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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帝國主義與鴉片:臺灣總督府的鴉片政策(增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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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帝國主義與鴉片:臺灣總督府的鴉片政策(增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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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對於鴉片,總督府做了什麼?同時沒做了什麼?
何以一邊揭舉「漸禁」,吸食者卻又無法根絕?

1895年日本正式領有臺灣。隨著十九世紀末文明與野蠻二元對立的列強思維,日本統治者也意識到鴉片問題乃是攸關「文明」能否克服「野蠻」,及統治能否成功的重要關鍵。帝國政府於是在臺灣推展一系列漸禁、專賣、藥用、特許及戒除的鴉片政策,並自詡其為「人道」做法。

本書蒐羅臺灣總督府及專賣局的相關文書,呈現當時鴉片政策的「帝國性格」,並分析隨後如何以臺灣為中心向外推展鴉片販售以獲取利益;又如何在國際聯盟訪臺的壓力下轉變政策;及從帝國內的鴉片相關協力合作狀態、列國和國際聯盟帶來的國際及外交上的影響等內、外兩方面進行探討。

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副所長 鍾淑敏──專文導讀

作者簡介

栗原純
曾任東京女子大學人文學科教授,現已退休。研究領域為東亞史、臺灣近現代史,研究主題包括臺灣及滿洲的日本殖民地統治,與以現代中國關係為重心的東亞史研究。其論文散見於臺灣及日本之期刊及研討會。

【譯者簡介】
徐國章

輔仁大學日文系學士,文化大學日本研究所碩士,曾任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研究員,專攻臺灣總督府官制、律令檔案。除檔案翻譯外,主要譯作有《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第一篇)》。

導讀

鍾淑敏(中研院臺史所副所長)

曾經是二十世紀犯罪作家熱中的主題的鴉片,在二十一世紀的現在,似乎已然從一般人記憶中消失,成為歷史名詞。當我們回顧這個百年前曾經是上自公侯將校、下至販夫走卒的共同嗜好時,或許恍如隔世,很難想像這個黑色黏稠物,曾經風靡一時。

從罌粟花提煉的黑色物,由於具有暫時緩解疼痛的療效,最初以醫藥品的身分出現,之後數百年間逐漸因各種不同原因而擴散。至十九世紀末,隨著帝國主義國家的擴張,人類以未曾有的速度交流與移動,鴉片的吸食人口也隨之驚人的成長,甚至漸漸成為與「華人」連結的名詞,大清帝國尤其受害至深。1895年日本領有臺灣後,也面對如何處置鴉片吸食的問題。眾所周知,臺灣總督府揭舉「漸禁」主義,制訂鴉片專賣制度,藉以推行鴉片行政。而擁有亞洲殖民地的英國、法國、荷蘭、美國等西方帝國也都面臨兩難,一方面既要特許殖民地的鴉片交易,另一方面又要遏止殖民母國的鴉片氾濫。1909年,針對清國查禁鴉片,相關各國在上海舉行「第一屆國際鴉片調查委員會」;之後,以此次會議的討論為基礎,1912年相關各國在海牙簽署了第一份國際禁毒條約《國際鴉片公約》。於是,吸食鴉片在西方從充滿異國風情但合法的陋習,轉而成為幫派分子在街頭販賣毒品的犯罪行為。而在臺灣,也因鴉片問題國際化、醫療化及罪刑化,吸食鴉片成為不文明的象徵,吸食者的組成也隨之改變。殖民政府的鴉片行政,最終解決了臺灣島內的鴉片吸食問題。

鴉片吸食與禁絕的歷史大致如是,探討臺灣鴉片問題的既有成果也有數篇專著及論文。最早期的是劉明修(伊藤潔)的《台灣統治與鴉片問題》,該書撰述時臺灣史並未普及,重要檔案資料尚未整理、公開,使得該書的書寫受到很大限制。不過,該書除對制度面的討論外,還分析總督府如何利用專賣制度,給予地方仕紳特殊利益,藉以收編地方勢力的問題。然而,臺灣鴉片行政的施行範圍不僅止於臺灣,其與日本帝國黑暗面的鴉片謀略的相關性,也是必須正視的問題。江口圭一等日本學者主要探討在中國的鴉片問題,而中文的著作也有提出將臺灣總督府專賣局與日本帝國鴉片謀略相連結的研究,但是,從總督府與制度執行者專賣局的檔案中抽絲剝繭,利用檔案全面釐清彼此之間的關係者,還是以本書《日本帝國主義與鴉片》為首。

