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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開的真相:我願為嫌犯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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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開的真相:我願為嫌犯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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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本書榮獲2014年國家藝術基金會(National Endowment for the Arts)補助
★作者榮獲傑菲女作家獎(Rona Jaffe Award)

「自傳和新聞寫作、紀錄和想像、見證和推測、溫柔和恐怖,各種元素間達到精明又優雅的平衡,只要稍有不慎,全書就會分崩瓦解;然而,亞歷珊卓.瑪札諾─列斯內維奇卻呈現出細膩、精巧的作品,強烈地攫取我們的注意、良知和感情。」
-瑪姬.尼爾森(Maggie Nelson),NBCC獎獲獎作品The Argonauts作者。

「本書是個奇蹟。亞歷珊卓.瑪札諾-列斯內維奇以堅定不畏的嚴謹和巨大的慈悲,同時對一樁命案和自己的人生經驗抽絲剝繭,告訴我們如何理解過去。《撕開的真相》扣人心弦且縈繞心頭,讓人懷疑是否會有一段故事可以容納所有真實。」
-伍綺詩(Celeste Ng),紐約時報暢銷書Everything I Never Told You作者。

一名年輕的法律系學生,一樁直實且難以啟齒的犯罪,一段拒絕被埋葬的過去

亞歷珊卓.瑪札諾─列斯內維奇到路易西安那暑期實習時,在幫一個被控謀殺的人辯護前,身為兩名律師的孩子,亞歷珊卓堅定地反對死刑。但當她看著被定罪的殺人犯瑞奇.蘭利出現在螢幕上,聽到他的自白時,腦子突然出現了想要他死的念頭,她對自己的反應感到驚訝,所以自法學院畢業後,便開始進一步挖掘這個案子。除了各種不同版本,他的故事還有種令人不安、神秘的熟悉感……
 
即使是最黑暗、最無法言喻的行為,犯罪行為都可能降臨在我們任何人身上。當亞歷珊卓凝視命案的真相,她發現自己陷入更複雜的論述,而不只是證據本身。證據無法解釋悲劇的原因,無法解釋瑞奇這個人,也無法理解這樁犯罪及她為何無法放下它。藉由檢視瑞奇案件的細節,亞歷珊卓被迫面對自己的故事,挖出被埋葬已久的家族秘密,認真審視影響她如何看待這件命案的過去。
 
但等待她的是另一項驚喜:她不是唯一在瑞奇身上看見自己生命的人。
 
作者耗時十年,開創性、令人驚心動魄的作品,顯示出法律比我們願意相信的都貼近個人,而真相也比我們想像的更加複雜、更有力量。

作者簡介

亞歷珊卓.瑪札諾─列斯內維奇 Alexandria Marzano-Lesnevich
本書榮獲2014年美國國家藝術基金(National Endowment for the Arts)補助,作者亦獲得傑菲女作家獎(Rona Jaffe Award),曾入駐雅朵藝術村和麥道爾藝術村。文章曾刊載於《紐約時報》、《牛津美國》及選集《真正的犯罪》(True Crime,暫譯)和《波形:二十一世紀女作者文章》(Waveform: Twenty-First-Century Essays by Women,暫譯)。她已取得哈佛大學法學博士,現居波士頓,在葛拉布街教學,也在哈佛大學甘迺迪政治學院的研究生公共政策學程中授課。

譯者簡介 
許可欣

台大人類學系畢。為了解讀原文書中複雜的理論概念,一頭跌入翻譯的世界。譯有《威尼斯共和國的故事》、《退休暫借問》、《成功會議術》、《三個月外語流利術》、《吃藥時的飲食禁忌指南》、《七副骸骨》等書。

