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0
0
【13悅讀日】4/13~4/17 消費滿699送100元E-coupon
巫者的世界(簡體書)
滿額折

巫者的世界(簡體書)

人民幣定價:78 元
定  價:NT$ 468 元
優惠價:87407
缺貨無法訂購
相關商品
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巫者的世界》探索巫者在中國古代社會各階段的發展、變遷及其與政治、社會的互動,並以臺灣地區的巫者與巫俗為個案進行精細化研究。既有縱向上從古及今的全面敍述,也有橫向上對關鍵問題的深入研究;既有全國範圍內的普遍考察,也有以臺灣本土為物件的個案剖析,體現了作者廣闊的學術視野和深厚的專業學識。

作者簡介

林富士
1960年生。臺灣大學歷史學系、歷史學研究所碩士班畢業,美國普林斯頓大學歷史學博士。現任臺灣“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研究員。研究興趣主要為中國巫覡史、道教史、疾病史及醫療文化史。近年出版的著作有:《小歷史──歷史的邊陲》《疾病終結者──中國早期的道教醫學》《禮俗與宗教》《中國中古時期的宗教與醫療》。

 

目次

序:吾將上下而求索
一、摸索(1982—1984年)
二、啟程(1984—1987年)
三、閉關(1987—1989年)
四、留學(1989—1994年)
五、歸鄉(1994—2001年)
六、冒險(2001—2015年)
七、未央(2015—)

中國古代巫覡的社會形象與社會地位
一、引言
二、神話與傳說中的古代巫覡
三、先秦時期的巫官、官巫及其職事
四、先秦時期的民巫與營業之巫
五、先秦諸子對巫覡的態度
六、禁巫與抑巫
七、秦漢時期的巫覡
八、結語

中國中古時期的巫者與政治
一、引言
二、三國時期(220—280年)
三、兩晉十六國時期(265—420年)
四、南北朝時期(420—589年)
五、隋朝(581—618年)
六、帝王崇信巫者之緣由
七、結語

“舊俗”與“新風”
——試論宋代巫覡信仰的特色
一、引言
二、祀神的改變
三、儀式的新貌
四、結語
附錄 陳淳:《上趙寺丞論淫祀》

清代臺灣的巫覡與巫俗
——以《臺灣文獻叢刊》為主要材料的初步探討
一、引言
二、“童乩”與巫覡釋義
三、巫覡的信仰對象
四、童乩的儀式特質
五、童乩的社會角色
六、士人對於童乩的態度
七、結語

醫者或病人
——童乩在臺灣社會中的角色與形象
一、引言
二、“童乩”釋義
三、童乩的醫療者角色
四、童乩的疾病觀與醫療法
五、精神異常與人格解離
六、巫病與成乩
七、另一種病人
八、結語:另一種醫者

臺灣童乩的儀式裝扮
一、引言
二、童乩的服飾與法器
三、傳統文獻對於“童乩”裝扮的描述
四、近代學者對於“童乩”裝扮的觀察
五、童乩儀式裝扮的特點
六、童乩儀式裝扮的宗教與社會意涵
七、結語

中國的“巫醫”傳統
一、引言:“獵巫”的醫學史?
二、巫為醫先
三、“巫醫”考釋
四、巫醫同職共事
五、病人巫醫兼致
六、信巫不信醫
七、不用巫醫與巫醫無用
八、結語:在批判與禁斷之下

附錄:略論占卜與醫療之關係
——以中國漢隋之間蔔者的醫療活動為主的初步探討
一、引言
二、蔔者與治病者
三、漢隋之間蔔者的治病事例
四、占卜的醫療功能
五、結語
徵引書目

書摘/試閱

在中國古代社會中,巫覡的確曾經扮演過重要的角色,至少,在春秋、戰國時期以前,他們應該擁有相當良好的社會形象。至於他們的政治、社會地位之高下,則很難一言以蔽之。

在商周之前的“傳說”時代,在若干較為“平權”的“氏族社會”或是所謂的“小規模社會”(smallscale society)之中,或由於社會分化、分工並不細密,巫覡並非“專業”,也就是不能單以擔任巫覡或從事巫覡的工作維生。雖然並非人人都有足以擔任巫覡的精神特質和聰明才智,但宗教事務(尤其是交通鬼神、祭祀鬼神之事)並非巫覡所能壟斷,也沒有人能以此為業而接受社會的供養。這或許可稱之為“民神雜糅”的社會。在這樣的社會中,巫覡雖然有其受人仰賴和崇敬之處(主要是擔任醫療、占卜之事),但對於其他社會成員或公共事務,不見得具有支配性的力量和地位,但也不至於像秦漢之後的巫覡那樣受人鄙視。

