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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平真詮(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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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平真詮(簡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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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子平真詮》本是清乾隆進士沈孝瞻寫的一份心得筆記。該書有體有用,系統地闡述了如何判斷干支的旺衰、如何取用神、用神在具體格局中如何應用、如何確定六親等學習八字命理的必備的重要的基礎知識。也正基于此,著名命理學家徐樂吾先生應邀欣然為該書增注,所注內容譬解詳明,例證豐富,更加便于初學者研習使用。有人曾將《滴天髓闡微》與《子平真詮》作過這樣一個形象的比喻——如果將《滴天髓闡微》比作樹上的碩果,那麼《子平真詮》就是摘取碩果的階梯甚當。

作者簡介


方重審序
命理乃吾國科學與哲學融貫而成一種學說,數千年來傳衍嬗變,或隱或現,全賴一二有心人為之繼續維系,賴以不絕,其中確有學術上研究之價值,非徒癡人說夢,荒誕不經之謂也。其所以至今不能在科學中成立一種地位者,實有數困。蓋古代士大夫階級目醫卜星相為九流之學,多恥道之;而發明諸大師又故為惝恍迷離之辭,以待后人探索;間有一二賢者有所發明,亦秘莫如深,既恐泄天地之秘,復恐譏為旁門左道,始終不肯公開研究,成立一有系統說明之書籍,貽之后世。故居今日而欲研究此種學術,實一極困難之事。
按命理始于五星,一變而為子平;五星稍完備者,首推果老《星宗》一書。然自民國以來,欽天監改為中央觀象臺,七政四余臺歷以及量天尺,無人推算,此道根本無從著手,恐將日就湮滅。所余子平一派,尚有線索可尋。此中舊籍,首推《滴天髓》與《子平真詮》二書,最為完備精審,后之言命學者,千言萬語,不能越其范圍,如江河日月,不可廢者。然古人著書,喜故為要渺之詞,蹈玄秘之積習,后學之士,卒難了解。《滴天髓》一書,幸有任鐵樵注本,征引宏博,譬解詳明,可謂斯道之龍象;而《子平真詮》,迄今無人加以詮釋。今徐子樂吾,既將任注《滴天髓》印行于前,復將《子平真詮》評注于后,可與任君先后比美,使斯道得一詳明而有系統之研究,將來在學術上之地位,植一基礎,其功不在禹下矣。
后學者研究命學原理,得此二書,不致誤入歧途。至于應用,仍有待乎多看古今命造,此所謂讀書與實驗二者并重。至天分之高低,與所得之淺深,更互為因果。倘能合天才、學識、經驗三者以俱全,于斯道庶幾入圣矣。此亦間世而后來,非朝夕所能遇也。
余談命理有年,所愧三者均有不足,迄今鮮有發明。而樂吾朝夕寢饋于斯,矻矻忘年,時有述作。今書成將付印行,不棄愚蒙,囑為一言,愛略述所知,以發其端云。

丙子仲春桐城方重審序于海上小忘憂館


徐樂吾自序
《子平真詮評注》竣,客有以袁了凡造命之說進者。曰:“命而可造,則命不足憑也。且子素習佛家言,如云命定,則命優無妨作惡,命劣為善無益,有是理乎?夫命之優劣,孰造成之?孰主宰之?須知以宿世之善因,而成今生之佳命,以宿世之惡因,而成今生之劣命。命運優劣,成于宿因,此為有定者也;今世之因,今世即見其果,此命之無定者也。嘗見有命優而運劣者,有命劣而運佳者;命如種子,運如開花之時節。命優運劣,如奇葩卉,而不值花時,僅可培養于溫室,而不為世重;若命劣運劣,則弱草輕塵,蹂躪道旁矣。故命優而運劣者,大都安享有余,而不能有為于時,此宿因也;若不安于義命,勉強進取,則傾家蕩產,聲名狼藉,此近因也。故命之所定,功名事業,水到渠成;否則,棘地荊天,勞而無功。至于成功失敗之程度,則隨其所造之因,有非命運所能推算者,或者循是因而成將來之果,定未來之命,則不可知矣。是因果也,造命也,命理也,其理固相通者也。子曰‘君子居易以俟命’,又曰‘不知命無以為君子’。《子平真詮評注》者,知命之入門方法,亦推求宿因之方便法門也。”客無言而退,因錄之以為序。

民國二十五年二月東海樂吾氏識于海上寓次


《子平真詮》原序
予自束發就傳,即喜讀子史諸集,暇則子平《淵海》《大全》略為流覽,亦頗曉其意。然無師授,而于五行生克之理,終若有所未得者。后復購得《三命通會》、《星學大成》諸書,悉心參究,晝夜思維,乃恍然于命之不可不信,而知命之君子當有以順受其正。
戊子歲予由副貢充補官學教習,館舍在阜城門右,得交同里章公君安,歡若生平,相得無間,每值館課暇,即詣君安寓談《三命》,彼此辯難,闡民無余蘊。已而三年期滿,僦居宛平沈明府署,得山陰沈孝瞻先生所著子平手錄三十九篇,不覺爽然自失,悔前次之揣摩未至。遂攜其書示君安,君安慨然嘆曰:“此談子平家真詮也!”
