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0
0
【簡體曬書區】 單本79折,5本7折,活動好評延長至5/31,趕緊把握這一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案例注釋‧第四版)(簡體書)
滿額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案例注釋‧第四版)(簡體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案例注釋‧第四版)(簡體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案例注釋‧第四版)(簡體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案例注釋‧第四版)(簡體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案例注釋‧第四版)(簡體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案例注釋‧第四版)(簡體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案例注釋‧第四版)(簡體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案例注釋‧第四版)(簡體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案例注釋‧第四版)(簡體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案例注釋‧第四版)(簡體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案例注釋‧第四版)(簡體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案例注釋‧第四版)(簡體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案例注釋‧第四版)(簡體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案例注釋‧第四版)(簡體書)

人民幣定價:28 元
定  價:NT$ 168 元
優惠價:87146
領券後再享88折
海外經銷商無庫存,到貨日平均30天至45天
可得紅利積點:4 點
相關商品
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商品簡介

本書用案例解讀法條,突出以案釋法的特點。所編選案例的原始資料儘量來源於真實且有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裁定。對於沒有相應真實案例的重點法條予以權威的條文注釋。所選案例緊扣法律條文規定,本身具有示範性、指導性的特點,對於讀者有很強的參考借鑒價值。本書設置了“相關案例索引”欄目,列舉更多相關案例,並歸納出案件要點。還收錄了重要配套法律文件,以及相應法律流程圖表、文書等內容,方便讀者查找和使用。

作者簡介

中國法制出版社,創建於1989年6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主管主辦的中央級法律類圖書專業出版社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標準文本的權威出版機構,也是中國最大的法律專業出版商和法律信息服務提供商之一。
中國法制出版社成立二十多年來,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出版方針,秉承“夯實基礎、勵磨精品、創博雙效、服務法治”的經營理念,堅持為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服務,為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服務,為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服務,為實現國家“五位一體”建設服務,為積累和傳播中華民族優秀文化、繁榮社會主義文化服務。