名人/編輯推薦

推薦序 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系副教授 戴伸峰
抽絲剝繭、撥開謎團,一直以來是與「真相」相互連結的形容詞。「真相」就像糾結在龐雜的線索以及干擾中的一顆珍珠,隨著層層解析與整理,終將展現光芒。但是本書用「撕開的真相」為名,一種強有力的動作,將阻擋在真相前方的障礙撕開破除!帶給讀者更不一樣的震撼感受。
本書從一樁法庭審理謀殺案開始,作者帶著自己的成長記憶,與故事主角瑞奇的人生開始進行盤根錯節的糾葛與解析。整樁謀殺案又與家庭暴力牽扯上關係。家庭成員間的情感糾結更讓真相難以被抽絲剝繭,而必須要靠強大的「撕裂」才能顯現真相。
真相的追尋一直是刑事司法所追求的目標,本書從法庭審理過程、案件關連人際關係、到作者自身成長歷程所累積的經驗,繁複卻又清晰的引人一步一步走向最後那「撕開的真相」。


一個謎團的答案,總有可能解開另一個謎團。
--楚門.卡波提(Truman Capote),《冷血》(Cold Blood)
他只是我們的瑞奇。
--達琳.蘭利,瑞奇.蘭利的姊姊
法律上有項原則稱為「近因」,每個法律系一年級學生在帕斯格拉夫訴訟長島鐵路公司的案例中都會學到。一個女人站在月台的一側,請想像,當時是一九二四年,海倫.帕斯格拉夫準備下午帶著兩個小女兒到洛克威海灘(Rockaway Beach)玩。當天非常炎熱,女孩們和哥哥、爸媽同住的磚房變得悶熱,學校放假又無事可做,女孩們整天抱怨,海倫終於決定帶他們去海灘。或許她的棉質洋裝下已經穿了泳衣,還戴了頂寬邊草帽好遮擋太陽,現在她靠著車站火台的一根柱子,用帽子搧著風。女孩們在幾英呎外,一起玩著帶出門的娃娃,海倫懶洋洋地看著他們。
在月台另一邊三十呎外的地方,一個年輕人跑向正要離站的火車,那是輛駛向皇后區牙買加社區的火車。或許他計劃要和朋友見面,度過狂歡的夜晚,喝酒、聽樂團演奏、和美女跳舞,或許他還會親吻表哥介紹給他的女孩,一個從康乃狄克州來的正妹。同行的還有兩個年輕人,他們也追趕著火車,但我們說的那個男人腋下還夾著一個細長的包裹,用報紙包著,長約十五吋。
火車已經起動,大大的金屬車輪速度逐漸加快,但這男人不想錯過今晚,他越跑越快,他趕得上嗎?
火車離站了,車身和月台間已經出現一段差距。
男人跳了。
火車上的列車長伸出手,抓住他的手臂,將他拉上車;而月台上的行李員也推了他一把。男人安全地降落在火車上。
但那個包裹掉了,當它落地時爆炸了,包裹裡有鞭炮。
隔天早上,報紙報導有數十人受傷。一個年輕人的頭髮著了火,一對母女手腳多處割傷。而月台另一端,用來秤量行李的大型金屬磅秤因受到震盪而搖晃,女人剛好站在磅秤下,拿著大草帽尖叫,磅秤掉下來了。
待帕斯格拉夫太太復原後,她控告鐵路公司傷害。
是什麼導致她受傷?我們從磅秤掉落開始。這便是法律所稱的「事實上因果關係」(cause in fact),如果磅秤沒有掉落,帕斯格拉夫太太就不會受傷。
但問題來了。磅秤不是平白無故掉落,爆炸導致磅秤掉落。
而爆炸不會平白無故發生,年輕人的鞭炮導致爆炸。
但鞭炮不會平白無故掉落,行李員推了年輕人,害他掉了鞭炮。帕斯格拉夫太太的傷必定是行李員的錯,而行李員是鐵路公司雇用的。
這些可能的原因都是事實上因果關係。事實上因果關係沒有盡頭,尋找近因便是解決之道。法律的任務是找出故事的源頭,歸咎責任,近因便是法律中認為真正有關的。
真正造就這則故事的原因。
* * *
在我的記憶裡,有個陰暗的房間,寬廣的大門看來就像個洞穴,日光燈在房間中央微弱地閃爍著。牆上,成排的皮革包邊書籍延伸到天花板,書背上有舊旗子的藍、大海的綠、乾燥血液的紅,各種柔和的顏色交替出現。這些書是法律紀錄,國內每間律師事務所圖書館都有同樣的書,裡面記載著幾十年來的案件判決,每一本都包含著無數的故事、無數的生命,誰做了什麼,誰又付出了代價。