先生諱燡燔,成乾隆己未進士,天資穎悟,學業淵邃,其于造化精微,固神而明之,變化從心者矣。觀其論用神之成敗得失,又用神之因成得敗、因敗得成,用神之必兼看于忌神,與用神先后生克之別,并用神之透與全、有情無情、無力無力之辨,疑似毫芒,至詳且悉。是先生一生心血,生注于是,是安可以淹沒哉!
君安爰謀付剞劂,為天下談命者,立至當不易之準,而一切影響游移管窺蠡測之智,俱可以不惑。此亦談命家之幸也;且不談命家之幸,抑亦天下士君子之幸,何則?人能知命,則營競之可以息,非分之想可以屏,凡一切富貴窮通壽夭之遭,皆聽之于天,而循循焉各安于義命,以共勉于圣賢之路,豈非士君子厚幸哉!
觀于此而君安之不沒人善,公諸同好,其功不亦多乎哉?愛樂序其緣起。
乾隆四十一年歲丙申初夏同后學胡焜倬空甫謹識

凡例
去夏刊行《滴天髓征義》,閱者以其陳義過高,紛以用科學編制,另輯淺近講義為請。竊念《滴天髓》固非初學也。子平之法,源于五星,年代尚近,佳著無多,《子平大全》、《淵海子平》、《三命通會》、《神峰辟謬》等書,大都雜而不精,非初學所能讀,惟《子平真詮》,議論鴻辟,而其編次,月令為經,諸神為緯,條理井然,最便初學。惜失于簡略,且有看法而無起例,初習者有入門無從之嘆。適友人紹興何寄重君,藏有趙展如中丞原刊本,互相校正,緣本平生研究所得,詳為評注,并以現代名人命造,作為例證,埋首半載,方克成書,并于篇末附入門起例一卷。雖未敢云闡發無余,而大致已備,學者手此一編,從而進研《滴天髓征義》諸書,則登堂入室,庶無桿格之虞。雖非講義,固無殊于循序漸進之講義也。評注既竣,述其凡例于下:
一、原書序文謂手錄三十九篇,蓋論八格與取運合為一篇也(如論正官與論正官取運實為一篇)。若分列之,有四十七篇,而坊本僅四十四篇半,行運、成格、變格坊本僅半篇。今照原本補足,以成完璧。
二、子平源于五星,名詞格局,多沿五星之舊,后人不得其解,牽強附會,最足以淆亂耳目。《評注》悉加糾正,并說明于評注中,加以糾正。
三、《子平真詮》以月令用神為經,諸神為緯,然用神非盡出于月令,故于舍月令別取用神之格局,特別提出,加以說明。蓋取用無定法,以月令用神編次,雖十得七八,究不能包括完備。此非原書之誤,特限于編次之法,不得不然耳。
四、起例歌訣,無非便于記憶,若明其原理,則歌決不特容易記憶,且可自己編造,否則,命理歌訣多牛毛,焉能一一熟記?故本編入門起例,略述原理,并附歌訣,并列表以便檢查。
五、未習命理者,宜先閱末卷命理入門,再閱評注,循序而進,自不致毫無頭緒。
六、評注中所引例證,或采現代名人命造,或錄自《滴天髓征義》。然因材料不足,凡無適合之例證者,暫付缺如,或彼此可以互證者,不免前后重出,將來續有收集,當于再版時改正之。
七、初版僅印一千部,藉以就正有道,如蒙糾正謬誤,或錄示例證,感紉無極,當并于再版時改正加入。

名人/編輯推薦

《子平真詮》本是清乾隆進士沈孝瞻寫的一份心得筆記。有人曾將《滴天髓闡微》與《子平真詮》作過這樣一個形象的比喻——如果將《滴天髓闡微》比作樹上的碩果,那么《子平真詮》就是摘取碩果的階梯甚當。

