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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古蹟滄桑:臺灣建築保存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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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古蹟滄桑:臺灣建築保存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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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台灣第一本完整記錄本國古蹟的歷史變遷、消失、新生與轉化的過程!

歷史建築學家李乾朗的首度回顧,數百年來台灣種族與社會的遷徙流變、統治者遞嬗對於時代建築的種種作為!

本書在述說著台灣古蹟長達數百年的故事,故事中所提到建築物有的消失了,也有的被指定為古蹟而保存下來,能保存的古蹟都值得好好珍惜,因為依佛教的講法,這些都是躲過劫數才能保存下來的建築。
---李乾朗

全文先以近一百年來世界各國古蹟保存活動談起,再回頭追溯臺灣古蹟保存史。十九世紀末西洋傳教士、荷蘭人統治時期的建築碉堡等,清朝治理時期興建的城垣、鐵路、機廠、穀倉等大型公共建設。再到日治時期,學者田野調查原住民房舍及繪圖出版記載,與同步興建神社和現代化建物(總督府、自來水利建設、礦場窯業…等)。

1945年國民政府來台,政治環境大改變,由於缺乏文化意識,很多古蹟遭受破壞而消失。直至70年代,鄉土文化藝術保存的意識抬頭,古蹟保存進而成為一種民粹運動和議題。尤其是林安泰古厝與都市計劃之間,是存、是廢、是移的爭論平衡,其中別收錄「古蹟仙」林衡道、建築教育學者漢寶德、藝術家席德進等人的聲援與事後的發酵。

1980年代之後,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成立,文化資產保存法公布,18處一級古蹟的選址、鑑定、和整修,台灣的古蹟保存運動開始步上了正軌。在國際及兩岸頻繁的文化交流下,台灣古蹟保存觀念及實務做法也逐漸有所提升。近年臺灣古蹟保存法的增修、實施如:「容積轉移」的獎勵,和對歷史建築的保存與整修古蹟觀念的調整,以及對於古文物復建、整修、材料、結構等技術性層面的科技現代化,皆有助於文化資產保存的實現。例如:剝皮寮古街的保存,松山菸廠文化園區轉型等成功案例。

古蹟保存與維護是普世價值的工作,保存公共性的古蹟也是一種社會公義。有人說「古蹟就是會說故事的建築」。無論是成人或兒童都喜歡聽故事,動人的故事可以引發豐富的想像力與創造力,而我們知道所有的故事情節要有建築背景。所以,文化資產為文化建設之基礎,先民的文化遺產永遠是後人創造的根本。

作者簡介

李乾朗:
1949年出生於臺北淡水
中國文化大學建築及都市設計系畢業

現職:
國立台灣藝術大學 藝術管理與文化政策研究所教授
中國文化大學建築系副教授
財團法人中華民俗藝術基金會董事
台北市開放空間文教基金會董事

主要工作:
主持古蹟調查研究計畫、發表研究報告
出席各級政府之古蹟評鑑會議或文化資產議題會議
撰述古建築、近代建築有關出版品

重要著作有:
《臺灣建築史》、《臺灣近代建築》、《臺灣建築閱覽》、《古蹟入門》、
《臺灣古蹟建築圖解事典》、《臺灣古建築二十講》、《巨匠神工》等書。

藝術特展:
2012年曾於臺北市中山堂舉辦古建築偵探的奇幻旅程──李乾朗建築手稿暨收藏展。

古蹟保存與維護是普世價值的工作,並且已經具有道德的標準及文明的意義,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鼓吹世界遺產之保護,並要求其周圍環境配合,為的是保護較為整體的人類文化遺產。同時,近年各國又興起文化創意產業,文創產能節節升高。臺灣雖然也注意到這個問題,但起步太晚,人才也不足,政府官員的認識膚淺,所以成效不彰。究其主因,國家的文化預算太少,分配不均,少數人壟斷文化資產經費。而私人古蹟的配合意願不高,也是原因之一。從1970年代開始,我長期注意臺灣的古建築保存問題,期間經歷了彰化孔廟及臺北林安泰古宅保存發生爭議的事件,直到1981年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成立,並接著促成「文化資產保存法」公布,臺灣的古蹟保存總算具備了法源,也開始編列一些預算進行初步的調查指定工作。

