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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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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名人/編輯推薦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二十歲的時候,你眼裡只有辣妹
三十歲的時候,你一心想要自由
四十歲的時候,你只想要有所依靠

自從新婚安穩地過了十年快樂的好日子之後,哈利的生活又出現了危機……
沒錯,十年過去了,轉眼間哈利已經快要邁入四十歲,這個世界待哈利不薄。他有一個漂亮老婆,三個好小孩和一個很讚的電臺製作人工作。而如今,他的前妻居然回來了!看來好日子似乎很快就要說再見了。
哈利十四歲兒子派特和他老婆一氣離家,哈利正式步入中年苦日子,工作也面臨危機,這時他現任老婆的前夫居然再度出現……
就在這一團大混亂之中,哈利老爸以前打仗的軍中同僚意外闖進他的生活。究竟這兩個老男人有什麼好辦法,可以幫助哈利贏回兒子、家庭與生活?他們是否能讓哈利了解,所謂真正的「男子漢」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老男孩》延續帕森斯一貫讓人捧腹大笑卻又感動難忘的說故事能力,讓他的書比百憂解還靈!

本書特色
【關於老男孩】
從男孩到男人,有時只是一夕之間的事。
《男人與男孩》作者東尼.帕森斯最新作品
新世紀橫跨男性全齡Men’s Talk絕妙好書!

作者簡介

東尼.帕森斯Tony Parsons

最早是英國音樂雜誌《NME》的記者,訪問過許多樂壇大咖,從性手槍樂團、金髮美女樂團和衝擊樂團,到滾石樂團、大衛.鮑伊和布魯斯.史普林斯汀。他曾是英國BBC知名電視節目《深夜漫談》(Late Review)固定邀請的來賓。其年度英國書卷獎作品《男人與男孩》(Man and Boy)長銷熱賣,目前銷售已超過兩百萬本,有三十六個國家購買版權。其他暢銷著作包括《男人與妻子》(Man and Wife)、《男人與情人們》(One For My Baby)和《六人行不行》(The Family Way),《那些男人的故事》(Stories We Could Tell )、《My favourite wife》以及《Starting over》,都是排行榜第一名的暢銷書。
目前住在倫敦。

關於譯者
郭成業

東吳大學英文系畢。熱愛英美文化,通俗或經典文學皆有涉獵,曾於新聞局擔任外電編譯。譯有《車諾比的悲鳴》。

名人/編輯推薦

《men’s uno》雜誌創辦人暨集團出版人 林浩正 好評推薦

「東尼.帕森斯虜獲了現代男子的理智和情感。」──《時代雜誌》
「與百萬長銷書《男人與男孩》一樣,處處充滿能量和歡笑。」──Jane Fallon,英國小說家及電視節目知名製作人
「帕森斯精準地切開了家庭生活的核心。」──《女人和家庭》
「讓人捧腹大笑、具洞察力,又感動難忘的一本書。」──《She Magazine》

原來我們是老男孩
文/《men’s uno》雜誌創辦人暨集團出版人 林浩正

這是一個平凡像左右鄰舍般的英國家庭故事──男主角哈利的日子本來過得很簡單,只因為前妻回來接走了大兒子,從此陷入了典型的中年危機。哈利和現任妻子都是有了孩子之後再婚,這樣的組合,註定了要把過去的麻煩都帶到未來的日子裡,前妻、前夫和他們的子女,還有比這更麻煩的人生嗎?

本書作者東尼帕森斯原本是英國家喻戶曉的媒體記者與電視名嘴,1999年出版了第一本小說《男人與男孩》,勢如破竹地攻佔英國暢銷書排行榜,並榮獲年度英國書卷獎,開啟了個人的著作生涯。東尼帕森斯很擅長觀察親人之間的互動,活靈活現的描述家人的關係。十幾年來,陸續發表以「男人」為故事主角的言情小說,如《男人與妻子(MAN AND WIFE)》、《男人與情人們(ONE FOR MY BABY)》、《六人行不行 (The Family Way)》、《那些男人的故事 (Stories We Could Tell)》等著作,多圍繞在男女與親情之間,本書《老男孩(Men From the Boys)》也不脫此範疇。

哈利是兒子的父親,也是爸爸的兒子,他要面臨的中年危機除了與前妻生的兒子外,還包括了:妻子與前夫的女兒、想帶走兒子的前妻、不能理解長大要分離的小女兒、重症的妻子前夫、闖入生活的亡父戰友,以及中年失業的苦惱。

青春期的子女往往是中年人惡夢的開始,哈利也逃不過,因為我們總是停留在他們小時候可愛的模樣,而忘了他們有一天也是要轉型成為大人。正值青春期的老大派特是哈利的煩惱的開端,他開始每個青少男的過程,打架、抽菸、初戀、性初體驗,哈利從單純的擔憂到從兒子身上看到了自己也是這樣長大的,「雖然表面上看來他脾氣暴躁,情緒大起大落,抽萬寶路淡菸又躲在小木屋裡偷吸墨西哥大麻,還有長大改變的種種,但是他還是那個英俊的孩子,正要準備成為一個好男人。」他看到了自己,因為每個男人其實都曾經是個男孩。

