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到取貨通知函,而領不到貨的原因,有幾種可能:
1. 由於超商門市之間,距離較近,造成取件人誤會,跑錯門市取件。
2. 取件人所留的姓名為暱名、假名、英文姓名、或是親友姓名,
造成取件人領取物品時所提出的姓名,與物品上的取件人姓名不同,門市人員無從尋找。
3. 超商人員未能確實找出您的包裹。
建議取件人在收到取件通知後,至門市取件時,請留意門市人員是否有確實找過實際包裹。
可告知門市人員尋找外包裝是銀灰色破壞袋或紙箱的三民書局包裹,以便協助門市人員找尋。
如果仍無法找到,請您至訂單問答紀錄向客服反應,客服會儘速為您處理。
4. 取件人在七日內(超商)或十日內(三民門市)未完成領件,物品已經由取貨門市辦理退貨。
依據超商退貨流程,物品送達門市七日內,若取件人未至門市領件,門市將辦理退貨;三民書局門市保留時間為十日,
如您仍需此件包裹,煩請您另成立新訂單訂購。
5. 雖然三民網路書店已經發出通知,但是包裹因為車輛或其他因素延遲到店時間。
依據我們的統計,這種情況出現的機率並不高。
有時在校區、廠區內的超商門市也會有驗收作業比較慢的狀況。
建議您隔日再前往超商門市取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