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0
0
【簡體曬書區】 單本79折,5本7折,活動好評延長至5/31,趕緊把握這一波!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注解與配套(簡體書)
滿額折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注解與配套(簡體書)

人民幣定價:24.00 元
定  價:NT$ 144 元
優惠價:87125
領券後再享88折
海外經銷商無庫存,到貨日平均30天至45天
可得紅利積點:3 點
相關商品
商品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注解與配套(第三版)》主要內容包括保險合同及其主體、保險合同訂立原則、保險合同成立與生效、投保人如實告知義務、拒絕賠付通知、再保險的保費及賠付、死亡保險合同的效力、保險金作為遺產情形等。

目次

適用導引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
第二條(調整范圍)
1.如何區分商業保險與社會保險?
第三條(適用范圍)
第四條(從事保險活動的基本原則)
第五條(誠實信用原則)
第六條(保險業務經營主體)
第七條(境內投保原則)
第八條(分業經營原則)
第九條(保險監督管理機構)
第二章保險合同
第一節一般規定
適用導引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 
第二條(調整范圍) 
1.如何區分商業保險與社會保險? 
第三條(適用范圍) 
第四條(從事保險活動的基本原則) 
第五條(誠實信用原則) 
第六條(保險業務經營主體) 
第七條(境內投保原則) 
第八條(分業經營原則) 
第九條(保險監督管理機構) 
第二章保險合同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十條(保險合同及其主體) 
第十一條(保險合同訂立原則) 
第十二條(保險利益、保險標的) 
2.財產保險利益如何認定? 
第十三條(保險合同成立與生效) 
3.保險憑證主要有哪些種類? 
4.如何理解對保險合同約定附條件或附期限? 
5.保險人接受了投保人提交的投保單并收取了保險費,尚未作出是否承保的意思表示,發生保險事故,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請求其賠償的,如何處理? 
第十四條(保險合同效力) 
第十五條(保險合同解除) 
第十六條(投保人如實告知義務) 
6.如何理解如實告知的范圍? 
7.保險人未詢問投保人詳細信息,由于自身的主觀判斷失誤造成因信息不符實而不屬于保險范圍的,保險公司能否因此要求解除合同而拒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保險人說明義務) 
8.如何辨別保險合同中的免責條款? 
9.對于免責條款或限責條款的明確說明,保險公司應當以何種形式來履行說明義務? 
第十八條(保險合同內容) 
10.保險當事人之間如何約定與保險有關的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無效格式條款) 
第二十條(保險合同變更) 
第二十一條(通知義務) 
第二十二條(協助義務) 
第二十三條(理賠) 
第二十四條(拒絕賠付通知) 
第二十五條(先行賠付) 
第二十六條(訴訟時效) 
第二十七條(保險欺詐) 
11.保險公司故意隱瞞被保險人可以獲得保險賠償的重要事實,對被保險人進行錯誤誘導,致使被保險人誤以為將不能從保險公司獲得賠償,并在此基礎上作出同意銷案的意思表示,則保險公司的行為是否構成欺詐? 
第二十八條(再保險) 
第二十九條(再保險的保費及賠付) 
第三十條(爭議條款解釋) 
第二節人身保險合同 
第三十一條(人身保險利益) 
第三十二條(申報年齡不真實的處理) 
12.年齡不實對保險費及保險金額的影響應如何計算? 
第三十三條(死亡保險的禁止) 
第三十四條(死亡保險合同的效力) 
第三十五條(保險費的支付) 
第三十六條(逾期支付保險費) 
13.保險合同未約定保費的具體繳納方式,保險公司單方改變該交易習慣導致保單失效的,責任應如何承擔? 
第三十七條(合同效力的恢復) 
第三十八條(禁止通過訴訟要求支付保險費) 
第三十九條(受益人的確定) 
第四十條(受益順序及份額) 
第四十一條(受益人變更) 
第四十二條(保險金作為遺產情形) 
第四十三條(受益權喪失) 
第四十四條(被保險人自殺處理) 
第四十五條(免于賠付情形) 
第四十六條(禁止追償) 
14.意外傷害保險合同的被保險人在獲得第三者侵權賠償后,是否有權繼續要求保險公司理賠? 
第四十七條(人身保險合同解除) 
第三節財產保險合同 
第四十八條(財產保險利益) 
第四十九條(保險標的轉讓) 
第五十條(禁止解除合同) 
第五十一條(安全義務) 
第五十二條(危險增加通知義務) 
第五十三條(降低保險費) 
第五十四條(保費退還) 
第五十五條(保險價值的確定) 
第五十六條(重復保險) 
第五十七條(防止或減少損失責任) 
第五十八條(賠償解除) 
第五十九條(保險標的殘值權利歸屬) 
第六十條(代位求償權) 
15.在實踐中,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造成損害的,保險人行使代為求償權,應當如何確定管轄法院? 
第六十一條(不能行使代位求償權的法律后果) 
第六十二條(代位求償權行使限制) 
第六十三條(協助行使代位求償權) 
第六十四條(勘險費用承擔) 
第六十五條(責任保險) 
第六十六條(責任保險相應費用承擔) 
…… 
第三章保險公司 
第四章保險經營規則 
第五章保險代理人和保險經紀人 
第六章保險業監督管理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八章附 則 
配套法規

