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中山演講錄(簡體書)
- ISBN13:9787500086147
- 出版社: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
- 作者:陳夏紅
- 裝訂/頁數:平裝/259頁
- 規格:19cm*13cm (高/寬)
- 出版日:2012/01/04
商品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目次
在上海中國社會黨的演說(一九一二年十月十四至十六日)
在廣東省教育會的演說(一九二一年四月四日)
革命
在檀香山正埠荷梯厘街戲院的演說(一九零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在檀香山正埠的演說(一九零三年十二月中旬)
在舊金山麗蟬戲院的演說(一九一零年二月二十八日)
軍事
在滬歡迎從軍華僑大會上的演說(一九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在桂林對滇贛粵軍的演說(一九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在廣州滇桂軍歡迎宴會的演說(一九二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在廣州歡宴各軍將領會上的演說(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二日)
對駐廣州滇軍的演說(一九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在陸軍軍官學校開學典禮的演說(一九二四年六月十六日)
黨務
在上海中國國民黨本部會議的演說(一九二零年十一月四日)
在廣州中國國民黨懇親大會的演說(一九二三年十月十五日)
在廣州大本營對國民黨員的演說(一九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在廣州對國民黨員的演說(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政務
在上海寰球中國學生會的演說(一九一九年十月十八日)
在大本營軍政會議的發言(一九二四年一月四日)
對廣州商團代表的演說(一九二四年八月十二日
在廣州農民運動講習所第一屆畢業禮的演說(一九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在上海招待新聞記者的演說(一九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
在神戶歡迎會的演說(一九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觀念
在南京同盟會會員餞別會的演說(一九一二年四月一日)
在廣東省第五次教育大會閉幕式的演說(一九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在桂林學界歡迎會的演說(一九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在香港大學的演說(一九二三年二月十九日)
在廣州嶺南學生歡迎會的演說(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在黃埔軍官學校的告別演說(一九二四年十一月三日)
實業
在廣西陽朔人民歡迎會的演說(一九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在廣州中央銀行成立典禮的演說(一九二四年八月十五日)
外交
在上海歡迎美國議員團時的演說(一九二零年八月五日)
對神戶商業會議所等團體的演說(一九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書摘/試閱
原夫土地公有,實為精確不磨之論。人類發生以前,土地已自然存在,人類消滅以後,土地必長此存留。可見土地實為社會所有,人于其問又惡得而私之耶?或謂地主之有土地,本以資本購來,然試叩其第一占有土地之人,又何自購乎?故卓爾基亨利之學說,深合于社會主義之主張,而欲求生產分配之平均,亦必先將土地收回公有,而後始可謀社會永遠之幸福也。
土地公有之說,漸被于莢之時,正英人恐慌之日。英國土地本為貴族大資本家所占有,因工商發達,業農者少,致所出谷食不夠供給人民之食料,外糧之輸入,價值反較本國為賤。英之土地生產力失其效用,其地主有不事耕耘而事畜牧,其佃人顛沛流離,被逐而謀生于美國。一般學者,深痛地主之為富不仁,對于土地公稅之說,遂視為救世之福音而歡迎贊同,遂成單稅之一派,主張土地之分配歸公,國家由地價中抽什之一,他之苛稅皆可減輕,而資本家于是不能肆惡也矣。
亨氏與麥氏二家之說,表面上似稍有不同之點,實則互相發明,當并存者也。世界地面本屬有限,所有者壟斷其租稅,取生產三分之一之利,而坐享其成,與工作者同享同等之利益,不平之事,孰有過于此者?人工一分,既勞心力,自應得其報酬。土地本為天造,并非人工所造,故其分配不應如斯密亞丹之說也。故土地之一部分,據社會主義之經濟學理,不應為個人所有,當為公有,蓋無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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