本書以臺灣總督府、專賣局、日本外務省等官方檔案,及池田幸甚等專賣局官員的私人文書為中心,呈現當時鴉片政策的「帝國性格」,並分析隨後如何以臺灣為中心,向外推展鴉片販售以獲取利益;又如何在國際聯盟訪臺的壓力下轉變政策;亦即從帝國內的鴉片相關協力合作狀態,以及相關各國和國際聯盟帶來國際與外交上的影響等內、外兩個面向加以分析。全書分別探討《臺灣鴉片令》的制定過程、總督府取締「扶鸞降筆會」的含意、上海「國際鴉片調查委員會」與總督府的鴉片政策、上海會議後,無法置身於國際間禁煙潮流之外的總督府鴉片政策、國際聯盟派遣遠東調查委員與總督府鴉片政策的修訂、專賣局的罌粟栽種等議題。原文是以單篇論文呈現, 單篇論文的主題雖各不相同,但是對問題的關注、方法論卻是一貫的,即意圖檢視總督府當局一直公開宣稱的「人道的」、以吸食者減少為「成果」的鴉片政策之實際情況,並進而檢驗日本的「帝國性格」。而中譯本依照時序排列,除凸顯日本帝國主義與鴉片多面向的曖昧關係外,也具有臺灣鴉片專賣史的意義。

本書特色何在?如同作者在文中所強調的,本書致力於活用總督府、專賣局的相關檔案,藉此提出許多在專賣局公開出版的《臺灣鴉片志》等基本史料當中未能釐清的新見解,進而更深入追究當局所展開的政策之真意。或許可以這麼說,本書對於總督府與專賣局史料的運用,正示範一個依據檔案史料所能做到的修正通說,或者深入剖析政策過程的作品。正如栗原教授所強調的,統治者提防吸食陋習傳染到日本內地人,但對於臺灣人吸食者則提供鴉片煙膏,放任成癮狀態而不顧,且長期以來並無創設治療機構。而關於臺灣人的自主性戒煙運動「降筆會」,作者透過分析總督府檔案的各地報告,指出扶鸞儀式並無各自的教義、教典,除了戒煙祈禱外,不過是講述道德、勸善懲惡的一般信仰,穩定存在於社會當中。然而,對鴉片專賣制度上存有矛盾的總督府而言,卻難以應付這種存在。並且,臺灣的鴉片政策從以島內吸食者為對象的制度開始,順應日本帝國的擴張,轉而成為對其控制地區提供所需鴉片製品的機關。也就是說,臺灣吸食者的自然消失,絕非意味著專賣局所行的鴉片製品製造、販賣工作自然結束。

上述論述在2016年栗原純教授於任職的東京女子大學讀史會所發行的《史論》中,〈臺灣總督府鴉片政策的「承襲」與「轉換」:鴉片令的修改與新特許問題〉一文中,有更進一步的闡述。1928年新修訂的《臺灣鴉片令》承認有祕密吸食者,並為此新增「治療」以及懲罰條款,該文探討新法令之所以產生的背景、條文修訂之過程、施行成效與新特許問題等,指出修改後的鴉片令之施行對於祕密吸食者的處分,總督府之所以繼續提倡漸禁政策的背景,不僅是因為臺灣島內有特許吸食者,而是總督府意識到海外,特別是中國、東南亞的吸食市場,因此持續此鴉片漸禁政策。為了進入這些市場,總督府必須維持鴉片煙膏的製造,而鴉片專賣制度的持續乃不可缺,因此總督府仍舊堅持這個「漸禁政策」。換言之,臺灣吸食特許者減少的成果是向海外宣傳時不可缺少的說詞,所以不能讓吸食者滅絕、繼續維持鴉片專賣制度,乃是總督府鴉片政策的要諦。當修正鴉片令施行時,顧慮國際關係、希望以治療為基本的日本本國政府,與雖然要施以治療,但是仍然「承襲」漸禁政策的總督府之間,最後的妥協是讓特許者人數與修定鴉片令之前大致相同這一點。作者利用一手檔案,分別闡述各機關之相異立場,綿密的分析整個政策制訂之政治過程。

