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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書摘/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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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師奶奶」張愛玲在現代文學史上的哀榮極盛,愛她、讀她、憶她、批她的作品早已蔚為大觀,仍然不能道盡她的「好」。本書是劉紹銘先生近年來關於張愛玲的 文章精選集。劉先生身兼學者、作家、譯者數職,學養豐厚,又和張愛玲有過直接往來,知人論世。在他的筆下,城與人、中與西、著與述,妙趣天成,一往情深。 張愛玲,這寒噝噝的世界待她倒也不薄。

作者簡介

劉紹銘教授是著名學者、翻譯家、作家,嶺南大學榮休教授,著作等身。與閔福德教授合編的學術著作Classical Chinese Literature: An Anthology of Translations,Volume 1: From Antiquity to the Tang Dynasty(中文大學出版社,2000),深受好評。其他文集包括《吃馬鈴薯的日子》、《二殘遊記》、《九七香港浪遊記》、《偷窺天國》、《傳香火》、《小說與戲劇》、《情到濃時》、《文字豈是東西》等。譯作則有《中國現代小說史》及《一九八四》等。

序:課室內的張愛玲

舊事重提。2000年秋,嶺南大學主辦了一個張愛玲研討會。第一天晚飯開席前,公關部同事傳話,說有「好事者」問為甚麼會議不請張愛玲參加。

當時忙着招呼客人,沒有打聽「好事者」是誰。事後也沒有「跟進」。何必讓人家難堪呢,到時自己總會發現的。憑常識看,「好事者」對「祖師奶奶」的興趣,不過是閒來無事茶餘酒後的一個「八卦」話題,不可能是奉張愛玲為「教母」的粉絲。說不定他僅從電影《色戒》或〈傾城之戀〉認識張愛玲這個名字。

張愛玲成大名後,大大小小的作品陸續成為高等學府中碩士生博士生爭相研究的題目。但讓張愛玲小姐在普羅大眾日常生活中成為閒聊對象的,不因她是〈金鎖記〉或《秧歌》的作者,而是因她極不尋常的家族背景與個人經歷。在敵偽時期的上海,她一度是胡「逆」蘭成的夫人。在戰後上海小報文人的眼中,她更是勾搭美國大兵的「吉普女郎」。

後來祖師奶奶到了美國,下嫁一位年紀比她大一截家無恆產的舊時老美「左翼」作家。懷過孕但流了產。老美丈夫身故後,小姐離群索居,在加州過着「拒人千里」的生活。至親好友(如夏志清先生)給她寫信,有時也要等一年半載才得到她一張明信片作回音。但小姐畢竟曾經一度是「臨水照花人」,她的私生活愈神秘,愈引起好事者尋根究底的興趣。

台灣在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吹起了「張愛玲熱」,大小報章都搶着刊登奶奶的起居註。戴文采女士受報館之托到美國訪問奶奶,始終不得其門而入,心生一計,租住奶奶公寓隔壁房間,方便窺其私隱。每次看到奶奶出來倒垃圾,等她離開後就倒出盛在黑膠袋子的東西細細端詳一番。經戴文采的報導,現在我們知道奶奶愛用甚麼牌子的肥皂:Ivory和Coast。

張小虹對這個因張愛玲生前死後引起的「文化現象」用了兩個既殘忍又brutal的「學院派」名詞作界定:一是「嗜糞」(coprophilia),一是「戀屍」(necrophilia)。這兩個名詞聽來恐怖,所幸張小姐歸道山已二十年,當年有關她種種的流風餘韻,隨着白頭宮女一一老去,再也「熱」不起來了。

張愛玲留給現代中國文學最珍貴的遺產是她「瘦金體」敍事的書法。新文學時期的作家,巴金、茅盾、老舍,你說好了,內容不說,單以文字看,都像亨利.詹姆斯說的「臃腫怪獸」(baggy monster),一身贅肉,有時非得先拿起筆來削其肥脂才能看得下去。