書摘/試閱

(二)外國申請人所在國家或者地區有關主管當局核發的營業執照(副本)、對其符合償付能力標準的證明及對其申請的意見書; 
(三)外國申請人的公司章程、最近3年的年報; 
(四)設立合資保險公司的,中國申請人的有關資料; 
(五)擬設公司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及籌建方案; 
(六)擬設公司的籌建負責人員名單、簡歷和任職資格證明; 
(七)中國保監會規定提供的其他資料。 
第十條中國保監會應當對設立外資保險公司的申請進行初步審查,自收到完整的申請文件之日起6個月內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決定。決定受理的,發給正式申請表;決定不受理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十一條申請人應當自接到正式申請表之日起1年內完成籌建工作;在規定的期限內未完成籌建工作,有正當理由的,經中國保監會批準,可以延長3個月。在延長期內仍未完成籌建工作的,中國保監會作出的受理決定自動失效。籌建工作完成后,申請人應當將填寫好的申請表連同下列文件報中國保監會審批: 
(一)籌建報告; 
(二)擬設公司的章程; 
(三)擬設公司的出資人及其出資額; 
(四)法定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五)對擬任該公司主要負責人的授權書; 
(六)擬設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名單、簡歷和任職資格證明; 
(七)擬設公司未來3年的經營規劃和分保方案; 
(八)擬在中國境內開辦保險險種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及責任準備金的計算說明書; 
(九)擬設公司的營業場所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的資料。
……

您曾經瀏覽過的商品

購物須知

大陸出版品因裝訂品質及貨運條件與台灣出版品落差甚大,除封面破損、內頁脫落等較嚴重的狀態,其餘商品將正常出貨。

特別提醒:部分書籍附贈之內容(如音頻mp3或影片dvd等)已無實體光碟提供,需以QR CODE 連結至當地網站註冊“並通過驗證程序”,方可下載使用。

無現貨庫存之簡體書,將向海外調貨:
海外有庫存之書籍,等候約45個工作天;
海外無庫存之書籍,平均作業時間約60個工作天,然不保證確定可調到貨,尚請見諒。

為了保護您的權益,「三民網路書店」提供會員七日商品鑑賞期(收到商品為起始日)。

若要辦理退貨,請在商品鑑賞期內寄回,且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附件、發票、隨貨贈品等)否則恕不接受退貨。

優惠價:87 125
海外經銷商無庫存,到貨日平均30天至45天

暢銷榜

客服中心

收藏

會員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