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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子的骨頭(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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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扣人心弦,萬千讀者不看到結局就停不下來
上百萬字創作經驗的濃縮,資深編劇為你帶來極致的閱讀體驗
寫的是虛構,說的卻是你我的人生


短篇小說合集,按題材分為兩部分。
第一部分取材于現實,情節一環緊扣一環,曲折有趣,比如《傻子的骨頭》中“我”從厭惡、回避的心態到全心全意幫助傻子尋找遺失的妻子的轉變,令人唏噓不已;又比如《作家》中借人格分裂的靈感,作家“黑石楠”“白石楠”之間的激烈交鋒能緊緊抓住讀者的心。
第二部分屬於奇幻科幻題材,奇幻科幻元素給本來就精彩的故事情節錦上添花,例如《西西弗斯的三日》中生活無趣的“我”忽然能夠重複體驗某一天,於是“我”體驗了無數次初戀的美好,一次又一次試圖拯救自己的父親,最後卻發現這種重複是支取未來為代價。
這本小說集共同的主題是人生的無常,沒有人能成功躲避生活的磨煉和饋贈,快樂、痛苦、安寧、扭曲……

作者簡介

劉宇

作家,編劇,北京電影學院文學系碩士,吉林省作家協會會員,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一等獎獲得者,《萌芽》《One•一個》等雜誌明星作者,發表文學作品近百萬字。
出版長篇小說《柏拉圖之戀》。
編劇作品:電影《東北往事之破馬張飛》,網絡劇《沙僧日記》。

