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刑事訴訟法史(簡體書)
- ISBN13:9787511822505
- 出版社:中國法律圖書公司(法律出版社)
- 作者:李文玲
- 裝訂/頁數:平裝/546頁
- 規格:18cm*13cm (高/寬)
- 出版日:2011/10/01
商品簡介
《中國古代刑事訴訟法史》上溯至夏商周時期,遵循歷史發展脈絡,梳理了秦漢、唐宋、明清朝代的中國古代刑事訴訟的流程與特點,并與西方國家、中國現代的刑事訴訟法作出比較分析和論證;是一部融工具性、資料性、研究性、學術性于一體的較全面的研究中國古代刑事訴訟法的專著。
作者簡介
自參加工作以來先後在《江淮論壇》、《山東師大學報》、《管子學刊》、《甘肅社會科學》、《求索》等刊物上發表論文10余篇,其中中文核心6篇,內含4篇CSSCi來源期刊。主持并參與各級各類課題立項5項,獲臨沂市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1項。研究方向為古代刑事訴訟法學、古代司法制度及法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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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第一節 中國古代刑事訴訟法的起源
一、中國在夏朝以前就產生了國家與法
二、中國的法最早應起源于黃帝時期
三、堯舜時期產生了中國最早的刑事訴訟
第二節 夏商西周刑事訴訟法概述
一、夏商西周刑事訴訟法的基本指導思想
二、夏商西周刑事訴訟的案件范圍
三、夏商西周刑事訴訟機關
第三節 夏商西周的刑事訴訟程序
一、西周刑事案件的起訴與受理
二、西周刑事案件的審理
三、西周刑事案件的判決與上訴
四、西周刑事判決的復核與執行
第二章 秦代刑事訴訟法
第一節 秦代刑事訴訟法概述
一、秦代刑事訴訟法的基本指導思想
二、秦代刑事訴訟的案件范圍
三、秦代的刑事訴訟機關
四、秦代刑事訴訟的案件管轄
第二節 秦代刑事案件的偵查與勘驗
一、秦代刑事案件的偵查
二、秦代刑事案件的勘驗
第三節 秦代刑事案件的起訴與審訊
一、秦代刑事案件的起訴
二、拘執、逮捕和封守
三、秦代刑事案件的審訊
第四節 秦代刑事案件的判決、復審與執行
一、秦代刑事案件的判決
二、秦代刑事案件的上訴與復審
三、秦代刑事判決的執行
第三章 漢代的刑事訴訟法
第一節 漢代刑事訴訟法概述
一、漢代刑事訴訟法的基本指導思想
二、漢代刑事訴訟的案件范圍
三、漢代刑事訴訟機關
四、漢代刑事訴訟的案件管轄
第二節 漢代刑事案件的起訴與審訊
一、漢代刑事案件的起訴
二、拘捕、追捕與封守
三、勘驗現場及偵破案件
四、漢代刑事案件的審訊
第三節 漢代刑事案件的判決、奏讞與執行
一、漢代刑事案件的判決
二、漢代刑事案件的上訴、復審與奏讞
三、漢代刑事判決的執行
……
第四章 唐代的刑事訴訟法
第五章 宋代的刑事訴訟法
第六章 明代的刑事訴訟法
第七章 清代的刑事訴訟法
第八章 中國古代刑事訴訟法的特點及其對現代的啟示
參考文獻
後記
書摘/試閱
司寇之下有小司寇,其職責是直接審理王畿范圍內的案件.即“以五刑聽萬民之獄訟,附于刑,用情訊之”。“以五聲聽獄訟,求民情。”依據“五聲”來聽斷訴訟,求得訴訟人的實情;“以八辟麗邦法,附刑罰”,用八種議罪法附以王國的八法來議論減罪,而後再付諸刑罰;“以三刺斷庶民獄訟之中”,通過三次訊問來使對平民訴訟的審斷正確無誤。
司寇之下有士師,其職責為“掌國之五禁之法,以左右刑罰”。士師的職責,掌管有關五禁之法,以輔助刑罰,禁止民眾為非作歹;“以五戒先後刑罰,毋使罪麗于民”,用五戒輔助刑罰而預先告誡民眾,不要使民眾因不知而犯罪;“察獄訟之辭,以詔司寇斷獄弊訟,致邦令。”研究疑難案件的訟辭,以向司寇提供斷案的參考意見,并提供所依據的王國的有關法令。
西周為了使刑事訴訟得以順利進行,在訴訟過程中的各個環節上都有了明確的職能分工,在司寇之下設置了司刑、司刺、司盟、司厲、司圜、掌囚、掌戮等專職法官。司刑的職責是“掌五刑之法,以麗萬民之罪……若司寇斷獄弊訟,則以五刑之法詔刑罰,以辨罪之輕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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