對於栗原純教授的觀點,或許我們可以藉由他自己的研究回顧更深入瞭解。栗原教授於1970年代,還是東京大學學生時就開始參加以戴國煇為中心的「臺灣近現代史研究會」,當時研究日本統治下的臺灣史的日本學者還很少,殖民地臺灣史的研究累積主要來自留日學生。栗原教授第一次到台灣是1981年3月,以鹿港,特別是施家做為研究對象,探討清末臺灣的土地所有關係。由於鹿港是清代中部稻作集散地,將米輸往對岸的要港,而施家是重要水利設施八堡圳的興建者,因此希望看到施家的一手史料。另一個目的是《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這個檔案雖然已經由臺灣省文獻委員會選擇若干主題加以中譯,但是研究者當然希望看到原文。1981年,臺灣還在戒嚴時期,飛機要降落前,機上廣播會嚴正警告乘客將所有日本新聞、雜誌等都留置在座位上,不得攜入臺灣。臺灣島內的言論、出版自由仍受到箝制,歷史史料的公開極為困難。然而,當栗原訪問尚在台中市內的文獻委員會時,得到主任委員林衡道先生的特別許可,看到庋藏在民家的部分原件。這是他與總督府公文類纂的第一次接觸。第一次的臺灣行順利完成,栗原教授利用田野調查所得的施家資料等,完成了後來刊登在《東洋學報》的論文〈清代中部臺灣的一個考察:圍繞彰化地方一田二主制的諸問題〉。

之後,栗原教授將研究延伸到日本統治時期,他認為日本統治的特徵是「包容」與「排除」,如何透過實證分析,彰顯這個統治特徵便成為他一貫的研究主題。我們可以看到他研究不同課題,例如國籍與戶籍。由於臺灣沒有日本內地式的戶籍,只有由警察做成、保管、為了掌握臺灣人動向的「戶口調查簿」,內容除了住民的住所、姓氏、年齡、職業、家庭組成等之外,更登錄了纏足、鴉片吸食等個人資訊,但是與日本內地的戶籍沒有共通性。於是,日本內地人與臺灣人之間的所謂「內台共婚」者,面臨無法入籍的問題。這個問題一直到1932年,藉由總督府將「戶口調查簿」升格為臺灣人「戶籍」,才解決「共婚」問題。不過,日本人與臺灣人的「本籍」原則上不能移動的規定不變,於是終戰時便容易以本籍是日本內地或者臺灣而加以區別。亦即,藉由「戶籍」制度,將臺灣人排除在日本之外。

栗原教授另一個研究主題是鴉片。吸食鴉片是臺灣統治上的重要課題,總督府宣稱基於人道考量,採行將鴉片吸食者視為中毒患者,只給予患者藥用鴉片的方式來處理,亦即名義上與日本內地一樣採行嚴禁主義。但是,鴉片專賣制度一直持續到日本統治結束;對於中毒者的治療,也直到1930年才開設專門機構,並且只收容有可能戒斷的患者。政府承認的鴉片吸食者只有臺灣人,嚴厲禁止日本內地人吸食,而鴉片的專賣收入成為總督府重要財源。不僅如此,隨著日本帝國擴張,供給關東州、青島住民鴉片煙膏的是總督府專賣局,到中日全面開戰後,總督府專賣局也派遣技師到廈門、海南島,指導罌粟栽培。並且,1930年代以後,當印度、伊朗的生鴉片輸入困難時,總督府便從栽培罌粟的朝鮮半島入手生鴉片;易言之,臺灣的鴉片政策,事實上是日本帝國鴉片政策的一環。以「包容」與「排除」做為分析日本帝國統治特徵的研究,除了上述的國籍、戶籍與鴉片吸食政策外,栗原教授還致力於衛生、瘧疾、以及專賣制度的探討。

