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0
0
魅麗。花火原創小說66折起
美學的意義:關於美的十種表現與體驗
滿額折

美學的意義:關於美的十種表現與體驗

定  價:NT$ 280 元
優惠價:90252
領券後再享88折
團購優惠券B
8本以上且滿1500元
再享89折,單本省下28元
無庫存,下單後進貨(採購期約4~10個工作天)
可得紅利積點:7 點
相關商品
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當我們說到「美」,我們在談論什麼?

● 暨《Wabi-Sabi:給設計者、生活家的日式美學基礎》後,作者李歐納.科仁詮釋美學意義又一經典!
● 作者柯仁打破過往談美學的理論式框架,試圖用精簡的文字將美學分為十種定義,為眾人建構一個更容易理解的美學景象。

「aesthetics」,在中文多譯為「美學」。這個詞彙起源於希臘語「aisthetikos」,最初意義為「感官上的感受、認知」,因此時至今日,「美學」在歐洲又常稱作「感覺學」,主要研究「美」的本質及意義,也是哲學討論上的一大重要主題。
李歐納.科仁在書寫《Wabi-Sabi:給設計者、生活家的日式美學基礎》、《重返Wabi-Sabi:給日式生活愛好者的美學思考》時,不斷試圖釐清日本文化的一支重要美學,希望這個迄今模糊而抽象的概念能被世人重新理解。但就在李歐納.科仁追尋與探索的書寫過程中,他時不有模糊不清,甚至是發現自己落入了自我吹捧、因而厭惡自我吹捧的頹喪感。
這促使他反覆思考「美學」的定義。先在哲學的美學裡不停爬梳,直至體悟出「建構一個更容易理解的美學」之重要──畢竟唯有如此,才能更準確地反映出我們的大腦與世界的交集。於是李歐納.科仁抽離了那些自我中心深思,回頭挑掉所有可能顯得誇飾的自我吹捧,嘗試再次整理美學多面向的定義……最終,完成了這本書。
本書輕薄、易讀,以李歐納.科仁一貫簡潔而精準的口吻,讓讀者不禁向「更細微處」沉浸在他的思緒脈絡裡,體會這十種對美學之詮釋,澈底且具體感受:美學在分析、想像、概念上的心理機制──我們在面對「美」的時候,我們的意識如何流動?
在本書結尾,經由一篇(於印刷前,因對美學顛覆念頭萌生,故增寫的)敘事,在前後連貫的上下文間,讀出美學展現各種定義的方式,進而深層又清晰地認識到這些眾多「美學」、這個龐大的精神領域之模樣。
這一切究竟跟你、跟我有何關?
李歐納.科仁希望透過如同一本美學小辭典般之著作,在扼要定義中,幫助創作者、美學愛好者、欲挑戰美學者,面對與美學相關的生活事物或工作時,能建設性地思考、討論關於美學當下的現象與體驗。
「美學」其實並不沉重、不艱澀,反而如此親近在我們每日的對話、生活、認知中。

作者簡介

李歐納.科仁(Leonard Koren)

藝術家、建築師、作家,居住於美國舊金山及日本東京。UCLA建築與都市設計碩士,唯一的建築作品是17歲時蓋的一間茶屋;70年代著名前衛圖像雜誌WET: The Magazine of Gourmet Bathing創辦人,曾出版多本美學相關書籍,如《Wabi-Sabi:給設計師、生活家的日式美學基礎》、《重返Wabi-Sabi:給日式生活愛好者的美學思考》、《擺放的方式:安排物件的修辭》、《如何耙草》(How to Rake Leaves)、《石與沙的花園》(Gardens of Gravel and Sand);日本雜誌BRUTUS專欄作家,專欄名稱為〈李歐納博士的文化人類學導引〉。

譯者簡介
蘇文君


文藻外語學院畢,曾就讀師大翻譯研究所會議口譯組,現從事口筆譯工作。興趣是無時無刻與人打招呼⋯⋯「Hi 讀者們」。熱愛電影,iTunes選了shuffle模式還是會一直跳歌。譯有《動物也瘋狂:動物精神創傷與復元的故事》、《疼痛是一道我穿越了的牆:瑪莉娜・阿布拉莫維奇自傳》等。

