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類型財產意味著新類型權利,映射的是商事活動的創新。在我國,絕大多數的合法私有財產都具有擔保價值。動產和權利可以質押方式提供擔保,不動產通過抵押提供擔保。任何財產的增長都有助於增進商事主體的信用,提升其償付能力。數字經濟時代,人們對於新類型的財產和權利更為包容,與此相比,對於新型權利衍生出的新型擔保法律制度則滯後許多。新型擔保方式對於商事主體,特別是全球疫情蔓延下資金和財產相對不充足的中小企業而言意義重大。近年來,我國各地各級司法部門創造性地推出一些代表性的新型擔保案例,然而,不同地域、不同層級的法院對某些具體類型的案件涉及的具體法律問題分歧較大,影響市場預期。本書以新型擔保法律歸屬為研究對象,研究我國新型物權擔保問題的產生,梳理新型擔保的理論與實踐中的困境,考察和借鑒域外新型擔保的實踐經驗,厘清新型擔保與營商環境改善的互動關係,提出新型擔保制度的未來建構方向。本書認為,在民法典實施的語境下,立法與司法應著眼商法理念變化,充分考量擔保法治中的營商環境因素,通過類推適用和創造性解釋的方法,將新型物權擔保納入現行擔保法體系之內;長遠來看,需要建立信息化、統一化的商事擔保登記體系,優化構建營商環境法治體系。 本書適合經濟法領域的工作者及相關研究者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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