然而,在若干組織較為複雜、階級分化較為清楚的社會,或是所謂的“國家”、“城邦”之中,似乎有些統治者為了獨佔“神權”和“神聖的知識”,便將宗教事務交由“專業”的巫覡負責,並禁止其他社會成員任意從事宗教活動或擁有巫覡的技能。這或許可稱之為“民神不雜”的社會。在這樣的社會中,巫覡是少數的社會精英,位居統治階層,能以其宗教專業涉入“國家”或社會的公共事務之決策,也能分享統治階層應有的政治、社會、經濟資源和權力。其地位之崇高,學者甚至以“巫王”稱之。

到了殷商時期,無論殷王可不可以稱之為“巫王”,無論“貞人”算不算是“巫者”,從神話、傳說及卜辭的記載來看,以當時的社會形態和宗教信仰而言,巫覡不太可能被排除於統治集團之外,透過降神、占卜、醫療、祈福、解禍的技能和活動,他們在“好鬼”、“重祀”的商人社會中,應該曾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並擁有相當大的影響力。

到了周代,至少在西周時期,在周人的封建體制之內,無論是周天子的京畿之地還是各個邦國,應該都設有巫官及官巫,以負責統治階層及整個社會(國家)的祭祀工作和宗教事務。在高度階層化的周代社會中,巫覡的身份應該是貴族而非平民或奴隸。

而從春秋(西元前770—前476年)、戰國(西元前475—前221年)時期開始,由於列國之間的生存競爭日漸激烈,戰亂頻仍,不少小國紛紛被消滅,不僅“禮壞樂崩”,封建體制逐漸解體,而且,若干原本依附在封建領主之下的“王官”(如巫覡及祝、宗、卜、史等)也紛紛“失守”,不再能憑藉其舊有技能(如祭祀、天文、占卜、醫療等)佔據統治階層的職位而獲得供養,只好轉為直接以其宗教技能“服務”(或“詐騙”、“威嚇”)一般的社會成員,以取得生活所需。也有人轉而游走于列國王公、貴族之間,尋求新的供養者。

不過,並非所有的巫覡都淪落為“民巫”或“游巫”,在“國之大事,在祀與戎”的時代裏,巫覡仍然是統治集團不可或缺的一員,只是隨著生存的競爭更加激烈,“武士”(軍事)階層及“文官”(負責行政管理)階層逐漸壯大,失守的各種“王官”逐漸變成“遊士”,為了在新的世界中搶奪有利的位置,甚至主導新時代的方向和社會排序,代表著新思維的諸子百家(儒、墨、道、法、陰陽等)紛紛崛起,他們不僅互相攻擊、爭勝,也一致批判代表傳統宗教文化的巫覡和巫術。換句話說,春秋、戰國時期,中國不僅經歷了激烈的政治、社會變革,也產生了宗教、文化和思想上的重大轉折。

這種有形的政治、社會體制和無形的文化、思想變動,到了秦王朝“統一中國”之後,隨著皇帝制、郡縣制的確立,“編戶齊民”社會的成形,才逐漸穩定下來。而在這種新的王朝體制和文化思維之下,在早期,少數巫覡還能在國家“祀典”之中找到容身之處,擁有較高的政治社會地位,但絕大多數的巫覡只能逐步淪落民間,成為營業取利的“民巫”,成為皇帝和官吏隨時都可以打擊或禁斷的物件。進入中國王朝體制的巫覡,從此之後,便淪落為社會的底層,很難恢復先秦時期的榮光。

您曾經瀏覽過的商品

購物須知

大陸出版品因裝訂品質及貨運條件與台灣出版品落差甚大,除封面破損、內頁脫落等較嚴重的狀態,其餘商品將正常出貨。

特別提醒:部分書籍附贈之內容(如音頻mp3或影片dvd等)已無實體光碟提供,需以QR CODE 連結至當地網站註冊“並通過驗證程序”,方可下載使用。

無現貨庫存之簡體書,將向海外調貨:
海外有庫存之書籍,等候約45個工作天;
海外無庫存之書籍,平均作業時間約60個工作天,然不保證確定可調到貨,尚請見諒。

為了保護您的權益,「三民網路書店」提供會員七日商品鑑賞期(收到商品為起始日)。

若要辦理退貨,請在商品鑑賞期內寄回,且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附件、發票、隨貨贈品等)否則恕不接受退貨。

優惠價:87 407
缺貨無法訂購

暢銷榜

客服中心

收藏

會員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