目次

卷一
一、論十干十二支
附論天干宜忌
二、論陰陽生克
附1、論四時五行宜忌
附2、論五行生克制化宜忌
三、論陰陽生死
附1、支藏人元歌
附2、論五行旺相休囚死
四、論十干配合性情
五、論十干合而不合
附1、論假化
附2、論化象
六、論十干得時不旺失時不弱
七、論刑沖會合解法
附天合地
卷二
八、論用神
九、論用神成敗救應
十、論用神變化
十一、論用神純雜
附1、清氣
附2、濁氣
十二、論用神格局高低
十三、論用神因成得敗因敗得成
十四、論用神配氣候得失
十五、論相神緊要
十六、論雜氣如何取用
十七、論墓庫刑沖之說
十八、論四吉神能破格
十九、論四兇神能成格
卷三
二十、論生克先后分吉兇
附1、真神
附2、假神
附3、女命章
二十一、論星辰無關格局
二十二、論外格用舍
二十三、論宮分用神配六親
二十四、論妻子
附1、長生沐浴歌
附2、論六親
附3、論父母
附4、論兄弟
二十五、論行運
二十六、論行運成格變格
二十七、論喜忌干支有別
二十八、論支中喜忌逢運透清
二十九、論時說拘泥格局
附喜忌篇
三十、論時說以訛傳訛
三十一、論正官
附1、病藥說類
附2、雕枯旺弱四病說類
附3、損益生長四藥說類
卷 四
三十二、論正官取運
三十三、論財
三十四、論財取運
三十五、論印綬
三十六、論印綬取運
三十七、論食神
附論性情
三十八、論食神取運
卷五
三十九、論偏官
四十、論偏官取運
四十一、論傷官
四十二、論傷官取運
四十三、論陽刃
四十四、論陽刃取運
四十五、論建祿月劫
四十六、論建祿月劫取運
四十七、論雜格
四十八、附論雜格取運
附錄 珞碌子三命消息賦注

書摘/試閱

十六、論雜氣如何取用
四墓者,沖氣也,何以謂之雜氣?以其所藏者多,用神不一,故謂之雜氣也。如辰本藏戊,而又為水庫,為乙余氣,三者俱有,于何取用?然而甚易也,透干會支取其清者用之,雜而不雜也。
金木水火,各旺一方,土居中央,無時不旺,而寄于四隅,辰戌丑未四個月,各旺十八日。何以謂之雜氣?十二支除子午卯酉為專氣外,寅甲巳亥與辰戌丑未,皆藏三干。所藏多寡,似非雜之本義,特寅申巳亥所藏,乃方生之氣與當旺之氣,長生祿旺,氣勢相通,而辰戌丑未所藏,則各不相謀。如辰中戊為本氣,僅占十八日,乙為余氣,水為墓庫,意義效用各別,故謂之雜。取用之法,如干頭透出,支辰會為局,則以所透之干、所會之局為用,蓋透則用清,會則力大也。不透不會,則僅以土論,其所藏之物既不秉令,力量微弱,不能為用也。又辰丑為濕土,戌未為燥土,其用各別,亦不能概論也。
何謂透干?如甲生辰月,透戊則用偏財,透癸則用正印,透乙則用月劫是也。何謂會支?如甲生辰月,逢申與子會局,則用水印是也。一透則一用,兼透則兼用,透而又會,則透與會并用。其合而有情者吉,其合而無情者則不吉。
