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不可不知200問(簡體書)
- 系列名:法律生活常識全知道系列叢書
- ISBN13:9787511857422
- 出版社:中國法律圖書公司(法律出版社)
- 作者:吳春岐
- 裝訂/頁數:平裝/256頁
- 規格:23.5cm*16.8cm (高/寬)
- 出版日:2014/02/01
商品簡介
1.科學合理,系統全面
本書以日常生活領域涉及的法律問題劃分單書,包括買房租房、戀愛婚姻、撫養繼承、勞動就業、交通事故、工傷保險、醫療美容、五險一金、產品質量、知識產權、物業管理、農村生活等,分類明確,便于作者快速找到自己需要解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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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第二章 農村土地經營權
第三章 土地征收、征用
第四章 宅基地
第五章 農村建設用地
第六章 農村土地糾紛處理
附錄 相關法律法規
書摘/試閱
自留地生產是集體經濟的必要補充。自留地的數量決定于人均占有耕地的數量。1955年11月公布的《農業生產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規定:每人自留地最多不得超過當地人均耕地的5%。人民公社化運動中,一些地方將自留地收歸集體,1960年以后逐步恢復。1981年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國家農業委員會《關于積極發展農村多種經營的報告》中規定,可因地制宜,適當擴大自留地、飼料地、開荒地的數量,最多不超過當地耕地面積的15%。同時還規定有荒山和荒坡的地方,可劃撥適當數量的自留山,以鼓勵農民植樹造林。在牧區,集體牧民可劃撥小片自留草場用于飼養一定數量的自留畜。
自留地,在我國目前的很多法律中有規定:《憲法》第10條之規定,自留地、自留山屬集體所有為由,將農民自己經營的自留地按集體地計算,承包給農民,并收取一定數額的承包費用。在中國存在的目的是為了農民進行家庭副業生產。《土地管理法》第8條規定:“城市市區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聽有。”《土地管理法》第63條明確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即使要征地也只能由政府來收并轉換土地性質,把耕地轉成工業或住宅用地,由國土部門登記,個人不能買賣和租用農耕地。
008什么是基本農田以及基本農田保護區?
在農村中,經常可以看到基本農田,或者基本農田保護區的牌子,我國也有《基本農田保護條例》,那么哪些農田才稱為基本農田,哪些區域應該被劃為基本農田保護區,可能很多人就不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