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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探索IV:神未來對人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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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探索IV:神未來對人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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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這是屬於追求真理者都必須閱讀的書。淺顯易懂,幫助讀者明白聖經真理。書中有精彩的每週聖經課程,讀完此書等於上了聖經學院二年的課程。透過閱讀,必能帶來啟示並更加明白神的話,作者將其多年來跟隨神的屬靈亮光大方放入,等於給了每位閱讀此書者的最佳禮物。

作者簡介

芬尼戴克(Finis Jennings Dake)

1902年生於美國,年輕時曾十分排斥基督教,直到遇見幾個充滿見證的基督徒之後,他的生命完全改變。

1920年5月,十七歲時被聖靈充滿,從那時起,即能出口成章的引用聖經的經文,根本不需要死背。在這次大轉變之前,讀聖經從來沒有讀過完整的一章,而這個對聖經的新知識無疑是神的恩賜,那是他向上帝懇求來的。

從此以後他不停的讀經,花了無數時間探求聖經豐富的教導。

自他初次讀聖經時就覺得聖經既簡單又明白;由於每天研讀、加上聖靈所賜給他引用經文的能力,使他能「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二15)。有關預言等難理解的經文在他看來並不神秘,雖然對某一段經文不明瞭、但可用相同主題的另一段經文將其解釋清楚;因其謙卑的求聖靈引導,不斷的讀經形成了豐富的聖經活用寶庫;十八歲進入聖經學院接受裝備,不久即學會「人若不相信聖經的教導,就會終其一生在五光十色的人生舞台中苦纏爛打。」他的一生完全用在教導聖經,被譽稱為「走路的聖經」(Walking Bible)。

八十五歲的生涯中,他牧養過數個教會,建立了一所聖經學院,也曾連續十三年主持過每天兩次的空中聖經函授課程。在他忙碌的事工之餘,他還著手寫了兩本鉅著,一是《聖經探索 》(God's Plan for Man),一是”Dake Annotated Reference Bible”。

著有:
《聖經探索》(God's Plan for Man),Dake Annotated Reference Bible。

前言
一個「管理」恩賜者的真實故事

我年輕時曾經十分排斥基督教,直到我遇見幾個充滿見證的基督徒之後,才使我的生命完全改變。接著在對真理有所瞭解,並且活生生的經歷到神與我的同在,更堅定了我對信仰的決心,我知道自己無論如何都該做個決定了;如此經過數週的掙扎,我決定要終生服事神,不論祂的旨意如何,我都要照主的意思行。聖靈與我同在,使我明白我是神的兒子,基督的寶血洗淨了我一切的不義,於是我接受洗禮,見證基督在我生命中的作為。

迫切追求的恩賜

我比以前更渴慕上帝,迫切懇求上帝與我同行,懇求聖靈充滿我,我不停的禱告、敬拜、尋求主。我全心降卑在主的面前達三個月之久,至終聖靈膏抹了我,頓時一股暖流籠罩全身,使我靈魂的深處像有活水的江河流出一般,這一切正如耶穌所應許的(見約七37-39)。就像五旬節時耶穌的門徒那樣──我的口滔滔不絕的讚美主!那是1920年5月,正當我十七歲時。

從那時起,我就能出口成章的引用聖經的經文,根本不需要死背,我還發現自己的心智活潑得竟然能夠知道每一段經文是出自某經卷的某章節。可是在這次大轉變之前,我讀聖經從來沒有讀過完整的一章,而這個對聖經的新知識無疑是神的恩賜,那是我向上帝懇求得來的。

自從聖靈膏抹我的那時起直到現在,我教導聖經時曾用到無數的經文,但我從來不需要背誦,當需要時,我只要引述經文就行了,因為有聖靈膏抹我。從此以後我不停的讀經,花了無數時間探求聖經豐富的教導。

自我初次讀聖經時就覺得聖經既簡單又明白;由於每天研讀,加上聖靈所賜給我引用經文的能力,使我能「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二15)。有關預言等難理解的經文在我看來並不神秘,雖然對某一段經文不明瞭,但可用相同主題的另一段經文將其解釋清楚;因為我謙卑的求聖靈引導,所以不斷的讀經形成了豐富的聖經活用寶庫;十八歲時,我進入聖經學院裝備自己,不久我學會了「人若不相信聖經的教導,就會終其一生在五光十色的人生舞台中苦纏爛打」。我發現有些教授並不同意別人所教的基本真理,有些甚至不認同聖經中的某些論點。

於是我開始遇到聖經中許多難解的教導,有些我就查閱與同一個主題相關的各處經文,某些疑難的確可以找到符合的聖經經文,但是有些實在把一些老牧師給難倒了,儘管如此,他們之中的許多位都很了不起。

我的定論──跟隨神走

就在這時我面臨了一項抉擇:究竟是該重視我的恩賜而依靠上帝?還是重視神所給我的聖經知識,當作聖經真理導引的定論?或者是我該附和潮流,隨著一些神神學教授的理論走?