透干者以支中所藏之神,透于干也。凡八字支中所藏,必須透干;天干所用,必須通根。《滴天髓》云:“天全一氣,不可使地德莫之載;地全三物,不可使天道莫之容。”三物者,即支中所藏三神也。透于干,即是天道能容;天干通根,即是地德能載。譬如辰土透戊,為當旺之氣,無論矣,乙癸雖力量不足,而透出干頭,其用顯著。會支者,支辰會合也。會子申則化水,合酉則化金。會合成局,其勢強盛,故不論為喜為忌,既透干會支,則不能不顧及。喜則為有情而吉,忌則為無情而兇。
何謂有情?順而相成者是也。如甲生辰月,透癸為印,而又會子會申以成局,印綬之格,清而不雜,是透干與會支,合而有情也。又如丙生辰月,透癸為官,而又逢己以為印,官與印相生,而印又能去辰中暗土以清官,是兩干并透,合而情也。又如甲生丑月,辛透為官,或巳酉會成金局,而又透己財以生官,是兩干并透,與會支合而有情也。
此專論透干支之有情無情,非就全局之喜忌言也。如甲生辰月,為月令偏財透癸,而又會子會申,則財化為印,印綬之格成矣。然而身強印旺,或取食傷以泄秀,或取財星以損印(須時上另見財星,辰土會合化水局,不能再取以損印)。食傷與財,即上文之相神,賴以成格局,非干支透支會,即可以為用也。丙生辰月,癸乙并透,官印相生為有情。身強以官為用,另取財以生官;身弱取印為用,即以印化官,甲生丑月亦然。雖云兼用,必有所注重,須看全局之喜忌,日元之需要而定之。
何謂無情?逆而相背者是也。如壬生未月,透己為官,而地支會亥卯以成傷官之局,是透官與會支,合而無情者也。又如甲生辰月,透戊為財,又或透壬癸以為印,透癸則戊癸作合,財印兩失,透壬則財印兩傷,又以貪財壞印,是兩干并透,合而無情也。又如甲生戌月,透辛為官,而又透丁以傷官,月支又會寅會午以成傷官之局,是兩干并透,與會支合而無情也。
合而無情,即是帶忌,局中如無救應,則為敗格。如壬生未月,干透官而支會傷,柱有重印,制傷以護官,或身旺有財,化傷以生官,皆所謂救應也。甲生辰月,壬戊財印兩透,如財印分居年時,中隔以官,官能化財生印,隔以劫,制財護印,或隔以丁火傷官,合去印以就財,皆所謂救應也,甲生戌月亦然。如無救應,是為敗格,貧賤之局也。
又有有情而卒成無情者,何也?如甲生辰月,逢壬為印,而又逢丙,印綬本喜泄身為秀,似成格矣,而火能生土,似又助辰中之戊,印格不清,是必壬干透而支又會申會子,則透丙亦無所礙。又有甲生辰月,透壬為印,雖不露丙而支逢戌位,戌與辰沖,二者為月沖而土動,干頭之壬難通月令,印格不成,是皆有情而卒無情,富而不貴者也。
有情而卒無情者,須看地位配置如何。如甲生辰月,而為丙年壬辰月,則丙火為壬水所制,不能泄甲木之秀。若為甲日丙寅時,與辰土相隔,則丙火泄秀而不生辰土也。會申會子,則印格清,而能否用丙泄秀,仍須看地位,非可一例言也。蓋壬透自辰,水浮露,不能為用,是為印格之成而不成,謂富而不貴者。以其濁而不清,非不用印即可以富格視之也。
又有無情而終有情者,何也?如癸生辰月,透戊為官,又有會申會子以成水局,透干與會支相克矣。然所克者乃是劫財,譬如月劫用官,何傷之有?又如丙生辰月,透戊為食,而又透壬為煞,是兩干并透而相克也。然所克者乃是偏官,譬如食神帶煞,煞逢食制,二者皆是美格,其局愈貴。是皆無情而終為有情也。