請想像,在二○○三年六月,我二十五歲。上週,我把自己蜷縮在有老木頭味道的圖書館裡,在那裡寫了六小時的考卷,好結束我在哈佛法學院的第一年。昨天,我登上飛機,向南飛到紐奧良,下機後炎熱潮濕的空氣撲面而來。當時我在律師事務所實習,我們代表被控謀殺的人,來南方打一場死刑宣判。我對這份工作很驕傲,也很害怕,自己對法律的知識僅來自書本,和來自同樣身為律師的雙親,在我成長時與我分享的案主故事。故事中包含對監護權、醫療過失或滑倒索賠的爭議,有一次是謀殺,但從來沒有死刑的案例。一切都和我對紐奧良在夏季犯罪浪潮中的想像不一樣。昨晚的夜間新聞上,一扇緊閉的門前拉起了黃色警戒條,今天早上,巴隆街上的報紙箱裡充斥著命案的黑色新聞標題。在圖書館書架上,那些案例紀錄底下,躺著複印的小冊子,每一本都加了塑膠護套,再用膠環裝訂成冊,我知道裡面詳述了政府執行死刑的每個過程。在這個房間裡,生命是被捍衛的。
我坐在金屬摺疊椅上卻坐立難安,我的棕色西裝對紐奧良來說太熱了,我能感覺到前額已經開始沁出汗珠,此時此刻,我的注意力就在這個地方:我的衣服,還有穿著這衣服感覺有多糟糕。
一個女人大步走向會議桌前,拿了一捲錄影帶給我和其他實習生看。她穿著樸素的黑裙子和一件白襯衫,泰然自若,不知怎麼能在高溫下保持清爽。「這是我們剛完成重審的男人,在一九九二年錄下的口供。」她說。她的口音細薄,帶英國腔,髮型像勃朗特故事裡女主人翁那樣上翹。「九年前,他被判死刑,但這次陪審團給了他活路。」她對另一名律師說:「能麻煩你關燈嗎?」
* * *
事實上因果關係:這捲錄影帶。如果我沒看到帶子裡男人的臉,如果我沒聽他描述做過的事,他對我來說或許就只是個名字。
事實上因果關係:她讓我看錄影帶。自律師事務所那天到現在已經十二年,我想回到過去告訴她,不,他不是我的客戶,他絕不會是我的客戶,我不需要看這捲錄影帶。他殺的小孩已經死了,這男人已經因謀殺定罪,發生的一切都已成定論,我沒有必要再看那捲錄影帶。
或是再往前追溯。事實上因果關係:我可以選擇不要南下去這間辦公室,我可以選擇不要衝突、質疑我所相信的,我可以允許自己的過去不被打擾。
如果我從沒去法學院呢?如果十三歲生病請假的那天下午,沒在父親的書架上找到有關法學院的那本書呢?我一讀再讀那本書的那一個月,我夢想未來的那一個月,在路易斯安那州,有個金髮小男孩敲了鄰居家的大門,錄影帶上的男人應了門。
現在,在我花了十年時間琢磨他的故事後,這故事的事實變得有些不同,但我或許永遠不會發現這一點。我反覆閱讀他所寫的口供,次數無法計算,還有其他口供的文字紀錄,我了解他的字更甚於自己的字。藉由研究這些紀錄,我了解他居住過的地方,他殺了金髮小男孩的地方,還有他曾經工作、後來遭到逮捕的加油站。藉由這些紀錄,藉由造訪這男人在路易斯安那州生活過的地方,我想像他的母親、他的姊姊、這小男孩的母親,所有過去出現過的角色。我也曾開過漫長孤寂的道路,從紐奧良抵達路易斯安那州立監獄,安哥拉。在探訪室裡,我坐在這男人、這個殺人犯的對面,看著和錄影帶中相同的雙眼。
這捲錄影帶讓我重新檢驗自己相信的一切,不僅是法律,還有我的家庭、我的過去。我或許希望自己從未見過它,或許希望我的人生能停留在之前的簡單時光。
* * *
她將錄影帶插入錄影機,然後退了幾步,箱型舊電視的螢幕閃爍著,鏡頭裡逐漸出現一名坐著的男人,皮膚蒼白、下巴方正,招風耳,戴粗框眼鏡,穿橘色連身褲,戴著手銬的雙手放在膝蓋上。
「請說出你的名字。」鏡頭外一個低沉的聲音指示。
「瑞奇.蘭利。」男人說道。

