的博學之士,而是包括年輕一輩在內的普羅大眾,是從來不看書的那群人以外的人──根據義大利統計數據顯示一年閱讀不超過一本書的民眾。而且統計數字還無法說明這類閱讀人口中有多少人看的書其實是食譜,或警察笑話大全。
如果說因為場地太過嚴肅、演講題目艱澀,吸引了較多德高望重的大主教而非菜鳥教徒前來,也無關緊要。我建議大家可以把這場演講當作誦經修士在不同場合對不常誦經的修士循循說教的範例。
一,從亞當開始,人類就暴露出兩大缺點,一個是生理的,一個是心理的。生理缺點是,人終將一死;心理缺點是,人不喜歡死。既然無法修正生理缺點,人類就努力從心理層面著手,試圖找出死後的另一種存在模式。呼應這個問題的有哲學、啟示的宗教及其他神話、神秘信仰。某些東方哲學說生命之流不會停歇,死後會轉世投胎為另一個生命。但是聽到這樣的回答,我們自然會心生疑問:我轉世投胎後是否還記得我是誰,我的舊記憶可以與未來的記憶合而為一嗎?如果答案是否定的,我們會很傷心,因為身為不知道自己以前是誰的另一個人,跟徹底消失並無差別。我不想要變成另一個人活著,我要做為我而活著。問題是我不再擁有軀體,便一心希望靈魂永存。而所有人給我們的答案,都告訴我們靈魂就是記憶。誠如法國哲學家梵樂希所說:「我之為我,我在每個瞬間,都是一個巨大的記憶」。
說起來,那些信誓旦旦向我們保證死後仍會記得自己一切的宗教有人性多了,而地獄會讓我們永遠記得被懲罰的原因。
如果我們知道在地獄裡要受的苦,不過就是不記得自己以前是誰的話,大家應該都會肆無忌憚地犯錯吧:一個既不擁有我的軀體,也不擁有我的記憶的傢伙受苦,與我有何相干呢?
記憶有兩個功能。第一個功能,也就是大家公認的功能,是將我們過去的經驗值留在回憶裡;第二個功能則是過濾經驗值,淘汰掉一些,把剩下的保留住。你們之中或許不少人知道波赫士的短篇小說《博聞強記的富內斯》,富內斯是一個對一切皆有所感照單全收的人,而且滴水不漏把一切都記在腦中:

我們看一眼,看到的是桌上有三個杯子。富內斯看到的卻是葡萄藤架上的枝條、葡萄串和每一顆葡萄。他記得一八八二年四月三十日黎明時分南方朝霞的形狀,而且能跟記憶中他只看過一次的大理石皮紋書封比較,跟奎布拉喬之役前夕他在尼格羅河上看到船槳激起的水花比較。那些記憶並非只是記憶:每一個視覺影像都跟肌肉、溫度等等感覺息息相關。他可以重現所有夢境,他睡夢中的所有影像。他曾經有兩、三次重現了一整天的時光,沒有半點猶豫,但每一次重現都需要耗掉一整天的時間。他跟我說:「我一個人的回憶,比開天闢地以來所有人類的回憶總和還要多。」他說:「睡夢中的我,跟清醒時的你們一樣。」還說:「先生,我的記憶,跟垃圾場一樣。」黑板上的圓形、直角三角形、菱形這些形狀,我們是用直覺感受,富內斯看到的卻是一匹小馬飛揚散亂的鬃毛、山崗上數不清的牛群、漫長守靈期間死者面容的千變萬化。我不知道他能看到天上多少星星(……)。
他不只記得每一座山上每一棵樹上的每片葉子,也記得每次看到或想像那片葉子的樣子。他決定把過去的每一天簡化為七萬個回憶,並加以編號。但是有兩個理由讓他打消了念頭:一是他意識到這件工作將永無止境;二是這麼做毫無意義。他想,恐怕到死的那一天,都還來不及把兒時回憶分門別類。

只不過記得一切,卻意味著喪失了辨識的能力:

