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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魔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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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魔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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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有些相愛的人註定要在一起──
有些人相愛卻必須遭受詛咒。

浪漫情節媲美《暮光之城》、奇幻經歷並駕《哈利波特》
2009年Amazon年度編輯精選百大好書,並榮獲青少年圖書第1名。
2010年華盛頓郵報票選最受青少年喜愛的讀物第6名。
MTV票選最具潛力成為《暮光之城》接班人的作品。

伊森魏特,這幾個月來不斷作著同樣的夢。有個女孩在往下墜,他必須緊緊抓住她,但是他卻辦不到。伊森不能失去她,彷彿她是自己最深愛的女孩,可是伊森根本就不認識她;在還沒見過她之前,伊森就已經愛上她了。

蕾娜杜凱,鎮上公認的怪老頭的外甥女。杜凱家族背負著一個詛咒,就是在十六歲生日當天將會「轉化」,由《月之書》決定轉化成「光明巫師」或是「黑暗巫師」。由於蕾娜的表姊變成了邪惡的女妖,讓蕾娜相當懼怕自己也會變成一個忘卻過往自我的人,而倒數著這可怕日子的到來。

偶然撿到的項鍊墜飾背面上的訊息,訴說著一段南北戰爭時因戰禍分離的愛情,也註定了伊森和蕾娜相戀相遇的命運。而伊森的iPod上面出現了那首不認識的歌《十六個月亮》也不斷地傳達著某種訊息。兩人之間堅定不移的愛情,是否能破除一切阻礙,對抗蕾娜十六歲生日當天必須面對的詛咒?

相關情報

◎2009年Amazon年度編輯精選百大好書,並榮獲青少年圖書第1名。

◎2010年華盛頓郵報票選最受青少年喜愛的讀物第6名。

◎MTV票選最具潛力成為《暮光之城》接班人的作品。

◎繼《哈利波特》之後,華納兄弟電影公司重金買下電影改拍權,由《街頭日記》、《P.S.我愛妳》、《巴黎我愛你》導演理查.拉格拉溫尼斯(Richard LaGravanese)執導。

書摘/試閱

九月二日
夢境

墜落。
我以自由落體的速度向下直墜,在空中瑟瑟發抖。
「伊森!」
她在叫我,光是她的聲音就讓我心跳加速。
「救我!」
她也在墜落,我伸長手想抓住她,卻只抓到空氣,我的雙腳踩空,兩手在泥濘中亂抓,我們的指尖短暫接觸了一下,接著就看到綠光消失在黑暗中。
她從我的指尖滑掉了,我感到失落無比。
但我還能聞到她身上的味道,那是檸檬和迷迭香。
可是我抓不住她。
感覺沒有她,我就活不下去了。

※※※

我猛然坐起來,有些喘不過氣。
「伊森魏特!快點起床!你不要上學第一天就給我遲到。」艾瑪在樓下扯開嗓門吼我。
我在黑暗中瞥見一抹微弱的光線,也聽到雨點打在農莊的百葉窗上。今天八成是下雨天,現在應該天亮了,而我應該在自己的房間沒錯。
因為下雨的關係,我的房間又冷又濕,為什麼我房間的窗戶沒關?
我頭疼不已,旋即又倒回床上,夢境來得快去得也快,我依舊在家中這棟古老大屋,依舊安然躺在我的房間裡,我的紅木老爺床依舊發出吱吱嘎嘎的聲音。在我之前恐怕有六代的魏特家族睡過這張床,但是沒有人掉到泥濘的黑洞,這一切都不是真的。
我瞪著刻意漆成藍色,防止花蜂前來築巢的天花板,想不通自己怎麼了?
幾個月以來我不斷地作著這個夢。雖然內容我幾乎全忘了,但我記得的部分都一樣,有個女孩在往下墜,我也是,我必須緊緊抓住她,但是我做不到。如果我鬆開手,她會發生相當可怕的事,所以我不能放手。我不能失去她。就好像她是我深愛的女孩,可是我根本就不認識她,這有點像一見鍾情,只是我還沒見過她就已經愛上她了。
這麼說似乎很瘋狂,畢竟她只是我夢到的女孩,我甚至不知道她的長相,雖然幾個月來都作著相同的夢,但我不曾看過她的臉,或者我不記得了,我只知道每次在夢中失去她,我就難過得快死掉了。當她滑出我的指尖,我總覺得胃部一陣翻騰,簡直快跳出口中,感覺很像坐雲霄飛車突然俯衝的那一刻。
人們常形容忐忑不安是「胃裡有蝴蝶在飛」,這種比喻還真爛,那種感覺才不像蝴蝶在飛,說是殺人蜂還比較貼切。
也許我迷糊了,也許我只是需要沖個澡,我的耳機還掛在脖子上,iPod就掉在旁邊,上面出現一首我不認識的歌。
《十六個月亮》。
那是什麼?我按下鍵播放,歌曲聽起來很耳熟,我說不出是誰唱的,但感覺以前聽過這首歌。