名人/編輯推薦

1.作為資深編劇,劉宇對故事情節把控的深厚能力使得本書能帶來極致的閱讀體驗,緊張的情節發展,從一開始就讓人著迷。

2.曲折精彩,環環相扣,全程高能,處處吊足胃口,每一篇故事都能緊抓人心,讓人迫不及待。

3. 寫的是小說,但說的是人生,快樂、痛苦、幸福、扭曲等是每個人在現實生活中都會經歷,生活的饋贈和磨煉,能引起讀者深深的情感共鳴,令人回味無窮。

目次

第一部分
傻子的骨頭
作家
達摩流浪者
色類自有道
復仇

第二部分
西西弗斯的三日
無明
拉克西斯
你是我爸吧

書摘/試閱

傻子的骨頭

1


這個故事,要從2011年講起。那年我考上了北京電影學院文學系。作為一個寫小說出身的人,趕上影視行業的大潮,動輒一集幾十萬的編劇費相比于一萬字只有千八百的小說來說,看起來要誘人得多。
“一集劇本一萬五千字,幾十萬塊;一本小說幾萬字,幾千塊。這筆賬傻子都會算。”我爸聽我算完這筆賬之後,終於勉強默認我可以棄工從文。之前他堅決讓我學一門工科專業,他說這才叫“手藝”,有手藝到哪兒都能吃飯。寫字?寫字那叫給人賣筆桿子,那是“投機倒把”!這次他卻只是避開我的眼神,輕描淡寫地說了一句:“你自己看著弄吧,這些我也不懂。”這是他第一次在我面前承認他有不懂的事。我等這個“父權”交接等了二十五年,真到了這一刻,卻略顯失落,因為在這一刻我才體會到,最後能在你面前認輸的人,都是愛你的人。
總之,我從吉林大學工科艱難畢業,然後削尖了腦袋,憑藉著英語和政治成績的天然優勢,考進了北京電影學院文學系。這件事算是光宗耀祖了,以至我還沒去上學,我媽就拿來了各種鄰居女孩的照片,讓我有機會就交給各種導演,看她們能不能演戲,然後一炮而紅——後來我才知道她是用這種方式在跟人做交易,想要給我遞照片的都必須買她的保險。關鍵是,那些女孩的照片真是……有點兒差。
我爸吹噓得比較含蓄,一般不主動引起話題,但是萬一哪個不幸的人問起“你孩子是幹嗎的”,他就打開小喇叭廣播站,滔滔不絕,說兒子是北電的高才生,一年能賺幾百萬,云云。實際上當時我連自己的生活費都賺不到。
到北電,其實是我人生噩夢的開始。
當編劇各種被坑、無償勞動也就罷了。都說當編劇要熬個三五年,其間是賺不到什麼錢的。當時我還是個年少輕狂、涉世未深的少年,覺得賺不到錢是人生最失敗的事,但是現在看來,那才是最無關緊要的事。
我的改變,是因為2013年底,我爸出車禍突然去世了。
我已經回憶不起來那時候是什麼狀態,當時姑姑和叔叔因為分家產打架之類的,都是模糊的。其間我一滴眼淚都沒掉過,直到給我爸穿衣服。我摸著他的肉,就像是剛剛從冰箱冷凍櫃裡拿出來的豬肉,凍了一半,化了一半。我的第一感覺不是這是在摸我爸的肉,而是覺得這肉質太差了,稀鬆的。
為什麼我爸的肉質這麼差?這是我爸死後,我第一次掉眼淚。
當時我只有一種感覺,就是覺得天塌了。我開始活得生不如死,因為我陷入一個悖論:你以後活得越好,你欠父親的就越多。一個原因是我從父親口中得知,他要給我在北京交一套房子的首付——一百萬。他正好攢夠了。另一個原因就是他希望我考博士,這樣以後當個老師,又穩定又不耽誤寫劇本。
總之,這是我人生第一次認識到世事無常。但是我會設想一個問題,如果我爸的死和我的死選一個的話,我會選擇替他去死嗎?
出乎意料的是,我竟然給不出答案。並非我不想替他死。從感性上,我想替他死一百次,但從理性上來說,我不敢這樣選。因為六十歲喪失獨子這件事可能遠比二十六歲喪父令人痛苦得多。我不敢讓他承受這樣的痛苦,甚至不敢想像他聽到我死時會是什麼表情。他會氣得把我抓起來弄活,再打死嗎?
關於他的話還有很多,暫且說到這裡。但是關於這個命題,似乎才是這個故事的開始。因為我更害怕發生的事卻發生在我最好的室友身上了——作為獨子,他早逝了。
他叫趙清凱,是我讀研究生時的室友。當時同學們因為家庭條件好,或者是年齡較大,都不住在學校宿舍。所以宿舍裡只有我們兩個人。我們倆家庭條件都一般,他的可能更差一些,來自山東小城鎮,爸媽都是農民工。
他之所以能成為我研究生期間最親近的朋友,我也能成為他人生中結交的最後一個朋友,是有原因的。我們的成長經歷相似,都是背負著父母對這個社會苦大仇深般的怨恨,被要求報復性地學習,以替整個家庭謀取社會地位和利益,我們的成績都成了一家人唯一的希望。而我們偏偏都是不爭氣的,沒能考到北大、清華之類的名校,沒當上公務員端起鐵飯碗,反而義無反顧地投身於娛樂行業,朝不保夕。
這個行業本身是個名利場,屬�高風險投資,成功是小概率事件,基本不會給人安全感,僅存的一點兒希望還都是畫餅充饑。絕大多數沒有背景、沒有家底的平民子弟是沒有條件也不可能被允許從事這個行業的。
清凱的家庭條件更差,可以說是社會最底層,但是夢想“侵蝕”了他的智商,喪失理性的他堅決要考上北京電影學院,連續考了三年。家裡人一直強烈反對,主要是完全負擔不起高昂的學費和在北京生活的費用,所以清凱只能一個人在北京漂,沒有任何的經濟支持。一年中有半年的時間他都在挨餓,大部分時間每天只能吃上一頓老乾媽炒飯,以致等考上研究生的時候,他已經得了嚴重的胃潰瘍。
我們倆成了這個名利場裡的異類,有種相依為命的感覺。因此我們比別人要刻苦一些,都會不管不顧地接一些明晃晃騙人的編劇工作。
剛開始我們分在一個寢室的時候,我其實挺看不上他的。第一是他比較小氣,幹什麼都怕花錢;第二是他談到的話題都是些藝術電影,看部電影還經常拿出小本子記筆記;第三也是最關鍵的,他“不喜歡”女人,一提到女人的話題就戛然而止,不再接話了。
作為一個從小在工科環境中長大的男生,我完全接受不了最後一點,以至當我懷疑他不喜歡女人的時候,我立即就想搬出寢室——那一刻我才明白,自己絕對是一個無法為藝術獻身的人。但後來我才逐漸瞭解到,其實他是因為自卑,從不敢“妄想”談戀愛,所以早早地完成了自我的精神閹割,乾脆打消了對女生和愛情的念頭。
猜測出他這個心理的時候,我其實挺心酸的。自此我就給自己訂下一個目標,就是在研究生階段一定幫哥們兒破處,找回自信和喜歡別人的勇氣。
後來我們倆做編劇幹了一年,錢都沒賺到,卻累得半死。要交學費了——兩萬二,他一直拖著沒交。我本來不好意思說跟家裡要錢交學費,也想拖著。但面臨的一個現實問題就是,不交學費就無法註冊,不註冊的話學生證和飯卡都不能用。我們倆就沒飯卡了。看著他比較無助的眼神,我張嘴跟我爸要了錢,交了學費。
當時我爸特意囑咐我,去辦一張農業銀行的卡,因為手續費最低,五十塊封頂。五十塊,在北京還不夠打次車的。我記得自己從西土城路學校門口走到知春路銀行大約有五百米,卻感覺像是走人生中最難走的路,走了那麼長,仿佛有兩個小時。
交了學費,我們倆就用一張飯卡。
又過了一年,研二結束,快研三了。我們倆的“事業”還是沒什麼起色。像所有編劇一樣,可能還沒入行,就因為身體原因幹不下去了,有的得了抑鬱症,有的失眠,有的是因為內分泌紊亂而患有各種奇奇怪怪沒聽過的神經性疾病,聽覺的、視覺的,等等——不是精神病,雖然也有人得。
我當時是因為思慮過度,思傷脾,脾太差了,在B超下都幾乎看不見了,所以經常營養不良,頭暈。加上頸椎病等問題,最後我決定找一個公司去上班,這樣生活會比較規律和穩定,也不會再那麼焦慮了。