我在舊文〈兀自燃燒的句子〉介紹過張愛玲的文字特色。開頭這麼說:「在中國近代作家中,錢鍾書和張愛玲均以意象慧盈、文字冷峭知名。」兩人相比,我還是覺得張愛玲的經營比較深入民心。錢鍾書博學,有資格目中無人,所用的譬喻和意象也因此刻薄成性。張愛玲眼中的眾生,包括自己在內。她在〈我看蘇青〉一文說:「我想到許多人的命運,連我在內的,有一種鬱鬱蒼蒼的身世之感。」

我說的「兀自燃燒」,說的是張愛玲有些句子,不必放在上下文的語境中也可見其「潛質之幽光」。且取〈金鎖記〉一段:

 

季澤把那交叉着的十指往下移了一移,兩隻拇指按在嘴唇上,兩隻食指緩緩撫摸着鼻樑,露出一雙水汪汪的眼睛來。那眼珠卻是水仙花缸底的黑石子,上面汪着水,下面冷冷的沒有表情。

 

看過〈封鎖〉的人,不會忘記那位二十五歲猶是「雲英未嫁」的大學講師吳翠遠,因為她手臂白得「像擠出來的牙膏」。因為她的頭髮梳成千篇一律的式樣,羞怯怯的,「唯恐喚起公眾的注意」。她不難看,可是她那種美是一種「模稜兩可的,彷彿怕得罪了誰的美」。

看《色.戒》電影,我們的注意力當然都落在男女主角身上。可惜湯唯的「內心世界」,只能在文本窺探。且看佳芝等先生出現時那種患得患失心情:「她又看了看錶。一種失敗的預感,像絲襪上的一道裂痕,蔭涼的在腿肚子上悄悄往上爬。」

不久前《印刻文學生活誌》出了特輯,以此作標題:「為自己預約一堂美好的文學課:初、高中國文課的文學注目。」我聽到前台灣師大附中同學李椒庭說,他在國文課遇上了張愛玲,深為〈天才夢〉中的彩句所震撼:「生命是一襲華美的袍,爬滿了蝨子。……在沒有人與人交接的場合,我充滿了生活的歡悅。」

李椒庭同學是在課堂內認識張愛玲的。靠文本聆聽祖師奶奶的聲音、揣摩她「臨水照花」的風貌。〈天才夢〉是張愛玲初試啼聲的作品,竟令這位當年尚未識愁滋味的小朋友「兩隻手臂的疙瘩全彈出來,被瞬間加快的心跳震得跳起波浪舞」。

沈雙在《零度看張:重構張愛玲》的編者序言這麼說﹕「我在香港教書過程中經常有學生對我說張愛玲就是中國現代文學的經典了。既是經典,就是美文的代表。但是我們這個集子裏有不少文章都特別提出了張愛玲不美及不雅的一面,她的污穢、她的俗氣、她的悲觀、她的『小』,以及她的艱難。」

這些有關祖師奶奶的評語,坦率得很,但也實情如此。也許因為我跟小姐有過一面之緣,多次通過信,幫過她忙找差事,在這裏可以補充說一句,小姐一旦離開了自己的文字空間跟別人交往,一點也不可愛。上述那位李椒庭同學初識〈天才夢〉感受到「加快的心跳」。這可說明張小姐文字本身有教人過目難忘的魅力。

張愛玲離開大陸經香港赴美定居,可真是兩袖清風,生活靠的是美國基金會和大學的研究經費。小姐流落香港時,對她照顧得不遺餘力的是宋淇先生夫人。在美國定居後,夏志清先生因知她除寫作外別無其他謀生能力,到處給她寫推薦信申請研究經費。除一封接一封的介紹信外,夏公還替她的英文著作找出版

社,可惜EileenChang沒有張愛玲的名氣,她的英文作品,一直在歐美找不到市場。

祖師奶奶晚年住公寓,常常搬家,幸得一班晚輩幫忙。其中有我的同學莊信正和詩人張錯。他們先替她跑腿找房子,然後動手動腳替她「搬家」。199598下午四時許,夏志清在紐約家居接到張信生教授從加州打來的電話告訴他張愛玲的死訊,當晚就寫了數千字長文〈超人才華,絕世淒涼〉悼念她。曾以各種形式對愛玲「淒涼」身世伸出援手的「粉絲」如莊信正、張錯、張信生等不會想到從她身上可以拿到甚麼回報。這倒是個文人相惜的好例子。

