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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根藍色魔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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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根藍色魔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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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六根魔法藍弦,六個逆轉人生。
米奇‧艾爾邦在這本充滿魔幻氛圍的小說中,寫出筆下最令人難以忘懷的小說人物:世上最偉大的吉他手──法蘭奇•普瑞斯托。本書描寫每個人生命中參加過的「樂團」,以及才華如何改變人生,同時也是史上最強吉他手的傳奇故事。
故事氣勢驚人,由音樂之神娓娓道來垂青弟子的曲折一生。法蘭奇原為戰火遺孤,後由盲眼音樂老師養育,成長於西班牙小鎮。九歲時躲在船艙底部,前往美國,身上只有一把裝有六條珍貴琴弦的舊吉他。
法蘭奇帶著眾神恩賜的天賦,展開絕妙旅程,一路見識二十世紀的音樂風景,古典樂、爵士樂、搖滾樂一路不絕於耳。沿途也以驚人天賦,影響眾多音樂明星:他替吉普賽吉他手金格‧萊恩哈特翻譯;給小理查德寶貴的意見;頂替貓王上場表演;還為挑選二手車的鄉村歌手漢克‧威廉斯出主意。
法蘭奇自己成為流行音樂之星,出了唱片,大受歡迎,他的天賦卻也成了負擔。他發現,原來自己的音樂確實會改變他人的未來──只要有琴弦變藍,就代表有生命因他產生變化。
在歌唱事業的高峰,法蘭奇銷聲匿跡。關於他的傳說只是愈演愈烈。數十年後,他再度現身,為的是改變最後一人的命運,之後隨即壯麗告別人生舞台。
《六根藍色魔弦》猶如音樂版的《阿甘正傳》,日後必成經典。艾爾邦本人畢生從事音樂活動,由此佳作傳達「人生在世,其實都是樂團的一分子」,而音樂與人的連結,改變了所有人。

作者簡介

米奇‧艾爾邦(Mitch Albom)/著
暢銷小說家、劇作家、電影、舞台編劇,專欄作品遍及全美。連續六部作品榮獲《紐約時報》暢銷書排行榜第一名,在全球以四十二種語言賣出,銷量累積三千五百萬冊,包含聲勢不墜的回憶錄《最後14堂星期二的課》。於底特律創立八間慈善機構,也在海地太子港開設孤兒院。現與妻子住在底特律。

吳品儒/譯
就讀師大翻譯所。喜歡聽音樂聽離奇故事,喝酒喝咖啡。
閒暇時去深山或廢墟探險,或用百元商品改造住家,收納懶懶熊。

書摘/試閱

1
我來這裡,領回我的貴重物品。
他在那裡,躺在靈柩中。其實他已經是我的了,但是好音樂家在演奏出最後一個音符之前,只能肅然忍耐。這名男子的旋律已然結束,憑弔者依然遠道而來,再添幾小節,算作尾聲。
讓我們聽下去吧。
上天堂也不急呀。
我是不是嚇到你了?真是不應該。我不是死神,不是披著斗篷的陰暗收割者,也沒有發出腐敗惡臭。並不像你們年輕人描述的那樣啊,拜託。
我也並非你們懼怕的死後審判者,我有什麼資格審判生命呢?我曾與善惡共鄰,這男子犯下什麼過錯,我無從置評,也不會評論他的善行。
不過,關於他本人,我卻十分了解:他以吉他編織魔咒,以低沉、帶有氣音的嗓音迷倒眾人。
他用六條藍色吉他弦,改變了六段人生。
這些故事,我倒是能告訴你。
你不聽的話,我只好歇歇。
我總是在找時間休息。
你是不是覺得我故作靦腆?有時我的確如此。我也能變得甜美、沉著,或是刺耳、憤怒、複雜、單純,像傾瀉而下的沙一般撫慰人心,或像針孔之光那樣尖銳刺眼。
我是音樂之神。
我來這裡取回法蘭奇‧普瑞斯托(Frankie Presto)的靈魂,不打算整個拿走,只想要回他出生時從我這裡拿走的一大部分就好了。不管多麼善用,音樂天分是一筆貸款,並非私人物品,離開人世時得還給我。
我要收回法蘭奇的天分,散播給其他新生兒。總有一天,我也會收回你的音樂天分:你第一次聽到旋律會抬頭張望,或隨著鼓點踩踏腳尖。
人是音樂性的動物。
否則心臟跳動怎會有節奏?