我們要知道,他幾乎無法做一般的、純理論的思考。他不但無法理解「狗」這個普通符號,也包括許許多多不同大小、不同形貌的個別的狗;麻煩的是,他也搞不清楚編號3-14的狗(從側面看)跟編號3-1/4的狗(從正面看)是同一個名字。他每次看到鏡子裡自己的臉、自己的手,都會嚇一跳。斯威夫特說小人國的皇帝能看到時鐘分針的移動,富內斯持續看到的則是腐爛、蛀牙、疲憊在悄悄發展。他能看到死亡和潮溼的進程。他是瞬息萬變、不容絲毫誤差的大千世界中孤獨而清醒的旁觀者。巴比倫、倫敦、紐約的絢麗輝煌抹殺了人類的想像力,在這些城市擁擠的高樓和匆忙的街道上,沒有人會感受到快樂的富內斯在南美洲那貧窮的郊區裡不分日夜所感受到的那份真真切切的熱力和壓力。他很難入睡。睡覺讓他自外於世界。富內斯躺在行軍床上,在黑暗中,想像著他周圍房舍的每一個凹陷和凸起。
(……)他很輕鬆就學會了英語、法語、葡萄牙語和拉丁文,但我懷疑,他不太具備思考能力。在一個處處都是富內斯的世界裡,除了細節什麼都沒有,而且是近乎直覺的細節。

我們為什麼能在多年後認出一個我們在意的人(即便他的容貌已變),或每天找到回家的路,即便牆面上張貼了新的海報,轉角商店重新裝潢換了新的顏色?因為我們對愛過的那個人的臉、每天走過的路,只記得基本的輪廓,就像一個圖表,雖然表面上做了許多修正,但本質並未改變。否則如果媽媽多了一根白髮,或家裡的窗戶改漆一個顏色,我們就會覺得是新的經驗,完全認不出來。
這種選擇性記憶十分重要,讓我們得以做為個體存活下來,在團體生活也能發揮功能,讓我們能夠在群體中存活。從人類發出最初的有意義的聲響開始,無論家庭或宗族都需要老者。或許在之前,老者是無用的,當他們再也無法尋覓食物的時候,就會被拋棄。有了言語之後,老者變成了人類的記憶:他們坐在山洞裡的火堆旁,訴說年輕一輩出生前發生的事(或假設發生過的事,發揮神話的功能)。在這樣的集體記憶得以累積之前,人出生後毫無經驗可言,也來不及累積經驗,就結束了一生,但有了集體經驗之後,一個二十歲的年輕人彷彿活了五千年,在他出生前發生過的事,以及老者學習到的經驗,都成為他記憶的一部分。
用言語將自身之前的經驗傳遞給每一個人的老者,以其最進化的程度,代表的是有機記憶,也就是用大腦記錄、管理的記憶。隨著書寫發明,我們也目睹了礦石記憶的誕生。我以礦石名之,是因為最初的文字符號是刻在陶土板上,或鑿在石頭上的,而建築也可算是礦石記憶的一種,因為從埃及金字塔到哥德式教堂,聖殿同樣記錄了神聖數字、數學計算,並藉由雕像或繪畫傳遞故事和道德教誨,其所建構的正是一部石頭打造的百科全書。
如果說最早的形意文字、楔形文字、盧恩文字、字母文字是在礦石上,最新的記憶也同樣記錄在礦石上。我說的是電腦,電腦的主要材料是矽。今天因為有電腦,我們才可以儲存大量的集體記憶,只需要知道登入資料庫的方法,不管哪一個議題,都可以找到我們需要知道的,只要輸入一個主題,就可以找到上萬條目錄。不過極致的喧譁帶來的是更多的沉默,過量的資訊反而導致絕對的無知。面對電腦所能提供的巨型記憶庫,我們全都變成了富內斯:耽溺在數百萬項細節中,失去了選擇的準則。知道關於凱撒的書有一萬本,跟什麼都不知道是一樣的。如果只建議我看一本,我會去找來看,如果得在一萬本中勘查搜尋,我會放棄。
不過隨著書寫發明,第三種記憶誕生了,我決定稱之為植物的記憶,因為雖然羊皮紙是用動物皮,但莎草紙卻是植物,而且自從紙發明後(西元十二世紀),書本就是用麻、大麻纖維和亞麻舊布製作完成的。更何況就詞源學來看,「書」的希臘文biblos跟拉丁文liber原意都是樹皮。
書早於印刷,剛開始的形式是書卷,後來才慢慢變成我們今天熟悉的樣貌。無論是何種形式的書,都讓書寫更為個人化:書寫體現了部分記憶,雖然是集體記憶,但經過個人觀點的篩選。我們看到方尖碑、石碑、石板或刻在墓碑上的銘文,都會想要解碼,想要認識以前的字母,知道傳遞的訊息為何,例如是誰長眠於此、今年收成多少捆麥子、這個跟那個國家打敗了這位君主,卻不會問誰起草內容或負責銘刻。但我們看到一本書,想找的卻是人和看事情的個人角度。我們想要的不只是解碼,也想要詮釋一個想法跟企圖。既然想要探究的是企圖,會對文本產生質疑,也就會有不同的解讀。
