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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不曾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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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不曾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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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英國「理察與茱蒂」讀書俱樂部夏季選書
金球獎、艾美獎最佳影集、創下1.2億人觀看的風潮英劇《唐頓莊園》才子製作人、《迷霧莊園》奧斯卡金獎編劇朱利安.費羅斯自傳式的深情絕讚小說。

這是英倫版的《大亨小傳》,
平民出身的劍橋大學生愛上高不可攀的貴族,
這是一九六O年代的《唐頓莊園》,
階級與時代都無法抹去的一段不可能的愛。

「四十年前,他背叛了我,闖入我們規矩有序的世界,破壞了一切。四十年後,我卻再度為他重返青春當年,揭開塵封的舊世界。因為,過去的一切並未結束。」

蔡康永、胡晴舫、石偉明、李維菁 老派深情 推薦

擅長觀察英國舊階級與新世界的變化,並以這類題材作品屢屢拿下大獎的朱利安.費羅斯,在這本小說中展現他對時間更替、文化衝擊和人心深度的描寫功力。四十年前,敘事者與德米安是同學,將他帶進外人難以闖入的上流生活圈,結伴青春年少友,後來卻恩斷義絕,因為他恨透了他,因為他正是在半世紀前迷倒倫敦上流社會女士們、辜負了所有愛情與友情的負心漢。但是錯真的在德米安嗎?
小說英文書名Past Imperfect暗示了:過去的一切並未結束。兩位故友在六十歲後,重拾不曾真正離去的過往、直視在他們的階級鴻溝中那難以言喻的浪漫與哀愁。全書充滿了《唐頓莊園》的寫實浪漫色彩。

作者簡介

朱利安•費羅斯(Julian Fellowes)
著名作家、演員、電影導演製作人。在從事電影編劇之前,費羅斯有過30年不太成功的演員生涯。2002年,53歲的朱利安•費洛斯憑藉第一個被拍成電影的劇本《迷霧莊園》Gosford Park獲得第74屆奧斯卡金像獎最佳原創劇本獎,其後擔任編劇的作品《浮華世家》、《年輕的維多利亞》和音樂劇《保母包萍》等都廣獲好評。2011年,費羅斯憑藉《唐頓莊園》榮獲第63屆美國電視艾美獎最佳編劇。該劇集不但創下高收視並打破1981年《拾夢記》的收視紀錄,成為當代最成功的英國時代劇,並榮獲今氏世界紀錄「2010年全球最受好評的電視影集」,是首獲此殊榮的英國電視影集。
朱利安•費羅斯目前的劇作還有鐵達尼號電視劇集。

譯者
宋瑛堂,台大外文學士,台大新聞碩士,波特蘭州立大學專業文件碩士﹐曾任China Post記者、副採訪主任、Student Post主編等職。譯作包括《修正》、《禪與摩托車維修的藝術》、《單身》﹑《斷背山》、《冷月》、《永遠的園丁》、《幸福的抉擇》、《蘭花賊》等書。

名人/編輯推薦

「諷詞犀利﹑俱細靡遺﹑機智幽默﹑時而感人肺腑﹑自始至終饒富趣味的一齣上流社會百態。」--《波士頓地球報》

「作者展現過人的文采﹐精密刻劃人情世故與階級涇渭…。堪與伍爾夫(Tom Wolfe)相提並論。」-- 《出版人週刊》

「從臥房到舞宴大廳﹐作者帶讀者回溯記憶之巷﹐故事中不斷提及一場轟轟烈烈的晚宴——那是一場事關破碎的碗盤與破滅的幻夢之宴——直到故事尾聲才現出全貌。在全書的鋪陳與伏筆之後,夜宴過程總算揭曉﹐是完美的懸疑期待,令人拍案叫絕。」-- 《華爾街日報》

「四十年前﹐倫敦的元媛舞會季期間﹐絢爛的舞會與茶會一場接一場﹐心胸狹窄、內在面目猙獰的貴婦潛伏其中﹐急著為初長成的女兒尋覓金龜婿。這樣的場景現代人已經陌生﹐但作者朱利安﹒費羅斯不擔心現代讀者缺乏了解,大膽此書《願與怨》吸引讀者注意…」-- 《Daily Beast》

「一趟穿越四十年的時空旅程﹐詼諧逗趣﹐情節起伏跌宕,絕無冷場。」--《Standard Evening標準晚報》

「洞察人性之作﹐經歷過當年情景者肯定會驚嘆,必讀的一冊。」--《每日郵報》

「作者對筆下人物投注深切情感﹐讀來深刻有感,小說價值感超越一般描寫社交情境的作品。」 -- 《觀局者雜誌》(The Spectator)