無情而終有情者,相克適以相成也。原文甚明,特用官更須官旺;若用財生官,須透露干頭,不為比劫所奪;或見食以化劫,與月劫用官同例。丙生辰月,戊壬并透,則戊強而壬弱,蓋戊為當旺之氣,壬煞須有財生印化,方能用之,與食神帶煞、煞逢食制同例。如樂吾自造丙戌、壬辰、丙申、丙申,辰中壬水透出,以辰中乙木化煞為用是也(生于清明后一日乙木司令,故可用)。
如此之類,不可勝數,即此為例,旁悟而已。
二十一、論星辰無關格局
八字格局,專以月令配四柱,至于星辰好歹,既不能為生克之用,又何以操成敗之權?況于局有礙,即財官美物,尚不能濟,何論吉星?于局有用,即七煞傷官,何謂兇神乎?是以格局既成,即使滿盤孤辰入煞,何損其貴?格局既破,即使滿盤天德貴人,何以為功?今人不知輕重,見是吉星,遂致拋卻用神,不管四柱,妄論貴賤,謬談禍福,甚可笑也。
今之妄談星辰者,皆未究其源流也。子平之法,從五星衍變而成,五星以年為主,以星辰判吉兇。星辰各有盤局,逐年不同,故子平法之初,亦以年為主。試觀古本,如《李虛中命書》、珞琭子《三命消息賦》,之徐子平、釋曇瑩、李同、東方明諸家注疏,可知其時看法,仍以年為主也。至明萬育吾氏之《三命通會》,乃有年為本日為主之說,則看法之改變,實始于明代,距今數百年耳。《蘭臺妙選》專談格局,而其星辰者,納音者,皆從年取,許多名詞,尚承五星之書,未嘗改變。今之看法,既易年以日,星辰納音,已無所用,借以作考,固未嘗不可,憑以斷禍福,寧不為識者所笑耶?更有江湖術士之流,并看星辰之法,未曾明了,以日代年,牽強附合,自作聰明,數典忘祖,更為可嗤。要知星辰看法,今之堪輿家,尚不失其真,子平堪輿雖不同道,天空星辰之行度,豈有二耶?是可知其妄矣。
況書中所云祿貴,往往指正官而言,不是祿堂貴人。如正財得傷貴為奇,傷貴也,傷官乃生財之具,正財得之,所以為奇,若指貴人,則傷貴為何物乎?又若因得祿而避位,得祿者,得官也,運得官鄉,宜乎進爵,然如財用傷官食神,運透官則格雜,正官官露運又遇官則重,凡此之類,只可避位也。若作祿堂,不獨無是理,抑且得祿避位,文法上下不相顧。古人作書,何至不通若是!
此即五星與子平中名詞之混淆也。祿,官也,有時亦名貴,五行至臨官之位,亦名祿堂。馬,財也;德,印也;天廚壽星,食神也。當時為便利起見,假用五星中星辰之名詞,后人不得其解,乃牽強附會,以神其說。又三奇祿馬,亦指財官而言。如丙年逢癸酉,為官星臨貴,丙日逢癸酉,官坐財鄉,壬日坐午,名為祿馬同鄉,亦即財官同宮。若此之類,自可借用三奇祿馬,名異而實同也。傷貴者,傷官而值丁卯,甲用己土為財,而值己未皆是。然此亦不過解釋傷貴兩字,如為子平法而言,合于日元之需要,即為貴;不合于需要,即不為貴。傷貴云云,乃八字上之修辭,不可拘執也。得祿避位,為官之祿堂乎?抑日元之祿堂乎?若官重而遇官之祿堂,自應避位,若官重而遇日元之祿堂,又當進爵矣。總以合于需要為貴,神煞吉兇,無關禍福也。
又若女命,有云“貴眾則舞裙歌扇”。貴眾者,官眾也,女以官為夫,正夫豈可疊出乎?一女眾夫,舞裙歌扇,理固然也。若作貴人,乃是天星,并非夫主,何礙于眾,而必為娼妓乎?