閱讀變成了一種對話,但對話的對象(這是書弔詭的地方)不在我們面前,說不定數百年前就已過世,留下的只有他的書寫。對書提出質疑(是為詮釋學),既然有詮釋學就會有書本崇拜。猶太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這三大一神教,就是以不斷質疑他們的經文而得以發展的。於是對質疑者而言,書本搖身一變,成為它保護、揭示的真理的象徵,要結束爭論、支持一篇文章或殲滅對手,可以說「這裡有寫」。我們對我們的生物記憶時常存疑:「我好像記得……但我也不確定」,而植物的記憶卻可以拿來展示,以消弭一切懷疑:「水真的是H2O,拿破崙真的是死於聖赫勒拿島,百科全書上是這麼寫的。」
在原始部落中,老者信誓旦旦地說:「在遙遠的那個夜晚發生了那些事,這是祖先口耳相傳直到今日的傳統」,部落很信任傳統。今天書本就是我們的老者。我們明知道書本常有錯誤,但還是願意認真看待它們。我們要書本將我們短暫一生無法累積的記憶交給我們。我們無法體會的是,文盲(或那些識字但不閱讀的人)的人生只有他自己,而我們卻經歷了許多人的人生,因此富裕。有一次邦皮亞尼想了一個口號:「閱讀的人,增值雙倍」。應該說增值一千倍吧。藉由書本的植物記憶,我們除了記得兒時遊戲,還記得普魯斯特;除了年少夢想,還記得尋找金銀島的吉姆的夢想;除了我們犯的錯之外,也從皮諾丘的自以為是或漢尼拔在卡普阿的判斷錯誤中學到教訓;我們不只為自己的愛情煎熬,也替阿里奧斯托筆下的安潔莉卡一掬同情淚,或在看完《百劫紅顏》中的安潔莉卡後比較不那麼自憐自艾;我們或多或少吸收了一點所羅門王的智慧,為聖赫勒拿島颳風的夜晚而顫抖,重溫奶奶說給我們聽的童話之外,也重溫了《一千零一夜》中莎赫扎德說的那些故事。
有人(例如尼采)認為如此一來,彷彿我們才剛出生,就已經老了。但文盲(無論先天或後天)從小就得忍受動脈硬化,而且不記得(因為沒有讀過)三月十五日發生了什麼事。當然,書本也可能讓我們記得許多謊言,但它們有互相反駁的優點,並教導我們要用批判的態度評估書本交到我們手中的資訊。不識他山之石,何以攻錯。
書是人生的一種保障,是關於永垂不朽的一個小小預告。不過是對過往的人生(阿門),不是對未來。我們不知道我們的經驗是否能在個人死後保存下來,但很確定我們保存了前人的經驗,後人也將保存我們的經驗。雖然我們不是荷馬,依舊可以在未來的記憶中擔任主角,例如,八月十四日晚間在米蘭-羅馬高速公路上意外發生車禍。這個結果不甚了了,但總好過什麼都沒有。為了能讓後人記得自己,黑若斯達特斯放火燒了以弗所的阿蒂蜜絲神殿,但後人記得的是他的愚昧。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去參加柯斯湯佐脫口秀節目當笨蛋,也一樣可以成名。

二,偶爾有人會說今天閱讀的人口減少了,說年輕人不看書,說我們進入了某位美國評論家所稱讀寫能力下降的年代。我不知道,今天大家的確看很多電視,只看電視是有風險的,正如同喜歡在體內注射有毒物質也是有風險的:但不容否認的是,我們這個年代的印刷量達到顛峰,書店到處林立,跟夜店一樣擠滿了年輕人,即便不買書,也在翻書、看書或詢問書。