我終於下了決定!我向上帝宣誓:若用兩三節淺顯經文仍然不能肯定的事情,我就不教導,以符合保羅所說:「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要定準」(林後十三1);經上還說:「該知道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彼後一20)。我認為聖經是以人的語言所記錄的神的話語,而且每一句都是真實的,凡是依人的看法翻譯出來,卻與聖經經文不合的都該拋棄。

對一個青年而言,那實在是一個重大之決定!因此偶爾會有些朋友與我斷絕來往──他們寧可聽從任何長者之言而不聽一個廿歲出頭的年輕人。但我現在也是個白髮老人了,而我的決定依然未改──聖經裡的預言、應許、訓誡、教導與我當初引用聖經時完全未變,仍然還是淺顯易懂的文字,任何識字而且願意花些時間查閱字典的人都讀得懂。

我當初的決定得到了不同的回應,其中一些是朋友偶爾給我的來信,例如有朋友來信說:「幾年以前我不同意你的教導,但是現在我讀了你的書得到很大的收穫和啟示!」這樣的見證著實給我很大的鼓勵。

若你受我話語的啟示而用開放的心胸讀神的話;若你受我影響而逐字逐句的讀聖經;若我的見證影響你渴慕上帝、渴慕上帝的話語和祂的膏抹,那麼就達成了我的心願──願神賜福你的一生。

───本書作者芬尼戴克

書摘/試閱

第37課
死人在何處?

這一課中,我們會思想不同關乎死人的教義,分成六大標題:肉身的死、靈性的死、不朽(Immortality)、居間狀態(Intermediate State)、亡靈幽冥世界的五域,及永死。

一、靈性的死(弗二1-10)

1.靈性的死是什麼?這純粹是指人因著犯罪與神隔絕。「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他掩面不聽你們。」(賽五九2)「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活著,復活)……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
一同坐在天上。」(弗二1-10)

亞當犯罪,刑罰就是當天就要死,那不可能是指肉身的死,因亞當自犯罪那天後,仍活了九百三十年。那只可能是指靈性的死和永死,因著犯罪與神隔絕。
亞當犯罪那天,他的靈魂便失去了生命。亞當沒有失去自然的生命,否則他的靈魂亦會無法運作。人自然的生命可以與神分離,獨立存在,因罪人與神隔絕,仍可繼續存在。人未從死在過犯罪惡之死中復活,與神合一之前,仍無法得著靈的生命和永生(林前六17;羅八9-16;弗二)。有關靈性的死更詳盡的研究,請參
考第35課第五點第18分題。

2.從靈性的死復活:以弗所書第二章中,告訴我們可從過犯罪惡之死中活過來和復活。「活過來」的希臘文是zoopoieo,意思是復活、活過來,甦醒。林前十五22把這詞譯作「復活」,指所有人的肉身復活。林後三6及加三21把這詞譯作「叫人活/得生」,而約五21、六63、羅四16、八11、林前十五36、45、提前六13,及彼前三18等,都把這詞譯作「活著/生」。罪人肉身仍活著,卻是被視作是靈性上已死(弗二1-10;西二12-13;提前五6;猶12)。他們從罪中得救,與神再次合一後,靈性上便復活,行在新生命中。

二、永生不朽的教義

下文會處理好些形容永恆存在或靈魂和身體永不死之狀態的字,那些字同時用來形容神和人:

1.不朽的:這詞來自希臘文aphthartos,意思是「不朽壞的」、不能毀壞的,不死的。「不朽壞的」這詞只在聖經中出現一次,用來形容神(提前一17)。
彼前三4中,同一個希臘字被譯作「不能毀壞」(參新譯),用來論到那「內心隱藏著的人」(參呂譯),因而確實證明裡面的人是不朽的(另可參詩廿二26)。這詞又被譯作「不能壞的」,指永恆的產業,及信徒在今生結束時所得的冠冕(林前九25;彼前一4)。這詞又被譯作「不能壞的」,指神的話語(彼前一23
)和聖徒復活的身體(林前十五52)。