當然,有些人從我這裡取得比較多。巴哈、莫札特、巴西音樂家裘賓(Jobim)、路易斯‧阿姆斯壯、艾力克‧克萊普頓(Eric Clapton)、菲利普‧格拉斯(Philip Glass)、王子,這些當代音樂人不過是一小部分罷了。這些人啊,出生時我就感覺到,他們的小手伸出來抓住了我。跟你說一個小祕密:天分就是這樣來的。新生兒還沒睜眼時,我們這些神圍繞著他們,化身為鮮豔色彩。他們第一次握起小手的時候,其實是在捉住最吸引自己的天賦顏色。捉住的天分會一輩子跟著他們。幸運的人(我覺得很幸運啦)會選擇抓住我──音樂之神。從此以後,你每次哼唱、每次吹口哨、每次撥弦、每次彈琴,都有我在其中。
我無法讓你長生不死,我沒有那種能力。
但是我能灌注你。
是啊,靈柩裡的那個男人得到我的加持,我那神祕而遭人誤解的法蘭奇‧普瑞斯托、昔日的知名搖滾樂手,日前在音樂祭表演時驟逝,爆滿的觀眾目擊當下。他的身軀先是升到舞台上方,最後落回舞台上,但那只是無生命的軀殼。
這件事引起軒然大波,直到今天眾人為了他的葬禮聚集在這百年歷史的大教堂,依然問著:「誰殺了法蘭奇‧普瑞斯托?」因為他們認為,不可能有人就那樣死去。
這話倒是沒錯。

你知道法蘭奇的本名其實是「法蘭西斯可」嗎?但是他的經紀人想隱瞞這件事,認為「法蘭奇」比較對美國歌迷的胃口。這樣年輕女孩就可以在演唱會上大喊:「我愛你,法蘭奇!」我覺得經紀人想得沒錯,簡單的名字比較適合歇斯底里的發洩。名字可以改,但是不管如何操控未來,過去是改不了的。
他的本名是法蘭西斯可。
法蘭西斯可‧德‧阿西斯‧巴斯圭爾‧普瑞斯托(Francisco de Asís Pascual Presto),我挺喜歡的。
賜與他天分的那晚,我本人在場。

沒錯,我知道法蘭奇‧普瑞斯托的身世之謎。那是連歷史學家和樂評,甚至法蘭奇本人都不知道的謎團。
要是想聽的話,我可以告訴你。
你是不是被嚇到了?我竟然一開始就願意說這麼私密的故事?唉,再拖也沒有意思。音樂天分不像其他發展較晚的天分,例如「理智」或「數學」。我音樂之神要是賜給你歌唱天分,你第一次唱歌就能展現了。作曲天分呢?通常在開頭幾個音符就能聽出我最好的恩賜。像是莫札特做〈小夜曲〉時,「噹,噠-噹,噠-噹,噠-噹,噠-噹」,他用古鋼琴彈奏時不禁笑了出來,不用一分鐘就作完了。
你知道法蘭奇‧普瑞斯托怎麼來到這世界上的嗎?
我會跟你說的。其實很簡單。