當時我們倆正準備要一起接個活兒,結果我爸突然因車禍去世,我不得不回家緊急處理,活兒都扔給了他,最後也就不了了之。我在家裡待了五十天,然後就被公司拉回來改一部要開機的電視劇。
給自己公司幹活兒,你是沒權利要任何利益的,沒錢、沒署名,沒人知道這個劇本是你寫的,全憑製片人的一句話,你就得幹,最後能得到多少,還得看老闆的心情。
我印象特別深刻的是,第五十天我回到北京就立即進劇組開會,身上戴著孝就開始替之前不靠譜的編劇寫劇本,還是東北地區的喜劇!我一個剛死了父親的東北人,第五十天就要無償給人寫喜劇。沒人知道,他們看到的劇本中的每一個笑點其實都是我心裡滴的血。
我就這樣被影視公司進行各種無情的蹂躪,而趙清凱依舊找著各種各樣的活兒幹,夢想著有一天能靠一部劇就火起來,成為知名編劇。現在接戲可能一萬塊一集,一般只能拿到幾千或者一萬的定金,只要有一部戲火起來,他就可以拿到十到十五萬一集,然後就是二十到三十萬一集了!
每天靠做夢,他依舊堅持著。我們好像約定俗成,養成了一個習慣,嘴上聊的都是上億的項目,但到買飯的時候都不敢挑大肉——誰都不說破,這很可能就是一場真實的“春夢”。
本來以為最壞的也就是春夢了無痕,沒想到卻變成了噩夢鬼上身。
突然有人找趙清凱改一部劇,據說是國內大導演的,然後他緊急去改劇本。趙清凱就住進了條件艱苦的賓館。我們倆的聯繫就不太多了,我給他發微信,他回的也比較少,據說他一天幾乎二十四小時都是待命改劇本的狀態。
有一天淩晨兩點鐘他發微信,說感覺自己要死了,在屋裡憋得喘不上氣,坐立不安,於是出去轉了轉。他跟我感慨,這過的是什麼日子啊,都說“保研的過著豬一樣的生活,找工作的過著狗一樣的生活,考研的過著豬狗不如的生活”,怎麼現在考上研了,成了惡鬼一樣的生活了?晝伏夜出,整天像要飯似的。他感覺生不如死。我勸他,身體真不舒服就去醫院看看,調養調養。他說,沒事兒,命賤,沒那麼容易死。
後來過了兩個月,我問他咋樣了。他說,當天休息休息,身體不太好,可能是之前太累了,刷牙經常出血,還止不住。再後來我得到他的消息,就是他發低燒。他覺得也沒啥事兒,在劇組裡實在是走不開。直到有一天,他說自己尿血了。
這可把他嚇壞了,我說:“你他媽作死吧,這還不去醫院?”
他說:“一定得去了,改完今天要改的十場戲就去醫院。”
晚上我問他是什麼情況,他說不能確診,可能要做個什麼篩查,在劇組等結果,順便改兩場戲。
過了一周多,晚上我突然接到他的電話,他說話有點兒抖,說:“你在某個醫院接我一下,幫我轉院,必須得到北京醫院去了。”
我說:“怎麼了?”
他說:“急性白血病,確診了。”
我記得我從公司出來的時候正趕上晚高峰,堵車,就堵在了光華路和三環的交會處——中央電視臺“大褲衩”底下。我恍然覺得自己就像是從大褲衩裡崩出來的一個屁。當時天挺熱的,但是我的牙在無法抑制地上下打戰。我不知道這是怎麼了,他怎麼了,或者我怎麼了。
他從懷柔的醫院轉院到北京醫院,這距離他最早感覺到不舒服已經過去三個月了,距離他進醫院已經快十天了。見到他的那一刻,我只覺得他像一隻被嚇破膽的老鼠,怕光、怕人,跟他說什麼他都會哆哆嗦嗦地艱難回答,好像喪失了作為一個人本能的反應。
趙清凱讓我通知他爸媽。說完這句話,他就拉著我說他不想死。他跟我一樣,並不是怕死,他怕的是——沒法跟爸媽交代。
那一刻,我覺得,我們相遇也許是有原因的,我也徹底相信命了。我說,別怕,人人都得死。說這話時,我自己都不信。情急之下,我開始胡說。也許是為了安慰他,但也是出於真心,我說:“你不用擔心,兄弟你就算是真不行了,咱爸媽也有我呢。”
他說:“有你這句話,我走也放心了。”
我說:“你不會有事的,我還沒幫你找到女朋友呢。”
他爸媽來了,是我去接的。他們的確是農民工的模樣,我站在北京站碩大的站前廣場上怎麼都找不到他爸媽,繞了好幾圈。見到面,他媽急得都快哭了,只是不斷地重複一句話:“北京咋這樣呢?北京咋這樣呢?!”
他媽一邊說這句話一邊哭,他爸呵責他媽:“別哭哭唧唧的,趕緊去醫院。”
好在他這段期間在劇組寫戲賺了幾萬塊錢,最後幾天都扔在了醫院裡。三天之後,趙清凱陷入了重度昏迷。在這期間我除了跑腿,不敢跟他有什麼私下的交流,他之前唯一跟我說過的一句話就是:“別忘了你說的話。”
如果換作平時,以我們倆的關係,我肯定會說:“你他媽死去吧,我記得比你清楚。”但是以現在的情況,前半句我沒說出口。
趙清凱因為顱內出血,進了重症監護室,當晚就不行了。
他爸媽對我雖然不陌生,可能總聽趙清凱提起,但是他爸明顯對我還是比較警惕的,好像到哪兒都怕被騙。他媽則是個比較沒主意的人,別人說啥她都毫不懷疑。這次我沒有摸到趙清凱的“凍肉”,不知道肉質是否也很差,因為這次是趁他身體還熱的時候就已經給他穿好壽衣了。是我跟護士給他穿的。他爸媽已經在外面哭得幾乎直不起腰了。
第二天,他們就把趙清凱的遺體火化了。沒有遺體告別、沒有設宴、沒有送行,什麼都沒有,只有三個人,站在火化室門口等了半個小時。
一個託盤送出一副白骨。因為我比較有經驗,此時的白骨並非像電視裡看到的都是沙子一樣的粉末,完全不是,幾乎還是一副完整的骨架,只是骨頭很酥,像灶糖一樣,空心兒的。你要按照從腳趾骨到天靈蓋的順序,把骨頭放在屍骨袋裡。但是屍骨袋太小,可能只有兩升的紅茶瓶那麼大,所以你必須把骨頭壓碎。
我剛開始把骨頭放進去,然後開始用力壓,本來沒有主見的他媽立即制止我,說:“你壓他幹啥呀?死了還不留個全屍嗎?”
他爸用憤怒的眼神瞪著我,看樣子就要動手打我。我說:“阿姨,骨灰都得這麼壓,骨灰盒太小,不壓裝不進去的。”
我們為這事兒掰扯了十分鐘,直到周圍有專門辦理殯葬一條龍服務的人開始給別人裝骨灰,才為我說了兩句公道話。
他爸說:“那我來吧。”他爸就開始像搓衣服一樣搓骨頭,還會有一些碎骨頭末兒迸出來,他媽就在一邊兒撿,說:“你輕點兒啊,你輕點兒!”
我在一邊看著,腦子裡只有一個詞——“挫骨揚灰”。
裝完骨灰,他們就連夜坐火車硬座回去了,要立即給清凱安葬。
這是我經歷過的最沒有儀式感的死亡。
之前我只是覺得活著可能是人生最大的事,但是沒想到死亡成了人生最不重要的事。人果然是與死無關的,否則趙清凱的一生就太廉價了。
走的時候,他媽說謝謝我一直照顧清凱,但又眼神渙散、沒頭沒腦地說了一句:“你說可咋辦呀?”他爸一臉冷峻地呵責:“什麼咋辦呀?你家沒死過人啊?快走吧!”
兩人進了站台,以致他爸呵責他媽的時候忘了自己經過進站口要檢票,愣頭愣腦地就進去了。工作人員怎麼喊都喊不回來。他爸被人拉住的時候,還呵責別人沒有叫他。
我實在是看不下去了,轉身就走了。我不知道該怎麼安慰一個五十多歲死了兒子的人,讓他不要生氣。按理說我也應該跟他們回去給清凱安葬的,但是同樣作為獨子,同樣作為背景相等的孩子,我怕成為觸發他們難過的人。
斯人已逝,我的任務已經完成了。其餘的事情,如欠清凱一個女朋友,那只是我自己的事,不要再打擾他爸媽。
我一直不會表達感情,這好像遺傳于我爸,他嘴裡從來沒有一個感性詞匯。那些詞在他嘴裡都有一個統一的代替詞:“沒用的。”有的話,也都是調侃或者諷刺的,如“你在那兒美啥呢”。
本來以為我的人生再也不會跟趙家有任何交集,但我萬萬沒想到,這只是故事的開始。

