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0
0
【23號簡體館日】限時三天領券享優惠!!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國家法法典(應用版)(簡體書)
滿額折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國家法法典(應用版)(簡體書)

人民幣定價:75 元
定  價:NT$ 450 元
優惠價:87392
領券後再享88折
海外經銷商無庫存,到貨日平均30天至45天
可得紅利積點:11 點
相關商品
商品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類法典系列,是法律出版社應社會各界對權威法律法規彙編以及在實踐中如何具體應用法律的需要,精心編纂的一套應用型法規工具書。本套圖書兼具權威性和應用性兩大特點,是超越目前市場上常規工具書的創新產品。本次再版,增補和修訂了2010年11月以來最新公佈的法律、行政法規、司法解釋以及常用的部門規章,並對導讀、參見、條文注釋、文書垘本和典型案例等內容進行了更新和補充。“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類法典系列具有以下特色:1.權威編纂。法律出版社創社五十餘年,是中國著名的法律圖書權威出版機構,擁有豐富的法律法規資源、最新的立法司法動態、專業的編輯人員隊伍,十幾年 來成功推出了數十套法律法規工具書,集專業和經驗於一身。本套“分類法典即是集數十年法規編纂之經驗,總結梳理、融會貫通數千個法律知識點,採用法規編輯檢索技術最新成果,跟蹤最新立法進程,收錄最新法律文件,科學分類、精心編輯出版的一套創新型、應用型法律工具書。2.全面便捷。“分類法典系列共有40個分冊,這些分冊涵蓋了所有的法律種類與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憲法、民事法、商事法、刑事法、經濟法、行政法、社會法、國際法八大領域以及各領域下的若干具體部門。叢書全面收錄各部門法所有法律、行政法規、司法解釋,以及常用的部門規章、司法文件和請示復函。編排體例上按照各法律文件之間的邏輯關係和發佈的時間順序雙重原則進行分類、整合,具有體例清晰、查詢方便的特點。3.重在應用。“分類法典系列特別突出法律法規應用性的特點,作出以下創新:(1)重點法律附加“導讀,全面指引讀者瞭解、掌握法律概貌;(2)重點法律附加“參見,將核心法律和與之相關的法規、規章、司法解釋橫向聯繫起來,使讀者在使用時得以相互參考,結合相關法律文件,全面正確理解法條內容;(3)重點法律重點法條附加“條文注釋,對該條文進行詳細闡釋,有助於讀者在實踐中理解運用;(4)部分分冊特別加收“文書垘本,提供實務中常用法律文書的格式垘本;(5)部分分冊特別加收“典型案例,提供實際發生過的典型案例和判決結果、判案理由、適用法條,將法條和實際案例結合起來。4.動態增補。結合法律出版社的資源優勢,向每一位購買“分類法典的讀者提供一次免費的法規增補服務(電子版),只要填寫書末的“讀者服務回執即可。對於一次性購買多冊的讀者,還可免費贈送相關法規資訊產品(詳見書末讀者服務回執)。.

名人/編輯推薦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國家法法典(應用版)》編輯推薦:《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類法典(應用版)》系列涵蓋法律與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全面收錄現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規、司法解釋,以及常用的部門規章、司法文件和請示復函。此外,為了方便讀者理解和適用相關法律法規,對于重要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還附有“導讀”、“參見”、“條文注釋”、“文書范本”和“典型案例”等內容。

第三版說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類法典”系列,是法律出版社應社會各界對權威法律法規匯編以及在實踐中如何具體應用法律的需要,精心編纂的一套應用型法規工具書。本套圖書兼具權威性和應用性兩大特點,是超越目前市場上常規工具書的創新產品。本次再版,增補和修訂了2010年11月以來最新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規、司法解釋以及常用的部門規章,并對導讀、參見、條文注釋、文書范本和典型案例等內容進行了更新和補充。
“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類法典”系列具有以下特色:
1.權威編纂。法律出版社創社五十余年,是中國著名的法律圖書權威出版機構,擁有豐富的法律法規資源、最新的立法司法動態、專業的編輯人員隊伍,十幾年來成功推出了數十套法律法規工具書,集專業和經驗于一身。本套“分類法典”即是集數十年法規編纂之經驗,總結梳理、融會貫通數千個法律知識點,采用法規編輯檢索技術最新成果,跟蹤最新立法進程,收錄最新法律文件,科學分類、精心編輯出版的一套創新型、應用型法律工具書。
2.全面便捷。“分類法典”系列共有40個分冊,這些分冊涵蓋了所有的法律種類與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憲法、民事法、商事法、刑事法、經濟法、行政法、社會法、國際法八大領域以及各領域下的若干具體部門。叢書全面收錄各部門法所有法律、行政法規、司法解釋,以及常用的部門規章、司法文件和請示復函。編排體例上按照各法律文件之間的邏輯關系和發布的時間順序雙重原則進行分類、整合,具有體例清晰、查詢方便的特點。
3.重在應用。“分類法典”系列特別突出法律法規應用性的特點,作出以下創新:
(1)重點法律附加“導讀”,全面指引讀者了解、掌握法律概貌;
(2)重點法律附加“參見”,將核心法律和與之相關的法規、規章、司法解釋橫向聯系起來,使讀者在使用時得以相互參考,結合相關法律文件,全面正確理解法條內容;
(3)重點法律重點法條附加“條文注釋”,對該條文進行詳細闡釋,有助于讀者在實踐中理解運用;
(4)部分分冊特別加收“文書范本”,提供實務中常用法律文書的格式范本;
(5)部分分冊特別加收“典型案例”,提供實際發生過的典型案例和判決結果、判案理由、適用法條,將法條和實際案例結合起來。
4.動態增補。結合法律出版社的資源優勢,向每一位購買“分類法典”的讀者提供一次免費的法規增補服務(電子版),只要填寫書末的“讀者服務回執”即可。對于一次性購買多冊的讀者,還可免費贈送相關法規資訊產品(詳見書末讀者服務回執)。
由于編者水平有限,本套“分類法典”一定還存在著一些不足之處,懇請讀者提出寶貴意見,以便本書不斷完善。
法律出版社法規中心
2012年9月