今天,在臺灣關心文化資產的人們,很容易可以取得相關資訊,包括被指定為古蹟或登錄為歷史建築及文化景觀的建物之基本資料,大部分的古蹟經過整修之後,也開放給民眾參觀,如板橋林家花園或霧峰林宅。有些充實為博物館,如淡水紅毛城及蘆州李宅。事實上,被犧牲的古蹟數量遠遠高於這些成功的例子,再加上天災,如九二一地震之害,臺灣許多品質極高的古蹟大多消失殆盡,未能保存下來,將來的歷史必將批判我們這一代,批判這一代的無知與無能。

這本書以許多實例,淺顯的敘述當時保存的始末,文字內容係以我在2001年受師大溫振華教授之邀請,在師大人文教育研究中心開了一堂「臺灣古蹟保存」課程,每週三小時所用的講義發展而成,並請我的助理聽寫上課的錄音帶,我再補充修正文字,並重新安排章節,補上小標題,配上當時所用的幻燈片圖樣,因而這本書仍可感到一種講稿的意味。幫忙的學生有邱于真、林欣樺、陳雅晴、蔡幸真等。文中先自近一百多年來世界各國,特別是歐美及日本的古蹟保存談起,再回頭追溯十九世紀末西洋傳教士、探險家來臺的初期調查。成果較紮實的是二十世紀初期日本殖民統治時期的調研,雖然日本學者運用科學的方法來研究臺灣的舊慣習俗,但畢竟無法跨越語言及文化的鴻溝,歸結起來,日治時期的調研於今讀起來,仍覺不夠深入。就以田中大作及藤島亥治郎所寫的臺灣建築研究,為1930年代的產物,但遠遠比不上同時期中國大陸的中國營造學社梁思成與劉敦楨之水準。

從1950、60至70年代,我舉了許多保存失敗的例子,更精確地說,當時根本沒有形成一個論辯的課題,極少人意識到一個地區的古蹟與文化根源的密切關聯性,統治當局很怕有人正視臺灣文化根源及性質之論述,但又透過史蹟勘考活動來召喚青年學子的中國文化認同。其實何懼之有?我近三十年來研究臺灣的古建築,並不預設立場,讓古蹟自己發聲,來詮釋真實的歷史,才是智者之道。

本書最後幾章的內容也提到一些2000年以來的保存案例與相應措施,包括「文化資產保存法」之修訂及古蹟所在地容積移轉及獎勵的法令通過實施,多少皆有助於文化資產保存之實現。近年臺北市的保存數量節節升高,都市的歷史氣氛漸濃,空間品質亦提高,背後有不少民間的力量支撐,古蹟愛好人士自發性地組成團體,例如古蹟公益信託,將每個人平常的消費中捐出一點,集合千人萬人的小額捐款,其意義遠大於一個富商個人的捐獻。文建會在2011年為了慶祝建國百年而在兩夜之間耗費二億多元,朝野交相指責,暴露出執政者將文化當成嘉年華會的幼稚心態。2012年文建會改制為文化部,更多官位是否能作更多有意義的事,有待檢驗。

文化是無所不在的事物,它是精神活動也是物質空間,並且兩者常常互相緊密結合;例如八家將與廟宇結合、表演藝術與劇場結合、藝術創作與文物古蹟結合等,它的經費遠遠少於核能電廠或石化廠房之投資,但它影響社會卻是既廣且久。文化資產為文化建設之基礎,先民的文化遺產永遠是後人創造的根本。

有人認為臺灣如果保存較多的古蹟及歷史建築,可能妨礙城鄉發展,事實上有識之士早已提出來「保存才是最好的發展」觀念,因為環保節能減碳的目標與保存古蹟是相輔相成且互依的關係。再舉個例,市區中一座日式公家宿舍,如果保存下來並改為咖啡館,市民隨時可去,如果被拆除,改建為一座豪宅大樓,試問還有多少人能進去?保存公共性的古蹟也是一種社會公義,其理至為明顯。