栗原教授的另一個重要業績是口述訪談,以訪談「日本語世代」為主,如一生從事撲滅瘧疾工作的莊徵華醫師、戰前曾任法院書記的魏景宏、臺大醫師黃伯超等人。部分訪談記錄整理後以《臺灣口述歷史研究》系列出版,但是還有更多尚未公開,如曾任總督府高等官的林益謙、女電話「交換手」(轉接生)、嘉義農林學校畢業後半世紀在阿里山林場的工作者等等。

史料的活字化與解讀,是栗原教授的另一項貢獻,如1907年鳳山廳打狗支廳的「密航婦」(醜業婦)事件調查,瘧疾、上下水道等衛生關係調查報告書等,部分收錄於中京大學社會科學研究所臺灣史料研究會編的《日本領有初期的臺灣:臺灣總督府文書所述的原像》中。由於總督府等檔案的「候文體」與草體書寫方式,使得辨識、解讀檔案需要極高門檻,栗原教授在檔案堆中沉浸數十年,累積的經驗與辨識能力,使他得以發掘新史實,也豐富了論述內容。

做為戰後日本學界第一代的臺灣史研究者,栗原教授的研究成果相當可觀,不過由於語言的隔閡,他踏實而縝密的研究成果,鮮少為臺灣學界引用。本人與栗原教授在總督府檔案的解讀工作上共事多年,於公於私都受惠甚多。臺大出版中心將作者鴉片相關研究集結翻譯出版,定可嘉惠學界,相信這本堅實著作的出版,將成為臺灣史研究累積的重要基石。

目次

圖版
導讀/鍾淑敏
增補版序
中文版凡例

緒論 鴉片問題之所在
一、問題的關注與課題
二、研究史和方法論
三、本書架構
第一章 「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中所見的《臺灣鴉片令》制定過程
一、前言
二、水野遵的漸禁論和各項前提
三、《臺灣鴉片令》的制定
四、結語
第二章 1901年扶鸞「降筆會」運動的含意
一、前言
二、鴉片行政的實際狀況
三、「 降筆會」的起源和發展
四、總督府的因應之策
五、結語
第三章 上海「國際鴉片調查委員會」與總督府的鴉片政策
一、前言
二、美國的對臺調查和會議的舉行
三、日本政府的參與
四、上海會議與臺灣鴉片政策
五、結語
第四章 大正時期臺灣總督府專賣局的鴉片政策
一、前言
二、煙膏價格的修正
三、擴大對中國的銷路
四、官方粗製嗎啡的發售
五、結語
第五章 日本帝國的鴉片政策與國際聯盟派遣遠東調查委員
一、前言
二、國際聯盟與鴉片問題
三、國際鴉片會議
四、臺灣總督府的因應對策
五、遠東調查委員和臺灣總督府
六、結語
第六章 臺灣總督府專賣局進行的罌粟栽種
一、前言
二、臺灣全島境內的試種
三、第一次世界大戰與恢復栽種
四、戰時下的重新栽種
五、結語
補論 臺灣總督府鴉片政策之「承襲」與「轉換」
一、前言
二、治療政策
三、鴉片令之修正
四、新修鴉片令的施行
五、石井聲明與臺灣社會
六、新特許問題
七、結語

初版書後語
參考書目

書摘/試閱

緒論:鴉片問題之所在(摘錄)

問題的關注與課題

日本於日清戰爭中取得勝利,領有臺灣,因此也面臨著鴉片問題。社會進化論當時影響著東亞的日本和清國。十九世紀末,文明與野蠻兩方對立的這種思維,正當化歐洲列強對殖民地的統治,日本當時自詡為東方的文明先進國家;但另一方面,卻認為清國是「衰老大國」。在日本國內,也可看到有的報導將日清戰爭斷定是「文明」和「野蠻」的對立,來鼓舞國民。鴉片被視為「野蠻」清國的「沉痾」及「陋習」之一,因此在日本對臺統治上,統治者也意識到,此鴉片問題乃是攸關「文明」能否克服「野蠻」,及統治能否成功的重要待辦事項。