2

本來我跟他爸媽約定好,趙清凱的行李什麼的,回頭我給郵寄到他老家。過了一周他們也沒動靜,我就給他媽打了個電話。之前我一直沒勇氣打電話。
他媽聽了之後,有點兒蒙,然後我就聽到電話裡他爸又在罵了。我覺得很尷尬。他媽說先不用郵了。我說:“那不郵咋辦?要不我——”
他爸接過電話,就說:“你先放那兒吧。”
我本來想安慰兩句,可他爸說完就把電話掛了。也許他爸比我還不擅長表達情感,可能連正常的溝通都費勁。
又過了差不多三周,他媽突然半夜給我打了個電話,跟我打聽在北京租房子需要多少錢。我說,多少錢的都有,一萬的、五六千的、三兩千的。
他媽說:“還有更便宜的嗎?”
我琢磨了一下,學校對面的地下室,一個月五百塊錢,好多北漂的群演啊、製片啊都住在裡頭。他媽聽了這話,似乎聽到了希望。她說:“孩兒啊,那你明天幫阿姨問問有沒有房間,有的話給我訂一間。”
我以為他們還要來北京辦事兒,就說:“那個只能月租,我給你們出錢住便宜點兒的旅館吧,一個晚上沒多少錢,我來付就行。”
他媽說:“不,要常住。”
我下意識地問:“常住是多久?”
他媽很篤定地說:“不知道呢。”這是我第一次覺得他媽說了一句有主見的話,雖然這句話的意思本身很含糊。電話那端沒有他爸責駡的聲音,我立即明白,很可能是他爸媽鬧矛盾,他媽要來北京,難道是要離婚?
雖然不願意面對這個問題,但我還是沒忍住,上網查了一些失獨父母的情況。中國保守估計有兩千萬的失獨家庭,而他們會面臨各種各樣常人無法想像的困難。離婚應該是其中最常見的結果了。也許兩個人情緒崩潰,面對彼此都會難以忘記那段記憶,要離開重新再過?
我剛要開口問怎麼了,就聽見他爸一聲歎息,卻沒再罵。
我有些怯懦地問:“阿姨,你來這兒是……”
他媽說了篤定的兩個字:“賺錢。”
我曾經設想過如果自己死了,父母會有的一萬種表現,但是唯獨沒猜測到有的家長做的第一件事是要賺錢。
我又問了一句不該問的問題:“阿姨還需要用錢嗎?家裡還有什麼事兒?”
結果我立即從床上坐了起來,渾身從腳趾到頭頂的每一根汗毛都立了起來,因為我聽到了趙清凱他媽那句清清楚楚的回答:“得用錢,我們要給清凱娶媳婦……”
淩晨兩點,我坐起來,望向清凱空空如也的床鋪,猶如以往去劇組一樣空蕩。眼前的黑暗裡,我好像又看見他如往常一般,蹺著二郎腿,躺在床上側著腦袋跟我說:“我要結婚了,你得給我當伴郎!”
那是我第一次聽說什麼叫冥婚。
我不瞭解,這是一種習俗,還是封建迷信。我其實分不清這兩者,因為在我們這代人身上,習俗幾乎沒有了。我甚至分不太清楚中秋和端午的區別,聽說還有重陽節。要不是看路邊的促銷活動,我可能也很難分清過什麼節該吃哪種東西。我基本能清楚意識到的就是聖誕、元旦和除夕,我之前甚至連我爸的生日都記不清楚。
還記得我爸死後,家裡人要給他燒紙,正好趕上城管嚴打,一家人就跟做賊一樣找個路口開始燒。頭七、三七、五七,有各種要燒的東西,什麼望鄉台、靴子之類的,還要燒什麼枕頭,每燒一個東西都有一個說道,要念固定的詞。之前我聞所未聞。
我個人是不信這些東西的,後來因為物理學得比較好,所以信了佛——雖然聽起來有點兒搞笑。信佛是不燒紙的,更沒有什麼歪門邪道燒小房子什麼的。但是當全家人把這件事當成一件非常鄭重的事,如期聚在一起做的時候,我似乎明白了這樣做的意義。
意義可能有兩個:第一個是能為先人做的,除了這個,也沒有別的了;第二個是給大家聚在一起共同緬懷一種儀式感,因為茶話會或者聚餐的形式不太符合這種場合。這樣做的結果就是確認自己還記得、他人還記得、大家知道彼此還記得。
冥婚,我是第一次聽說。剛開始我以為是弄兩個紙人紙馬、童男童女,然後再紮一個女紙人燒掉呢。我還想這能要多少錢。而且清凱是處男,給他找女朋友這個諾言,我一直沒有兌現,覺得自己有義務給他安排這件事。
而且既然要給他燒,怎麼也得燒個三妻四妾的,不能讓他在那邊還委屈著。但是等他爸媽一到北京,仔細一打聽,我才知道,所謂冥婚是要找真正死去的女人屍骨與他一起下葬。而且這屍骨也不便宜,竟然要十萬塊,就這個價還是最便宜的。現在冥婚的彩禮比娶活人的都多!
十萬都夠買一臺北汽的電動車了,一公里耗電才兩毛錢,在北京還不限號呢……
我試圖側面勸他爸媽,我說,斯人已逝,最重要的是能把眼前的日子過好,以後我願意替清凱盡孝,讓二老儘量不要太悲痛。畢竟家裡面也不富裕,何必非要賺這錢買副骷髏架子呢?何況還不知道這女人生前長得好不好看,萬一清凱不喜歡,鬧離婚啥的也不知道方不方便……
我廢話了一大堆,覺得再說下去可能他爸媽就得把我送去跟清凱一起埋了。他媽泰然自若地告訴我,以前家裡窮,清凱老受同學欺負,來了北京,家裡也幫不上忙。現在清凱走了,他們不能讓孩子這麼委屈著,怎麼也得給他娶個媳婦,要不兩人沒死的時候不安心,百年以後也沒臉見清凱。
他媽說得真是太自然了,自然得仿佛這是一件天經地義的事兒,是為人父母都必須為孩子做的。你根本找不到任何理由去反駁,甚至找不到任何角度去理解。
這件事就這麼發生了。你沒法拒絕。他爸一言不發,而且頭髮變白了,白了很多。在這件事上,我看到了他爸媽兩人的變化。
我給他爸媽租好了地下室,把清凱的全部行李都搬到北電對面的薊門裡小區去了,我終於明白他們為什麼不急著把行李郵回家了。從床單、被褥到衣服、臉盆,等等,全都用上了。清凱還有些電影類的書,他們執意要送給我,這好像是他們唯一無法拿回去的東西。
剛開始的兩天,他們並沒有什麼具體的事情,基本都是我全程陪同。他們主要是熟悉環境,讓我帶著在電影學院的二樓食堂吃了幾頓飯。在食堂的時候他們問我清凱一般愛吃什麼菜,我竟然一時沒回答上來。一是不太記得,二是清凱吃得比較多的都是些青菜的,我要是直接告訴他們這個,無法預期他們會不會在食堂大哭一場,就像之前經常會有精神不太正常的群演老蹲在食堂,管學生要飯卡蹭飯一樣。
我猶豫了一下,告訴他們,清凱愛吃雞腿,還有魚香肉絲之類的菜。他們說要來一份一樣的菜。我給他們各買了一份,坐在他們對面。當他們得知一個雞腿要七塊錢的時候,他媽立即把一個雞腿夾到我的盤子裡說,他們倆吃一個就夠了,其實他們不太愛吃雞腿,因為這都是肉食雞,不是走地雞——我們東北叫土雞,就是家養的。
我把雞腿夾回去,卻想不到說辭,沒法說“這可是清凱最愛的哦,一定要吃”。我們倆夾來夾去的,直到他媽以為我是要管他們要飯錢,開始給我掏錢,我才不再謙讓。我只說:“阿姨,你這是幹什麼?我答應清凱照顧你們,你們就是我乾爸乾媽。”
她媽突然哭了,說“行啊”。這北京,上千萬的人,可是他們一個人都不認識。清凱臨走前跟他們說的最後一句話就是,有什麼要幫忙的,就讓他們來找我。他們來北京,沒別人可以找,所以只能麻煩我,要是有什麼不對或者嫌棄的地方,也讓我多擔待。我當時一個沒忍住,趕緊起身說要上廁所。
我跑出食堂門,眼淚就像喝多之後嘔吐的感覺,是直接噴出來的。我不敢哭出聲,也不敢大哭,怕他們聽到,只能強忍著抹了兩把眼淚,好像他還在我身邊一樣,下意識地說了句“你這傻×”。罵完,我心裡敞亮了一些,又回去跟他爸媽吃飯。
之後我怕他們再多想,就真叫他們乾爸乾媽了。
吃完飯,我又帶他們到宿舍轉了一圈兒。他們看了看清凱的床鋪。之前他們沒來過學生宿舍,覺得這裡環境還挺好的。然後他們非要給我打掃一下屋子。既然被叫了乾媽,她就得起到當媽的作用。我實在找不到理由,我說:“那你就收拾吧。”他爸出去好久沒回來,等我一出門,發現對面廁所的每一個蹲位都被打掃了一遍。
我說:“乾爸呀,這些每天都有打掃的。”他立即問我:“這裡還有人打掃?多少錢一天?”
二老並沒有如意地在學校裡找到工作,於是我帶他們到周邊轉了轉,晚上到了牡丹園,順便吃了一頓海底撈,都不敢給他們看菜單,估計他們看到了一定吃不成。本來想吃頓辣婆婆,但我的確是有點兒拮据。
這麼一路打聽下來,他們還是沒有啥可以幹的,要麼因為他們沒經驗,要麼是需要什麼健康證之類的,說法很多。
路上,我問他們:“這買一樁冥婚要十萬塊,是要先攢夠錢嗎?有具體時限嗎?”他們說沒有,但是他們都買完了。
買完了?
他們已經借了十萬塊,買了一具屍骨。
我說:“屍骨呢?已經下葬了嗎?”
他們說,還沒有呢,借錢的人不讓下葬,說是得把賬還上了才讓下葬。要不然一下了葬,債主擔心負債的就不還錢了。這本來就是陰間的事兒,容易說不清。
那我說:“屍骨也買了,在哪兒呢?”
他們竟然告訴我就在行李裡呢……
我又哆嗦了一下。
他們還有一個不能先下葬的理由,那就是怕人偷,尤其是剛下葬的時候。所以下葬之後必須得一直有人看著,否則很容易就讓人給偷了。他們現在不能看著,所以不能下葬。我很納悶,這屍骨真有那麼值錢嗎?他們說,值錢著呢,但是再怎麼貴,也得讓清凱有個風風光光的婚禮。
走到地下室時,我還是覺得有點兒瘮得慌,不打算進去了。他爸就席地而坐,給了我一根煙。我說,戒了。他爸沒說什麼,就自己抽起來。他說自己也戒了很多年了,抽兩盒就不抽了,說這煙捲兒太貴,不如旱煙好抽還便宜。
我爸生前下崗的時候,為了省錢,也抽過手卷的旱煙。我上高中時因為搞文藝,覺得就得抽煙,於是抽了幾年,一直到大學畢業。那時候家裡條件好一點兒了,我爸已經不抽旱煙了,所以至今我也不知道抽旱煙到底是什麼感覺。
無常會把人朝著不同的方向改變。譬如我爸的死,讓我覺得錢毫無價值,而我媽卻認為,她男人沒了,錢才是唯一靠得住的東西,就連我這個兒子都有可能娶了媳婦忘了娘。
我們都沒錯,就好像他爸複吸和我戒煙一樣,都沒錯,都只是忘掉或者改變過去的一種方式而已。
我問他爸:“想好賺錢的方法了嗎?”他說,其實他早想好了,北京滿地都是賣煎餅果子的,他們山東人做這個最拿手,他覺得這裡面有得賺。一個月勤奮點兒,要是能賺五千的話,兩年就賺出來了,這孩子也能下葬了。
我說:“在北京這地方,看著好像掙錢多,其實賺點兒錢挺難的,尤其是人生地不熟的,什麼保護費啊、城管啊,這個那個的,都麻煩不少。你們為什麼非來北京賺錢呢?”
他爸抽了口煙,說了句:“不來這兒還能去哪兒呢?家是待不了了,這裡是離清凱最近的地方了。”
我下意識地問了句:“家裡怎麼了?為什麼待不了了?”
他爸把大半根煙踩在地上,站起身:“沒怎麼,還能怎麼?沒事兒。挺晚的了,你回去睡吧,小劉。”
他爸頭也不回地走進了地下室。