古蹟是一種立體的書籍,當你打開它閱讀時,可能有隔閡,所以常要配合導覽人員解說,近年因得自歐洲之啟示,每年定九月第三週末為「認識古蹟日」,鼓勵人們親近古蹟,感受臺灣文化的深度與內涵,有人說「古蹟就是會說故事的建築」。事實上,無論成人或兒童都喜歡聽故事,動人的故事可以引發豐富的想像力與創造力,我們知道所有的故事情節要有建築背景,因此,為了拍「賽德克巴萊」所建的林口霧社街,雖只是搭建出來的布景,仍然吸引成千上萬人去遊覽。

本書也是在述說著一篇長達數百年的故事,故事中所提到建築物有的消失了,也有的被指定為古蹟而保存下來,能保存的古蹟都值得好好珍惜,因為依佛教的講法,這些都是躲過劫數才能保存下來的建築。黃健敏先生力邀我寫一本有關臺灣古建築的書,我發覺坊間介紹古蹟藝術層面的書已不少了,反而是漫長的保護過程史較少,所以花了近兩年時間整理,並配上許多圖片,文字部分再由黃淑瑩同學總整理,其間內子淑英也提供許多意見。由於從講義轉成文章,內容謬誤之處必多,請讀者不吝指教。

─── 2014年2月 李乾朗

目次

第一章 世界近百年來古蹟保存緣起與發展
西歐國家向外擴張殖民政策與帝國主義形成
拿破崙征埃及開啟考古學之發展
埃及學之進展帶動中東、遠東考古熱潮
法國與英國古蹟保存之相異觀點
古蹟保存觀點介乎法國、英國間之義大利派別
十九至二十世紀古蹟修復示範—巴特農神殿
建立世界維修古蹟重要共識之法則—雅典憲章
高棉吳哥窟的發現引發亞洲古文物熱潮
1964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
十九世紀末日本明治維新時期古蹟保存作法
開啟工業建築再利用之先例—奧塞美術館
1972年聯合國UNESCO通過「世界遺產」公約
古蹟的真實性

第二章 1945年之前臺灣古蹟保護史略回顧
清代臺灣各府縣修志記載自然地理產物及重要祠廟衙署建築
清代對臺灣各地古蹟之紀錄文獻
清代遺留的方志文獻為今日考證古蹟重要資料
臺灣四口開埠通商外國探險家來臺
馬偕傳教士收集漢人及平埔族文物為私人博物館之始
1985年後日本對臺灣天然資源及原住民文化之調查
日治時期臺灣古蹟的移築保存和御遺蹟的訂定
1910至1930年間為臺灣廟宇建築技術高峰時期
日本學者對臺灣古蹟維護及相關著作出版的貢獻
日治時期五十年臺灣古蹟文化保存七階段

第三章 1950及1960無知破壞古蹟、缺乏文化意識的年代
省政府下達通令毀滅日本遺留之神社文物、公家機關卻需仰賴日式宿舍
近百年來臺灣銅像實即政治史的忠實寫照
古蹟逐漸崩壞於無意識的不知不覺年代
日治時期所建寺廟仍能保持原始宗教功能
各主要城市之城門樓被當成廣告看板
臺南地方耆老努力收集文物、石碑於大南門外形成碑林
以宮殿建築取代臺閩建築形式—臺南延平郡王祠改建
古城牆因應時情改為軍事碉堡—臺北古城門樓改建
大時代的氛圍造成古蹟被無知地破壞

第四章 民俗藝術的先知先覺—林衡道與席德進
出身名門望族、家學淵源的林衡道
1970年代考察全臺各地民俗掌故與鄉土古建築
林衡道的影響力
林衡道對古蹟的觀點
1970年代泛臺灣文化關懷者
席德進之出身背景以及來臺因緣
席德進的建築經驗
席德進相關著作
林衡道與席德進力保林安泰古厝終究失敗

第五章 1970年代鄉土文化保存發揚意識崛起,古蹟保存成為一種運動
—林安泰古厝存、廢、移之爭論
1960年代末期開始意識到古蹟保存的重要性
林衡道為探討林安泰古厝藝術及文化價值之第一人
專業角度對林安泰古厝之評價
1950以及1960年代掀起現代主義文藝運動浪潮
國際化與科技化的省思並開始鼓吹地方性的傳統
鄉土意識的萌芽帶動臺灣古建築倍受重視
同一個時代不同的聲音
林安泰古厝保存失敗,但卻成為一個保存運動的議題

