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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商品簡介

內容提要·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注釋·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工傷保險條例·失業保險條例·國務院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

名人/編輯推薦

規範社會保險關係,維護公民合法權益,收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社會保險費征繳、社會保險基金、社會保險經辦、社會保險監督、法律責任 ●出版機構權威成立于1954年的法律出版社,始終秉承“為人民傳播法律”的宗旨,完整記錄了中國法治建設發展的全過程,享有“社會科學類全國一級出版社”“全國百佳圖書出版單位”等榮譽稱號。
●編寫人員專業本叢書皆由相關法律領域內的專業人士編寫,並引入匿名審稿評估制度,確保圖書內容始終緊跟法治進程,反映全新立法動態,體現條文本義內涵。
●法律文本標準作為專業的法律出版機構,多年來,我社始終使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刊登的法律文本,積澱了豐富的標準法律文本資源,並根據立法進度及時更新相關內容。
●條文注解精准本叢書以立法機關的解讀為藍本,對每個條文提煉出條文主旨和適用提要,並對重點條文進行注釋,使讀者能精准掌握立法意圖,輕鬆理解條文內容。
●配套附錄實用書末“附錄”部分收錄的均為重要的相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使讀者在使用中更為便捷,使全書更為實用。


規範社會保險關係,維護公民合法權益,收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社會保險費征繳、社會保險基金、社會保險經辦、社會保險監督、法律責任

目次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適用提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
第二條社會保險制度
第三條制度方針
第四條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納入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
第六條社會保險基金監管
第七條行政管理的職責分工
第八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第九條工會職責
第二章基本養老保險
第十條覆蓋範圍
第十一條制度模式和籌資方式
第十二條繳費基數和比例
第十三條財政責任
第十四條個人賬戶養老金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的構成及確定因素
第十六條最低繳費年限和制度接轉
第十七條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殘的待遇
第十八條基本養老金調整機制
第十九條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第二十條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第二十一條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二條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第三章基本醫療保險
第二十三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覆蓋範圍和繳費
第二十四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第二十五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第二十六條待遇標準
第二十七條退休後醫療保險待遇
第二十八條支付範圍
第二十九條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結算制度
第三十條不納入支付範圍
第三十一條服務協議
第三十二條個人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第四章工傷保險
第三十三條參保範圍和繳費主體
第三十四條工傷保險費率
第三十五條工傷保險費繳納數額
第三十六條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第三十七條不認定工傷的情形
第三十八條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待遇
第三十九條用人單位支付的待遇
第四十條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銜接
第四十一條未繳費單位的工傷處理
第四十二條第三人造成工傷的處理
第四十三條停止享受待遇的情形
第五章失業保險
第四十四條失業保險參保範圍和繳費主體
第四十五條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
第四十六條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
第四十七條失業保險金標準
第四十八條失業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第四十九條失業保險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第五十條失業保險金領取程序
第五十一條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情形
第五十二條失業保險關係的轉移接續
第六章生育保險
第五十三條生育保險參保範圍和繳費主體
第五十四條生育保險待遇
第五十五條生育醫療費用
第五十六條生育津貼
第七章社會保險費征繳
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社會保險登記
第五十八條個人社會保險登記
第五十九條社會保險費徵收
第六十條社會保險費的繳納
第六十一條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義務
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未依法申報的處理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處理
第八章社會保險基金
第六十四條社會保險基金類別、管理原則和統籌層次
第六十五條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平衡和政府補貼責任
第六十六條社會保險基金預算
第六十七條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具體權限
第六十八條社會保險基金財政專戶
第六十九條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
第七十條社會保險基金信息公開
第七十一條全國社會保障基金
第九章社會保險經辦
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設置和經費保障
第七十三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管理制度和支付社會保險待遇職責
第七十四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服務要求
第七十五條社會保險信息系統
第十章社會保險監督
第七十六條各級人大常委會監督
第七十七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實施社會保險監督
第七十八條財政監督、審計監督
第七十九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社會保險基金進行監督
第八十條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
第八十一條用人單位和個人信息保密
第八十二條對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
第八十三條救濟途徑
第十一章法律責任
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拒不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七條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八條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法律責任
第八十九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第九十條擅自更改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費率的法律責任
第九十一條隱匿、轉移、侵佔、挪用社會保險基金或者違規投資運營的法律責任
第九十二條洩露用人單位和個人信息的行政責任
第九十三條國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行政責任
第九十四條刑事責任
第十二章附則
第九十五條進城務工的農村居民參加社會保險
第九十六條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險
第九十七條外國人參加我國社會保險
第九十八條施行日期
附錄
一、綜合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2011.6.29)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2019.3.24修訂)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2013.9.26)
二、養老保險
1.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1978.6.2)
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1997.7.16)
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2005.12.3)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1997.12.22)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2009.12.28)
2.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2014.2.21)
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2014.2.24)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指導意見(2018.3.26)
3.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
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2015.1.3)
在京中央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2015.12.21)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職業年金轉移接續經辦規程(暫行)(2017.1.18)
三、醫療保險
1.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1998.12.14)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業務管理規定(2000.1.5)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指導意見(2003.5.26)
2.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國務院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2016.1.3)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衛生部等部門關於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意見的通知(2003.1.16)
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2007.7.10)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全面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2009.4.8)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等關於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管理的意見(2007.10.10)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關於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的指導意見(2009.7.24)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普遍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有關問題的意見(2011.5.24)
3.其他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意見(2015.7.28)
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2002.5.21)
四、生育保險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的意見(2019.3.6)
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1994.12.14)
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試點方案(2017.1.19)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等關於妥善解決城鎮職工計劃生育手術費用問題的通知(1999.9.28)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生育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2004.9.8)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解決城鎮居民生育醫療費用的通知(2009.7.31)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適當降低生育保險費率的通知(2015.7.27)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於做好當前生育保險工作的意見(2018.3.5)
五、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條例(2010.12.20修訂)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2004.11.1)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2013.4.25)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2016.3.28)
工傷認定辦法(2010.12.31)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2018.12.14修訂)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GB/T 16180―2014)
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範圍規定(2003.9.23)
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2010.12.31)
六、失業保險
失業保險條例(1999.1.22)
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2018.12.14修訂)
優化失業保險經辦業務流程指南(2006.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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