在歐洲列強統治下的南亞、東南亞殖民地,存在著未解決、放任不管的鴉片吸食者,因此「解決」這種存在,乃是宣揚日本對臺統治的正當性和意義。日本對臺的統治,也證明不同於歐洲列強那種以不同人種、不同文化間的殖民地統治,並以經濟掠奪為目的的治理方針,而是將基礎建立在屬於相同文化圈的「同文同種」上,且具人道的性格。

何謂「鴉片問題」?日治初期,臺灣總督府曾就臺灣社會的鴉片現況反覆進行調查,留下許多復命書;亦曾就吸食鴉片的動因和理由、與治病間的關係、陷入中毒狀態所需期間、對家計的影響等圍繞鴉片的住民生活、習慣進行調查,對於鴉片和臺灣社會間的關係,得到許多「知識」。如果以和內地的法律、制度相整合為優先,則嚴禁政策乃是理所當然,而其也呼應著國際社會輿論;可是抵臺以後,一直苦思焦慮於住民武力抵抗的總督府,根據對鴉片所「知」,並以「尊重舊慣」為名,卻對吸食鴉片問題採取迴避激烈改革的態度。臺灣現地當局的這種意向,和時任內務省衛生局長後藤新平的意見書—揭舉漸禁主義,提倡長期解決方法,且視吸食者為中毒者,提供他們鴉片,是視為「藥用」,藉此關照到與內地嚴禁政策間的「整合性」—相輔而策定臺灣的鴉片政策。亦即當局者認為,中毒者沒有鴉片便無法過活,因此只提供他們總督府所製造的煙膏做為「藥用」,乃是人道的政策。為了實現這一政策,總督府所行的專賣制度不可或缺。日本統治臺灣約五十年期間,這一「人道」的專賣制度便如此被持續著。

不用說,鴉片專賣制度是以清代以降即居住在臺灣的民眾為對象,政策上日本人不包括其中。日治初期,當局者便提防吸食習慣波及從日本內地遷居來臺的日本人。在臺灣,面對「文明國」日本社會裡不存在的「鴉片問題」,總督府相關官員所得之「知」,內容為何?透過鴉片,關於臺灣社會和日本人之間的關係,會有什麼樣的認識?這是本書想要探究的問題。曾經任職專賣局長和民政長官的祝辰巳,曾舉出日本人異於臺灣人的「人種特性」,並說明統治當初,「也有相當多人心懷恐懼,認為想必會有不少日本底層勞工沉迷鴉片而留下惡習」,不過終歸是杞人憂天,其理由在於,「總覺得吸食鴉片這種事情,對於日本人這種擁有爽朗性格的人種而言,即便要他們慣於愛好,終究也是不會照辦」。又,在制度開辦超過四十年後,高喊皇民化的時代裡任職專賣局鴉片係長的荒川淺吉,也提及日本房屋的結構。相較於「窗儘量少而小、以略深色的土塊和磚塊建造而成的支那房屋」,「用日式拉門敞開的日本房屋,完全不適合做為鴉片室」;「再者,日本人的國民性格與鴉片全然不相稱。性急的日本人,無法在暗室內悠然橫臥,長時間神遊」,而且「對於擁有敏銳嗅覺神經的日本人而言,鴉片臭氣難耐」,況且「日本人自古以來就是酒的國民」,「日本人是酒、鴉片不兩立」,「就做為母國人的矜持上而言,模仿無智土著的嗜好,終究是不被容許的」。如此嘗試將臺灣和日本對照,強調「做為母國人的矜持」。

從統治初期到結束,當局者有關鴉片和臺灣住民的「知」,未見改觀。

日本統治者對鴉片的毒害認識淺薄,將日常生活中視鴉片為「珍寶」的新附之民,看作與「日本人」不相容的他者,而以愚民看待。雖然倡導「同文同種」,可是吸食者只是負面的、應予消滅的人物,在「一視同仁」下,他們並不被認為是應予治療的對象。