目次

序:課室內的張愛玲 ︱ ix

 

甲輯

張愛玲現象 ︱ 3

落難才女張愛玲 ︱ 15

緣起 ︱ 25

兀自燃燒的句子 ︱ 31

細細的喜悅 ︱ 39

張愛玲的散文 ︱ 44

褪色的玫瑰 ︱ 69

張愛玲的知音 ︱ 74

張愛玲教英文 ︱ 79

〈鬱金香〉讀後 ︱ 81

到底是中國人 ︱ 85

張愛玲的中英互譯 ︱ 92

輪迴轉生:試論作者自譯之得失 ︱ 117

英譯〈傾城之戀〉 ︱ 140

張愛玲的英文家書 ︱ 150

依然故妳 ︱ 153

身世悠悠 ︱ 155

另類張愛玲 ︱ 158

傳奇的誘惑 ︱ 163

文字還能感人的時代 ︱ 166

民國女子 ︱ 168

私語親疏有別 ︱ 171

愛玲「原罪」說 ︱ 175

該拿張愛玲怎麼辦? ︱ 181

張愛玲的甜言蜜語 ︱ 186

愛玲五恨 ︱ 189

愛玲小館 ︱ 197

 

乙輯

一介布衣 ︱ 203

荒野的吶喊—紀念夏公 ︱ 210

古風猶存 ︱ 218

國粹.軟刀子.雜說 ︱ 223

分享何時了 ︱ 232

The Knight of Sorrowful Countenance ︱ 239

Howard原來是浩文 ︱ 246

葛浩文的極短篇 ︱ 252

流在香港地下的血 ︱ 260

無端來作嶺南人 ︱ 271

閒話閒適 ︱ 280

書摘/試閱

愛玲五恨

人生恨事知多少?張愛玲就說過,一恨海棠無香;二恨鰣魚多骨;三恨曹雪芹《紅樓夢》未完;四恨高鶚妄改──死有餘辜。人生恨事何止這四條?在近日出版的《張愛玲私語錄》看到,原來小姐「從小妒忌林語堂,因為覺得他不配,他中文比英文好」。我們還可以在〈私語〉中看到她「妒忌」林語堂的理由:「我要比林語堂還要出風頭,我要穿最別緻的衣服,周遊世界,在上海有自己的房子。」

張愛玲跟宋淇、鄺文美夫婦認交四十餘年,互通書信達六百多封。有一次,愛玲跟他們說:「有些人從來不使我妒忌,如蘇青、徐訏的書比我的書銷路都好,我不把他們看做對手。還有韓素音。聽見凌叔華用英文寫書,也不覺得是威脅。看過她寫的中文,知道同我完全兩路。」

〈私語〉發表於1944年,愛玲二十四歲。林語堂的成名作My Country and My People(《吾國與吾民》)1935年在美國出版,極受好評。第二年出了英國版,也成為暢銷書。林語堂名成利就,羨煞了愛玲小姐。如果她是拿林語堂在《論語》或《人間世》發表的文字來衡量他的中文,再以此為根據論證他的中文比英文好,那真不知從何說起。林語堂的英文暢順如流水行雲,起承轉合隨心所欲,到家極了。

張愛玲「妒忌」林語堂、覺得他「不配」,或可視為酸葡萄心理的反射。除了海棠無香鰣魚多骨外,張愛玲終生抱憾的就是不能像林語堂那樣靠英文著作在外國領風騷。她從小就立志當雙語作家。十八歲那年她被父親grounded,不准離開家門。病患傷寒也不得出外就醫,如果不是女傭使計幫她脫險,可能早丟了性命。康復後,愛玲把坐「家牢」的經過寫成英文,寄到英文《大美晚報》(Shanghai Evening Post and Mercury)發表。編輯給她代擬的題目是:“What a Life! What a Girl’s Life!”四年後愛玲重寫這段經歷,用的是中文。這就是今天我們讀到的〈私語〉。