目次

概論
「美學」詞彙的起源
定義
1. 外在
美學=事物的表面樣子
2. 風格
美學=風格或感受能力
3. 品味
美學=一種品味或「有品味的」
4. 藝術哲學
美學=西方哲學一環,主在探討與藝術相關的現象本質;藝術的哲學
5. 理論/註釋
美學=與藝術、美及相關主題的共通根本原則
6. 藝術的
美學=「藝術的」同義詞
7. 美麗的
美學=美或「美麗的」同義詞
8. 美化
美學=致力於美化人體的專業
9. 認知
美學=一種認知,並在這之中有所知覺並思考現象與事物之中的感知與情感特質
10. 語言
美學=一種製造、交易買賣,並由賞識藝術、設計相關事物的人們使用、理解之語言
「美學」的實際運用
註解
圖片說明

書摘/試閱

【概論】
我我們的生活和行為中充斥著美學。美學是基礎,且與生俱來。我們的穿著打扮、髮型、居家裝飾、挑選食材與備餐、替事物命名……這些都是美學活動;此外,我們閱讀的小說、聆聽的音樂、觀賞的電影、投入的電玩、收藏與創作的藝術等等都是。
我們對美學的偏好也會干涉到我們認為屬於「理性」的領域。我們經常依賴「美學的暗示」,來判斷接收到的資訊是對、錯或介於兩者之間。從我們對於「真誠的」眼眸、「誠懇的」聲音、「千真萬確的」事實、「精粹的」論述的感受,就可看出連我們的理性知識根基,都會受到美學影響。有些思想家甚至進一步主張:我們自身及現實本身,都是基於美學的原則構成。
但關於這些,你大多都知道了,是吧?現在拿著這本書的你,大概是個創作者或文化工作者,是那種經常想挑戰「美感」「美學」這類字眼,並試圖剝去它假惺惺外殼的人,特別當你聽見或看見「美感」「美學」這類詞被用得模稜兩可,彷彿只為了填充語意上的死寂空白之時,如:「我真的好喜歡他的……欸、呃、嗯,美感。」
不過你也知道,雖然使用「美感」或「美學」似乎能讓任何論點聽起來更有力,但它們通常不是僅具有裝飾功能而已。這些詞語代表著各種不同卻又經常相連的事物,除非使用詞語的發言者或筆者夠格,否則這些詞語的確切意思都是含糊的……
本書清楚地界定出「美學」的多種意涵,並在一篇相關敘事裡,根據前後連貫的上下文來展現了「美學」的使用方式,藉此解決它虛有其表與意義混淆不清的問題。
這一切跟你又有何關呢?當你從事設計、藝術創作等等事情時,與分析、概念、想像有關的那些念頭,就是「美學」。本書旨要深層了解這個龐大的精神領域,幫助你在生活和工作中,更有成效地思考並討論美學的現象與體驗。

【詞彙的起源】
「美學」(aesthetics)一詞出現至今不到三百年,詞彙源自希臘文「aisthesis」,指的是「感知或官能的知識」。一七三五年,二十一歲的德國哲學家亞歷山大.鮑姆嘉登(Alexander Baumgarten)出版的碩論《詩的哲學默想錄》(Meditationes Philosophicae de Nonnullis Ad Poema Pertinentibus),是歷史紀錄上首次有人使用「美學」一詞。鮑姆嘉登指出:「『概念/想法』(中略)被視為邏輯的客體;『接收到的事物(即,情感與知覺)』(中略)則被視為感知科學,或是美學。」後來鮑姆嘉登在未完成的著作《美學》(Aesthetica)之中,進一步闡釋這個概念:美學是一門新學科,應該探討情感與知覺(這些正是詩的要素),好達到詩的完備目標,即是「美」。(雖鮑姆嘉登自覺只精通詩學,但他打算最終能將他的美學涵蓋所有藝術 。)