故事發生在這裡,小小的西班牙城市──維雅雷亞爾(Villareal)。我說故事喜歡用時間點開頭,所以就從一九三六年八月開始吧,節奏為不規則的6/5拍,因為這段時間是西班牙史上極為血腥的時期:西班牙內戰。聽說El Terror Rojo(紅色恐怖)即將席捲維市大街小巷,這間教堂尤其是目標。教會相關人士包括神父、修女,都已經先逃到鄉間了。
那天晚上的事我記得很清楚。(對,我可是有記憶的。我沒有軀體,但有無限記憶。)天上打著雷,雨水擊打人行道。即將臨盆的年輕母親趕到教堂裡,為自己的孩子禱告。她叫卡門西塔(Carmencita)。骨架小,顴骨高,頭髮又厚又鬈,色如黑葡萄。她點了兩根蠟燭,畫了十字,雙手放在隆起的肚上,痛得彎腰,陣痛開始了。
她放聲大叫。一名獨自留守的年輕修女(褐綠色雙眼,門牙有細細牙縫)趕過來,扶她起身,說道:「冷靜。」捧著卡門西塔的臉。但她們還趕不及前往醫院,前門就被踹開了。
屠城者來了。
這些人是革命分子、軍人,對新政府感到憤怒,要來毀掉這間教堂,之前他們在西班牙各處也是如此。雕像和祭壇遭到褻瀆,教堂焚為焦土,神父修女就在神聖的場所當場遭到殺害。
你可能會以為此般恐懼發生時,新生命會被嚇到僵住。沒這回事。不管是喜悅或是恐懼,都不會耽誤新生命。即將出世的法蘭奇‧普瑞斯托絲毫不知子宮外的戰爭,他已經準備好要進場了。
我也是喔。
年輕修女匆匆帶卡門西塔來到一間密室,爬上幾百年前就蓋好的祕密階梯。屠城者在密室下方搗毀教堂時,她將法蘭奇的母親引到有蠟燭點亮的角落,躺在灰毯上。兩個人都呼吸急促,組成一種節奏,吸吐吸吐。
「冷靜,冷靜。」修女不斷小聲提醒。
外頭的雨像是木槌般敲打著屋頂,雷聲如同鼓聲。底下的屠城者燒了食堂,火焰劈啪作響,猶如百枚西班牙響板。還沒逃出教堂的人尖叫,發出尖銳的哀鳴,伴以暴行者的低沉指令。低音、高音、火焰劈啪,風聲呼呼,雨聲淋淋,雷聲隆隆,組合成一首盛怒的交響曲,演奏漸強。入侵者撬開聖人巴斯加(Saint Pascual)之墓,正打算「鞭屍」時,教堂上方的鐘突然響了,眾人抬頭往上看,
就在那時,法蘭奇‧普瑞斯托誕生了。
他握起小手,帶走一部分的我。

啊,我是不是自顧自說了太多?我還得顧著比例呢。說出生故事是一回事,說人生故事又是另一回事。
離開靈柩旁,去外面走走吧。早晨的陽光讓人一下車就瞇起眼睛,他們把車停在種滿橄欖樹的小公園旁邊的窄巷。真的來到這裡的人,只有一點點,應該要更多才對。據我計算(我算得很準),法蘭奇‧普瑞斯托在世時,參加過三百七十四個樂團演出。
你以為這樣代表葬禮會很盛大?
其實每個人活著,都在參加樂團,只不過演奏音樂的只有一部分。我可貴的弟子法蘭奇,不只是吉他手、歌手,也不只是大半人生隱匿行蹤的知名藝人。童年時,他吃了很多苦。為此,他得到一項天賦。他還得到一組琴弦,賦予他改變生命的力量。
六根琴弦,六段人生。
因此,我才會覺得他的告別式會有所不同,才會願意留在這裡聽人弔唁,聽法蘭奇的絕佳交響曲,由認識他的人演奏。我也得解開他的神祕死因,解開跟蹤他到死前的神祕人士究竟是誰。
我想看看這些事情是如何收尾的。
音樂總是渴望尾聲。
不過現在我該休息了,已經說了好多。你看到教堂階梯上抽菸的人嗎?看到那個戴著粗花呢長禮帽的人了嗎?他吹小號,以前手指很靈活的,但他現在老了,跟病痛奮鬥中。
去聽他講一下話吧。
每個人活著,都參加過樂團,
他的樂團,法蘭奇也參加過。