第六章 1980年代,文化建設委員會,執行古蹟指定政策與
文化資產保存法公布施行之後的重要案例
1982年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成立
1982年5月公布文化資產保存法
文化資產保存法所包含之五大內容
1983年4月完成臺閩地區一級古蹟鑑定
執行古蹟保存相關措施
1986年整修淡水紅毛城與馬公天后宮
政治力介入古蹟保存—高雄左營鳳山舊城
使古蹟保存觀念產生轉變的重要指標—桃園神社
1980年代臺灣的古蹟保存運動逐漸步上正軌

第七章 1990年代古蹟保存在國際及兩岸交流中觀念之提昇
文建會進行國際交流並邀請大陸相關領域學者來臺交流
歷史價值遠高於科技價值及藝術價值之臺灣古蹟保存認同觀點
1992年文建會赴巴黎UNESCO及羅馬ICOMOS訪問
十三行遺址保存事件開啟臺灣對於本島地下文物的重視
古蹟的保存仍舊敵不過工程建設—東和禪寺及曹洞宗別院
古蹟修復存在之技術性問題及研究對策
相鄰四周街區一併重視保存之案例—鹿港古街
成為公共建設犧牲品的臺北府城牆遺跡

第八章 歷史建築的保存與整修古蹟觀念的矛盾衝突
愈趨成熟的古蹟保存觀念
「古蹟」與「歷史建築」
未列入古蹟之有價值建築遭破壞及拆除
已列入古蹟之建築強行遭解除管制
古蹟之遷移與「易地保存」
「殘蹟保存」觀念—臺南億載金城
古蹟保存中「斷代」之定義—臺南大天后宮
古蹟「再利用」之限度—臺灣博物館

第九章 閒置空間再利用以及產業建築
1990年代出現「閒置空間再利用」以及「產業建築再利用」
兩項課題
從清代至今日臺灣產業建築的發展與變遷
農業社會衍生出特有之產業建築型態
由水利工程以及窯礦業產生之重要產業建築類型
產業建築允許作更具彈性的使用
臺北剝皮寮古街之保存獲得成功
臺北鐵路機廠之保存與未來

第十章 近年古蹟保存法令的改進與修訂
劃定古蹟保存區,刊於古蹟完整保存
容積轉移概念
容積轉移計算方式
自費整修的成功案例—臺北保安宮
古蹟與周邊設施聯合成為文化園區—北大同文化園區計畫
臺北市都市發展局主導之優良案例—大稻埕保安街葉宅
2000年代文化資產保存法之修訂
歷史建築之保存較具彈性

第十一章 九二一大地震後古蹟保存觀念及技術性調整
大地震造成臺灣中部地區多處重要傳統建築嚴重損壞
中西式建築構造對抵抗地震力之比較
九二一地震後霧峰林家之保存問題
古蹟保存對真實性的定義
妥善運用舊料進行古蹟修復工程
九二一地震後臺灣古蹟保存與修復觀念必須調整
冗長作業程序造成古蹟修復進度的延宕
三三一地震突顯古蹟修復在增加荷重方面帶來的問題—臺灣博物館
日趨成熟的古蹟修復技術—臺北賓館

第十二章 古蹟保存新思維
古蹟保存新思維
基於歷史情感之古蹟保存
結合教育資源之古蹟保存
帶動休閒文化之古蹟保存
連結地方產業之古蹟保存
文化景觀之保存

書摘/試閱

省政府通令毀滅日本遺留之神社文物、公家機關卻需仰賴日式宿舍
二次世界大戰後不久,中國大陸國共內戰,國民政府兵敗撤退來臺灣,當時臺灣各級政府,從中央到地方,下達公文通令各縣市要消滅日本殖民統治餘毒。在生活面上,逐漸要求受日式教育的人民禁說日語,雖然官員仍沿用日本宿舍,許多在大陸歷經八年抗戰的人來臺,不得不住進日本宿舍並且體會「榻榻米」 ;卻在建築保存上,對於日本在臺建立的一百三十多座神社,僅留下二、三座改為忠烈祠,保存較完整者,僅有桃園神社、淡水神社以及嘉義神社,其他如臺北圓山臺灣神社則整座拆毀,其舊址改建為今日之圓山大飯店;臺北建國中學前的建功神社也改為中央圖書館,並把神社改為覆琉璃瓦的中央圖書館,在當時確實也花了不少心思,但畢竟不倫不類。