書摘/試閱

第一部分:罪行
1. 路易斯安那州,一九九二年
男孩穿的運動長褲和路易斯安那湖水的顏色一樣,後來,警察的報告中會記錄成藍色,雖然他母親在之後的每個敘述都堅持稱為水綠色或藍綠色,他腳上穿著沾了泥巴的登山靴,就像州裡其他小男孩穿的一樣,很適合在樹林裡玩。小小的拳頭裡,握著一枝和他一樣高的BB槍,黛絲牌的BB槍,男孩將咖啡色的長槍管擦得晶亮,彷彿它是金屬槍管一般。傑若米.蓋爾利是單親媽媽的獨子,他已經習慣搬家、習慣在不屬於自己的臥室睡覺,他母親的朋友都在這條死巷子租房子,房東直接將這條巷子稱為華森街,他可以隨心所欲地提高房租,不過這條巷子其實沒有名字,就連警察局都得靠人指示才能找到。來自愛荷華州的移民用他們家鄉的名字,為這個城鎮命名,但他們也想重新開始,於是保留讀音,將它取名愛奧韋(Ioway)。這城裡總是有地方容納來尋找新開始的人,總是有地方讓他們無法完全放下過去。誰能付出這個月的電費,誰能付出下個月的瓦斯費,男孩和母親就和誰住在一起,不管男孩住在哪裡,他總是帶著他的BB槍,那是他最寶貴的財產。
二月的第一個禮拜,樹木都還青蔥茂密,但夜晚已經沁涼如水。傑若米的母親羅蕾萊那天沒有工作,她第一次只為他們兩個自己租了房子,但電已經被切斷了,她哥哥理查住在山丘上的大房子,但她沒去找他求助,反而和她的朋友梅麗莎、梅麗莎的男友麥可和他們的寶寶一起住。寶寶兩歲大,已經可以和男孩一起玩,並在事情不如他意時放聲尖叫。
今天,寶寶又在哀號,六歲的傑若米剛下了幼稚園的黃色校車,匆忙地吃了放學點心,夢想著遠離這場噪音,夢想著樹林裡能找到的樂子。
路的盡頭有間飽經風吹日曬的白色房屋,屋後是一片樹林。樹林茂密,佈滿落葉,多有沼澤,腐爛的葉子和泥土相混,在男孩腳下形成一片軟爛的地面。雖然這片地非常小,裡面還一條小山溝,就像地球上的一道疤,一個可以玩戰爭遊戲或永遠躲起來的地方,這片樹林仍是傑若米最愛玩的地方。
他跟媽媽要了BB槍,為了不讓寶寶拿到,BB槍放在架上,媽媽將槍拿下來交給他,傑若米跑出門。樹林旁的白色房屋住了兩個和他年紀相仿的小孩,男孩叫喬伊,女孩叫瓊恩,雖然傑若米喜歡自己探險,但有喬伊的陪伴更好玩。他走到他們家敲門。
一個男人開了門。瑞奇.約瑟夫.蘭利戴著厚重的眼鏡,小頭大方耳,二十六歲,體重只有一百四十磅,就一個成年男人來說偏輕,但還是比男孩高大。瑞奇也在這鎮上長大,他向喬伊與瓊恩的爸媽租了一個房間,孩子的媽媽珍珠,是瑞奇在高速公路加油站工作的同事。他每週應該付珍珠五十元,但一直付不出來,只好當保姆抵房租。幾天前,他曾照顧過喬伊和傑若米,在他們洗澡時遞肥皂給他們。
「喬伊在嗎?」傑若米問。