【定義】
以下為當代對於「美學」的解釋,集結北美、歐洲與日本各地,在日常對話、媒體,以及主要在藝術設計評論、史學、哲學和人類學領域的批判上之使用方式。這些屬「自然解釋」(natural meaning)。換句話說,這是當今人們實際使用的方式。
● 美學或「美學」=事物表面的樣子
查理才不管什麼美學;他只想要一輛能跑的車子。
這裡的「美」是一個概括性詞彙,代表事物表面上看起來、聽起來、感覺起來,或以其他方式感知到最表面的樣子,當中沒有深度意涵。
這個定義下的美學,代表了裝飾性表層或一種外罩,蓋在真實的(或說,較重要的)基底上頭,例如:把開心果冰淇淋添加綠色色素、精心裝飾車子的輪軸、「幫豬塗口紅」的象徵意涵等等。
● 美感或(一種)美學=某風格,或感受能力
從曼哈頓下水道撿來的物品,讓鮑伯在市中心的公寓營造出前衛美學。
「風格」在這裡指的是:將一群可供辨識的感知元素聚集成一種獨特的明確安排;換句話說,風格就是在感知上(包含:視覺、聽覺、語言、味覺、觸覺)因某些特點凝聚而成的組合,跟其他感知特點凝聚而成的組合不同。在這樣的定義下,風格可以被命名或形成一個統稱,例如:「現代主義」「洛可可」「表現主義」「浮誇」「放克」(funky)及「街頭痞子風」(homeboy)……這些風格名稱都會讓人直接聯想到某種特定組合的類型。每一種類型的脈絡都能重新排列和重組,且方式非常多。但經過不同的方式排列組成後,仍然會顯現出特別的脈絡。而「感受」則是指比較不嚴謹、定義較不確切的風格。
● 美感/美學=品味,或「有品味的」同義詞
梅麗莎在達官顯貴之間的知名度攀升,似乎沒有因為她的粗俗美感而受到阻礙。
「這裡的「品味」指的是:可以感受與區分(即,認出與辨別)事物所包含的藝術、風格特徵之能力,並且運用這能力,依據一種文化或專業準則來做出價值評斷。 ⁸而「有品味的」則是指「好的」或「高尚的」品味化身。
● 美學=「藝術的」同義詞
蘿蓮運用她的美學想像做出了今晚的甜點:薰衣草風味義式白蘭地海綿蛋糕佐香煎鱷梨醬糖霜。
「藝術的」代表與藝術相關或是有藝術特質的。如同先前所說,要用合乎邏輯地嚴謹方式(即符合「所有必要與必然條件」的方式)來清楚而準確地解釋藝術,是件困難的事。儘管如此,我們多數人「直覺地」知道藝術是什麼;我們會根據自己學過或認定的藝術,持續地認定哪些類似的東西也是藝術。而當一項關於藝術的新宣言進入我們的意識後,我們也會隨之更新自己對藝術的參考框架,來跟上辨認藝術的潮流。
換句話說,我們每個人對於什麼是藝術、什麼不是藝術,都保有一種「流動的」個人詮釋;當我們遇見像是藝術的新現象,我們會決定這些現象該怎麼套用至我們的詮釋之中。對於我們多數人而言,稍經調整的「體制論定義」已經夠用了─如果一個藝術家,或是一個自稱是藝術家的人說:「這是藝術」,那這就是藝術。 ¹⁶或者,某個東西在美術館或藝廊被當成藝術品展出時,那這就是藝術。還有,當你認為這是藝術,不管原因是什麼,當然,這就是藝術。

您曾經瀏覽過的商品

購物須知

為了保護您的權益,「三民網路書店」提供會員七日商品鑑賞期(收到商品為起始日)。

若要辦理退貨,請在商品鑑賞期內寄回,且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附件、發票、隨貨贈品等)否則恕不接受退貨。

優惠價:90 252
無庫存,下單後進貨
(採購期約4~10個工作天)

暢銷榜

客服中心

收藏

會員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