書也面臨的問題是,出版數量龐大,選擇困難,不知從何辨別。這很正常,植物記憶普及就跟民主一樣是有缺點的,因為要確保所有人都可以發言,包括言語空洞、甚至言語粗鄙的人都得讓他們講話。沒錯,問題在於要學會選擇,如果不懂得選擇,站在書本前面就如富內斯面對無窮盡的感知一樣:如果一切都看似值得記憶,其實毫無價值可言,值得遺忘。
要如何學會選擇呢?舉個例子,我們可以自問,現在準備要拿起來的那本書會不會在看過之後就被我們扔掉。你們會說,還沒有看過無法知道。那麼,如果在看了兩、三本書之後,我們發現不想留下來,或許就該重新審視選書的準則。看完一本書之後把它扔掉,跟剛和一個人發生性關係就不想再看到他是一樣的。會有這種感覺,表示那是生理需求,不是愛。我們其實需要跟人生中的這些書建立起愛戀關係。如果成功,表示那些書禁得起各種考驗,每一次重讀都能給我們不同的揭示。我說那是一種愛戀關係,是因為只有在相愛狀態中的戀人才會帶著喜悅,覺得每一次都像是第一次。當你覺得每一次都像是第二次的時候,就差不多要準備離婚,或就書而言,是準備要被丟進垃圾桶了。
可捨可留,表示書是一個物,被愛不僅是因為內涵,也是因為外表。這場演講是由一群藏書迷組成的協會主辦,藏書迷也會因為一本書的排版、紙張、裝幀是否精美而收藏書。其中不乏本末倒置者沉迷在一本書的視覺、觸感中,如果書邊尚未裁切,他們就不將書頁割開,以免降低其商業價值。不過,每一種熱情都會衍生出專屬的戀物癖。藏書迷會渴望擁有同一本書的三個不同版本並沒有錯,因為各個版本之間的差異會影響我們閱讀的意願。我有一個朋友,是位詩人,偶爾會找到其他義大利詩人的古版書,他再三告訴我閱讀今天的但丁《神曲》口袋版跟閱讀阿蒂納版是截然不同的樂趣。很多人找到當代作家的初版作品,在閱讀那些曾經被最初的讀者閱讀過的文字時,也會有一種異樣的悸動。書除了原先要傳遞的記憶外,還有它屬於物的實體記憶,以及浸淫多年的歷史香氣。
一般咸認為藏書這個癖好所費不貲,如果我們想要擁有一本由古騰堡印刷、最早的四十二行《聖經》,至少要準備七十億。我說至少,是因為市面上僅有幾本流通(其他都由公立圖書館視如珍寶,妥善收藏),而其中一本在兩年前就是以這個金額賣出,如果買主今天出讓,可能會開出雙倍價格。不過想加入藏書行列,未必需要富有。
大家或許不知道,今天大約只要五萬里拉,就可以買到某些十六世紀的圖書,只要少去餐廳兩次或少抽兩條菸就可以存下這些錢。古版書未必昂貴,有些二十年前印刷的熱門藏書反而是天價。用買一雙Timberland的錢,就可以享受書架上有一本美麗對開本的喜悅,你可以觸摸羊皮紙裝幀、感受紙張質感,甚至藉由斑點、潮溼水漬、蠹蟲辛勤工作挖掘上百頁留下跟雪花同樣美麗的痕跡來體會時間的流逝和外在環境的變遷。即便是殘缺不全的一本書,往往也可以說出感人肺腑的故事:為了躲避嚴格的審查制度將出版社的名字刪掉,某些書頁被有意見的讀者或過於謹慎的圖書管理員撕下,因為印刷時用了廉價材料導致紙張變紅,長時間囤放在某個修道院地窖而留下印記,簽名、批註、畫重點,訴說的是兩、三百年來不同主人的故事……
無須追求古書,可以從蒐集近兩個世紀的圖書開始,在舊書攤、二手市集搜尋初版書和毛邊書。大多數人的荷包都可以負擔這樣的遊戲,而且樂趣不僅限於找到,而是尋找的過程,啟動嗅覺、翻找、在脆弱的小樓梯上攀爬,挖出舊貨商在多年沒有清撢灰塵的最後一格層架上究竟有些什麼。
收藏書,即便是少量的,即便是「當代收藏」,都是一種善舉,我是從關心生態的角度出發,因為需要我們拯救的不只是鯨魚、地中海僧海豹和馬西干棕熊,還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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