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航空貨運代理糾紛疑難案例評析(簡體書)
- ISBN13:9787511843609
- 出版社:中國法律圖書公司(法律出版社)
- 作者:郭儉
- 裝訂:平裝
- 規格:23.5cm*16.8cm (高/寬)
- 版次:1
- 出版日:2013/01/01
商品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書摘/試閱
在國際貨運代理業務中,貨運代理、國際航空運輸、國際貨物買賣、進出口代理這些對外貿易中的業務常常交叉在一起,給正確認定當事人間的法律關系帶來了困難。本案中,被告浩峰公司系國際貿易的賣方,為了出口貨物,又委托了布拉吉公司作為其出口代理商,布拉吉公司再委托原告辦理航空訂艙事宜。因此,從交易形式上,被告布拉吉公司與被告浩峰公司之間存在進出口代理合同關系。布拉吉公司又向原告發出空運委托書,委托其操作航空貨運代理事宜,從形式上看,直接的貨運委托行為發生在布拉吉公司與原告之間,但是,《合同法》第402條規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在委托人的授權范圍內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訂立合同時知道受托人與委托人之間的代理關系的,該合同直接約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確切證據證明該合同只約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本案中在判斷貨運代理合同的相對人時,還必須考慮布拉吉公司在委托原告時,是否披露了其與浩峰公司之間的委托關系,原告是否知道布拉吉公司與浩峰公司之間的委托關系。從本案查明的相關事實來看,被告布拉吉公司委托原告時,聲明了運費和稅款均由浩峰公司支付,發票抬頭開浩峰公司。在貨物出運之后,原告也是向浩峰公司發函要求其支付運費,從這些事實可以看出原告對于浩峰公司與布拉吉公司之間的委托代理關系是明知的,故涉案貨運代理合同直接約束原告與浩峰公司,應由浩峰公司向原告承擔付款責任。在本案二審判決中,也確定了判斷在進出口代理合同和貨運代理合同并存情況下,認定貨運代理合同委托人的基本規則:第一,貨主與進出口代理商之間存在進出口代理和貨運代理關系;第二,進出口代理商以自己的名義委托貨運代理人辦理貨代事宜;第三,進出口代理商在委托貨運代理人時,披露了其與貨主之間的貨運代理關系。此外,對于代理關系的披露的舉證責任,應由進出口代理人承擔;相反,如其無法舉證證明在訂立合同時向貨運代理人進行了披露,則貨運代理合同直接約束進出口代理人與貨運代理人,由進出口代理人向貨運代理公司承擔支付運費的責任。
此外,本案原告在上訴時還認為涉案合同系運輸合同而非貨運代理合同,二審法院對此進行了明確,即本案系貨運代理合同。所謂運輸合同是承運人將旅客或者貨物從起運點運輸到約定地點,旅客、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合同。而貨運代理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為委托人處理訂艙、裝卸、報關等貨物運輸及相關業務的合同。本案中原告并非空運的承運人,其僅作為代理人辦理相關空運手續,符合貨運代理人的特征,故本案仍應為貨運代理合同關系。
主題書展
更多主題書展
更多書展本週66折
您曾經瀏覽過的商品
購物須知
大陸出版品因裝訂品質及貨運條件與台灣出版品落差甚大,除封面破損、內頁脫落等較嚴重的狀態,其餘商品將正常出貨。
特別提醒:部分書籍附贈之內容(如音頻mp3或影片dvd等)已無實體光碟提供,需以QR CODE 連結至當地網站註冊“並通過驗證程序”,方可下載使用。
無現貨庫存之簡體書,將向海外調貨:
海外有庫存之書籍,等候約45個工作天;
海外無庫存之書籍,平均作業時間約60個工作天,然不保證確定可調到貨,尚請見諒。
為了保護您的權益,「三民網路書店」提供會員七日商品鑑賞期(收到商品為起始日)。
若要辦理退貨,請在商品鑑賞期內寄回,且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附件、發票、隨貨贈品等)否則恕不接受退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