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簡介
此次學習式分類教學法規叢書《憲法》分冊推出第三版,主要有如下修訂:
1.法律條文的更新。本書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決定對《中國人民解放軍選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進行了修改。
2.“要點精解”的調整。將第二版“知識要點”標題及其下“基本概念”欄目刪除,同時對“要點精解”根據教材和法規的變動情況、近年司法考試考查的情況著重進行了修改。
3.“司考真題”的修改。增加了最近幾年的司考真題,以便讀者獲取最新的司考信息。
4.對第二版的一些疵誤及其他細節上的問題進行了修改或調整。
本書第三版的修訂工作由北京工業大學法學院韓文強老師負責;使用資料、搜集法律文件的截止時間為2014年7月。
學習式分類教學法規叢書為法學專業學生提供了一條將教材和法條結合起來學習的良好途徑。該叢書與北大社教材相配套(也可與別的教材配套使用),在兼顧法規匯編查詢功能的同時,更注重法條與其他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的關聯性,將相關法規以"法條群"的開式展現,并結合司法考試的特點闡述了法條或"法條群"背后的法理,可以有效銜接本科教育和司法考試。
該叢書自2007年出版以來,不斷再版或加印,具有可持續性。
《憲法》分冊第三版,將根據新法(一些新的司法解釋)作一些修訂,使其緊跟形勢,以期與憲法教材形成呼應,相得益彰。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982.12.4施行) /
序 言 /
第一章 總 綱 /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
第三章 國家機構 /
第四章 國旗、國徽、首都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88年)(1988.4.12施行) /
第一部分 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982.12.4施行) /
序 言 /
第一章 總 綱 /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
第三章 國家機構 /
第四章 國旗、國徽、首都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88年)(1988.4.12施行)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93年)(1993.3.29施行)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99年)(1999.3.15施行)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2004年)(2004.3.14施行) /
第二部分 立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2000.7.1施行) /
第三部分 選舉法和代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2010.3.14修正)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縣級以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直接選舉的若干規定(1983.3.5施行)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2010.10.28修正) /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嚴格執行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執行職務司法保障規定的通知(1994.6.22施行) /
中國人民解放軍選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2012.6.30修正) /
第四部分 組織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1982.12.10施行)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1989.4.4施行)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2004.10.27修正)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1982.12.10施行)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2006.10.31修正)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1986.12.2修正)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1990.1.1施行) /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2010.10.28修訂) /
第五部分 區域自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2001.2.28修正) /
第六部分 特別行政區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1997.7.1施行) /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1999.12.20施行) /
第七部分 其 他
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2007.1.1施行)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1980.9.10施行)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分裂國家法(2005.3.14施行)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游行示威法(1989.10.31施行)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1990.10.1施行)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1991.10.1施行) /
主題書展
更多主題書展
更多書展本週66折
您曾經瀏覽過的商品
購物須知
大陸出版品因裝訂品質及貨運條件與台灣出版品落差甚大,除封面破損、內頁脫落等較嚴重的狀態,其餘商品將正常出貨。
特別提醒:部分書籍附贈之內容(如音頻mp3或影片dvd等)已無實體光碟提供,需以QR CODE 連結至當地網站註冊“並通過驗證程序”,方可下載使用。
無現貨庫存之簡體書,將向海外調貨:
海外有庫存之書籍,等候約45個工作天;
海外無庫存之書籍,平均作業時間約60個工作天,然不保證確定可調到貨,尚請見諒。
為了保護您的權益,「三民網路書店」提供會員七日商品鑑賞期(收到商品為起始日)。
若要辦理退貨,請在商品鑑賞期內寄回,且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附件、發票、隨貨贈品等)否則恕不接受退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