故此,我們可以推論:神、神的話語、人的靈和魂、將來的冠冕、聖徒的產業,以及信徒復活的身體,全都是不朽壞,不能毀壞。有人會爭議,人的靈和魂並非不朽,但如果彼得說那裡面隱藏著的人或靈魂是不能毀壞,那麼,誠實來面對的話,就可解決這爭論。我們有權爭議人的靈和魂並非不朽,就有權爭議神也並非不朽,因同一個希臘字同時用來形容神和人,除非在某情況下這詞是指不朽,但在別的情況下卻又不是。那希臘字字面的意思是本質或持續上不朽壞、不能毀壞、不死,不能壞等,所以不管這詞用在何處,都是指那人或那東西不朽。

2.不朽:這詞是譯自兩個希臘字,與上面第一點的希臘字意思相同:

(1)Aphtharsia的意思是不能毀壞、無終止的存在、不死、不能壞,誠心。
林前十五24、50、53及54中,這詞被譯作不朽壞,指聖徒復活的身體。這詞又被譯作不朽,指聖徒藉著福音而得的生命(羅二7;提後一10,參新譯);又被譯作誠心,指人對基督不朽的愛(弗六24);又被譯作不腐化,指聖徒會在人前彰顯不朽的生命(多二7,參呂譯)。

(2)Athanasia的意思是不死和不朽,用來指神肉身上不死,及聖徒復活後的身體不死(林前十五53-54;提前六16)。這詞兩次用來指人將來不死的身體(林前十五53-54),一次用來指神是唯一不死的那位(提前六16)。這不是說,唯有神才擁有不死的身體,卻是指神是生命的源頭,又將生命賜給人。天使有不死的身體。基督和與他一同復活的聖徒也會得著不死的身體(太廿七52-53;林前十五20-23;腓三20-21;啟一18)。我們從下文第四點將會看到,不論義人還是惡人,所有人都將會從死裡復活,永遠帶有意識活著。

3.不能壞:這詞是來看上文第一點第2段的希臘字aphtharsia,四次用來指人復活的身體(林前十五42、50、53、54)。

4.不能毀壞:這詞是來看上文第一點的希臘字aphthartos,用來指人復活的身體(林前十五52)、不能壞的冠冕(林前九25)、不能壞的產業(彼前一4),以及神的話語不能被毀壞(彼前一23)。

三、靈與魂不死的聖經證據

聖經清楚表明,那構成靈與魂的裡面的人現在已是不朽,到了死亡和復活之間,仍會保持有意識的狀態,而死人復活後,將會永遠保持那狀態。以下的經文可以作出證明,無容置疑:

1.聖經存在清楚簡單的經文,證明靈魂不朽。彼得說,那裡面的人或人的靈魂是不能被毀壞:「乃應當是內心隱藏著的人、以柔和安靜的心靈為不朽壞的妝飾:這在上帝面前是很貴的。」(彼前三4,呂譯)彼前四6中,彼得再說到死人都可像神一樣,在靈裡活著(參呂譯),證明各人裡面的人仍會像神一樣仍有意識。我們必須這樣相信,否則就是不信神是帶有意識。如果人死後仍好像神一樣,在靈裡活著,那麼,他們也會像神一樣帶有意識。

大衛論到基督,說:「因為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詩十六9-10)我們知道,基督的身體葬在墳墓時,他的靈與魂仍是活著,帶有意識。他那時去傳道給那些被囚的靈,就可證明這點,我們已在第11課第七點第6段(及第9段)作出探討。基督的靈魂曾降到地底下的境界和地心裡(太十二40;弗四7-11,參呂譯),他的身體被放在地面上的墳墓裡(太廿七57-66),都可清楚表明這方面。基督的墳墓肯定不在地心或地下。詩廿二26中,大衛說,得救之人的心將會「永遠活著」(參呂譯)。這段經文指心的字,多次用來指感覺、意志和心思,此處則是指裡面的人。

