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0
0
【簡體曬書區】 單本79折,5本7折,活動好評延長至5/31,趕緊把握這一波!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司法模式研究(簡體書)
滿額折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司法模式研究(簡體書)

人民幣定價:20 元
定  價:NT$ 120 元
優惠價:87104
領券後再享88折
海外經銷商無庫存,到貨日平均30天至45天
可得紅利積點:3 點
相關商品
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首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司法模式研究》從犯罪學角度出發,梳理出少年司法和刑事司法二元分立過程以及古典學派、實證學派的學者們在此過程中的理論貢獻。基于理論研究狀況,少年司法模式的建構正是基于關愛和回歸的內在價值,從而迥異于成人刑事司法。在此基礎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司法模式研究》明確提出少年司法分立論的理論觀點。2012年,刑事訴訟法再修改設專章規范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訴訟程序,確立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其中附條件不起訴制度、社會調查制度等閃耀著少年司法權利特別保護的光輝。在學術研究上,正是對少年司法權利保護問題的提煉和升華,我們期待一個由特別制度如附條件不起訴、分別關押、社會調查報告等特殊少年司法制度一旦真正的運行,少年司法模式類型自然獲得確立。
其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司法模式研究》深化了我國少年司法“社會·司法”模式的研究。儲槐植教授早在20世紀80年代就提出了我國少年司法“社會·司法”模式,并指出中國少年司法模式的特點在于堅持貫徹綜合治理的方針、擴大社會教育的覆蓋面、減少司法干預。也即是說充分發揮社會幫教、工讀學校在矯治違法少年工作中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使其無論是在范圍還是在數量上都要超過司法機關懲處違法少年。也有學者認為,中國少年司法制度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整體上仍然處于發展的初期階段,就少年司法模式的總結還為之過早或者說在一定程度上說中國的少年司法還遠沒有上升到模式層面探討的必要。中國自改革開放30年以來已經取得了令世人羨慕的發展成就,在西方世界的話語空間里已經充斥著關于“中國模式”的探討。關于“中國模式”的分析或研究不應該僅僅停留在經濟學領域,整個社會科學領域都應當有貢獻。
少年司法模式的建構在于社會資源的投入實現多機關協作治理少年犯罪問題,實現對少年的社會控制,從而促使其完成正常的社會化過程。同時,其也強調通過發揮少年司法的整體效能,發揮出少年司法模式的教育功能、矯正功能、權利保護功能和預防功能。就我國少年司法模式未來的發展趨勢來看,英國協作模式中自上而下的YOB、富有專業化、職業化特色的YOT以及一些社會組織的設置可能為我國專業化、職業化的少年司法機構設置提供可資借鑒的標本。同時,以芬蘭為代表的北歐福利模式對社會政策的強調、而不是對刑事政策的強調,可能是我國少年司法模式建構過程中政策層面的考量因素。未來的少年司法模式將會介入社會資源,呈現出多機構協作的模式。
*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司法模式研究》明確提出并論證了“以檢察為中心”的少年司法體制改革。在世界范圍內,少年司法模式在未來的發展中將會進入社會資源的廣泛投入,呈現出多機構協作的模式。那么,這種多機構的協作又當呈現出如何面孑L?就我國少年司法模式未來的發展趨勢來看,獨立的少年司法系統將會承擔起未成年人權利保護方面的職責。根據域外的經驗,少年司法專業化不僅體現為少年警察、少年檢察、少年法院的專業化,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體現少年法院的確立和發展。然而,在中國現實的司法體制之下,“以檢察為中心”的少年司法體制恐怕是促進觸法少年回歸社會*為現實的一種路徑表達。換言之,基于司法體制緣故,形成以審查起訴為中心的少年司法制度,其具體體現為檢察院和少年檢察官主導社會調查、附條件不起訴、社會觀護等社會力量介入。從世界范圍來看,刑事司法場域中“非犯罪化”、“非監禁化”、“非機構化”已蔚然演進為一場司法改革運動。其目的在于防止“犯罪標簽”和訴訟程序尤其是實體刑罰阻卻了被告人回歸社會的可能性。

作者簡介

王耀世,男,漢族,1971年11月出生,河南省汝州市人,中共黨員,鄭州大學,法律碩士,河南省鄭州市管城回族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河南省首批檢察業務專家,主持檢察理論研究課題3項,發表專業論文20余篇。

侯東亮,男,1974年生,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副教授、法學博士,主要研究領域:刑事訴訟程序原理、刑事證據法學。主持完成理論課題1項,出版專著2部,先后在《法學雜志》、《預防青少年犯罪研究》等刊物上刊載論文20篇。

目次

前言

章 導論
一、研究意義
二、研究方法
三、創新之處

第二章 社會·司法模式的提出
一、中國少年司法現實困境
二、少年司法分立論
三、“社會一條龍”實踐運行
四、“政法一條龍”實踐運行
五、中國少年司法權利保障模式的完善路徑