3

我很後悔問出那句話:“家裡怎麼了?”
獨子死了,連“家”都沒了,還能怎麼?後來我又上網查了查失獨家庭的狀況,才知道,一旦失去孩子,意味著這家人在家鄉是沒法待了,更何況是一個雞犬相聞的小鎮。每個人見到你,眼神都會產生變化,都會有意無意地回避話題,而這反而會給他們造成傷害。哪怕只是別人提到自己的孩子,對他們也是莫大的刺激。而五六十歲的人,生活中怎麼可能不交流孩子的事呢?
也許對失獨家庭來說,最好就是不再跟之前的生活有任何關係,也包括之前的任何人。這就是為什麼他爸媽到了北京就立即讓我幫他們把手機換成了北京號。
他爸媽與其說是來賺錢的,不如說是來躲生活的。
但他們還是依舊抓著一絲與兒子的聯繫——賺錢、還債、冥婚下葬。這聯繫被他們攥得緊緊的,哪怕脖子被勒得窒息,雙手被勒得鮮血淋漓,他們也要更加努力地攥著。因為一旦鬆開,他們就會生不如死。
後來他媽推著一輛三輪車賣煎餅果子。他爸則在地鐵站門口賣烤麵筋。“倒騎驢”和爐子都是我帶他們在金五星買的。買新的有點兒貴,於是我特意跟店家買了舊的。買完那天,他爸非說要請我喝一杯。沒想到他帶我到了一家驢肉火燒店,桌子很矮,腿伸進去都沒法立著,斜著地方又不夠。
雖然餓著肚子,但我只能說剛吃完不久。一個驢肉火燒十一塊,我想讓他爸省一點兒,總覺得我要多吃一個,就讓清凱離媳婦又多了一個驢肉火燒的距離。我所做的最大努力就是儘量不讓肚子響,或者老咽口水,免得讓他爸尷尬。
他爸買了瓶二鍋頭。我以為他爸會喝多,或者喝哭,結果並沒有,他倒還挺高興。我有些納悶,話也不敢多說,生怕哪個詞會刺激到他爸。但問題是,我對他爸的瞭解太少了,除了能問問身體狀況之外,連家裡的老人都不敢問,所以只能講我爸的事兒。
他爸看出我說話遮遮掩掩的,於是喝了一杯酒,說:“沒事兒。這點兒酒不會讓我喝過頭,我也不會哭的。眼淚都流幹了,哪還有淚了?”
因為平時很少喝酒,現在肚子又沒吃多少東西,兩口二鍋頭下肚,我就先迷糊了。他爸沒咋樣,我倒是先哭了。
一個死了兒子的爹和一個死了爹的兒子,倆老爺們兒,尷尬地喝著酒,再也想不出什麼話來了。
後來我跟二老的聯繫就不多了,但兩個人幹得還不錯,加起來,每個月真能攢下六千塊。
一根麵筋一塊錢,一個煎餅果子四塊錢,他們就這樣節假日無休,早出晚歸,每天大約有十四個小時在外面。
我一般一周會過去看他們一次,每次他們都忙得要命,看他們攤煎餅、生爐子,諸如此類。我覺得他們可能就是要完成這種儀式感,哪怕是對獨子葬禮的補償。人總要有個希望。
後來快過年了,公司放假。北京幾乎有一半甚至三分之二的人都走了,回龍觀、天通苑這種地方幾乎成了空城。我在走之前去看了二老。
我問了一嘴:“過年還要回家看看老人嗎?”
他們搖搖頭:“不回去了。北京不讓放鞭炮,圖個清靜。”
那年我回了家,長春讓放鞭炮。
以前每年我爸都會在年三十、正月初五買兩掛鞭炮。哪怕不讓放鞭炮,他也會穿著破舊的大棉襖,點著了往回跑。他說,過年哪有不出點兒動靜的。初五一早他還會到自己開的門市部門口放一掛,大家等他回來吃餃子。
我爸走了一年了,沒人放鞭炮了。今年我才覺得,鞭炮真的挺吵的。
因為要回北京上班,所以我買好了正月初八的火車票。大年初六的時候,突然一個陌生的號碼給我打電話,我一接起來,此人說自己是羅坤。
我想了半天都沒想起來羅坤是誰,直到他說他是趙清凱的高中同學。我見過這個羅坤一次,當時他來北京出差,我跟趙清凱招待過他一回。其實也是我替趙清凱分擔一下,吃個飯他掏錢,打個檯球我掏錢,名義上是一起玩,我並不介意。
不知道羅坤怎麼會記住我的電話號碼,更猜不到他突然找我能幹什麼。
他上來就問我:“知道清凱的爸媽在哪兒嗎?”
我說:“知道啊,有事兒嗎?”
他閃爍其詞地說沒啥事兒,然後問我何時回北京。
他神神秘秘地問我哪天回北京。我說:“後天啊,你要到北京出差嗎?”
他說,不是,但是想麻煩我幫忙在北京接個人。我問是什麼人,他不說,只說就當我是行行好。
羅坤是趙清凱關係最好的高中同學,突然說出這話,我完全接不住。要是拒絕了,好像顯得人走茶涼,而且我也毫無理由拒絕,只是他神神道道的勁兒讓人不太舒服。
我告訴他我到北京站的時間,他說差不多那人跟我一起到,出了站他會給我打電話。
放下電話,我才意識到一個問題:要不要問問乾媽乾爸呢?
到北京站時是下午兩點多,但一直等到下午四點也沒見人出現。我有點兒急了,回撥給羅坤,他竟然關機了。我開始感覺這事兒有點兒蹊蹺。
我又琢磨要不要問問乾媽乾爸,但一直沒張開嘴。大過年的,本來他們就怕過節,現在還問這個,要是真跟他們沒關係,豈不是白折騰?
我打算等到五點,也算是仁至義盡了。四點半的時候,一個陌生號碼打給我。我接起來說:“你好。”對方也沒什麼開場白:“你在哪兒呢?”
“我就在出站口這個KFC。”對方沒動靜了。
電話裡傳來嘈雜的聲音:“你在哪兒呢?”
“就是出來左手邊的肯德基。”
電話那端還是刺啦刺啦的:“那你在哪兒呢?”
我皺了下眉毛,看了眼撥過來的號碼,沒發現什麼異樣,可能是剛來北京,實在是不熟悉:“你在哪兒呢?我找你去吧。”
“我在一個吃飯的地方。”
“是,北京站門口不是有一排吃飯的地方嗎,具體是哪家店?”
“不知道。”
“那你看一下呀!”
“沒看著。”
“那你問一下啊!”
“問誰啊?”
我有點兒崩潰了。這是什麼情況?之前沒遇到過這麼說話的。“傻×吧!”
我本來想掛了,乾脆不理他。但是正生氣的時候,我看到旁邊真功夫的門口正好站著一個打電話的人,從動作節奏上判斷,他應該就是跟我打電話的人。
我掛了電話,氣勢洶洶地走上前去:“這不是真功夫嗎?怎麼說你看不著?”
他轉過頭看我,猛然間,我的怒火頓消。我發現這人面相跟正常人略有不同,有可能是唐氏綜合征。反正一看就知道他不是正常人,怪不得他連話都說不清。
“我也不認識啊!”
我的氣消了,反而更多的是害怕,想趕緊結束這段對話。
“你找哪位啊?”
“趙清凱。”
“趙清凱?他走了,你不知道嗎?”
“走了?去哪兒了?”
“死了!大哥!你上哪兒找去?”
“那我找你。他們說讓我找你。”
“誰讓你找我啊?”
“趙清凱的同學。”
我有點兒急了,是羅坤坑了我:“你找我幹嗎呀?”
“要人。”
“要什麼人?”
“我老婆。”
“你找我要你老婆?開什麼玩笑!我老婆還不知道找誰要呢!”
“他們說你肯定知道,就讓我找你。”
“我真不認識你老婆,找老婆這事兒,咱倆是在同一水平線上的。你從哪兒來,就回哪兒去吧!”
我轉身要走,他卻還跟著。
“別跟著我了。我真不認識你老婆。你老婆是誰啊?”
“她叫陳麗雯。”
“她在哪兒呢?”
“她死了。”
他說完這句話,嚇了我一跳。
“她……她……她死了你找我幹嗎呀?我又不是閻王爺?我去,她不會跟著我吧?!”
我下意識地哆嗦了一下,望瞭望四周。好在這裡是火車站,哪兒都是人,我沒被嚇倒。
“我要找她的骨頭。”
“那骨頭呢?”
“趙清凱的爸媽買走了。”

