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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器陣法:歷代軍事與兵器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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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器陣法:歷代軍事與兵器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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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兵勇是國家的柱石,是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保證。中國古代各個封建王朝都特別注重兵勇的重要性,制訂了合乎時宜的徵兵和募兵制度,並以確保戰鬥力為核心,構建起完善有效的組織實施系統。

軍事制度是國家或政治集團管理軍事力量的制度,它涉及軍事領域各個方面,包括軍隊的領導體制、考核標準、軍事法規、後勤保障等各方面的制度和法規。


中國古代的兵器經歷了一個漫長的發展變化過程。從最初的石兵器,到夏代的青銅兵器、戰國末期的鐵兵器,再到北宋的火器,其發展進程是一脈相承又各具特色的。

古代的陣法起源於中國,其中主要的陣法有魚鱗陣、八卦陣、十面埋伏陣、騎兵五軍陣和鴛鴦陣等。瞭解這些陣法,可以感受古代中國將士們排陣練兵的無窮奧妙。

本書分為兵勇、軍制、兵器、陣法四大篇章,按照朝代排序,為讀者展示中國古代的軍事歷史。

序 言 兵器陣法

文化是民族的血脈,是人民的精神家園。
文化是立國之根,最終體現在文化的發展繁榮。博大精深的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是我們在世界文化激盪中站穩腳跟的根基。中華文化源遠流長,積澱著中華民族最深層的精神追求,代表著中華民族獨特的精神標識,為中華民族生生不息、發展壯大提供了豐厚滋養。我們要認識中華文化的獨特創造、價值理念、鮮明特色,增強文化自信和價值自信。
面對世界各國形形色色的文化現象,面對各種眼花繚亂的現代傳媒,要堅持文化自信,古為今用、洋為中用、推陳出新,有鑑別地加以對待,有揚棄地予以繼承,傳承和昇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增強國家文化軟實力。
浩浩歷史長河,熊熊文明薪火,中華文化源遠流長,滾滾黃河、滔滔長江,是最直接源頭,這兩大文化浪濤經過千百年沖刷洗禮和不斷交流、融合以及沉澱,最終形成了求同存異、兼收並蓄的輝煌燦爛的中華文明,也是世界上唯一綿延不絕而從沒中斷的古老文化,並始終充滿了生機與活力。
中華文化曾是東方文化搖籃,也是推動世界文明不斷前行的動力之一。早在五百年前,中華文化的四大發明催生了歐洲文藝復興運動和地理大發現。中國四大發明先後傳到西方,對於促進西方工業社會發展和形成,曾造成了重要作用。
中華文化的力量,已經深深熔鑄到我們的生命力、創造力和凝聚力中,是我們民族的基因。中華民族的精神,也已深深植根於綿延數千年的優秀文化傳統之中,是我們的精神家園。
總之,中華文化博大精深,是中華各族人民五千年來創造、傳承下來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總和,其內容包羅萬象,浩若星漢,具有很強文化縱深,蘊含豐富寶藏。我們要實現中華文化偉大復興,首先要站在傳統文化前沿,薪火相傳,一脈相承,弘揚和發展五千年來優秀的、光明的、先進的、科學的、文明的和自豪的文化現象,融合古今中外一切文化精華,構建具有中華文化特色的現代民族文化,向世界和未來展示中華民族的文化力量、文化價值、文化形態與文化風采。
為此,在有關專家指導下,我們收集整理了大量古今資料和最新研究成果,特別編撰了本套大型書系。主要包括獨具特色的語言文字、浩如煙海的文化典籍、名揚世界的科技工藝、異彩紛呈的文學藝術、充滿智慧的中國哲學、完備而深刻的倫理道德、古風古韻的建築遺存、深具內涵的自然名勝、悠久傳承的歷史文明,還有各具特色又相互交融的地域文化和民族文化等,充分顯示了中華民族厚重文化底蘊和強大民族凝聚力,具有極強系統性、廣博性和規模性。
本套書系的特點是全景展現,縱橫捭闔,內容採取講故事的方式進行敘述,語言通俗,明白曉暢,圖文並茂,形象直觀,古風古韻,格調高雅,具有很強的可讀性、欣賞性、知識性和延伸性,能夠讓廣大讀者全面觸摸和感受中華文化的豐富內涵。

目次

序 言 兵器陣法
國家柱石 歷代兵勇
 夏商西周時期的兵勇
 春秋戰國時期的兵勇
 秦代兩漢時期的兵勇
 魏晉南北朝時的兵勇
 隋唐五代時期的兵勇
 宋元明清時期的兵勇
制勝保障 歷代軍制
 先秦時期軍事制度
 秦漢時期軍事制度
 魏晉南北朝軍事制度
 隋唐時期軍事制度
 宋元時期軍事制度
 明清時期軍事制度
克敵利器歷代兵器
 夏商周時期青銅兵器
 漢代興起的鐵製兵器
 明代高度發展的火器
 古代主要攻守城器械
歷代陣法 奇正之變
 春秋時期的魚鱗陣
 戰國時期的八卦陣
 楚漢之際十面埋伏陣
 漢朝時期騎兵五軍陣
 明代創設的鴛鴦陣