十六個月亮,十六年歲月。
十六年最深刻的恐懼。
十六次你夢見我的淚水。
墜落,墜落這些年的穿越——

歌曲有些憂鬱、毛骨悚然,甚至有點催眠的味道。
「伊森勞森.魏特!」艾瑪的嗓門蓋過了音樂。
我關掉音樂從床上坐起來,同時把被子拉開。感覺底下的床單都是沙子,但我知道那是什麼。
那是泥土,我的指甲縫也塞滿汙泥,上次作夢也是這樣。
我扯下床單丟進洗衣籃,將它塞到昨晚換下的臭運動服底下,然後就去沖澡,試著忘掉整件事,我拼命刷洗手指,讓指甲縫隙的髒汙逐漸流進排水孔,我不去想它,假裝這一切不曾發生,過去這幾個月以來我都是這麼做的。
但是我忘不了她,怎麼就是忘不了。我不斷地想到她,不斷地回到相同的夢境,連我自己也無法解釋。這就是我的秘密。我今年十六歲,愛上一個不存在的女孩,感覺自己慢慢步入瘋狂之中。
然而不管我怎麼用力刷洗,我的心依舊怦怦狂跳,雖然滿身是象牙肥皂和洗髮精的味道,但我依稀聞到另一股香味,味道雖然很淡,不過我知道那股香味依然存在。
那是檸檬和迷迭香的味道。

我走到樓下,只想確認一切如常。艾瑪照例在餐桌擺上藍白花紋的古老瓷盤,我媽以前都說這叫「龍紋餐具」,此刻餐盤上放著炒蛋、培根、奶油吐司和玉米粉。艾瑪是我們的管家,不過她更像我的奶奶。只是她比我真正的奶奶更聰明,也更頑固。我算是艾瑪一手撫養長大的。儘管我的身高將近一百八十八公分,但是她認為她的職責就是讓我再長高一點。不過今天早上我覺得特別餓,就好像一個星期沒吃東西似的。我快速吞下炒蛋和兩片培根,這才覺得好了些。我塞了滿嘴食物,對著艾瑪滿足地微笑。
「別再拼命餵我了,艾瑪,今天是我開學第一天呢!」艾瑪又把一大杯柳橙汁和一杯更大杯的全脂牛奶推到我面前。我們全家都喝這種牛奶。
「沒有巧克力牛奶了?」我喝巧克力牛奶的方式,大概就像某些人狂灌可樂或咖啡一樣。即使在一大早,我總是等不及補充糖分。
「適,應,力。」艾瑪最愛玩填字遊戲,越困難的越好,而且她超愛運用這些字彙。她總是一個字、一個字大聲唸,感覺好像在拍打你的頭似的。「就是這樣,習慣吧!而且我剛給你的牛奶如果沒有喝完,你休想踏出大門一步。」
「遵命,女士。」
「看來你已經打扮好啦!」其實沒有,我就是平常的穿著,牛仔褲配上褪色的T恤。我有各式各樣的T恤,今天這件印的是哈雷機車,而腳上那雙黑色球鞋我已經穿三年了。
「你不是說會去理頭髮?」艾瑪的大嗓門真像在罵人,但我知道這只是她表達深情的方式。
「我何時這樣說了?」
「你不知道眼睛是靈魂之窗嗎?」
「也許我不想讓人看透我的靈魂啊!」
艾瑪罰我再吃掉一盤培根。她身高大概一百五十公分,雖然她每年過生日都說自己剛過五十三,但她的年紀說不定比那套龍紋餐具更老。反正艾瑪就是一個溫和善良的老太太,不過她在我們家可是有十足的權威性。
「嗯,反正這種天氣,你不准頂著濕頭髮出門。我不喜歡這場暴風雨,感覺風中有什麼壞東西,而且一整天颳個不停,好像它有自己的意志似的。」
我忍不住翻白眼,艾瑪凡事都有一套看法。當她情緒一來的時候,我媽總說她又要開始怪力亂神了。這是南方才有的宗教和迷信,反正只要艾瑪一搞起這套,最好就是離她遠一點。千萬別去動她貼在窗檯的符咒,以及她親手縫製,放在抽屜的布娃娃。
我叉起滿滿一匙炒蛋,吃掉一份重量級的早餐:一個夾滿雞蛋、果醬、培根的吐司三明治。我一邊吃,一邊習慣性望向走廊那頭,書房的門關上了。老爸習慣在晚上寫稿,白天就在書房的舊沙發睡一整天。自從去年四月我媽過世之後,老爸的作息一直是這樣,真像吸血鬼,去年春天卡洛琳阿姨來陪我們住了一陣,忍不住就這樣形容老爸。看來我今天已經錯過和他碰面的機會,只好等明天了。書房的門一旦鎖上,就不會再打開了。
街上有人按喇叭,那是林克。我抓起破爛的黑色背包,打開門衝進雨中,早上七點的天色居然和晚上七點一樣黑,這麼奇怪的天氣已經持續好幾天了。
林克的破車停在街上,引擎發出低沉的吼聲,車上的音樂更是震天響,我從幼稚園開始就和林克一起搭車上學。那時他分了半條海綿夾心蛋糕給我,從此我們成了最麻吉的朋友。後來我才發現那半截蛋糕是掉到地上,他才撿起來送我的。我們今年夏天一起考到駕照,林克馬上去弄了輛汽車,只是那樣的破車實在很難說是「汽車」。
至少這輛破車的引擎聲可以壓過外頭的暴風雨。
艾瑪站在門廊兩手抱胸,一副不以為然的樣子。「在這裡不准把音樂開那麼大聲。衛斯理傑佛瑞.林肯,否則我就打電話給你媽,告訴她你九歲那年整個夏天躲在地下室都在幹些什麼。」
林克眨眨眼,很少有人這麼連名帶姓地喊他。大概只有他媽和艾瑪例外。「是的,夫人。」艾瑪隨即進屋,紗門砰地一聲又關上了。林克咧嘴而笑,隨即加足馬力揚長而去,好像我們在逃命似的。他開車一直都是這副德性。只是我們從來不曾逃去哪裡。
「你九歲的時候到底在我家地下室做了什麼?」
「九歲的時候,我在你家地下室什麼事沒做過?」林克將音樂轉小聲一點。這樣好多了,不然實在很恐怖,音樂難聽,偏偏他又要問我喜不喜歡,這幾乎天天都要上演一遍。他組的樂團「誰殺了林肯」也是一樣慘。每個團員根本就不是玩樂器或唱歌的料。但林克老是嚷嚷畢業後要搬到紐約去打鼓。幻想唱片公司會找上門。我覺得這個機率就好像瞇著眼睛喝到半醉,還妄想從體育館的停車場投進三分球一樣。
林克不打算念大學。但他有一點勝過我,就是他很清楚自己要什麼,儘管機會渺茫也一樣。我有的只是滿滿一鞋盒的大學簡章,我不能拿給我爸看,也不在乎這些大學在哪裡,只要離蓋林鎮至少一千五百公里遠就行。
我不想落得和我爸一樣的下場。我不想住在相同的祖宅,住在從小生長的小鎮,每天面對一群不曾夢想離開此地的人。