4

這人一直跟著我,不管我怎麼說,他都不聽。我只能以上廁所的名義,到了一個蹲位裡。他就站在蹲位門口等著我。還有人以為他是在排隊,提醒他別的蹲位有位置。
我冷靜地琢磨了一下這件事兒,感覺前後算是對上了。
趙清凱爸媽為了給清凱舉行冥婚,低價買來了骨頭。如果真是如他們所說,剛下葬的人骨容易被偷,他們買到的正是這個傻子媳婦的屍骨,被偷來之後賣給了不知情甚至有可能知情的二老。
如果他們並非害怕下葬之後骨頭被偷的話,那應該也是怕傻子去挖墳,把骨頭再搶回去。他爸媽借了十萬塊才搶到這具屍骨,看這傻子的樣兒,也不可能花十萬塊再買回去,所以二老肯定是不打算把屍骨還給他的。所以他爸媽就匆匆忙忙地逃到了北京,然後立即換了電話號碼。
我雖然不相信冥婚這種習俗,卻突然替清凱有些無奈。對清凱來說,死亡並沒有讓他失去什麼,因為本來就沒什麼好失去的。只是活著的時候他還能為自己的尊嚴而奮鬥,現在人死了,卻陷在這樣的糾紛裡,無能為力。但願人死之後是不在乎這些的吧。
我現在唯一肯定的就是不會帶這傻子去找清凱他爸媽,但是事已至此,我必須跟他們溝通一下。這件事兒我其實無權處理。
我撥通了清凱他媽的電話:“乾媽啊,跟你說件事兒啊。今天你們老家突然來了個傻子,好像是通過羅坤找到我的,說是管你要骨頭,他媳婦的骨頭被你們買了。你看這事兒該咋辦。”
他媽略顯吃驚:“傻子找到你了?別理他,他是傻子。”
“我知道啊,那這骨頭不能還他唄?”
“還他?這骨頭是我買的,跟他沒關係,也不是他媳婦。”
“啊?這骨頭不是他媳婦?”
“你這孩子咋這麼傻呢,一個傻子說啥你都信?他媳婦的骨頭兩年前就被人偷了,而且很快就被人下葬了。他就到處找,挖別人墳,到哪兒都得被人家打一頓。所以他一直找不著,就在鎮上晃悠,聽說誰家辦事兒,就追在人家屁股後頭要人。”
“噢!這麼回事兒,我還納悶這傻子怎麼知道得這麼詳細,還能追到我呢。那傻子這事兒跟咱無關唄?”
“當然啊,你這話說的,如果這骨頭是傻子的老婆,他就是白送,我也不可能要啊!怎麼可能給清凱找個傻子的老婆呢?我親兒子,我怎麼可能糊弄?”
“對不起,對不起,乾媽,是我犯傻了,我還以為真是傻子的老婆呢。你別生氣。我趕緊把他打發走。”
我從廁所出來,傻子在一旁愣頭愣腦地看著窗臺上的一隻蟲子。
“我給你問了啊,你老婆不在這兒。你啊,回去吧,誰跟你說找我的,你找誰去,他把你騙了!”
“不得。”
“什麼不得啊,問題是我真沒有啊。”
“你有。我老婆就在北京呢。我都花了火車票錢了。我必須把我老婆帶回去……”
“你愛上哪兒找上哪兒找吧,反正我是走了。”
他上來就抓我的手,我感覺到他很有力,比我一個常年面對電腦的書生的勁兒大多了。我竟然被一個傻子控制住了。
“你要幹什麼?你給我放手啊!要不我叫警察了。”
“叫警察有什麼用,他又找不到我老婆。”
我迅速思考了一遍,我應該是不會叫警察的:第一是他沒對我怎麼樣,叫警察也不會理我;第二是萬一警察受理這件事兒,就得琢磨這事兒,不知道買賣屍骨算不算拐賣,不能引到他爸媽身上。我迅速打消了報警的念頭。但是總不能被這一個傻子鉗制住吧?
“叫警察,說你打我,把你抓進去,看你還怎麼找你老婆!”
他迅速把手放下了:“那我不抓你了,你幫我找老婆。”
這招兒竟然管用,傻子就是傻子,別人說什麼他都信。
他雖然不抓我了,但是依然緊跟著我,不超過兩步的距離。我實在是沒辦法了,只能一心往前走,想著怎麼甩掉他。正琢磨著,看到站前廣場的地鐵,我來了靈感。
這傻子一看就是第一次來北京,不可能會買地鐵票,買了票也不知道怎麼乘地鐵。何況在站前廣場買地鐵票至少得花二十分鐘,我直接刷卡就能過去。回頭將這個手機號拉入黑名單,他上哪兒找我去?
如意算盤打定,我開始過地鐵。北京站進站口的地鐵票,要在廣場上買。這哥們兒不去買票,直接跟我往地鐵裡走。我剛通過安檢,然後趁他還在安檢的時候,迅速沖到閘機口,刷地鐵票通過!
成功逃脫!
我長出一口氣,想回頭沖他露出勝利的微笑,結果剛一轉頭,傻子竟然還站在我後面。
我看著不遠處的閘機驚訝地問:“大哥,你怎麼過來的?”
“邁過來的啊。”
媽的!果然是傻子,怎麼不刷卡就直接跳過來呢?!
“來人啊,有沒有人啊?有人逃票啊!”我怯怯地喊了一句,根本沒人理!坐了這麼多年地鐵,我都不知道根本不用買票啊!根本沒人管啊!
好在我聰明,怎麼可能玩不過一個傻子?我立即說:“不可能!你不可能有這麼大的本事。你再給我演示一遍?”
我假裝好奇地帶他走向閘機,他有些得意地走到閘機面前,雙手一撐就跳出去了。我剛要喊“有人逃票啊”,還沒喊出來就被進站的一個人擠到一邊了,有一個農民工的大箱子的輪子一下砸到了我眼鏡上,我除了哼唧一聲,啥話也沒說。
傻子又跳過來,站在我面前了。
我說:“沒看清,你再來一次?”
這哥們兒又跳出去了。我趁機趕緊往地鐵裡跑,還沒等跑開三步呢,前面就堵住了。我無奈地一回頭,傻子卻傻呵呵地跟在我後頭,沖我笑。
真是個傻子!
進地鐵都不是問題,出地鐵就更容易了。西土城地鐵站的出口完全沒人,別說查票了,就算他在此地把我“強暴”了,我喊破喉嚨也不會有人理我的……
我出了地鐵,進了學校,他還跟著我。一天沒吃飯了,我餓壞了。
我只能先到食堂吃飯。這哥們兒就坐在我對面,看著我吃。他也不說話,就在那兒咽口水。看他傻傻的樣子,我實在是不好意思,勉強客氣地問:“你吃嗎?”結果這哥們兒點點頭,把我餐盤拿過去就開吃了。我感覺他可能是三天沒吃東西了,比我餓多了。
趁這工夫,我可以開溜。我說:“你先吃著啊,我上個廁所。”
他吃得很急,根本沒注意我說了啥。但是等我到了學校門口,一回頭,他竟然手裡端著餐盤跟我走出來了。
“大哥……我真服了你了……你是傻嗎?你不知道餐盤不能帶出食堂嗎?你吃飽了嗎?”
他傻傻地搖了搖頭。
“大哥,我不跑了行不行?你安心吃頓飽飯吧。你夠吃嗎?我再給你打點兒吧?”
他趕緊點頭。於是他一個人吃了三人份,這飯量比我跟清凱加起來還多呢。
好在我最後還是順利把他甩掉了,就是因為宿舍的門衛——我第一次覺得原來門衛進出都要我們出示學生證還是有道理的,尤其在放假期間人少的時候。
門衛把他攔在了門外,我通過即將關上的電梯的門縫,看到傻子越過攔住他的門衛的肩頭看著我,在他的眼神裡,除了焦急,我竟然還看到了兩個字——“無辜”。
到了宿舍,我打開電腦,捫心自問,也許這麼對一個傻子有點兒殘忍。但我又有什麼辦法呢?要怪就只能怪偷他老婆骨頭的人和買他老婆骨頭的人,還有,也許要怪這糟爛的習俗吧。但認可這習俗的不光是偷和買屍骨的人,還有傻子和清凱的爸媽。面對這習俗的綁架,所有人都患上了斯德哥爾摩綜合征。
估計羅坤也是被他折磨得受不了了,才把這“髒水”潑在我身上的。
以前看過一部文藝片叫It Follows(《它在身後》),就是講一個年輕人與情人發生一夜情後,情人告訴他,會有一種行走很慢的鬼抓他們,他們一旦被抓住就會死,所以必須不斷逃亡。但還有一種辦法,就是通過性,把它們轉移到別人身上。電影的最後,那個鬼被幾個年輕人合力在游泳池裡電死了。
我肯定不會把這傻子電死,但是我可以用電腦遊戲把這事兒忘了。於是我打了五局《英雄聯盟》,殺得連自己叫啥都忘了,然後就睡覺了。第二天得早起上班,我想,到時候傻子應該已經走了。現在是過年期間,外面這麼冷,他上哪兒睡啊?
我戰戰兢兢地出了宿舍電梯,沒見到他;到食堂吃飯,沒見到;甚至走到了學校門口,也沒見到他。我終於放下心來,大踏步地走向地鐵。結果就在不遠處的天橋底下,我見到了他。
不知道他從哪兒找來了一套破被褥,下面墊了很多紙殼,昨晚就是在這裡睡的。他見到我,迅速沖了過來,跟在我後面。
我有一種鬼上身的錯覺。可問題是我要上班啊!雖然影視公司隔三岔五就會來各路精神不太正常的人,而且作為為數不多的直男之一,一般我都被要求去對付他們。可我要是自帶一個傻子去上班,估計公司也沒那麼好心,畢竟影視公司都是靠臉面融資的。
他這麼跟著我,我還不得被公司開掉?我也不理他,頭也不回地往地鐵裡走,他就這麼跟著我。
我出了地鐵,在便利店買了早餐,他還跟著我。走到公司樓下,我終於繃不住了。
“你到底要幹嗎?”
“找我老婆。”
“我是真不知道你老婆在哪兒。何況你老婆不都死了嗎,你找她還能幹嗎呀?”
“她要跟我葬在一塊兒,她答應我了。”
“她答應你了,那你怎麼不把她安置好呢?”
“她媽把屍體挖走了。”
“她媽挖走的?”
“就是她媽挖走的,都這麼說。”
“挖走之後呢?”
“賣給趙清凱家了。”
“你別胡說了,她媽是什麼時候挖的?”
“兩年前。”
“趙清凱什麼時候死的?”
“去年。”
“對呀,你這時間都對不上。你再傻也得知道個先後啊。”
“就是趙清凱家買走的。”
“再說就算是趙清凱家買走的,但也是從你媳婦家裡買的。家長當然有權利處置孩子的屍體,這不是很正常嗎?畢竟是人家的孩子!”
“不是!當時我給彩禮的時候,不是這麼說的。當時說好麗雯是我家的人了。”
“那後來他們憑啥不承認?”
“他們說,彩禮是給活人的,人活著算數,人死了,就不算了,她閨女在那邊不能單身。”
我著實驚訝了一下!多牛的邏輯啊!中國的勞動人民真是充滿了智慧,我暗暗在心中給他媳婦娘家點了個贊。
“那你不覺得這說得有點兒道理嗎?你忍心讓你媳婦在那邊‘守寡’嗎……何況你想想,你才多大啊,不到三十歲呢,你還有好幾十年的活頭呢,你也不能這麼單著啊,對不對?你也可以再找個跟你過日子的,她不就能跟你葬在一起了嗎?”
“我不找了。他們說我也活不了這麼久。我就要陳麗雯。她活著的時候,我們說好的!”
“唉,這世界上說好的事兒多了,都能實現嗎?無怪乎說你傻。”
“我說好的事兒,就能辦到。而且她媽騙我,她媽根本不相信她還在等我呢,她媽就是想再收份冥婚的彩禮。我給不起了。”
我心想,也只有傻子才相信她還在等他吧。
“那她家真是太壞了,你快去找她家去……我去,馬上到點打卡了!別跟著我了!”我說完就沖進電梯裡,他還是跟著我。
早高峰擠電梯不亞于搶錢,在這整棟大樓裡,哪個公司打卡遲到一分鐘至少也得扣五十、一百的。傻子在狹小的電梯裡被擠得臉貼在牆上,還在用力扭頭跟我說。
“我問了半個月了,說是他爸媽來北京了。我只能找到你。”他說著,竟然還放了個屁,估計是被擠出來的。這電梯裡本來人貼人,早晨吃的啥一喘氣就能聞到,何況是放屁。我覺得很尷尬,假裝他不是跟我說話。到了樓層,我趕緊沖到公司裡打卡。
好在沒遲到。這時我再回頭看他,只見他就在電梯門口,看著玻璃門裡面的我。他顯然沒有要跟過來的意思。他並不是怕,他應該是故意不想打擾我上班。這是我見到他唯一不傻的時候。
轉眼間到中午了,我訂了外賣。我到電梯口取午餐,見他坐在垃圾桶旁邊的地上,有人往垃圾桶裡扔吃剩下的便當,他就眼巴巴地看著。
我取走了午餐,假裝不理他。他也識相地不跟我說話。
我拿著午餐坐在工位上,怎麼都吃不進去。按理說,對待這種無賴吧,你是不能講文明的,因為他會得寸進尺。這是我在姑姑、叔叔耍賴跟我搶家產的時候悟到的。他們為了搶到房產,甚至在屋裡的地上排泄。
但那次我也同時意識到,什麼人就是什麼人,你要想不要臉地跟他對著幹,只會手足無措,因為那是你完全未經歷過的事,甚至聞所未聞。你想跟他們對罵,你想跟他們一樣撒潑,可是根本找不到詞,而且一旦這麼幹,反而顯得你技不如人,不占理。
對這傻子,似乎是同樣的道理。按理說我應該會不聞不問,反正他也不影響我,但是我就不忍心看他坐在垃圾桶旁邊看著別人扔飯盒。他都一天沒吃東西了。
沒轍,我扣上飯盒,到公司門口問他吃嗎。他說,吃。
於是我就陪他在樓道間吃盒飯。本來吃不進去的,看他吃得那麼香,弄得我又餓了。人這玩意兒就是賤,自己想幹啥不清楚,就喜歡盯著別人眼饞。
我拿他怎麼辦呢?想想他也真是可憐,連老婆的屍骨在哪兒都不知道。我就看著他坐在那兒,無憂無慮地吃,竟然想到了一個兩全其美的好主意,只是這個主意太邪惡了,我立即打消了這個念頭。