書摘/試閱

隋唐時期軍事制度
隋唐兩代是中國統一的封建專制主義朝廷集權國家重新建立、各民族進一步融合、經濟發展、國力強盛的時期,也是府兵制進一步完備並走向衰落,軍事制度發生重大變化的時期。
隋代為了加強中央集權,朝廷對府兵制做了重要改革,在全國廣設衛府,使軍權逐步集中在皇帝手中。唐代整頓府兵制度,並重視對府兵的軍事訓練,發展馬政,還制訂了比較完備的軍事法律,使軍事制度臻於完善。
隋代軍權主要集中於朝廷,由皇帝親自掌握。尚書省下轄的兵部,為皇帝日常的軍事代辦機構。其最高長官為兵部尚書,下設兵部侍郎、職方侍郎、駕部侍郎、庫部侍郎。
隋代衛府制度的形成,是軍權集於皇帝的重要措施。西元五八一年二月,隋文帝在全國設十二衛府,即左右衛,左右武衛府,左右武侯府,左右領左右府,左右監門府和左右領軍府。
左右衛掌宮掖禁御,左右武衛府領外軍戍衛,左右武侯府掌車駕外出警衛,左右領左右府掌侍衛左右和供御兵杖,左右監門府掌宮殿門禁及守衛,左右領軍府掌十二個軍籍帳、差科和詞訟。
左右衛、左右武衛和左右武侯各置大將軍一人,將軍兩人,長史、司馬、錄事、功、倉、兵、騎等曹參軍,鎧曹、法曹行參軍各一人,行參軍左右衛、左右武侯各六人,左右武衛各八人。而左右領左右府、左右監門府和左右領軍府所置官員有所不同。
十二衛府所置大將軍上隸皇帝,下轄驃騎、車騎府,軍士稱侍官。驃騎府置驃騎將軍、車騎將軍;車騎府置車騎將軍。其下又置大都督、帥都督和都督。
這些軍將的官號、品級承襲西魏、北周,但有所變更。如大將軍降低兩級,驃騎將軍降低兩級半,車騎將軍、大都督、帥都督和都督均降低三級半。軍將的數量有所增加,以利於皇帝控制軍隊,加強朝廷集權。
十二衛府統禁衛兵,其任務是禁衛京都和征討。驃騎、車騎府直接掌握府兵,屯於京城及各地要衝,拱衛首都。
與十二衛府相對應的有東宮十率:左右衛率、左右宗衛率、左右虞侯、左右內率和左右監門率。
西元六〇七年,隋煬帝改革十二府之制:左右衛改為左右翊衛;左右備身改為左右騎衛;左右武衛名稱如舊;左右領軍改為左右屯衛;增置左右御;左右武侯改為左右候衛。又改左右領左右府為左右備身府,左右監門仍承舊名,共十六個府衛。
「十二衛」軍士被冠以榮譽稱號:左右衛的軍士名驍騎,左右驍衛軍士名豹騎,左右武衛軍士名熊渠,左右屯衛軍士名羽林,左右御衛軍士名射聲,左右侯衛軍士名佽飛,總稱之衛士。
每府大將軍以下人員基本如舊,增置護軍四人。左右侯衛增設察非掾兩人,專管糾彈之事。
隋煬帝對東宮十率也有部分改組:左右衛率改為左右侍率;左右宗衛率改為左右武侍率;左右虞侯開府改為左右虞侯率,並置副率。左右內率降為正五品,左右監門率改為宮門將,降為正五品。
西元六一三年,置左右雄武府,隸屬於左右備身府。招募百姓為驍果,置折衝、果毅、武勇、雄武等郎將統領。驍果在皇帝護從軍中佔有重要地位。
隋初在地方上推行州、縣兩級制。在邊境及內地重要州,設總管負責該地域軍事,並統一附近數州的軍事管理。隋煬帝時改行郡、縣制,在郡設都尉、副都尉,負責一郡的兵馬,與郡不相知。
軍事要地置鎮,設鎮將、副將。上鎮將從四品,中鎮將及上鎮的副將從五品,下鎮將及中鎮副將為正六品,下鎮副將從六品。
次於鎮者置戍,設戍主及副。上戍主為正七品,中戍主及上戍副為正八品,下戍主及中戍副為正九品。要隘及交通孔道設關,置令及丞。上關令及中關令從八品,卞關令及上關丞正九品。
至唐代,唐太宗時整頓府兵制度後,十二衛各領四十至六十府。鷹揚府恢復驃騎府、車騎府的舊名,不久又改為折衝府,分別冠以所在地的名稱。
每府置折衝都尉一人,左右果毅都尉各一人,長史、兵曹、別將各一人,下轄四至六團,每團設校尉,轄兩個旅。每旅設旅帥,轄兩個隊。每隊設隊正,分為五火。每火十人,有火長。每隊、每火的裝備,如馬、馬具和锸、斧、鉗、鋸等,均有定數。
府兵自用的武器、裝具和征途所需糧食皆自備。馬匹不足,由官府供給。平時訓練在冬季進行,由折衝都尉率領本府兵馬習戰。