書摘/試閱

第二章

看人﹐向來不是我拿手的事﹐我對人的初次印象幾乎是每次都看走眼。年輕時﹐我自認天賦絕佳﹐能靠直覺分善惡﹐辨良莠﹐能趨聖避俗。多年之後﹐我才逼自己承認識人不明。相反地﹐戴米恩﹒巴克斯特是看人的高手。他第一眼就知我是一個好欺負的傢伙。
我們在劍橋念同一屆﹐同在一九六七年九月入學﹐讀的學院不同﹐交際圈子自然相異﹐因此一直到一九六八年的暑期班我跟他才不期而遇。當時是五月初吧﹐暑期班剛開始﹐我的學院在院士廣場辦舞會。那時候的我隨時都想自我炫耀,年方十九的我被大學生活沖昏了頭。在那個人生階段﹐對我這種人而言﹐至少對當時的我這種人而言﹐會恍然發現天下比自己所知道的更複雜﹐發現世間還有形形色色的人﹐機會繁多﹐我再也不需要局限在寄宿學校與鄉紳世界的窄道上。對我這種「優渥」出身的人﹐大學之前只知道讀寄宿學校這種道路。我的個性並非不合群﹐但念大學前﹐我的社交活動也並說不上活躍有趣。我的幾個堂表兄弟長得俊美又口齒機靈﹐我相形見絀。外表既不出色﹐也缺乏遮醜的魅力﹐我想盡辦法也難以讓旁人察覺我的存在。
我親愛的母親常年默默目睹這種困境﹐心如刀割﹐卻苦無挽救之道。後來﹐我進了大學之門﹐萌生自信心﹐她看在眼裡﹐決定把握良機﹐為我培養冒險精神。她在倫敦有幾位朋友﹐對方家中若有適齡女兒﹐她就介紹給我。說來或許讓人吃驚﹐當年的我順著她的指揮﹐開始為自己構築新的社交圈﹐再也不需比不上親戚們而傷神﹐這多多少少重塑了自我。
對現代年輕人來說﹐事事讓父母操縱﹐未免奇怪﹐但四十年前的風氣不同。首先﹐當時的人不怕變老。現代流行一種屈就年輕人的怪文化﹐電視主持人明明是中年人﹐卻作出姿態,假裝品味與偏見與青年觀眾一致﹐以取得觀眾的信任。總之﹐在許多方面﹐我們的思維都跟現代有別。當然﹐當年的人也會因政治觀點與階級而有隔閡﹐宗教上的歧見比現在緩和一些﹐但今天的人們主要的差異﹐並非政治左右之爭﹐也不是貴族與百姓之別﹐而是一九六八年那一代與四十年後的新生代之間的落差。
在我的圈子裡﹐一九六○年代初的父母仍會為子女打點生活﹐範圍之深廣,現代人知道了肯定乍舌。小到宴會應該在誰家舉辦﹑選在假期的哪一天﹐大至子女應該研習什麼科目﹐大學畢業應從事哪一行﹐最重要的是應該與什麼樣的朋友交往﹐事事皆由雙親裁決。整體而言﹐當年父母專制的生活並非殘暴無理﹐雙親一但否決﹐子女也不敢抗命。我記得﹐老家附近住了一位男爵﹐長子經常喝得醉醺醺﹐總是出言不遜﹐因為這樣﹐我跟舍妹總覺得他有趣﹐父母則覺得他粗俗﹐我父親明令禁止他踏入家門一步﹐「除非他不在場會引人議論。」現在誰還記得聽過這種說法﹖我知道﹐即使在當年﹐這條家規也常被我們訕笑﹐但我們可不敢違逆。簡言之﹐在當年﹐我們是身世背景的產物﹐現在還被出身背景綁得那麼緊的人是稀有動物。現在人最常感嘆的是親權垮臺。這是保守右翼傳媒刻意渲染的嗎﹖或者只是時代潮流所致﹐這就像內燃機﹑盤尼西林一樣﹐時機對了﹐自然成氣候。不管如何﹐親權慢慢從社會大塊蒸發掉﹐像去年下的雪一樣如今消失無蹤。
話說回來。那年春天﹐院士廣場舉辦一場酒會﹐我不知道自己為甚麼受邀。酒會是校方辦的或是私人舉行﹐我也想不起來﹐總之那場酒會引來好多學生﹐都是些自以為腦筋靈光的天之驕子。本學院素有「瀟灑機靈」的風評﹐學生大概也都因沾了光采而沾沾自喜。從我這個中年人的角度冷眼回首﹐那種小虛榮很可悲﹐不過﹐我想虛榮一下對我們其實無傷大雅。當年的我們自以為長大了﹐其實不然﹔自以為拉風﹐其實稱不上。我們老以為﹐大家一定很樂意認識我們。儘管我現在這麼說﹐熬過苦澀少年期的我仍保留那股既驕傲又恐懼的心情。不到二十歲的青少年都具有那種典型的矛盾心態﹐我對那種懼傲交錯的心太熟悉了﹐一方面鼻子朝天瞧不起人﹐一方面又對社交場面焦慮疑惑。讓我被人鎖定的主因﹐應該就是這種矛盾的心態。