爵士小號手馬可士的話
馬可士‧貝爾葛瑞福(Marcus Belgrave),自組五重奏樂團;曾為雷‧查爾斯(Ray Charles)的樂團成員;為麥考伊‧泰納(McCoy Tyner)、迪吉‧葛拉斯彼(Dizzy Gillespie)、艾拉‧費茲傑羅(Ella Fitzgerald)伴唱。

先跟你借個火⋯⋯嗯,嗯,謝謝⋯⋯
對啊,我也是不敢相信,誰會那樣死掉啊?但我告訴你啊,法蘭奇有點怪怪的,這事情我沒說過,但我發誓是真的。
我們以前在底特律的俱樂部演奏,大概是一九五一年或五二年的事,在一個叫「黑底洞」(Black Bottom)的地區,以前那裡有一堆很棒的俱樂部,戰後都爛掉了。
總之我們是禮拜五晚上演奏,彈四場——八點、十點、十二點、凌晨兩點。法蘭奇跟我們一起彈,那時候他只是個瘦巴巴、彈吉他的少年仔,還沒灌唱片,連歌都還沒開始唱咧。見鬼!我連他姓什麼都不知道,只知道他叫法蘭奇。他年紀那麼小,根本不可以上台的啊。但是他來彈都不拿錢,俱樂部的頭家真是賺到了,睜一眼閉一眼就當他成年了。你知道我的意思嗎?我們叫法蘭奇坐後面,離聚光燈遠一點,他那掃把頭在黑暗中跳來跳去。表演結束,他可以免費吃一盤雞肉,我們也賺到免錢的吉他手。
好啦,好啦,快說到重點了。剛才說,那地方現在已經爛掉了,有一些壞蛋。總之我們在演奏〈煙燻小屋藍調〉(Smokehouse Blues),有個大鬍子帶著漂亮金髮妹坐在角落,她口紅塗很厚,可能想要看起來成熟一點。
然後啊,應該發生了什麼事吧,大鬍子跳了起來,推金髮妹去撞牆。他椅子往後飛,還拿刀抵住她喉嚨,讓她無法呼吸,用各種難聽話大聲罵她。我們的鋼琴師提利直接走出門外,他就是那樣的人,大家都叫他「不惹事的提利」。但樂團其他人都還在彈哪,表情都是「不想看,但也沒辦法不看」的僵硬。彷彿要是我們不彈了,大鬍子就會殺了金髮妹。他一邊吼一邊揮刀,可是大家啥屁事都不做,因為他塊頭太大了。
接下來啊,法蘭奇突然跳到台前,開始彈得又響又快。他彈得好好,大家都不知道要看哪邊,吵架那邊,還是吉他手這邊?法蘭奇喊:「喂!」大鬍子轉過來,亂吼些酒後瘋話。可是法蘭奇只是彈得更快。我跟東尼(Tony)、艾羅伊(Elroy)想跟上他,但他好像中猴一樣,手指快得簡直不像人。
「喂!」法蘭奇又喊一聲,那時他彈得跟閃電一樣快,但每個音還是很清楚、不馬虎,逼得大鬍子非得轉過來拿刀對著他,接受戰帖一般。
大鬍子發牢騷地說:「再快一點。」
他就彈得更快。有人開始歡呼,好像在玩咧。法蘭奇彈完〈煙燻小屋藍調〉,開始彈〈大黃蜂〉,就是那齣俄羅斯歌劇的插曲。我想要跟上去吹,艾羅伊踩踏板踩得超用力,腳都要斷掉了。
結果那傢伙又喊:「再快一點啊!」
我們想說,世界上哪有人可以彈得更快啊?結果想都還沒想完,法蘭奇又加快了速度,他的手指從粗弦移動到細弦,速度快到像是一群大黃蜂要從吉他裡飛出來。可是他都不用看手,只是瞪著那個大鬍子,嘴巴微開,頭髮垂到額頭上。大家都在拍手,想跟上艾羅伊的節奏。這一段,法蘭奇從離琴頭最遠的地方一路往上彈到琴頸最高處。見鬼了,大鬍子幾乎像被催眠了,靠近舞台要看清楚。法蘭奇看著金髮妹,她看著他。他頭一偏,她衝了出去,快得跟子彈一樣。
整場歡呼,像平常那樣「嗚~嗚~嗚~」,法蘭奇咬嘴唇,彈到最高音時,像雛鳥被他捏得尖叫出來。大鬍子這時走到舞台邊,法蘭奇把吉他當機關槍那樣對著他「叭噠叭噠叭噠叭噠」,彈完了!他把吉他掛回脖子上,大家像著魔般叫好,他用力呼吸。彈得真好,還好沒人死掉。
接著法蘭奇衝出門外,去追那個女孩了。
可是喔,重點來了。
我看看他的吉他,有一根弦變藍了。真的喔,跟火焰中間那圈一樣藍。
我想說,不知道這少年仔哪裡來的。搞不好不知道比較好。