5

三天之後,這個人不僅一日三餐歸我管,還住進了我的宿舍。我實在是沒法眼看著他在外頭零下十攝氏度的寒風中過夜。
但問題是,我現在管吃、管喝、管住,寫字樓裡還那麼多美女,他每天就往電梯門口一坐,到點吃飯,他更不願意走了。
這實在不是個辦法,而且他住在我宿舍,我心裡也不踏實。我無法預測他會對我做出什麼來,會不會殺了我。
實在不行,我就只能啟用那個邪惡的辦法了。
現在屍骨是他的剛需,他找不到又不肯放棄,那我就乾脆給他找個替代品。我決定給他找一副假骨頭。這個靈感來自由馮唐小說改編的電影《萬物生長》。人骨頭外面很少有人見過,但在醫學院還是司空見慣的嘛。恰好我有個北大醫學院的同學。
我聲情並茂地求這同學發發善心幫幫這個傻子。這個同學很為難,首先肯定的是不可能那麼容易就能從醫學院裡偷走教具,其次是他們平時很少有機會接觸一整副完整的骨頭,接觸的都是局部零散的,一個人也不可能帶出一整副骨頭,太顯眼了。
兩個小時後,他終於答應了我,只是過程曲折一點兒。
他要在後天的人體形態學課上發動全班同學,每人從各自小組觀察的骨頭關節中剪一塊骨頭下來。利用他們白大褂的天然掩護,每人攜帶一塊骨頭出來。為了避免暴露,要在二樓窗口扔出去。我必須用個大口袋接著。
但這樣做的話,得到的肯定不是一副人骨了,甚至腿骨都有可能不一樣長……聽起來很像骷髏版的科學怪人。不過無妨,我覺得傻子應該察覺不出來,要不然作為傻子就太不稱職了。
在此之前的一天晚上,我跟傻子說:“找到你老婆的骨頭了。”傻子竟然哭了。之前我一直以為傻子都是樂天派,不會哭呢。
傻子說,他就說肯定能找到的,那些人不會騙他的。這樣他就能跟老婆葬在一起了。他問我,為什麼他老婆會到北京的一個醫學院。
我早編好了理由:“是因為你老婆的病比較特殊,於是骨頭被賣到這裡觀察,得到結果以後就能幫助更多的人,以後這種疾病就有救了!”
傻子說:“那可太好了!老婆以前沒事兒就愛管閒事兒。”
我看著傻子的高興勁兒,我也犯傻地問:“死了之後的事兒,真的那麼重要嗎?”
傻子反問:“那還有什麼重要的?”
我說:“當然是活著的事兒啊。”
傻子若無其事地說:“活著不就已經是這樣了嗎?”
我一下愣住了,是啊。活著不就已經是這樣了嗎?還想怎麼樣,或者說還能怎麼樣?
我接不下去話了:“睡吧,明天早晨咱們去找你老婆的屍骨,然後把你送到火車站,之後我就不管你了。”
傻子還沒完沒了地跟我說話,說他身上有病,都說他可能過幾年就死了,諸如此類。只是我沒認真聽,就想著趕緊送佛送到西算了。
第二天一大早,我帶著傻子坐車去北大醫院。路上,傻子挺高興的,他這是來北京第一次坐公交車。路過鳥巢和水立方的時候,他興奮地大叫,說總是在電視裡看,沒想到見到真的了。
他在那兒自說自話,突然回頭問我:“一會兒回來,還能路過這裡嗎?”
我說:“我們可能直接坐地鐵去火車站了,你要幹嗎?”
他說一會兒他拿著老婆的屍骨,可以讓老婆也看看鳥巢,老婆之前也沒看過。
我竟然毫無徵兆地哭了。因為父親死後,我也曾帶著他的骨灰去印度朝聖。這是最無奈的絕望,卻也是最好的希望。
他以為我被他氣壞了,趕緊說他就是隨便一說,讓我千萬別生氣。我知道他是怕我一生氣不帶他找他老婆。
我說:“我沒生氣,我還有三天假期。等拿到你老婆的骨頭,我就請三天假,帶你們倆在北京轉一轉吧?讓你老婆都看看。反正這次回去她可能就再也沒機會出來了。”
傻子在公交車上,撲通一下給我跪下了。
他說:“大哥,你就是我倆的再生父母!謝謝你了。”
我哭得更厲害了,偷偷罵了句“傻×”,就像之前跟清凱開玩笑一樣。
我說:“你快起來吧,別在這兒給我丟人了,你要是再胡鬧,我就不帶你玩了。”他立即老實了。
到了醫學院門口,我把傻子安頓在麥當勞裡,自己繞到教學樓後面,拿著一個超市的大塑料袋,等著他們扔骨頭。結果他們一直沒扔……一堂課過去了,只見我同學拉開窗戶對我無奈地搖了搖頭。
這回我是徹底絕望了。好在我打算走的時候,他讓我等一下。
過了十分鐘,只見他匆匆忙忙地從教學樓裡出來,手裡提著一整副骨頭。門口有人攔他,他說去給老師送教具。
他立即把這玩意兒塞到我手裡,說只有這副教具了,假的,真的骨頭,現在沒有了。
我當時立即問:“不會都被人偷走賣了吧?”
他說:“這道具跟真的一樣,就是質地不同。回頭我在淘寶網上買一副一樣的補上。”
我看著這副假骨頭:“這玩意兒雖然是糊弄鬼吧,不過這差距還是有點兒大啊,還有機會弄到真骨頭嗎?”
他說,夠嗆了,除非等下個月再看看。
拿著這副被拆散的教具,走到傻子面前的時候,我第一句話問的就是:“你見過人骨頭嗎?”
他說,沒有,他老婆下葬的時候還是人的樣子。
我長出了一口氣,但這口氣也不太順暢。
在回去的路上,我們又經過了鳥巢。傻子捧著他老婆的“屍骨”,一路給他老婆小聲講解,說:“我們到鳥巢啦,的確像個鳥窩,還有個方形的大棚,裡面沒種菜,都是游泳的。據說晚上還會亮……”
我沒有聽他說什麼,只是把目光望向車窗外。
車窗外,我看到了盤古七星酒店。我記得剛來北京的時候,我也跟他差不多一樣興奮。當時別人告訴我,盤古的自助餐是五百塊錢一位。我暗暗發誓,三年內我寫的劇播出了,我一定跟清凱來這裡大吃一頓。可是至今我也沒吃過。
我突然有些悵然,誰知道明天和無常哪個會先來呢?
我說:“傻子,你想下車看看嗎?”
他說,想啊,當然想,就怕我不讓。
我說:“那你想吃大餐嗎?”
傻子說,想,但是他沒有錢。
我說:“那你跟我下車吧。”
我帶傻子吃了飯,但並不是盤古七星的。首先我想把盤古七星留給我的劇播出,其次就是因為沒有錢。
我帶他吃了人均一百的日本料理。結帳的時候他嚇了一跳,他從沒想過吃一頓飯竟然要一百塊錢,而且屋裡還總有一股臭腳丫子味兒,雖然都是他自己的。他說,他老婆也算是來過高檔餐廳了。
吃飯的時候,我問他:“你非找她的骨頭,也不光是為了跟你葬在一起吧?”
傻子說:“就這事兒,也沒啥別的。”
“那你是很愛她嗎?”
“愛?愛是啥?”
“愛……都不知道是啥,你可真是傻子。”
“那愛到底是啥?”
我一時語塞。
“我……不能告訴你,說了你也不懂。”
“那你就是不知道!別騙我了。”
我竟然被一個傻子噎住了,開始下意識地跟他鬥氣:“呵呵。就算我不知道愛是什麼,但我知道什麼不是愛。”
“那什麼不是愛?”
本來我是想引出,他這樣追著死人找骨頭,肯定不是因為愛,那只是愚昧和犯傻。但是我沒想到,他用一雙傻呵呵的眼睛看著我,絲毫沒有跟我鬥氣的意思,他就是想知道答案。
原來他並不是一個愛爭搶的人,並不像我們這些正常人。正常人會追名逐利,但不會爭搶一副骨頭。但是傻子不愛爭搶那些俗世的東西,他這一生只想要一副屬�他的骨頭,所以哪怕再難,他也要找到。
最終那句話我也沒說出來,我只回避地說:“更不能告訴你了。”我終於明白,跟傻子爭搶,豈不是我也成傻子了?
“那你就是比我還傻,你都不知道自己不知道。”
不明白為什麼這傻子說話句句噎人!
“我……你……我就傻了,怎麼著吧?”我似乎找到了心中的真實答案。

6

本來以為這事兒過去了,卻沒想到當天晚上我接到了個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電話——羅坤的。自從在火車站我給他打電話他關機之後,我以為這孫子徹底不會開機了。於是我發了一頓臭駡的短信,就再也沒指望能收到他的電話。
我接起來,上來就是一頓臭駡。
他說:“實在對不起,我也沒辦法。這事兒傻子也挺可憐的,纏得我沒辦法。”
我說:“清凱還是你最好的哥們兒呢,他死了,你就這麼折騰他?傻子犯傻,你也犯傻,就把屎盆子往清凱頭上扣?”
他說:“原來你還不知道清凱媽買的屍骨就是傻子媳婦的。”
我說:“你小子不光扣完屎盆子還說是施肥。傻子媳婦的骨頭都丟了兩年了,清凱媽媽是剛買的骨頭,你小子是圖什麼呢?”
結果羅坤的回答卻讓我大吃一驚。原來賣屍骨給清凱媽媽的那個盜墓賊已經被抓了。這副骨頭的確是傻子媳婦的,當時被娘家人賣給別人後,又被這個盜墓賊偷了,而且幾經轉手,偷了還不止一次,最後一次就落到了清凱家。
要不是因為清凱家遲遲沒給屍骨下葬,估計他還是會偷出來的。
我當時愕然,竟一時說不出話,只聽到羅坤在那邊,“喂喂喂”地喊了半天。我說,你給我幾分鐘時間,我捋捋。我不知道是這現實太不符合邏輯,還是這邏輯太不符合現實。
我又從頭到尾把這事兒過了一遍。
我問他:“盜墓的被抓住了,所以傻子知道了,所以才認定了清凱家?”
羅坤:“是的。但是不知道什麼原因,清凱家沒人了,電話也都關機了。傻子通過別人就認定了我,我想了半天,唯一能聯繫上他爸媽的就是你了。”
我責問:“那你就好意思把這個禍害推給了我?”
羅坤:“實在是抱歉。但也許這並不是壞事兒。”
“什麼意思?”
“也許搞清楚了事實,知道這屍骨不是沒過門兒的,是不是也省得清凱娶一個不明不白的女人?”
“你提醒我了,這事兒清凱媽知道嗎?”
“自從清凱出事兒後,大家跟清凱媽就很少接觸了,幾乎沒有走動,頂多就是當面打個招呼,要不然怎麼沒人知道她電話號碼呢?”
“他媽不會早就知道這事兒了吧?”
“這不好說。你覺得,他媽要是知道了,會怎麼辦?”
我含糊其詞地掛掉了電話。看著傻子抱著“他媳婦”的屍骨,在那兒擺成人形,我覺得這事兒必須得跟清凱媽說清楚,就算是為了實現給清凱介紹女朋友的諾言。
晚上,我約了他爸媽在地下室見。
坐到狹窄的地下室裡,一開始我沒說話,下意識地看了看他們床底下的行李。
他媽問:“孩兒啊,傻子走了嗎?”
我說:“沒呢,還在我那兒呢。”
他爸媽很緊張,立即問我:“那你過來幹啥呀?萬一他跟來了呢?”
為了安撫他們緊張的情緒,我先把怎麼騙傻子弄了一副假骨頭的事兒說了一遍,他們才釋然地笑了笑,說多謝我了,要請我吃飯。
我說:“不用不用,這都是我之前答應過清凱的。”
大家坐著,略有些尷尬,我覺得必須得開頭把這事兒說出來了。
我說:“乾媽,你聽說了嗎?好像你們那邊有人因為賣骨頭被抓了。”
他媽的眼神有些遊移,又充滿好奇:“是嗎?這也算犯法嗎?”
“這個我還真不知道。但是盜墓肯定是犯法的。賣的骨頭好像都是盜墓得來的。”
“那我還真不知道。你聽誰說的?”
“我……我也是看新聞。”
“那你回頭把新聞發給我看看。幸好我們家清凱的婚算是落定了。”
“您之前在哪兒——”
“算了,你別發給我了。我也沒必要看這新聞了。”
“是。乾媽,按你們當地的講究,好比說是這種下葬了的,別人盜墓挖出來,還能再成親嗎?”
“這個,各地不同,都有自己的講法。不過咱給清凱準備的肯定不能是那種,就算可以,也不能這麼幹。清凱從小就委屈慣了,吃不到好的、穿不到好的,我跟他爸還不讓他幹他喜歡的事兒。這孩子活著的時候,淨受委屈了。以前這孩子懂事兒,心裡有數,都不說出來。現在可不能再讓孩子受委屈了,要不然想說都說不出來了。”
“是……乾媽,清凱之前那些委屈,也都是為了你二老。別難過。”
我實在是不知道該怎麼把這話說出口。
“你說這賣骨頭的也真是夠坑人的,啥錢都賺。都是這幫人吧,跟北京炒房似的,把這價格炒這麼高。”
他爸把話接過來:“是。兩年前還不是這個價呢,當時五六萬就夠了。現在基本都得十五萬了。”
“那清凱能十萬塊錢娶到媳婦也真是福分。這輩子也沒白孝順二老。這傻子也是夠可憐的,家裡都送了彩禮,媳婦死了,還得被來回賣。”
兩個人瞬間都不說話了,我覺得我這話已經說得夠明顯了,我甚至有點兒脊背發涼,感覺乾爸隨時都可能抄起什麼工具把我滅口。
“所以說,這傻子,就是傻子。就算是誰家給買了,那也是花了錢的,也不可能還他呀。誰讓一開始她娘家就賣呢?你說是不?”
“哦?乾媽也知道她娘家賣骨頭?”
他媽愣了一下:“這事兒,全鎮上的人是不知道的。”
“嗯,倒是。應該不會還他的,何況他還出不起錢。”我接話。
“這也怪不著買的人,誰家也不可能糊弄死人,明知道還買,要不還扯這個幹啥呀?”
我看著他爸媽的眼神,那眼神也在說話,只是我聽不懂它們在說什麼。但是我覺得已經沒必要再追問下去了。
我就這樣走了,沒有搞清楚任何事,也沒有傳達任何事,來時的目標並沒有達成,因為我才搞明白自己一貫堅持的邏輯:死了的事哪有那麼重要,活著的事才重要。
之後的三天,正好趕上週末,我就陪傻子逛北京城。他一路上很開心,還是會碎碎叨叨地跟他“老婆”介紹風景。傻子還學會了一招兒,就是跟著旅行團的導遊走,一看到有導遊的小旗子,傻子就會湊上去聽聽。
我也不管他,反正這些景點我都去過,也陪我媽來過,可惜父親生前一直沒機會來,否則我覺得他應該也會挺高興的。
周日晚上我送他去坐火車。我給他買了票,還特意買了張高鐵票。我開玩笑說:“你這高鐵票值了,一個人的錢,兩個人一起坐。回去把老婆看好。”
在開這個玩笑之前,我依舊不清楚,陪他玩的這三天,是否能抵得上騙他的罪過。如果他是正常人,知道了真相,他會生氣嗎?
傻子笑呵呵地在北京站前廣場排隊進站。他一路都看著我笑,不斷沖我招手。眼看著他要進去了,我釋然地給清凱爸媽發了一條短信:“傻子已送走,乾爸乾媽放心。”
我剛發送完,一回頭,只見傻子從擁擠的進站隊伍中沖了出來,一臉淚痕,跑到我面前,把裝著老婆的盒子放下,撲通一下給我跪下了。
他咣咣咣給我磕了三個頭,他說謝謝我。
我看著他,並沒有伸手攙扶他。
他磕完頭,自己起來了,又破涕為笑,拿上“老婆”要走了。
我說:“你等等。”
我上前把他懷裡的盒子拿在手裡,他還納悶我要幹嗎,以為我要跟他老婆擁抱告別呢。我直接舉起來,摔到了地上,骨頭散落一地。
他立即哭了,大吼著:“你幹嗎?”
他說完,重重一拳打在我的臉上,我的一隻眼睛幾乎什麼都看不見了。等我再反應過來時,他已經把所有的骨頭搜集好了。
我說:“傻×,那不是你老婆。那是假的,我騙你的!”
他說:“不可能。你這才是騙我!我帶她逛了一遍北京,我能不知道?這就是我老婆!”
我拼了命地沖上前,拽下盒子,骨頭又掉到了地上。我撿起骨頭,用力摔,他就一邊拉著我一邊打我。我不管不顧,一直在摔那骨頭。
我想把這骨頭摔碎,證明這是塑料的給他看,但奇怪的是,這塑料竟然怎麼都摔不碎。
荷槍實彈的武警已經發現我們的異常,警察開著電瓶車過來了。