書摘/試閱



獲得過半數選票的當選代表的人數少于應選代表的名額時,不足的名額另行選舉。另行選舉時,根據在第一次投票時得票多少的順序,按照本法第三十條規定的差額比例,確定候選人名單。如果只選一人,候選人應為二人。
依照前款規定另行選舉縣級和鄉級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時,代表候選人以得票多的當選,但是得票數不得少于選票的三分之一;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在另行選舉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時,代表候選人獲得全體代表過半數的選票,始得當選。
第四十四條【選舉結果的公布】選舉結果由選舉委員會或者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根據本法確定是否有效,并予以宣布。第四十五條 【代表不得兼任的情形】公民不得同時擔任兩個以上無隸屬關系的行政區域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第十章對代表的監督和罷免、辭職、補選
第四十六條【選民或者選舉單位的監督罷免權】全國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受選民和原選舉單位的監督。選民或者選舉單位都有權罷免自己選出的代表。
第四十七條 【罷免要求的提出和表決】對于縣級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原選區選民五十人以上聯名,對于鄉級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原選區選民三十人以上聯名,可以向縣級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書面提出罷免要求。
罷免要求應當寫明罷免理由。被提出罷免的代表有權在選民會議上提出申辯意見,也可以書面提出申辯意見。
縣級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應當將罷免要求和被提出罷免的代表的書面申辯意見印發原選區選民。
表決罷免要求,由縣級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派有關負責人員主持。
第四十八條 【罷免案的提出和表決】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的時候,主席團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聯名,可以提出對由該級人民代表大會選出的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罷免案。在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或者常務委員會五分之一以上組成人員聯名,可以向常務委員會提出對由該級人民代表大會選出的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罷免案。罷免案應當寫明罷免理由。
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的時候,被提出罷免的代表有權在主席團會議和大會全體會議上提出申辯意見,或者書面提出申辯意見,由主席團印發會議。罷免案經會議審議后,由主席團提請全體會議表決。
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舉行會議的時候,被提出罷免的代表有權在主任會議和常務委員會全體會議上提出申辯意見,或者書面提出申辯意見,由主任會議印發會議。罷免案經會議審議后,由主任會議提請全體會議表決。
第四十九條 【罷免的表決方式】罷免代表采用無記名的表決方式。
第五十條 【罷免決議的通過】罷免縣級和鄉級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須經原選區過半數的選民通過。
罷免由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出的代表,須經各該級人民代表大會過半數的代表通過;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須經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過半數通過。罷免的決議,須報送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公告。

您曾經瀏覽過的商品

購物須知

大陸出版品因裝訂品質及貨運條件與台灣出版品落差甚大,除封面破損、內頁脫落等較嚴重的狀態,其餘商品將正常出貨。

特別提醒:部分書籍附贈之內容(如音頻mp3或影片dvd等)已無實體光碟提供,需以QR CODE 連結至當地網站註冊“並通過驗證程序”,方可下載使用。

無現貨庫存之簡體書,將向海外調貨:
海外有庫存之書籍,等候約45個工作天;
海外無庫存之書籍,平均作業時間約60個工作天,然不保證確定可調到貨,尚請見諒。

為了保護您的權益,「三民網路書店」提供會員七日商品鑑賞期(收到商品為起始日)。

若要辦理退貨,請在商品鑑賞期內寄回,且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附件、發票、隨貨贈品等)否則恕不接受退貨。

優惠價:87 392
海外經銷商無庫存,到貨日平均30天至45天

暢銷榜

客服中心

收藏

會員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