2
好吧,給你一個提示。
要是法蘭奇沒那樣做,口紅搽很厚的金髮妹早就死了。但是法蘭奇那時太年輕,不知道會這樣,連自己擁有那種力量也不知道……
我道歉。
我在上面,窗台這裡。
剛才,我在聽教堂後巷廚房的廣播放金髮美女合唱團(Blondie)的〈玻璃心〉(Heart of Glass)。你有沒有發現戶外播放的音樂聽起來很不一樣?像是草地婚禮上的大提琴演奏,或是海濱主題公園的卡利奧普琴(calliope)?
那是因為音樂誕生在戶外。海浪的間奏有我,風沙呼嘯有我,貓頭鷹呼呼、烏鴉呱呱,也都有我。我乘回音而行,御風前進。自然育我,生而崎嶇粗獷,只有人類會修飾稜角,讓聲音更動聽。
你們要這樣做,沒有關係,但是你們總是以為,環境愈寧靜,聲音愈純淨。胡扯。我有個身材高大、手腳笨拙的薩克斯風徒弟,叫桑尼‧羅林斯(Sonny Rollins),他有三年都在紐約市橋下吹奏,他那柔美的爵士旋律飄蕩在嘈雜的交通噪音之中。我常常停在橋樑上,只為聽他一曲。
又好比我那親愛的法蘭奇,他誕生於嘈雜鐘響與混亂毀滅之中。還記得教堂火災那晚嗎?法蘭奇的母親卡門西塔,必須設法不讓剛出生的他哭泣,不然會被凶殘的民兵發現。卡門西塔和法蘭奇一同躺在灰毯上,她在他耳邊哼唱歌曲。那是過往的旋律,在維市廣為人知,作曲者也是維市人──吉他大師法蘭西斯可‧塔瑞加(Francisco Tárrega)、我的傑出弟子。卡門西塔以最純淨的方式哼著那首歌,淚水從她的臉頰滑落到新生兒的皮膚上。
他沒有哭泣。
這樣很好,因為再過幾分鐘,屠城者便來到主祭壇,搗毀一切的聲響一清二楚。他們愈來愈近,很快就會登上階梯。寬牙縫的綠眼睛修女全身發抖,她知道卡門西塔才剛生,不能走動;她身體太虛弱,血流得到處都是。
她也知道那些人一旦發現修女,格殺勿論。
她默默念著禱文,將道袍蓋住頭,捏熄燭火。
「安靜。」她低語。
卡門西塔停止哼唱。那首曲子她只哼了這麼一次給兒子聽。
曲名是〈Lágrima〉,意思是「淚珠」。