貴,即官也,貴眾,即官眾。如以天乙為言,從夏至至冬至,用陰貴,從冬至至夏至,用陽貴。又須適為用神,而又宜財生旺地。若財多身弱,則須以比劫分財為美,貴多適為病耳。至于貴眾,舞裙歌扇,正以官為夫星也。官多須以損官化官為夫星,不必定用官。官煞者克我者也。四柱中有官煞,先須安頓,非必為用,是則不論男女命皆然。若用神非值天乙,或天乙適臨于忌神,陰陽并見,重疊雜出,皆不足為吉兇,無關輕重,置之不論可也。
然星辰命書,亦有談及,不善看書者執之也。如“貴人頭上帶財官,門充馳馬”,蓋財官如人美貌,貴人如人衣服,貌之美者,衣服美則愈現。其實財官成格,即非貴人頭上,怕不門充馳馬!又如論女命云“無煞清貴,又帶二德,必受榮封”。若專主二德,則何不竟云帶二德受兩國之封,而必先曰無煞乎?若云命逢險格,柱有二德,逢兇有救,可免于危,則亦有之,然終無關于格局之貴賤也。
星辰之于用神,各有所宜。如官星宜天乙,印綬宜二德,財宜驛馬,食傷宜文昌。詞館學堂用官而官臨天乙,錦上添花;用印而印臨天月二德,素食慈心。美者愈增其美,兇者得減其兇,非藉以成格也。若舍用神而論星辰,則行運吉兇,如何取法乎?無煞帶二德,煞指忌神而言,亦非定指七煞也。閱者善會其意,庶不為古人所愚。總之,子平有子平之看法,勿混雜星辰,目眩而無所主也。
八字之格局用神看法,于星辰無關,但有八字同一格局,而高低不同,則星辰之錦上添花,非盡無稽。舉例于下:
己未癸酉丁巳丁未
此造初視之,身強食神制煞而已。細辨之:以年為主,己未年命,未酉夾申,為貴;以日為主,丁貴在酉,以煞為用,煞貴在巳,身煞互換得貴。七煞者敵對之神,為受清廷知遇,而清廷亦受覆育之兆。地支巳未酉夾祿夾貴,全盤祿貴擁護,宜為元首。至卯運,敵對之煞,臨貴得勢,而沖本身之貴,眾叛親離,至為顯然也。
乙卯丙戌癸酉丙辰
此造初視之,財得食生而已,然癸貴在卯,丙貴在酉,辰卯酉戌,東西對峙,兩合解沖,水火相爭,而得乙卯貴人,調和其間,宜其終身善為和事老也。
戊寅己未甲寅乙亥
年戊日甲,同以未為貴人,甲本身旺任財,月令己土真貴透出為用神,更喜四柱無金,寅未藏火,食傷生財,清純之極。年月為祖基,其貴出于遺蔭,未貴直接為用,本身受貴人之提攜。
戊戌甲子己巳戊辰
財生官旺,丙火調候為用,月令天乙,貴由祖蔭,貴人為財以生官,其貴為間接,更以臘月財官,須火調候,用神在巳,而非子,貴為間接之用。此亦為合肥李某某君之造。運至丙寅丁卯繼承大宗,而本身之貴,則較上造稍次,更以己甲合官以護財,戊不能爭,所以獨得繼統,擁產甚巨也。
辛巳辛丑庚申辛巳
寒月土金,宜用火調候。而巳丑會合,巳申刑合,格局轉換。氣全金水,反宜順其旺氣,以行土金水運為美。此造辛金雜出而庚金獨得貴,所以昆仲甚眾,而彼獨得襲爵,貴由遺蔭,故年月合貴。幼行未運,兩貴相沖,加以甲戌流年,三刑會合,刑傷兩貴,而受牢獄之災。此造如時透一水,晚運即不致顛沛。可見星辰不盡無稽也。
三十三、論財
財為我克使用之物也,以能生官,所以為美,為財帛,為妻妾,為才能,為驛馬,皆財類也。
財為我克,必須身強,方能克制,若身弱,雖有財不能任,則財反為禍矣。財為人生不可少物,然必須有才能勢力,方能保守運用,可以護福,否則小人懷璧,徒獲罪戾耳。格局之中,單用財者甚少,如身強露官,用財生官;身強煞弱,用財滋煞;身強印旺,用財損印;身強喜泄露食傷者,用食傷生財;財旺身弱,用比劫分財為美。皆非單用財也。