張愛玲在上海唸教會學校,在香港大學英文系修讀了兩年。移民美國後,除了日常的「語境」是英文外,嫁的丈夫也是美國人。這些條件當然對她學習英語大有幫助,但如果我們知道她英文版的《秧歌》(The Rice-Sprout Song)是1955年出版,而她也是在這一年離港赴美的,應可從此推斷她的英文造詣全靠天份加上自修苦學得來。

張愛玲1952年重臨香港,生活靠翻譯和寫劇本維持,同時也接受美國新聞處的資助寫小說。英文本的《秧歌》和《赤地之戀》就是這時期的產品。2002年高全之以電話和電郵方式訪問了當時美新處處長RichardM.McCarthy,談到他初讀《秧歌》的印象,說:「我大為驚異佩服。我自己寫不出那麼好的英文。我既羨慕也忌妒她的文采。」

出版《秧歌》的美國出版社是Charles Scribner’s Sons,在出版界相當有地位。從高全之所引的資料看,《秧歌》的書評相當正面。其中《紐約前鋒論壇報》的話對作者更有鼓舞作用。以下是高全之的譯文:「這本動人而謙實的小書是她首部英文作品,文筆精鍊,或會令我們許多英文母語讀者大為欽羨。更重要的是,本書展示了她作為小說家的誠摯與技巧。」

《時代》雜誌這麼說:「如以通俗劇視之,則屬諷刺型。可能是目前最近真實的、中國共產黨統治下生活的長篇小說。」

我手上的《吾國與吾民》是英國Heinemann公司1962年的版本。初版1936,同年四刷,接着是1937、1938。1939出了增訂本。1941和1942年各出二刷。跟着的1943和1956年都有印刷。三四十年代是林語堂的黃金歲月,暢銷書一本接一本地面世,在英美兩地都可以拿版稅,不管他「配不配」,單此一點也夠愛玲「妒忌」的了。

像林語堂這類作家,真的可以單靠版稅就可以「穿最別緻的衣服,周遊世界」。愛玲也嚮往這種生活,但1952年離開大陸後,她追求的東西,衣服和旅遊還是次要,每天面對的卻是房租、衣食和醫藥費的現實問題。她的中文作品雖然繼續有版稅可拿,但數目零星,多少不定。要生活得到保障,只能希望英文著作能為英文讀者接受。這個希望落空了。《秧歌》的書評熱潮,只是曇花一現。1956年香港友聯出版社出版了《赤地之戀》,版權頁內註明:not for sale in the United Kingdom, Canada, ortheUnited States of America。「不得在英國、加拿大或美國發售」,張愛玲顯然沒有放棄總有一天在歐美國家出版商中找到伯樂的希望。

英美出版商對《赤地之戀》不感興趣,或可解說因為政治色彩太濃,不是「一般讀者」想看的小說。但The Fall of the Pagoda(《雷峯塔》)和The Book of Change(《易經》)這兩本作品,說的是一個破落封建家庭樹倒猢猻散的故事,卻依然乏人問津。李黎在〈雷峯塔對照記〉(《中國時報》,2010年6月18日)開門見山說:

 

收到張愛玲的英文小說The Fall of the Pagoda……出於好奇立刻開始讀,可是看不到兩三章就索然無味的放下了,過些天又再勉強自己拾起來,如是者數回──做夢都沒有料到閱讀張愛玲竟會這麼興趣缺缺。原因無他:對於我,張門絕學的文字魅力僅限於中文;至於這本英文小說的故事,一是實在並不引人入勝,二是早己知之甚詳毋須探究了。

 

同樣的一個故事,用兩種語文來講述,效果會不會相同?李黎說英文版本的張愛玲因為沒有她註冊商標的那些「兀自燃燒的句子」,讀起來竟然完全不是一回事,「就像同一個靈魂卻換了個身體,那個靈魂用陌生的面孔與我說英文」。

李黎舉了些實例。我耐着性子苦讀,也隨手錄了不少。觸類旁通,因此只取一兩條示範。

“Just like him,”Prosper Wong murmured.“A tiger’s head and a snake’s tail. Big thunder, small rain drops.”「虎頭蛇尾。雷聲大,雨聲小」這幾句話的原意,受過幾年「你好嗎?」普通話訓練的中文非母語讀者也不一定猜得出來。