如果你只熟悉五○年代末、六○年代初,正值全盛時期的法蘭奇,剛才的故事聽起來一定和他很不搭調。那時,他號稱「貓王再世」,灌唱片、上電視、開熱鬧的演唱會。他的招牌照片是一臉笑容,穿著黃褐色獵裝外套、粉紅色衣領襯衫,從車窗探頭出去,在漂亮棕髮女子的手上簽名。
這張照片刊登在《生活》雜誌上,後來成了他的專輯封面。那張唱片銷售成績最好,叫作《法蘭奇‧普瑞斯托想愛你》,高達數百萬張。幼時的小法蘭奇,晃蕩在用馬車運送橘子的窮困街道上,一定難以想像後來賺了這麼多錢吧。 
那個時期,大眾認為法蘭奇是美國藝人。他有美國經紀人,唱歌時毫無西班牙腔,就連他會彈吉他這件事也被推到幕後。老實說,他們叫法蘭奇演唱的歌曲,遠遠不及他本身的才華。
我還沒跟你說他得到的第一種樂器,也還沒說無毛狗、樹上的女孩、大師、戰爭、吉他聖手金格‧萊恩哈特(Django Reinhardt)、貓王、鄉村藍調歌手漢克‧威廉斯(Hank Williams),也還沒說為何法蘭奇會在事業高峰急流勇退。
還有他過世的景象:他越過吃驚的觀眾,飄到空中。
他的人生旅程是一個富有層次的故事。你看起來好像很有興趣嘛,惹得我好想講,有觀眾的時候我總是這樣。
車輛陸陸續續到來,太陽慢慢攀升到城市上方,牧師還在小房間裡著裝。
應該還有時間。
那麼來快轉一下,這樣比較適合Presto這速度。對你來說,這個字在現代,可能是看到什麼趣事後發出的驚呼語,在過去卻是作曲家用來表示樂音的最急板,帶有明亮、跳躍、熱情的意思。
Presto也是「準備妥當」的意思。
那麼你準備好了嗎?
繼續講我這孩子的故事。

3
人這一生都會參加樂團。
你出生,開始參加第一個樂團。母親是樂團團長,舞台上還有父親、兄弟姐妹。或許父親不在場,就如同舞台燈下的空椅子,但他依舊是創團元老,要是他哪天出場,記得給他留個位子。
人生展開,你還會參加其他樂團,有些是友誼團,有些是戀愛團,還有一些是鄰居團、同學團、軍隊團。團員可能穿得都一樣,或是嘲笑自己發明的語言。又或者,你會一屁股跌坐在後台沙發上,和別人共用會議桌,或是擠在船上的廚房裡。但是不管參加哪個樂團,你都有負責演奏的專屬音部,那一部分會影響你,就如同你會影響你的演出。
還有,一如所有樂團的命運,為了距離、歧異、離婚、死亡,最後通常會解散。