日本在臺灣的建設有相當大的一部分是日式宿舍,這些佔地頗大的日式宿舍極難拆除,而當時來臺的政府官員需要宿舍,任職於學校的教職員也有大量的住宿需求,例如當時臺灣大學的教授:沈剛伯、梁實秋、方東美、臺靜農等人皆住在溫州街、青田街、銅山街以及臨沂街的日式宿舍裡。近年被臺北市政府列入古蹟的臺灣經濟發展要人—李國鼎,其故居也是一棟木造的日式宿舍。國府要員在大陸深受日本侵凌,來臺後卻不得不仰賴日式房舍,顯露出一種歷史的無奈與諷刺。此外,當時也下達通令,要消除日本年號,連寺廟龍柱上刻有明治、大正、昭和等字樣的落款皆要清除,許多寺廟只好將年號塗以水泥。
近百年來臺灣銅像實即政治史的忠實寫照
在日本殖民治理臺灣的時期,以歐洲巴黎及維也納的都市計畫為典範,在臺灣各處設立圓環,例如今日臺北的西門町圓環、北門圓環以及東門圓環等。圓環中間通常樹立雕像,總督兒玉源太郎以及有名的民政官後藤新平、祝辰已皆有雕像樹立在臺北街頭。

二次大戰之後,雕像面臨被毀壞的命運,有的雕像被拉倒丟棄,銅製品則將其熔化,較好的下場是被收藏在博物館內。在眾多毀壞的雕像中,有一尊名為巴爾頓(William Kinninmond Burton,1856-1899)的自來水專家雕像。自來水是一座城市進步的指標,當時的飲用水需要從很遠的地區引來,並且使用幫浦,打上之後引水到淨水池消毒,再抽到山上的水塔,以口徑不同的水管配給於需要的地區,這樣的工程是相當浩大的,可見巴爾頓對臺灣早期自來水系統工程貢獻之大。巴爾頓的雕像原本放置在自來水博物館前院,但是卻被不知情的遷臺國民政府給毀壞,實為可惜。

此外,原本座落在西門町圓環的民政官祝辰已雕像,也僅剩下一面以花崗石雕刻的美麗石座,這面石座最後被搬運到中山堂前,放上出自嘉義雕刻大師蒲添生之手的孫中山先生站立銅像。而今日監察院對面,原本有一座圓環,兒玉源太郎的雕像擺置在其中,戰後更換為蔣中正總統雕像,其後又因為要施作地下道,所以又將雕像移至他處,最後遷至新公園,在新公園被更名為二二八紀念公園之後,石座又因為要建立二二八紀念碑再次被移除,近百年來臺灣的銅像實即政治史的忠實寫照,誰當權誰就有雕像。銅像的上臺與下臺,猶如政治人物的更替,可作如是觀。
古蹟逐漸崩壞於無意識的不知不覺年代
清朝時代所遺留下的古蹟,對於1950年代的政府或民間是毫無感覺的,歷經動亂年代的人們無法認知什麼是臺灣的傳統文化,特別是孔廟,在清朝時代的孔廟(文廟)都是設置在城內,但現在城市裡寸土寸金,許多孔廟就因地皮轉移商業利用而被移往郊外。例如新竹孔廟原在市中心,但卻被移至新竹東門外動物園旁;而宜蘭孔廟則被移到北門外。

孔廟何以能首當其衝輕易被移走?因為在當時,其他的廟宇,如:天后宮、關帝廟、觀音寺或王爺廟等皆屬民間私人團體所有,除了組織管理委員會,有的甚至成立財團法人,政府不易將其驅趕;反之,公有的孔子廟相較之下,在程序上所受到的阻力較小,無人有異議。當時,不僅社會大眾,連執政者都缺乏文化及空間敏感度,文化界人士也忽視其為歷史見證的作用,連雅堂在《臺灣通史》書中早已指出,要滅國之前先要毀史,直到1970年代彰化孔廟又將面臨拆遷的命運時,才有人警覺到保存古蹟在原址的必要與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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