7

我跟傻子被弄到了站前派出所,各種排查未果。出乎我意料的是,在派出所傻子什麼話都沒說。出來的時候我問他剛才為什麼不說話,他說警察都是壞人。我不知道他為何得出這樣的結論,但我想可能跟抓倒賣他老婆骨頭的警察有關。
我跟傻子被訓了一頓就放了出來,我說我會把他老婆的骨頭給他的,但是他得把之前的假骨頭還給我。
傻子依舊死活不還,他認定了那就是他老婆的骨頭,而且堅決不讓我再碰。哪怕我再離近一步,他都可能抓起我再暴打一頓。我只能無奈地答應他,第二天就送他回家。
第二天上午,我讓傻子在宿舍裡等著,我說去給他買票,其實我是騙傻子的。我先看了下乾媽,她在賣煎餅果子;又看了一眼乾爸,他還在地鐵門口賣烤麵筋。知道他們都在忙著,我就放心地來到了他們租的地下室。
地下室的門是木頭的,門鎖還是最簡單的老式鎖頭。二老剛住進來的時候,我就跟他們說這兒得換一把鎖,要不然別人想進來就太容易了,根本不用撬鎖,一腳就踹開了。他們說,不用了,反正也沒什麼偷的。屋裡唯一值錢的應該就是那副骨頭了,但在北京肯定沒人偷。可惜世事無常。
為了不驚動周圍的人,我並沒有一腳踹開門,而是用準備好的硬名片插到門縫裡,兩下就刷開了門。租房的房東恰巧路過看到我,並沒留心,以為我忘帶鑰匙了。
進了屋,我開始翻床底下的行李,果然裡面有一個鐵盒子,裡面裝著骨頭。我是第一次見這個女人真正的骨頭。我有些猶豫,把懷裡的袋子打開,往裡面裝骨頭。我拿了兩條肋骨,本來想起身,但猶豫了一下,又拿了一條腿骨。
其實我這麼做也沒有什麼標準,我覺得,既然都說女人是男人的肋骨,那就等傻子死的時候,至少有一條肋骨是真的,能把他的缺憾補上,畢竟肋骨是離心臟最近的骨頭。後來我又拿了一條腿骨,是想,萬一這骨頭真的能決定這女人在“另外一邊”的去留問題,那至少給她一個跑路的權利,別弄得跟拐賣婦女一樣,沒有腿也沒法跑。
我就這麼胡思亂想著回到了宿舍,順便提了兩瓶北冰洋汽水。我得送傻子回家了,想要在他回家之前把骨頭放進假骨頭裡的確有些困難。現在骨頭已經被他隨身帶著,與他形影不離,他更不可能讓我接近。
於是我回去的時候就故意買了他最愛喝的飲料,不斷地灌他。
一路上傻子也沒想上廁所,於是我又故意拖延了取票時間,繼續給他罐飲料。終於,他說要去上廁所了。
我抓住時機,立即說:“傻子,我建議你上廁所儘量別背著你老婆,我可聽說,人的屍骨不能進廁所,要不然可能會魂飛魄散。”
他說:“為啥?”
我說:“你看過電影沒有,鬼最怕什麼?”
他搖搖頭。
我補充說:“一共四樣東西:雞血、狗血、驢蹄子,還有大糞!”
傻子立即警覺起來,仔細回憶了下,然後點了點頭,堅毅地說:“那我不上了,到了車上再說。”
沒想到傻子這麼不知道變通,於是我故意吹口哨:“你上了車,還是得上廁所,那時候誰看著你老婆啊?小心被人偷走了。”
他一是被我弄得實在憋不住了,上躥下跳;二是覺得我說得也有道理。他急得團團轉,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說:“傻子,你去吧,我幫你看著你老婆。”
他說:“你騙我,你現在是想把我老婆騙走!”
我說:“我都給你找來了,還把她騙走幹嗎?這樣吧,我把我的手機、錢包都壓給你,沒了這些東西,我往哪兒走?”
他猶豫了,問我:“錢包和手機不會是假的吧?”
我說:“傻子,你得感謝我啊,要不怎麼學這麼聰明了?”逼得我只能用手機給他的手機打了個電話,他才放心地跟我交換了。
我拿著骨頭,必須迅速找個隱蔽的地方把骨頭放進去。要不在站前廣場明目張膽地放骨頭又得進派出所了。但除了男廁所,沒有隱蔽的地方。沒辦法,我只能迅速跑到一邊的肯德基,沒想到好多人在等廁所,下車的人都在這兒上廁所。
等了一會兒,我覺得傻子應該出來了。果然,我已經看見他到處在尋找我,但我前面還有幾個人。
為了躲他,我立即貓起腰,然後跟前面的人假裝自己肚子疼得受不了了。前面的人不願意讓,逼得我把身上兩塊錢給他了,我才算是進了廁所。
等我出來的時候,傻子找我已經找瘋了,看這樣子馬上要去找警察了。我趕緊從肯德基裡跑出來,他也發現了我,沖我奔過來。
我知道他很可能先跟我動手,於是我大老遠就喊:“我給你買肯德基去了!怕你車上餓,排了很長的隊,才發現錢包在你那兒,就沒買成。”
他不管不顧地從我身上摘下背包看裡面的骨頭,見骨頭還在,他終於釋然了,信了我的話。
傻子最後拿著肯德基樂呵呵地進了站,回頭看看我,沖我擺了擺手。
然後我沖他喊了一句:“傻子,我騙你呢,其實那個就是你老婆。”
傻子說:“我知道,我也沒那麼傻。”
這次他並沒有再感謝我,但我突然還挺感謝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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