為了將新附之民「同化」,並打造適宜於來自內地的遷居者的社會,總督府藉由讓吸食者保有許可證的措施做出明確區別,以「藥用」方式供給鴉片,但同時也將其打算讓吸食者自然消滅的做法,高倡成「漸禁」的「人道」政策。

但是,能確保龐大稅收的專賣制度,果真能稱為「人道」政策嗎?關於實際情況,或許有驗證的必要。

驗證時,重點在於「民情」。復命書中記載對付費取得許可證的批評、煙膏味覺的評判、吸食者和住民對於煙膏價格上漲的反應等,可見總督府注意到「民情」,這是事實。但1901年(明治三十四年),吸食者曾對基於總督府的「知」而行的政策,激烈提出異議,即「降筆會」的活動。被統治者斷定為「迷信」,且立足於當地民俗信仰的這種抵抗狀態,可說是清代以來民眾運動的特徵。惟藉由信仰而想要逃離吸食的這種祈求,卻強烈反映在這個運動上。但總督府對參加者所持禁煙、廢煙的想法,不但未採取表示理解的態度,反倒提防反日、排日的流言和言行,並透過對地方領導階層的宣撫,加強壓制運動的擴大、封堵信仰,最後動用警察,以權力應對進行鎮壓。一直自稱「人道」的總督府,過去也一直將吸食者的治療工作等閒視之;可是,對降筆會所爆發出祈求能從煙膏中解放的「民情」卻沒有回應,甚至可說給予打壓、追殺。

關於前述的降筆會,被重新探究的是鴉片專賣制度下,總督府和地方社會領導階層之間的關係。總督府如要依據《臺灣鴉片令》實施專賣制度,就要落實對全島吸食者、中毒者的登記,這是專賣制度的前提。在臺灣,最早的全島戶口調查、真正的國勢調查是在1905年(明治三十八年)10月實施,思及於此,大概就可以理解到,在制定、施行《臺灣鴉片令》的1897年(明治三十年),要對吸食者進行全面登記,是何等困難的事。為了讓總督府在短期內完成這件事,不可或缺的是街庄長、保甲役員等人的協助,以及靠他們來召喚吸食者登記。總督府其後也將地方領導階層活用為警察的下級機關,並賦予其義務來取締偷吸鴉片等違反鴉片令的行為,以協助維持專賣制度。另一方面,總督府在煙膏販賣過程當中,指定所謂地方資產家、名望人士等人物擔任煙膏販賣的代銷人,給予部分專賣收入。亦即,鴉片專賣制度是讓警察權力、下級行政滲透到地方社會、培育合作者的具體措施。可說藉由鴉片專賣制度,將「法治」、「規律」帶進之前日常生活中被容許、放任的吸食行為當中。降筆會運動凸顯總督府在倡導漸禁的同時,卻又以「藥用」的方式,將自行製造的煙膏販賣給吸食者,來取得稅收的這種鴉片政策上的矛盾;該運動是自發性以禁煙為目標所形成的「民情」、「下情」的爆發。對地方領導階層在該運動中扮演積極的角色,總督府可說對此懷有危機感。而且此運動顛覆統治者所得到的「知」—即臺灣住民對鴉片毒害缺乏理解,且對吸食沒有抗拒感。住民祈求自鴉片中解放的身影,也給予統治者不同以往的住民形象。

總督府突然從所謂「人道」的眼光來形成政策的另一案例,就是1930年國際聯盟派遣調查委員訪臺。按照1925年到翌年所舉行國際鴉片會議上的協定,總督府不得不修正《臺灣鴉片令》,被迫改變政策。其中之一就是努力治療吸食者。而且,國際聯盟也到東南亞的殖民地和香港等英國、荷蘭、法國等國統治的地方,視察禁止鴉片的情形,並派遣一批調查委員到臺灣和關東州。1930年1月,在調查委員訪臺前夕,總督府便火速創設臺北更生院做為治療機構。警務局衛生課臺北更生院屬員高橋豊見認為「矯正成癮者是根據新修正的鴉片令,人道地確保促進完成禁煙的重要新政策」,至於以往的治療情形,「制度上未受重視,因此實際上其治療績效幾無可見」,說明總督府以往一直將吸食者的治療工作等閒視之政策的轉變。創設治療機構後,以往只記載吸食者人數的專賣局統計表上,才開始列有「矯正」,亦即行政處分下的治療對象人數欄位。