眾使徒作了許多聲明,證明人死後仍活著:「他替我們死,叫我們無論醒著(身體活著)、睡著(身體死了,或離開身體,雅二26),都與他同活。」(帖前五10)這節經文清楚指,身體死了的聖徒會與基督一同活著,與林後五5-9簡直異曲同工:「所以我們時常坦然無懼,並且曉得我們住在身內便與主相離……我們坦然無懼,是更願意離開身體與主同住。所以無論是住在身內、離開身外,我們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悅。」這段經文證明,人的身體死後,裡面的人便離開身體,去到與主同在,而神並非死人(人的肉身,雅二26)的神,卻是活人的神(太廿二23-33)。

腓一21-23也清楚說明這真理:「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但我在肉身活著,若成就我工夫的果子,我就不知道該挑選什麼。我正在兩難之間,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然而我在肉身活著,為你們更是要緊的。」倘若靈與魂是在墳墓裡沉睡,沒有生命,沒有意識,那麼,肉身的死可會有什麼好處?靈魂若是仍在墳墓的身體裡,怎可能又離開身體,與基督同在?基督在墳墓裡嗎?難道聖徒肉身死後,要去到墳墓,好與基督同在?倘若靈魂沒有意識,怎可能會是好得無比?死後進到墳墓,意識完全泯滅,比起留在肉身為基督嬴得靈魂,幫助聖徒正確生活,前者怎可能會是好得多?若果人肉身死時,裡面的人仍留在那身體內,一同進到墳墓沉睡,直等到復活,那麼,人肉身死時,裡面的人又怎可能是與那身體分離?

保羅論到外面的人只會毀壞,裡面的人卻一天新似一天,所見的東西(包括身體)只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東西(包括靈與魂)卻是永遠的(林後四16-18)。這段話明確表明,外在的人和內在的人有何分別,前者是暫時的,後者卻是永遠的。這段話又表明,身體會越發受到死的律支配,直到身體死亡,靈魂脫離身體,而靈魂卻是永遠的,會越發表現生命力。

提前四8中,保羅指今生後還有生命,肯定是論到那復活後的生命,因他在另一些寫作中指明,那裡面的人離開身體後,會去到與基督同在,我們上文已看過了。保羅又教導我們,人至死仍在基督裡,那人就有永生,因他沒有為著罪放棄今生(林前十五2;羅八12-13;帖前三8;加六7-8)。保羅提醒信徒,要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持定永生,以致得救(提前六12;多三7)。如果人能夠得著永生,那麼,人死了和復活之間,除了身體停止,生命應是沒有間斷。真正得救的人死後仍會有永生,不然許多經文便會不正確(約三16、36,五24,六39-58,十27-29,十一25-26,十四19)。約翰說遵行神旨意的人是永遠常存(約壹二17)。我們從下文將會看到,其他聖經作者也是肯定同樣的事。

2.身體才躺臥在塵土中睡了,等待復活。肉身的死是裡面的人與外面的人分開(雅二26),經文又說,身體會再歸回塵土睡去(創三19;太九24;約十一11;林前十一30,十五6、18、20、51;帖前四13-17)。義人的靈魂會進到天國(林後五6-9;腓一21-23;來十二23;啟六9-11),惡人的靈魂會下到地獄(路十六19-31;賽十四9-15;箴十五24;結廿六20,卅一14-18,卅二18-27)。

3.有些經文應許,義人的路越走越明,直到那完美的日子,這些應許也可證明靈魂不朽(箴四18;但十二2-3)。倘若生命有一段時間會泯滅,這些經文就不可能是正確,因永恆裡沒有持續不變的榮耀。

4.耶穌說,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因為在他那裏人都是活的」(路二十38),人都不可靠肉身在祂那裡活著,故此必定是以靈魂在祂那裡活著,就如彼前三4,四6所說一樣。耶穌論到自己,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約十一25-26)。這段話不可能是指,他們肉身上永不會死,因為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耶穌應許人永遠不死,必定是指靈魂的生命,因而證明靈魂是不朽的。耶穌進一步教導靈魂不朽,指出人不能殺靈魂,好像殺身體一樣(太十28)。如果靈魂不能與身體一起殺掉,那靈魂就是不朽的。

5.鬼魔或沒有實體的靈存在,便證明死後有生命。鬼魔是亞當以前之人類的靈,或是亞當以外之人類的靈,因鬼魔虛無縹緲,若不附上人或野獸的身體,就不能完全顯示自己,第6課已探討了。鬼魔不是人類的靈與魂,因人死後不是進到天國,就必定是下到地獄。因此,由於鬼魔存在,即使離開自己的身體仍能活著,就此證明人類的靈與魂死後仍會帶有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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