目次

目錄
第一章基 本 規 定
第一條【立法目的】
第二條【調整對象】
案例1非平等主體之間的關係不受民法所調整第三條【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原則】
第四條【平等原則】
第五條【自願原則】
第六條【公平原則】
第七條【誠信原則】
案例2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
原則第八條【公序良俗原則】
案例3兩性關係不得違背社會公序良俗與社會公德第九條【綠色原則】
第十條【法律適用】
案例4習慣可以作為法院裁判依據第十一條【特別法優先原則】
第十二條【本法的空間效力】
第二章自然人第一節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第十三條【自然人權利能力起止】
案例5未出生的人不具有民事權利能力第十四條【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平等】
第十五條【出生時間和死亡時間】
第十六條【胎兒利益保護】
第十七條【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十八條【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十九條【限制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二十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二十一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十二條【成年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案例6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應當由其法定
代理人代理、同意或者追認第二十三條【法定代理人】
第二十四條【民事行為能力的認定及恢復】
第二十五條【自然人的住所】
第二節監護
第二十六條【父母子女之間的撫養、贍養等親屬義務】
第二十七條【未成年人法定監護人的設置】
第二十八條【成年障礙者法定監護人的設置】
第二十九條【遺囑監護】
第三十條【協議監護】
第三十一條【指定監護】
第三十二條【國家監護或社會監護】
第三十三條【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的任意監護】
第三十四條【監護人的職責、權利與責任】
案例7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第三十五條【監護人履行職責的原則】
第三十六條【監護人資格的撤銷】
案例8張琴訴鎮江市姚橋鎮迎北村村民委員會撤銷監護人
資格糾紛案第三十七條【監護人資格撤銷後的其他義務負擔】
第三十八條【監護人資格的恢復】
第三十九條【監護關係的終止】
第三節宣告失蹤和宣告死亡
第四十條【失蹤宣告的條件和程序】
第四十一條【下落不明的起算】
第四十二條【宣告失蹤的財產代管人設置】
第四十三條【財產代管人的義務和責任】
第四十四條【財產代管人的變更】
第四十五條【失蹤宣告的撤銷】
第四十六條【宣告死亡的條件和程序】
第四十七條【宣告死亡和宣告失蹤申請競合的處理】
第四十八條【宣告死亡的日期】
第四十九條【宣告死亡後實施法律行為的效力】
第五十條【宣告死亡的撤銷】
第五十一條【宣告死亡及其撤銷對於婚姻關係的後果】
第五十二條【宣告死亡撤銷對於收養關係的後果】
第五十三條【宣告死亡撤銷對於財產關係的後果】
第四節個體工商戶和農村承包經營戶
第五十四條【個體工商戶的成立和地位】
案例9個體工商戶是民事訴訟中的適格訴訟主體第五十五條【農村承包經營戶的成立和地位】
第五十六條【兩戶債務的承擔】
案例10個體工商戶的債務無法區分的,以家庭財產承擔第三章法人第一節一 般 規 定第五十七條【法人的定義和法律地位】
案例11法人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第五十八條【法人的成立及其要件】
第五十九條【法人的存續期間】
案例12法人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消滅對訴訟主體
資格有影響第六十條【法人的民事責任能力】
第六十一條【法定代表人的確定及其法律地位】
案例13法定代表人的簽章行為代表公司行為,法律後果由
公司承受第六十二條【法定代表人職務行為的責任承擔】
第六十三條【法人的住所】
案例14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與登記註冊地不一致的情形第六十四條【法人的變更登記】
第六十五條【法人登記的信賴保護】
案例15法人的實際情況與登記的事項不一致的,不得對抗
善意相對人第六十六條【法人登記信息的公示】
第六十七條【法人的合併與分立】
第六十八條【法人的終止】
第六十九條【法人的解散】
第七十條【清算義務人】
案例16公司強制清算的相關條件第七十一條【法人的清算程序與清算組職權】
第七十二條【法人的清算與終止】
第七十三條【法人的破產清算與終止】
第七十四條【法人的分支機搆】
案例17分公司可以以其財產先行承擔責任第七十五條【設立中的法人】
案例18第三人有權選擇設立人而非法人作為責任承擔主體第二節營 利 法 人
第七十六條【營利法人的定義和範圍】
第七十七條【營利法人的成立原則】
第七十八條【營利法人的營業執照及其成立日期】
第七十九條【營利法人的法人章程】
第八十條【營利法人的權力機構】
第八十一條【營利法人的執行機構】
第八十二條【營利法人的監督機構】
第八十三條【禁止營利法人出資人濫用地位】
案例19公司和個人的財產混同,使債權人合法權益受到損
害的,個人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第八十四條【禁止營利法人特殊人員利用關聯關係】
第八十五條【營利法人決議瑕疵】
第八十六條【營利法人的社會責任】
第三節非營利法人
第八十七條【非營利法人的概念與種類】
第八十八條【事業單位法人資格及其取得條件】
第八十九條【事業單位法人的機構設置】
第九十條【社會團體法人資格及其取得條件】
第九十一條【社會團體法人的機構設置】
第九十二條【捐助法人資格及其取得條件】
第九十三條【捐助法人的機構設置】
第九十四條【捐助人的監督權】
第九十五條【非營利法人的剩餘財產分配】
第四節特 別 法 人
第九十六條【特別法人的類型】
案例20村民小組訴訟主體資格及其訴權的審查與認定第九十七條【機關法人的資格取得】
第九十八條【機關法人的終止】
第九十九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法人資格】
第一百條【合作經濟組織的法人資格】
第一百零一條【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
第四章非法人組織
第一百零二條【非法人組織的概念、法律地位和類型】
第一百零三條【非法人組織的設立】
第一百零四條【非法人組織的債務承擔】
第一百零五條【非法人組織的代表人】
第一百零六條【非法人組織的解散事由】
第一百零七條【非法人組織的清算】
第一百零八條【非法人組織的法律適用】
第五章民 事 權 利
第一百零九條【基本人格受法律保護原則】
案例21自然人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第一百一十條【具體人格權的享有及其範圍】
案例22自然人的名譽權不容侵犯第一百一十一條【自然人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
第一百一十二條【身份權受法律保護的原則】
第一百一十三條【財產權平等保護原則】
第一百一十四條【物權的享有及其定義和範圍】
第一百一十五條【物以及物權客體】
第一百一十六條【物權法定原則】
第一百一十七條【徵收、徵用補償規則】
第一百一十八條【債權的享有及定義】
案例23合法債務應當清償第一百一十九條【合同之債或債權】
案例24欠條也是依法成立的合同第一百二十條【侵權損害賠償請求權】
第一百二十一條【無因管理費用償還請求權】
案例25無因管理的認定第一百二十二條【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
案例26不當得利的認定第一百二十三條【知識產權的享有和範圍】
第一百二十四條【自然人繼承權的享有與界定】
第一百二十五條【股權和其他投資性權利的享有】
第一百二十六條【其他民事權利和利益的享有】
第一百二十七條【對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的法律保護】
案例27網絡遊戲經營者不得任意侵害遊戲玩家的合法權益第一百二十八條【弱勢群體的特別權利及其保護】
第一百二十九條【民事權利取得的原則和方式】
第一百三十條【民事權利自主行使的原則】
第一百三十一條【民事權利行使與履行義務一致原則】
第一百三十二條【民事權利禁止濫用原則】
第六章民事法律行為第一節一 般 規 定第一百三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的定義】