該次調查委員的訪臺,當局者雖稱「人道」,可是卻未設置公家治療機構,再次凸顯以往「只將吸食者的自然消滅稱為漸禁」這種鴉片政策的實際狀態。

再者,談到與「人道」極為背道而馳的稅收方面,當局者認為,雖然鴉片是專賣制度,可是並非以稅收為目的;不過這說法有必要加以檢驗。當局者批判指出,日本對臺與歐美各國對殖民地之間的統治差異,在於後者的鴉片政策成果貧乏,且其意圖在於繼續確保將鴉片當作財源。獲派為日本政府代表參加1924年在
國際聯盟召開的國際鴉片會議的賀來佐賀太郎,眾所周知是曾任專賣局長、總務長官的殖民地官僚,他在會議中便強調在臺灣的實質績效,指出「徵諸在臺灣的經驗,如要期望完全禁遏鴉片之吸食,就要在禁絕主義下實行漸禁政策」。他向後藤新平報告,一本題為「臺灣鴉片政策」的小冊子,「受到極度推崇,譽為鴉片方面的聖經」。的確,吸食者的統計數字正在減少;可是從其政策開始,一直到歷經約五十年的殖民地統治結束,卻還有吸食者存在,這樣的「漸禁政策」,是否可說有效?

話說回來,所謂「漸禁」,並非積極治療吸食者,而只不過是俟其自然消滅。只要吸食者存在,就會持續專賣制度,製造煙膏。鴉片專賣制度的收入當然是煙膏販賣,可是專賣局卻一直煞費苦心要提高煙膏價格、促銷一等煙膏,或將煙膏製造過程中生成的粗製嗎啡發售給製藥會社等,以確保並創造財源。該局也一直倡導,這樣的漸禁主義不同於以稅收為目的的專賣制度,它具有「人道」特質。要檢驗這一點,就有必要根據對外開放的專賣局公文書,就該局「努力經營」的實際狀況進行分析。

以上雖然是不斷關於「人道」的敘述,但接著在檢驗時需要留意的一點是臺灣鴉片政策的「帝國性格」。臺灣總督府的鴉片專賣制度雖以律令制定並施行,可是其政策所及範圍並非限定在臺灣。隨著日俄戰爭、第一次世界大戰造成日本帝國領土的擴大,總督府也在關東州、青島尋求煙膏的銷路。亦即帝國領土一旦擴及中國,總督府就會在統治地區積極供給被視為必要的煙膏,以承擔日本帝國鴉片政策的部分任務。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生鴉片難以自海外產地輸入,這時日本殖民政府不只在島內致力栽種罌粟,嘗試確保在臺所需原料,而且也設想攜帶其栽種技術,將罌粟的栽種也擴大到中國。這一「宏圖」,在日中戰爭〔中國對日戰爭〕及亞洲太平洋戰爭爆發後,旋即藉由專賣局技術人員在廈門和海南島進行罌粟栽種,而獲實現。

不只栽種罌粟,專賣局也試算出「大東亞共榮圈」內香港、東南亞存在的吸食人數,擬案試圖將煙膏等鴉片製品銷入占領地內應付所需,並意識到要擔負做為供給帝國所需鴉片製品的樞要機關之任務。

如此,臺灣總督府的鴉片專賣制度不只在帝國內擴大其活動範圍;且另一方面,其政策也受到帝國對外關係、鴉片相關國際動向的影響。

其具體例子就是前述《臺灣鴉片令》的修正。其修正的背後因素,存在著一種潮流,即國際聯盟所推行,意圖防止走私國際監視下的生鴉片和鴉片製品,或者是將鴉片製品的製造限定在學術研究、醫藥目的上,除此之外,則予禁止。