法蘭奇一開始參加的團是雙人合唱,團員是他們母子倆。上帝保佑,那晚他們沒被屠城者發現,想辦法逃出燃燒中的教堂。但是這場恐怖的遭遇讓她蒙上陰影,她搬到維市最偏僻的角落,閉口不提那天的遭遇。那幾年在西班牙,人與人之間猜忌得厲害,祕密只能自己保管。村人經過身邊時,她總是低頭,避免眼神交會。
「好可愛的孩子啊!」村人誇張地大叫。
「謝謝。」她模糊地回應,快步離開。
孩子長出滿頭黑髮。過了幾個月,她發現每次教堂鐘響,他都會轉頭過去。有一次,母子與吹笛的街頭藝人擦肩而過,法蘭奇伸出手,像要抓取更多音樂(但你已經拿很多了,不可以喔)。
乍看之下,他是個普通小孩,但是有很長一段時間,他都不哭。他幾乎不會發出任何聲音。他倆住在單房的公寓裡,樓下是麵包店,要是餓了(他們很容易餓),她就會下樓晃晃,等著老麵包師傅問她寶寶怎麼那麼安靜。她會垂下眼簾,師傅便會歎口氣說:「不用擔心,太太,總有一天寶寶會說話的。」然後給她一盤泡了橄欖油的麵包捲。偶爾她靠著縫補、洗衣為生,但因為戰爭民不聊生,錢已經夠少了,還要帶小孩,她根本沒辦法工作。每個月來了又走,她幾乎存不了錢。
鄰居建議她:「去教會,請他們幫忙啊。」但她從來沒這樣做,她再也不想靠近教會了。
法蘭奇快過一歲生日時,為了打破單調日常,她帶法蘭奇到大街上最大的一間商店「美迪納」(Medina), 看一些永遠買不起的商品。她在新上市的手推車旁晃來晃去,希望自己也買得起。店裡還有強打商品「發條留聲機」,她要離開店門前,停下腳步欣賞機器。衣著合身、蓄著些許鬍髭的老闆走向前,發現她沒戴結婚戒指。他微笑,放了一張七十八轉唱片。
他語氣驕傲地說:「小姐,聽聽看吧。」那是西班牙吉他手塞戈維亞(Andrés Segovia)的唱片,那天早上放的音樂,讓還是幼兒的法蘭奇著了魔。
他歪過頭,雙手握拳。等到歌唱完,他第一次哭了出來。
哭聲響亮。
嬰兒哭聲和成人一般有力,老闆聽了面孔扭曲,客人臉色大變。她覺得很尷尬,之前從沒聽過他這樣大力哭鬧,她急忙搖他,小聲說:「安靜!」但尖銳的哭聲還是不停,聲音大到整間商店都聽得見。夥計抓了一顆收銀台上的糖果,塞到小孩嘴裡想止住哭聲,結果小孩只是雙手亂揮,哭得更大聲。
最後,慌慌張張的老闆又把唱臂放下。
塞戈維亞的吉他聲又出現了。
法蘭奇安靜下來。
我不說,你也知道那是什麼歌吧?
〈淚〉。

那天之後,小孩像是永遠哭不飽似的,哭個不停。沒有一個小時安靜,讓他躺床上,幫他蓋被,也無法安撫他。他那啼哭,比雞鳴洪亮,比野狗吠叫激動。聽起來像是他在利用哭聲,爭取永遠無法得到的東西。
「夠了沒啊!」鄰居從窗口大吼:「餵奶啦!讓他閉嘴!」
但是什麼方法都沒用,他只是夜夜嚎哭。就算鄰居敲牆壁、樓下住戶用掃把頂天花板也是莫可奈何。「想點辦法好不好!」「我們還要睡覺耶!」誰也沒聽過小孩哭成那樣。樓下的麵包師傅也不給她麵包了,希望他們另覓住處。
沒人幫忙,食物又少,可憐的婦人已經窮途末路。她變得憂鬱,肚子餓到發痛,健康惡化。冬天即將來臨,她開始發燒,精神錯亂。她在脖子圍上紅色毛巾,漫步街頭,放小孩在家裡自己哭。有時,她還會自言自語,以為有人在跟她說話。
某個寒冷的早晨,她沒有東西餵小孩吃,也不知道怎麼讓他不哭。她把他帶去維市郊外,密哈勒斯河(Mijares River)在那裡出海。她爬下山坡走到河邊,強風吹來,颳起地上落葉。她看著用灰毯包裹的小孩,那時他安靜了一會兒,她表情也柔和下來。但是遠方教堂鐘響,他聽了又開始嚎哭。她回頭看了教堂一眼,自己也放聲尖叫。
她把小孩丟進水中,然後跑掉。
媽媽不應該做這種事情,但是她做了。淚水從淡綠色的眼睛流下來,滑過牙縫很寬的嘴巴。她一直跑,跑到肺都要爆炸了,頭還是不回,不看小孩,不看河。
媽媽不應該做這種事情,但她不是法蘭奇的媽媽。卡門西塔身上蓋著修女道袍,已經死在教堂的小房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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