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本書以破產管理人選任機制的創新為目標,以債權人會議選任破產管理人為中心展開,分為五個部分第一部分闡述了破產管理人選任創新機制研究的目的與意義,以及研究的學術價值和應用價值。,第二部分評述了破產管理人制度的價值和功能,分析了商法學視野下破產管理人權責利的內容,詳細闡述了破產管理人選任制度的價值和內涵。第三部分在分析比較國內外破產管理人資格立法例的基礎上,從法理學、經濟學等角度分析了我國商法視野下破產管理人的資格和條件,,提出我國應當實行全國範圍內統一的職業資格考試,推動破產管理人的規範化、職業化。第四部分在綜合比較破聲管理人選任模式的基礎上,對我國當前存在的破產管理人選任方式的實踐進行了實證分析,指出了選任方法對破產程序的影響。明確指出在破產管理人選任過程中,應當堅持適任原則為首選原則。第五部分在論證選任與監管關係的基礎上,闡述了市場准入與資質管理的必要性和資質管理機構設置的正當性,分析了設立行業協會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明確提出了建立多元化的破產管理人監督機制,分別設置了債權人會議、債權人委員會、單個債權人、人民法院、破產行政管理機構和破產管理人自治組織的監管職責和監管程序。
作者簡介
汪世虎,男,1964年生,安徽太湖人,法學博土,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1985年考入西南政法學院(即現在的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 1989年畢業獲法學學士學位,同年考入該校民商法專業,1992年畢業獲法學碩士學位,畢業後留校任教至今。 1994年晉升為講師,1998年破格晉升為副教授,2003年晉升為教授。
目次
目錄第一章 緒泥…………………………………..1一、問題的提出……………………………………………………………1二、研究意義…………………………………………………………… ---2三、研究現狀……………………………………………………………四、研究方法與研究手段…………………………………………¨― ―第二章 破產管理人選任制度的基礎理論……………………………… 26第一節 破產管理人的基本理論……………………………………… 26一、破產管理人制度概述……………………………………………… 26-、破產管理人的職責、義務和權利 ………………………¨ f“第二節 破產管理人選任制度的內涵和價值…………………¨63一、破產管理人選任制度的內涵………………………………………。j二、破產管理人選任制度的價值……― 64第三章 破產管理人選任制度實體論…………………………………… 61第一節 破產管理人之資格……………… 61一、破產管理人之資格的立法、評析 …………― 67二、破產管理人資格的規範化、職業化 ………………………………of三、破產管理人資格的法理學分析…………四、管理人資格的經濟學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