第一百三十四條【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方式】
第一百三十五條【民事法律行為的形式】
第一百三十六條【民事法律行為的生效時間】
第二節意 思 表 示
第一百三十七條【有相對人的意思表示的生效】
第一百三十八條【無相對人的意思表示生效】
第一百三十九條【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的生效】
第一百四十條【意思表示的方式】
案例28沉默符合當事人約定或者當事人之間交易習慣的,
可以視為意思表示第一百四十一條【意思表示的撤回】
第一百四十二條【意思表示的解釋】
第三節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三條【法律行為的有效要件】
案例29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三個條件缺一不可
案例30雲南福運物流有限公司與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公
司曲靖中心支公司財產損失保險合同糾紛案第一百四十四條【無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法律行為】
第一百四十五條【限制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法律行為】
第一百四十六條【通謀虛偽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一百四十七條【重大誤解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一百四十八條【受欺詐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一百四十九條【利用第三人欺詐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一百五十條【受脅迫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一百五十一條【因乘人之危導致顯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為】
案例31可撤銷法律行為的認定第一百五十二條【撤銷權的行使期間】
案例32行使撤銷權應當注意時限規定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
行為】
案例3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條款無效第一百五十四條【惡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為】
案例34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第一百五十五條【無效或被撤銷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
第一百五十六條【民事法律行為部分無效的法律後果】
第一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確定不發生
效力的後果】
案例35民事法律行為被確認無效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
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第四節民事法律行為的附條件和附期限
第一百五十八條【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一百五十九條【當事人阻止或促成附條件的成就】
案例36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第一百六十條【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七章代理第一節一 般 規 定第一百六十一條【代理的範圍】
案例37房屋的交付並非必須由本人親自實施的法律行為第一百六十二條【直接代理】
第一百六十三條【代理的類型】
第一百六十四條【代理人的職責違反責任】
第二節委 托 代 理
第一百六十五條【委託代理授權的書面形式】
第一百六十六條【共同代理】
第一百六十七條【違法代理及其後果】
第一百六十八條【自己代理與同時代理】
第一百六十九條【再代理】
第一百七十條【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中職務行為的效果】
案例38沒有證據證明債權人對債務人公司內部的《印章
管理辦法》明知的,該內部規章無法對抗債權人第一百七十一條【無權代理】
案例39如何認定被代理人是否對無權代理行為進行了追認第一百七十二條【表見代理】
案例40“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意味著相
對人應對行為人是否有代理權盡謹慎注意義務第三節代 理 終 止
第一百七十三條【委託代理終止及其事由】
第一百七十四條【被代理人死亡後實施委託代理的效果】
第一百七十五條【法定代理終止及其事由】
第八章民 事 責 任
第一百七十六條【民事責任承擔的一般規定】
第一百七十七條【按份責任】
第一百七十八條【連帶責任】
案例41權利人有權請求任一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第一百七十九條【民事責任方式及其適用】
第一百八十條【不可抗力免責事由】
案例42不可抗力的認定第一百八十一條【正當防衛作為違法阻卻事由】
第一百八十二條【緊急避險作為違法阻卻事由】
第一百八十三條【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損應受的賠償或
補償】
第一百八十四條【因自願緊急救助造成受害人損害的免責】
第一百八十五條【侵害英雄烈士等人格利益的特殊民事責任】
第一百八十六條【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競合】
第一百八十七條【民事責任和其他責任的競合】
案例43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的相關處理第九章訴 訟 時 效
第一百八十八條【訴訟時效的一般規定】
第一百八十九條【同一債務分期履行時訴訟時效的起算】
第一百九十條【受監護人對其監護人訴訟時效期間計算
的停止】
第一百九十一條【未成年性侵受害人請求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
起算點】
第一百九十二條【時效屆滿的效果與時效利益的放棄】
案例44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
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第一百九十三條【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
第一百九十四條【訴訟時效的中止】
第一百九十五條【訴訟時效的中斷】
第一百九十六條【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請求權類型】
第一百九十七條【訴訟時效規定的強制性】
第一百九十八條【仲裁時效對於訴訟時效規定的適用】
第一百九十九條【形成權的存續期間或除斥期間】
第十章期 間 計 算
第二百條【期間的計算單位】
第二百零一條【期間的起算】
第二百零二條【期間的終止】
第二百零三條【期間的順延】
第二百零四條【期間的計算方法的准據】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二百零五條【本數解釋】
第二百零六條【本法施行生效日期】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2009年8月27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1988年4月2日)

您曾經瀏覽過的商品

購物須知

大陸出版品因裝訂品質及貨運條件與台灣出版品落差甚大,除封面破損、內頁脫落等較嚴重的狀態,其餘商品將正常出貨。

特別提醒:部分書籍附贈之內容(如音頻mp3或影片dvd等)已無實體光碟提供,需以QR CODE 連結至當地網站註冊“並通過驗證程序”,方可下載使用。

無現貨庫存之簡體書,將向海外調貨:
海外有庫存之書籍,等候約45個工作天;
海外無庫存之書籍,平均作業時間約60個工作天,然不保證確定可調到貨,尚請見諒。

為了保護您的權益,「三民網路書店」提供會員七日商品鑑賞期(收到商品為起始日)。

若要辦理退貨,請在商品鑑賞期內寄回,且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附件、發票、隨貨贈品等)否則恕不接受退貨。

優惠價:87 146
海外經銷商無庫存,到貨日平均30天至45天

暢銷榜

客服中心

收藏

會員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