“A scholar knows what happens in the world without going out of his door.”「秀才不出門能知天下事」。這是李黎貼出來的例子。其實,在電腦手機普及的今天,這句話不論是中文原文也好,譯成英文也好,已全無意義可言。英文書寫忌用成語俗話,因為成語本身就是一種陳腔濫調。成語如果經常出現,這表示作者的思想已漸失去主導能力,開始斷斷續續的拾前人牙慧了。不幸的是《雷峯塔》和《易經》隨處可見這種似通非通的句子:“Really, if I were you, Mrs Chin, I’d go home and enjoy myself, what for, at this age, still out here eating other people’s rice?”Sunflower said.

張愛玲的小說,寫得再壞,也有誘人讀下去的地方──只要作品是中文。〈異鄉記〉有些散句,不需context,也可兀自燃燒:「頭上的天陰陰的合下來,天色是鴨蛋青,四面的水白漫漫的,下起雨來了,毛毛雨,有一下沒有一下的舔着這世界。」張愛玲英文出色,但只有使用母語中文時才露本色,才真真正正的到家。她用英文寫作,處理口語時,時見力不從心。我在2005年發表的長文〈張愛玲的中英互譯〉特別談到的是這個問題。《雷峯塔》不是翻譯,但裏面人物的對話,即使沒有成語夾雜,聽來還是怪怪的。第二十四章開頭母親對女兒說話:“Lose your passport when you’re abroad and you can only die,” Dew said. “Without a passport you can’t leave the country and can’t stay either, what else is there but to die.”

王德威是行內的好好先生,tolerant, indulgent and forgiving。他在為《易經》寫的序言內也不禁輕輕嘆道:However, from a critical perspective The Book of Change may not read as compellingly as“From the Ashes.”《易經》的故事和情節,不少是從〈燼餘錄〉衍生出來,但王德威認為英文《易經》不如中文的〈燼餘錄〉那麼「扣人心弦」(compelling)。其實論文字之到家,〈燼餘錄〉哪裏及得上〈封鎖〉、〈金鎖記〉和〈傾城之戀〉那麼教人刻骨銘心。但結尾那百餘字,雖然熾熱不足,亦可兀自焚燒,是不折不扣「到家」的張愛玲蒼涼文體:

 

時代的車轟轟地往前開。我們坐在車上,經過的也許不過是幾條熟悉的街衢,可是在漫天的火光中也自驚心動魄。就可惜我們只顧忙着一瞥即逝的店鋪的櫥窗裏找尋我們自己的影子──我們只看見自己的臉,蒼白,渺小;我們的自私與空虛,我們恬不知恥的愚蠢──誰都像我們一樣,然而我們每個人都是孤獨的。

 

《雷峯塔》和《易經》這兩本英文創作未能在歐美出版人中找到「伯樂」,最簡單的說法是語言障礙。中英文兼通的讀者,一樣為其中人物的名字「陌生化。」化名Lute的是愛玲。Dew是她媽媽。Elm Brook是爸爸。這也罷了。最陌生的是一些較次要的角色,如女僕Dry Ho。Dry Ho?“Dry Ho was called dry as distinguished from a wet nurse.”「奶媽」是wet nurse。有一位叫Aim Far Chu的。初看以為Aim Far是名字拼音,後來才知是「向遠」之意,Chu是姓。

第一回快結尾時我們聽到Dry Chin說“Keep asking. Break the pot to get to the bottom,”「繼續問吧。打破沙鍋問到底吧。」李黎看了兩三章才覺得趣味索然。不知有漢的洋讀者,打開書才三兩頁,就給Dry Ho和Prosper這些人物搞昏了頭,決不肯break the pot的。我們都因為張愛玲早期寫出了這麼多的傳世之作而懷念她、偏愛她、甚至縱容她。只要是出於她的手筆的中文作品,我們一定「追捧」下去。但看了《雷峯塔》和《易經》後,我們難免覺得心痛:如果她生活無憂,能把精神和精力全放在中文書寫上,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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