說起來也奇怪﹐我至今還能回想起戴米恩走進我生命的那一刻。他出現時﹐我正與席琳娜交談﹐所以我們在同一瞬間結識了戴米恩。這個細節﹐當時身歷其境的我不以為然﹐如今想起來才知道耐人尋味。她為何出席酒會﹖我現在想不起來了。她從來不是追大學男生的那種人。也許她當時在附近人家作客﹐被主人拉來參加。反正我現在也查不出答案。當時我對席琳娜的認識不如後來深刻﹐但終究還是認識的。交情深淺的差別對現代人而言已不復存在。點頭握手問好的人會告訴你﹐他們彼此「認識」。有時候﹐儘管只有點頭之交﹐他們卻會強調某某人是「我的一個朋友」。如果這種說法合對方的意﹐對方也會為這份虛構之詞背書﹐從虛轉實。其實毫無實質可言。我認為﹐四十年前﹐我們比較留意人際關係的深淺。席琳娜是我高攀不上的女生﹐令我更留意交情深淺度的差別。
席琳娜出身柯雷蒙(譯註﹕Gresham是祖宅名﹐父姓是Claremont﹐兩者皆可當姓氏。譯文為避免混淆﹐席琳娜家人的姓氏一律以Claremont翻譯。)世家﹐姓名之前冠上貴族小姐的封號。對我們這些人而言﹐我們常受妄自菲薄之苦﹐她卻是那種不曾缺乏自信、從小鶴立雞群的人種。我可以將她形容為「自信過人」﹐但這詞具有誤導作用﹐因為它暗示的是聰明﹑好勝心強的自我行銷高手﹐這些完全不適用於席琳娜。自己應該是什麼樣的人﹖這種疑問從來不曾困擾她。她不曾質疑別人喜不喜歡她﹐別人喜歡她﹐她也不曾挑剔。現在的人會形容這是種從容自處﹐總之她這個特質讓她在少女時期﹐凸顯出她的特別﹐現在亦然。打從我第一次看見她﹐那份溫柔的疏離﹐那種輕飄飄﹑彷彿沉浸在水面下的氣質立刻擄獲我的心﹐從此她時時入侵我不設防的大腦﹐至少半小時一次﹐多年之後才緩和下來。我現在明白﹐她顯得疏離的主因是她對我不感興趣﹐也懶得搭理我們大部分人﹐然而在當時﹐那種疏離的態度是不折不扣的魔力。雖然她的容貌﹑身世﹑家境俱佳﹐我敢說她之所以享有崇高的地位﹐主要原因在於她那份可望而不可及的夢幻氣息。而且我也知道﹐把一九六八標紀為席琳娜之年的人不只我一個。在那年春天﹐我只要能與她交談﹐就覺得自己好幸運。