第三章 社會調查制度的實踐和未來
一、社會調查制度功能:程序分流
二、社會調查理論啟示:“以法院為中心”和“以檢察為中心”
三、社會調查制度的實踐樣態
四、社會調查制度的意義

第四章 心理學技術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運用
一、未成年人案件中應用心理技術概述
二、未成年人案件中常用共性技術分析
三、心理學技術在未成年人個案中的呈現與分析
四、未成年人案件開展心理咨詢遵守的原則

第五章 “以檢察為中心”的少年司法制度
一、“以檢察為中心”少年司法制度產生的必要性
二、大數據和“以檢察為中心”
三、“以檢察為中心”的制度建構

第六章 未成年人羈押必要性審查模式研究
一、未成年人羈押必要性審查的問題
二、重新審視少年司法基礎理論
三、羈押必要性審查模式的展開
四、專業化的觀護基地:羈押必要性審查的出路

第七章 附條件不起訴審查庭的模式與未來
一、附條件不起訴審查庭模式的提出
二、表象和根源:在是否侵蝕審判權和少年司法專業化之間
三、需要明確的前提:濫用附條件不起訴是偽命題
四、域外的經驗和線索
五、附條件不起訴審查庭的未來

第八章 觀護制度的精神內涵和實踐經驗
一、發展中的觀護制度
二、觀護制度在中國的實踐
三、觀護制度的未來

第九章 未成年刑事被害人權利保護制度
一、案例引入和問題分析
二、理論視角和路徑建構
三、“以檢察為中心”和未成年被害人權利保護制度
四、結語

參考文獻

書摘/試閱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會·司法模式研究》:
三是作為日常現實生活層面的正義。由于制度是在與現實社會的妥協中生成的,加之制度也不可能囊括人們生活的所有細節,因此,作為制度正義的實現就與日常現實生活的操作層面存在一定距離。現實中許多制度存在著被規避的現象,就是這種差距過大所致。因此,正義問題遠不是理念層面和制度層面的問題。
從法理學視角研究得出的正義、自由、安全、秩序和犯罪控制這些法律價值,其實應當是少年司法價值的上位概念,也是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民事訴訟法等部門法價值的上位概念。目前,社會在對青少年、青春期這一人生階段的過渡性、易受侵害性和易塑性的認識已經基本達成共識,反映到國際人權公約的理念和條款,觸法少年的特殊需要是其關注的核心,少年觸法者的處遇應當與成人刑罰相區別。也即是說,少年司法系統應當滿足少年觸法者特殊需要的系統,關愛和回歸價值貫穿少年司法制度及其程序整個過程。
(2)關愛和治療是少年司法模式的內在價值。少年司法其實反映的是社會問題,并不存在“天生”犯罪少年,而是社會因素使然。嚴罰思想下的少年司法模式是一種微縮版的刑事司法,其只是力圖通過國家暴力快速修復社會秩序、嚇阻少年違法。但其效果多有實證研究數據驗證了這一思想的失敗。少年司法模式的內在價值就在于關愛和回歸,因為進入少年司法程序的少年被視為“迷途的羔羊”“生病的孩子”,通過檢察院、法院這一公權力機關的介入,協調公權力機關和社會組織,幫助非行少年擺脫困境,完成社會化的過程。目前,青少年犯罪問題已經上升到社會發展和民族素質提高層面,正是基于對傳統刑事司法的反思,關愛和回歸價值成為建構未來少年司法的理論基石。少年家庭問題、就業問題、身心發展問題等諸多問題不可能單純依靠傳統的刑事司法途徑來解決,教育、醫療和社會福利等系統的參與、合作才有可能實現關愛和治療價值。
……

您曾經瀏覽過的商品

購物須知

大陸出版品因裝訂品質及貨運條件與台灣出版品落差甚大,除封面破損、內頁脫落等較嚴重的狀態,其餘商品將正常出貨。

特別提醒:部分書籍附贈之內容(如音頻mp3或影片dvd等)已無實體光碟提供,需以QR CODE 連結至當地網站註冊“並通過驗證程序”,方可下載使用。

無現貨庫存之簡體書,將向海外調貨:
海外有庫存之書籍,等候約45個工作天;
海外無庫存之書籍,平均作業時間約60個工作天,然不保證確定可調到貨,尚請見諒。

為了保護您的權益,「三民網路書店」提供會員七日商品鑑賞期(收到商品為起始日)。

若要辦理退貨,請在商品鑑賞期內寄回,且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附件、發票、隨貨贈品等)否則恕不接受退貨。

優惠價:87 104
海外經銷商無庫存,到貨日平均30天至45天

暢銷榜

客服中心

收藏

會員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