有關鴉片管理的國際會議,是以1909年的上海會議為嚆矢,不過該次會議對各參加國家並無拘束力;真正的國際會議、協定,出現於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在國際聯盟所召開的鴉片相關國際會議上,日本代表向受所轄殖民地鴉片問題困擾的歐美各國,強調漸禁主義和專賣制度下臺灣鴉片政策的成果。但是另一方面,越是誇稱吸食者減少所呈現的成果,則總督府長年輸入的生鴉片數量和煙膏製造過程中生成的粗製嗎啡龐大庫存量,也越受到質疑。為此,日本政府採取政策,將在臺的煙膏製造原料,從生鴉片改換為日本內地製藥會社的鴉片殘滓,或朝鮮產的生鴉片。這顯示臺灣的鴉片政策,是與帝國內罌粟栽種、鴉片製品的製造這種鴉片相關分工和合作所成立的結構合為一體。

如此,則在臺灣總督府鴉片政策的研究當中,從帝國內的鴉片相關協力合作狀態、列國和國際聯盟帶來的國際及外交上的影響等內、外兩方面來進行探討,是不可或缺的。

本書架構

本書各章,是以單篇論文的方式發表,以《臺灣鴉片令》的制定開始,到統治的最終時期為止這段期間為研究對象。歷經約五十年,吸食人數、鴉片收入、煙膏的製造原料等,以及鴉片專賣制度也有改觀,這是事實,單篇論文的主題也不相同,不過如上述,對問題的關注、方法論卻是一貫的,即意圖檢驗「人道的」、「帝國的」性格。

第一章,提及臺灣總督府透過調查所得鴉片相關的「知」而據以制定的政策,以致1897年《臺灣鴉片令》的制定、施行這一段經過,並根據總督府文書,就內務省衛生局長後藤新平所達成的任務,進行實證探究。

第二章,對一邊揭舉漸禁,一邊卻又販賣鴉片的這種鴉片政策上的矛盾提出批判,分析1901年的降筆會活動,探索總督府鴉片政策所謂具「人道」性質的真實狀況,以致過於嚴酷鎮壓的經過,同時探討當局於鴉片和住民方面所得「知」的內容。

第三章,討論有關1909年在上海舉行的「國際鴉片調查委員會」和總督府的鴉片政策。該次會議因是首度朝向禁煙的國際會議而為人所知。不過日本方面,在與會之前,則提出未來方向是要對吸食者進行治療。本章係就總督府官僚所作的會議報告、會議對總督府鴉片政策的影響,進行分析。

第四章,以日俄戰爭至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這一段時期為對象,探究專賣局的動向,亦即隨著帝國領土的擴張,日本積極在關東州和青島販賣煙膏,或者是處心積慮於將粗製嗎啡發售給製藥會社等確保稅收的工作。

第五章,探究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國際聯盟所舉辦的鴉片相關會議的內容、罌粟栽種的抑制、生鴉片交易的國際監視,以及在將鴉片製品限定在醫術、學術目的上的動作趨向熱絡當中,日本帝國的鴉片政策被嚴厲追究的原委。雖然臺灣總督府也以吸食者減少做為成果,進行國際宣傳,可是生鴉片的輸入量、粗製嗎啡的庫存量等卻受到質疑,日本政府因此改變政策,由帝國國內供給製煙膏的原料。而且,總督府也按照國際會議的協定,修正《臺灣鴉片令》,偷吸食者的舉發、行政處分下的治療等,亦被迫轉變政策,臺灣總督府鴉片專賣制度的實際狀況,當時受到1930年國際聯盟派來的調查委員重新追究。

第六章,為臺灣的罌粟栽種史。總督府以節省輸入生鴉片時所需的外匯、做為水稻的間作等為目的,在臺灣著手栽種罌粟,但並未獲得預期的成果。當初其栽種意圖是確保臺灣當地的製造原料生鴉片,可是之後卻不只是這樣,其目的改變為設想要在中國大陸栽種,而進行種子改良和技術確立等,其「成果」,則是以日中戰爭、亞洲太平洋戰爭期間,在廈門和海南島進行栽種的這種方式,而獲得實現。

以上,以《臺灣鴉片令》的制定、施行至專賣政策結束為止為對象而發表的論文,其主題、發表的時間也是有時序系列的,依此排列,本書架構也就具有編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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