府兵的調遣、指揮權屬於朝廷。凡發兵十人以上,除緊急情況外,都要有尚書省、門下省頒發的皇帝「敕書」和銅魚符,州刺史與折衝都尉勘契乃發。
唐初,駐防邊境的軍事機構稱鎮、戍。鎮與戍均有上、中、下之分。每鎮設鎮將、鎮副各一人,每戍設戍主、戍副各一人。
此外,在少數地方,大者設軍,小者設守捉,各設使和副使統領,有的由州刺史兼任使職。
地方兵中多為各地輪番到邊境戍守的戍卒,稱「防人」,三年一代,自備資糧;另有少數招募來的兵,稱「防丁」或「丁防」。
唐王朝對府兵的軍事訓練非常重視。訓練內容主要有教習騎射和戰陣操演。冬春要講武或狩獵,這在唐太宗、唐高宗時幾乎每年都進行。
每年冬季,折衝府要校閱在府兵,藉以進行戰術訓練。訓練時,要求士兵平時就習唱歌詞,戰時從中辨別號令。透過大角、鼓、钲、旌旗的變化,訓練士兵的耳、目、手足,要求動靜進止整齊劃一,而狩獵更近於實戰。將士的戰術水平都會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講武也是軍事訓練的重要方式。講武有直、方、銳、曲、圓五陣,五挑而五變,狩獵較為靈活。
唐高祖、唐太宗、唐高宗、武則天時,都曾集合各軍,進行講武活動。尤其是唐玄宗於西元七一三年在驪山講武時,徵兵二十萬人,規模相當宏大。唐玄宗身穿戎服、持大槍立於陣前督軍操練。
講武雖系軍訓,但要求嚴格,佈陣破敵,進退有序,節合金鼓,稍有差錯,嚴懲不貸。如驪山講武時,兵部尚書郭元振因軍容不整險被處死,給事中唐紹因軍儀有失而被斬首。
田獵也是訓練方式之一。唐太宗田獵頻繁,臣下諫阻,他解釋道:現在天下雖然太平無事,但武備卻不可鬆懈。只要遇到戰事,領兵將帥都要嚴格查驗徵調府兵的戰鬥技能。不精者,追究其折衝都尉,包括追究刺史的罪過。
唐代還制訂了比較完備的軍事法律,如《衛禁律》、《擅興律》、《捕亡律》、《宮衛令》、《軍防令》、《兵部式》、《兵部格》,對軍人的職守、賞罰等有較詳細的規定。凡違犯了「令」、「式」中的有關規定,就要依「律」、「格」給予懲處。
騎兵在唐代的統一戰爭中起了重要作用,唐初幾次關鍵性戰役,騎兵都有上乘表現。所以,唐代很重視馬政。
唐初,太僕寺負責馬政,下設牧監、丞、主簿、直司、團官、牧尉、排馬、牧長、群頭各級官吏,按群放牧。太僕寺少卿張萬歲領群牧時,政績斐然,自西元六二七年至六六四年四十年間,養馬多達七十萬匹。
張萬歲以後,唐代馬政漸廢。高宗永隆年間,夏州牧馬死失十九萬匹。唐玄宗開元年間,國馬消耗更多。為增加馬匹數量,朝廷曾在邊境地區以用一個「游擊將軍」的頭銜換三十匹馬的辦法解決軍馬問題。這當然不是辦法,於是,朝廷重新重視馬政。
至西元七二四年,太僕寺所養馬匹達至四十三萬,較之開元初年的二十四萬匹大為增多。此後,又透過與突厥互市,買其馬於隴右、河東、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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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在很多事情上受益於長孫皇后。唐太宗有一匹好馬,特別喜愛它,常在宮裡飼養。
有一天,這匹馬卻突然死掉了,也看不出有什麼生病的徵兆,他要殺掉養馬的宮人。
長孫皇后勸諫說:「從前齊景公因為馬死了要殺人,晏子請求述說他的罪狀:『你養的馬死了,是你的第一條罪。讓國君因為馬殺人,百姓必定怨恨我們國君,是你的第二條罪。諸侯也必定輕視我們齊國,是你的第三條罪。』齊景公聽後赦免了養馬人的罪。」
唐太宗聽了終於平下氣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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