財喜根深,不宜太露,然位以清用,格所最喜,不為之露,即非月令用神,若寅透乙、卯透甲之類,一位亦不為過,太多則露矣。然而財旺生官,露亦不忌,蓋露不忌,露以防劫,生官則劫退。譬如府庫錢糧,有官守護,即使露白,誰敢劫之?如乾造壬申、壬子、戊午、乙卯,豈非財露?唯其生官,所以不忌也。
根深,謂藏于支中也。若天干之財,地支無根,是為浮財,不足為用。用之為財不可劫,若單以財為用,不可見比劫。此造子申會局,壬水通根得氣,時透乙卯官星,身旺坐印,以財生官為用,有官護財,自不忌比劫。子平之術,以提綱為重,月垣財星秉令,故歸入財類,實非以財為用也,特財為喜神耳。用食傷生財者,亦不忌比劫,蓋有食傷化劫也。
財格之貴局不一,有財旺生官者,身強而不透傷官,不混七煞,貴格也。
財旺生官者,用神在官,故以不透傷官、不混七煞為美。如以財為用,當喜傷官之生起財星矣。如己巳、癸酉、丙寅、庚寅,財旺生官,用神在財,雖透己土傷官,而巳酉拱合,己土之氣泄于金,傷官生財,財生官,更喜官臨財也,不忌己土之傷,為名利兩全也。
有財用食生者,身強而不露官,略帶一位比劫,益覺有情,如壬寅、壬寅、庚辰、辛巳,楊侍郎之命是也。透官身弱,則格壞矣。
食神生財者,用在食神,故不以露官星為貴。比劫生起食傷,益覺有情。若用財豈宜比劫哉?楊造庚金坐印,泄秀于壬,春木初萌,賴水培養,秀氣流通,寅巳藏火,氣象和煦,木得滋養,若丙火透則當用官,不能以食神生財為用矣。
有財格佩印者,蓋孤財不貴,佩印幫身,即印取貴。如乙未、甲申、丙申、庚寅,曾參政之命是也,然財印宜相并,如乙未、己卯、庚寅、辛巳,乙與己兩不相能,即有好處,小富而已。
財印并用,最不易取,不比正官格之財印并用,并用神在官也,蓋需要佩印,必是身弱,而四柱又別無可取,財印相戰,不得已而用之。然財印雙清,隔離不相礙,往往富貴,非謂佩印即為貴征,蓋無印則財多身弱,再露官煞,則棄命相從耳。身弱得印,用神即在于印,以行官煞運為佳,既可泄財之氣,又可生印,亦和解之法也。乙未造甲乙通根于寅,財印雙清,期為佳耳。近見一造,癸巳、壬戌、乙巳、戊寅、亦財印雙清,中隔乙木,兩不相礙,壬癸雖不通根而進氣,傷官暗藏而旺,土燥木枯,非用印不可,為人絕頂聰明,早年享蔭滋,出仕為官,后逝于戌運亥年亥月申日申時,財破印,又值四沖也。又一造,癸酉、癸亥、戊子、丁巳,財印雙清,兩不相礙,時逢歸祿,行比劫運發財數百萬,為江浙之巨商,蓋以劫護印分為財用也。
有用食而兼用印者,食與印兩不相礙,或有暗官而去食護官,皆貴格也。如吳榜眼命,庚戌、戊子、戊子、丙辰,庚與丙隔兩戊而不相克,是食與印不相礙也。如平江伯命,壬辰、乙巳、癸巳、辛酉,雖食印相克,而欲存巳中戊官,是去食護官也,反是則減福矣。
此節殊足以淆亂閱者耳目,以吳造論,子月正財秉令,辰中乙木余氣,財旺自生官,所謂暗官也。年以庚金閑神,財己旺不須食生,食亦不能傷暗官,得時上丙火去之,乃附帶之作用耳。仲冬水寒土凍,焉能生木?得丙火照暖,水得活動,木有生機,是以調侯為急,而用丙火,即無食神,亦當用印,豈以不相礙而用印哉?平江伯造,癸水日元,年有壬申,時逢辛酉,雖四月水臨絕地,而印旺身強,乙木無根,梟印奪食,自當以巳中之財破印為生官為用。乙木生財,并不礙官,何用梟印去食護官乎?