「不在。」瑞奇說。「他們去釣魚了。」這是真的。喬伊的父親在二十分鐘前帶著兒子,拿著釣竿開車去湖邊,整個下午都會待在那裡。「他們很快就會回來了。」瑞奇說。「你想要的話,可以進來等。」
傑若米每個禮拜都會來這屋子玩,他認識瑞奇,然而他猶豫了。
「你怎麼不進來?」瑞奇又問了一次。他敞開了大門,然後轉身離開。傑若米走過門檻,小心地將BB槍靠在近玄關的牆上,然後爬上樓梯到喬伊的臥室,盤坐在地上開始玩。
瑞奇跟著他爬上樓梯。他只是想看著傑若米玩——後來他會這麼說,後來他會這麼發誓。但觀看改變了他的內心,從這時起,他就彷彿置身夢中,他走到傑若米身後,用手臂勾住小孩的脖子,將他舉到空中。傑若米大力地蹬著腳,連靴子都掉了,瑞奇用力地掐。
傑若米停止了呼吸。
或許現在瑞奇才觸碰了他,或許現在他能向自己承認,從看到傑若米洗澡,他就想這麼做,或許他不會。從這一刻起,三場不同的審判,三段不同的影片口供,DNA測試、血清報告、體液報告、精神病學證詞,所有一再發誓的實話,只有瑞奇知道真正發生了什麼事。
瑞奇抬起傑若米,抱著就像是睡著的他,然後帶到自己的臥室。他將男孩放在床上,用印著警探狄克.崔西的藍色卡通毯蓋在傑若米,不,現在已經是具屍體了,他用毯子蓋在屍體上。然後坐在床邊,撫摸著男孩的金髮。
樓下有人敲門,他下樓應門。玄關站著一名年輕女人,她的頭髮帶著棕色,小時候一定是金髮。
「你有看到我兒子嗎?」羅蕾萊問出這句話時,還懷著三個月的身孕。
「你兒子是誰?」他問。
「傑若米。」她回答。瑞奇明白自己早就知道答案。
「沒有,我沒看到他。」他說道。
她嘆氣。「好吧,或許他去我哥哥家了。」
「或許吧。」瑞奇附議。「你要不要進來?你可以用我們的電話打給你哥。」
「謝謝你。」羅蕾萊進了屋。在她右手邊,一把黛絲牌BB牌靠在牆上,棕色長槍管閃閃發亮。
但她轉向左側,沒看到那把槍。他將電話遞給羅蕾萊,她撥了號,繼續尋找她兒子。
瑞奇.約瑟夫.蘭利的錄影口供,一九九二年。
問:你知道你為何殺了傑若米嗎?
答:不知道。我不知道,我從沒想過會這麼做,我是說,那是第一次有那個念頭。
問:你為什麼決定動手?
答:我說不上來,我心裡也還在摸索,也想搞清楚。就像是我知道自己做了,但感覺又像這只是報紙上的新聞。
問:對你來說像是場夢嗎,瑞奇?
答:是吧。我真的不能……我不知道我該做出什麼反應。
問:但你知道你做了這件事?
答:對。
問:那麼,你過去和小孩有相處問題?
答:對。
問:你想說說嗎?
答:只是……我解釋不了。我想是我的命吧,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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