※※※

街道兩旁都是維多利亞式的舊房子,這些房子從一百年前蓋好後幾乎不曾改變。我住的街道叫做棉田街,因為這些舊房子的後方曾是綿延不絕的棉花田。不過現在這些棉花田都變成九號公路了。這大概是此地唯一的改變。
我從車內盒子拿出一個不太新鮮的甜甜圈。「昨晚你是不是下載一首怪歌,放到我的iPod裡面?」
「哪首歌?你覺得這首怎麼樣?」林克播放他新錄的試唱帶。
「我認為還需要修一下,就像你做的其他歌曲一樣。」我每天都這麼告訴他。
「是啊,等我揍你一頓之後,你的臉也需要好好修一下。」他每天都是這樣回答我。
我瀏覽播放清單。「那首歌好像叫《十六個月亮》。」
「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
歌不見了,iPod裡面找不到那首歌,但我今天早上才聽過的,我知道這不是我的想像,因為那首歌還在我腦海縈繞不已。
「如果你想聽歌,我放首新歌給你聽。」林克低頭去挑選歌曲。
「嘿,老兄,眼睛看路啦!」
但是他沒有抬頭。我從眼角看到一輛奇怪的車子超到我們前面——
有那麼一瞬間,路上的聲音、暴風雨和林克完全靜下來,好像慢動作的畫面。我的視線無法離開那輛車子。那種感覺我無法形容,其實那輛車只是超車經過我們,然後就轉彎走另一條路。
我不認得那輛車,以前從沒見過。這簡直是不可能的事,因為鎮上每一輛車我都認得,這個季節也沒有遊客,誰會冒險在颶風季節來啊!
那是一輛黑色的長型轎車,很像靈車那種,事實上我確信那就是一輛靈車。
也許這是一個徵兆,也許今年比我想像中更糟。
「這裡,這首《黑色頭巾》將會讓我聲名大噪。」
等林克抬起頭來,那輛車子已經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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