正如我先前所言﹐她的家境就算稱不上獨一無二﹐也還算不錯。她的家庭是舊世界殘存下來的菁英。在那時代﹐白手起家的財富還不像數十年後的現在。頂級富豪——至少以「生活富裕」的人而言——主要還是那些三十年前就富裕的階級。可憐那群人﹐當年的處境實在奇怪。許多家族在戰後破產﹐一九三九年之前曾與他們大小宴聚餐﹑跳舞﹑狩獵的朋友紛紛都家道式微﹐不久之後﹐大多數舊時貴族階級遭中產階級吞噬﹐再也無力振興原有的地位。即使是努力不灰心喪志的舊貴﹐仍守著自己的房子﹐照常獵獵松雞﹐這些人當中有許多人悲觀認命了﹐自認天塌下來﹐我也不管﹐其實廂型車駛進駛出﹐噗噗載走蓄積數世紀的財寶﹐朝倫敦拍賣場前進﹐好讓家人免受風寒之苦﹐有得體的衣服可穿﹐再撐一個冬季。
但席琳娜不受這些壓力的侵擾。柯雷蒙家族是(極)少數的天之驕子﹐生活方式差不多始終維持一定的水平。也許六人編制的僕人縮編為二﹐也許現任的主廚必須孤軍烹調。我也不信席琳娜姐妹們有丫頭伺候。然而除此之外﹐柯雷蒙家族的環境自一八八○年代初至今變化不大﹐例外的是裙子變短了﹐現在可以上餐館用餐。
她的父親是柯雷蒙(Claremont)伯爵九世﹐封號聽來順耳﹐甚至迷人。我後來認識他時﹐也覺得他為人溫順和藹﹐從不惱火﹐因為從來沒有人惹惱他﹐因此他和女兒一樣﹐態度非常隨和。他也同樣活在一股善意的靄霧之中﹐但他與席琳娜不同的是﹐他不是神話故事裡的生物﹐不是躲著讓情郎追的俏麗泉仙。他的朦朧美比較近似黑白默劇裡的傻老爺Mr Pastry。像神話人物也好﹐像傻老爺也好﹐他向來對刻苦的現實不太敏感。的確﹐有時候外人覺得﹐這家族的爵位具有舒緩心情的作用﹐能使歷代祖孫平心靜氣承受現實﹐毫不質疑任何事物。如今我回想當年﹐認為這家族值得羨慕。我當時不信這家子的人常把愛字掛在嘴上﹐男歡女愛更是不可能﹐因為戀愛涉及太多干擾因子﹐常導致消化不良與失眠等症狀﹐讓人惶恐不寧。幸好這家族的人也沒有仇恨或吵架的習慣。
其實﹐接受這樣的命運不太困難。靠著審慎的投資與高瞻遠矚的姻緣﹐柯雷蒙家族歷經二十世紀的驚濤駭浪﹐至今仍家業豐厚﹐在約克郡坐擁大批房地產﹐在愛爾蘭某地有一座我從沒見過的城堡﹐在富豪巷(Millionaires’ Row)有一棟房子。富豪巷是一條私有道路﹐與肯辛頓(Kensington)宮平行﹐在當時公認很了不起。如今﹐富豪巷的巨宅已被中東王公與足球俱樂部老闆搶購一空﹐再度將這些房地產納入私人物業﹐但在當年﹐此地多數豪宅一間接一間﹐落入各國大使館的手裡﹐民宅幾乎無一留存﹐例外的當然只有柯雷蒙伯爵家族﹐盤踞三十七號的地址﹐一幢一八三○年代的結婚蛋糕形岩造建築﹐造型美觀﹐風格太近似諾丁丘(Notting Hill)。
彷彿具備這些條件還不夠﹐席琳娜的長相也如天仙﹐黃褐色的秀髮濃密﹐膚質如凝脂﹐可與前拉斐爾派名畫的女主角相互映照。她的五官為渾然天成的文靜再添一許祥和﹐增添一襲實質的優雅。以優雅來形容十八歲少女未免突兀﹐但以她而言﹐她是實至名歸。我在劍橋的那場酒會與她聊天﹐之後兩年也在聚會﹑居家晚餐(譯註﹕house parties﹐本文裡有兩種意思﹐在此指正式舞會之前的晚餐﹐作者的詳解在後。)場合屢次與她交談﹐聊的是什麼話題﹐現在我記不太清楚了﹐有時候談的是藝術吧﹐或者歷史。她一向不太喜歡八卦。這話與其說是恭維她為人和善﹐倒不如說是描述她對別人的生活不太感興趣。我們也不談就業的話題﹐只不過這不能怪她。即使在一九六○年代尾﹐假如她認真懷抱就業的志向﹐她勢必會在同一代女生之中樹大招風。話雖如此﹐與她相處﹐我從不覺得無聊﹐原因之一是即使在當年﹐我一定早已在暗戀她。多年之後我才敢承認﹐但在當時﹐單戀這樣的巨星註定沒結果﹐種種自卑感又在我的潛意識裡作祟﹐暗示著暗戀成功的機率渺茫。結局既然必敗﹐我只好退讓。換了任何人﹐都會有同樣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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