有財用傷官者,財不甚旺而比強,略露一位傷官以化之,如甲子、辛未、辛酉、壬辰,甲透未庫,逢辛為劫,壬以化劫生財,汪學士命是也,財旺無劫而透傷,反為不利,蓋傷官本非美物,財輕透劫,不得已而用之。旺而露傷,何苦用彼?徒使財遇傷而死生官之具,安望富貴乎?
此節議論亦有未當。比劫旺而財輕,自當以食傷生財為美,蓋財官印食,不過五行生克之代名詞,克官者名為傷官耳。用傷官者,不乏富貴之造,豈以名詞之惡而憎之?汪造比劫誠旺,生于六月,土燥金脆,需要水以潤之,亦調侯之意,更泄金之秀,化劫生財,當以傷官為用也。財旺無劫而透傷,則須佩印,若無劫又無印,則財多身弱,安望富貴?所謂死生官之具云者,不免故作迂曲之詞耳。
財帶七煞者,或合煞存財,或制煞生財,皆貴格也,如毛狀元命,乙酉、庚辰、甲午、戊辰,合煞存財也;李御史命,庚辰、戊子、戊寅、甲寅,制煞生財也。
毛狀元造,乙庚合而煞仍留,辰酉合而財化煞,所謂合煞存財,義殊未當。甲木生三月,木余氣,火進氣,而金休囚時也。丁火揚威,制煞為用,而行運己卯、戊寅、丁丑、丙子,制煞幫身,所以貴也,豈合煞存財之意乎?李御史造,身煞兩旺,食神制煞為用,更喜土金水木相生相制,一氣流通,制煞生財,確為貴征,特非財為用耳。
有財用煞印者,黨煞為忌,印以化之,格成富局,若冬土逢之亦貴格。如趙待郎命,乙丑、丁亥、乙亥,化煞而即以解凍,又不露財以雜其印,所以貴也。若財用煞印而印獨,財煞并透,非特不貴,亦不富也。
趙侍郎造,財藏而不破印,丁火化煞解凍,誠當富貴之造也。特其樞紐在印,用神為印而非財,若財透則黨煞破印,豈能望富貴乎。
至于壬生午月,癸生巳月,單透財而亦貴,又月令有暗官也。如丙寅、癸巳、癸未、壬戌,林尚書命是也。又壬生巳月,單透財而亦貴,以其透丙藏戊,棄煞就財,美者存而贈者棄也。如丙辰、癸巳、壬戌、壬寅,王太仆命是也。
林王兩造,誠單用財者矣。巳月透丙火,真神得用,宜其貴也。但壬癸根輕,運喜幫身,中年之后,運程西北(丙申、丁酉、戊戌、己亥、庚子、辛丑),體用合宜。早年甲午乙未俱不美,兩人所同。若謂因暗官而貴,則運宜財官,謂棄煞而貴,則煞固未當棄,理論似欠圓滿也。
至于劫刃太重,棄財就煞,如一尚書命,丙辰、丙申、丙午、壬辰,此變之又變者也。
此造日元坐刃,煞露刃藏,身強敵煞,雖秋水通源,而身更旺,若非劫刃重疊幫扶,固不能用煞也;加以中年運程西北,化煞為權,財從煞化,當歸入偏官格中。今于財格中論之,誠變之變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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