兒子翅膀硬了想搬出去,剛好踏入四十歲的哈利意識到自己開始衰老了,「老了總是難免如此,這種孤單的感覺比起半夜的電話還來得頻繁,那是一種當你所愛的人都離你而去時,才會感受到的孤單。」字裡行間把心有餘力不足的中年孤寂描述得淋漓盡致。

東尼帕森斯以和自己熟識的英國流行音樂的背景,塑造了知名BBC廣播電台DJ角色,故事中有意無意的穿插著許多他擅長的西洋音樂曲目與電視電影,有不少曲目與劇名都碰巧吻合故事的發展,增添真實感與趣味性。

如果你曾拜讀過幾本東尼帕森斯的大作,不難發現本書《老男孩》可以說是東尼帕森斯系列小說中,最誠實的面對自己中年的苦悶與無奈,也可以說是最能反映他個人心境的一本著作。與其說是一本寫給中年男人的小說,我倒認為是每個男人與男孩都可以是本書的男主角,成長是需要付出代價的,因為時間到了你才會發現原來「十年前我一直想要過著無憂無慮的自由生活」,轉眼間青春不在的時候,我們終會感嘆:「當你到了三十歲的時候,你會想要獲得自由。但是當你四十歲的時候,你會想要有所依靠。」 

哈利巧妙的引述童話小木偶的結局,「小木偶想要像其他小孩一樣成為一個真正的男孩,為了要來得及救父親一命,在水裡游了一晚…。」總有一天所有的小孩都會知道王子與公主從此過著幸福的日子,只是故事書裡的結局,「我們必須接受這個事實,不是所有的故事都有幸福的結局。」原來我們是老男孩。

書摘/試閱

第一章

九月,開學的第一天。放眼望去到處都是穿著藍色新制服的學生,樹葉跟栗子落滿地,但天色仍是一片晴朗,夏天還沒有離去。放暑假的時候我的兒子特別沉默寡言,似乎有什麼心事,現在我才明白是怎麼回事。我早該料想到的,不是嗎?他絕對是為了某個女孩煩惱,這不過是遲早的事。
他也快要十五歲了,我想應該是時候了。
我看到我兒子兩眼盯著那個女孩,他光是看著她臉就紅了起來。
「你可以去跟她聊天啊。」我說。「就去找她啊──然後想些話題來聊,你懂吧。」
派特笑了起來。那個女孩就在校門前閒晃,她有著黑色的頭髮,棕色的眼睛。一邊笑鬧一邊揮舞著裝得滿滿的書包。她比同年齡的女孩要高一些,拉姆齊.麥克唐納綜合中學的藍色制服穿在她身上十分耀眼。仰慕者圍繞在她的身邊。
「跟她聊天?」派特喃喃地說,從他的語調聽來,似乎不太認同我說的話。那你為什麼不乾脆用特異功能飛起來算了?女孩們都喜歡這一套,她們要是看到會飛的男孩子一定會為之瘋狂。「這樣不好吧。」他說。
「她跟你同年嗎?」我說。
他搖了搖頭,蓬亂的瀏海滑下來蓋住了眼睛。他嘆了口氣,揮手將頭髮撥開,像是在扮演著被愛所困的哈姆雷特。
「不,她比我大一個年級。」
這樣說來她應該有十五歲了,也許已經十六了。比派特年長的女孩,我早該想到他會喜歡比自己年長的女孩才對。我看到他正心神不寧地玩弄著手中的愛迪達球鞋。
「你知道她叫什麼名字嗎?」我問。他深深吸了一口氣,卻又把正要說出口的話給吞了下去。
派特拍了拍黏在制服外套上的乾硬泥巴。他並沒有回頭過來看我,只是一直看著那個女孩,生怕會錯過什麼一般。
「伊莉莎白.蒙哥馬利。」他說。
派特嘴裡吐出的這幾個字眼可不僅是單單幾個音符而已,這不單是一個名字,而是一聲感嘆,一句禱言,是一枚吻,是一首情歌。他身子往後一攤,精疲力竭地靠在前座的椅背上。光是開口說出她的名字就已經讓他費盡心力。
「你就去跟她說話啊。」我說,派特一想到要跟她講話臉又紅了起來。
他看著我說。「但是我要說什麼?」
「你想說什麼?」
「我想要告訴她……」他搖晃著腦袋,不知所措,最後才用細微地快要聽不見的聲音說。「我想要跟她講她是我看過最美麗的女孩。她的眼睛──好像會發亮一樣。她的眼睛閃閃發亮,就好像……像是黑色的火焰之類的。」
我忍不住在駕駛座挪了挪身子。
「嗯,派特,有些話你還是等第二次約會在說吧。」
他現在這個年紀可能還相信女生們有彼此溝通的神祕語言。
這個年紀的男孩們都以為女孩子都會說他們聽不懂的語言──他還只是個小男孩,心裡滿是渴望跟妄想,卻又因為年少跟過度期盼而無法表達自已。
我想要幫他一把。我真的這麼想。我想要像尤達大師一樣開導他。就算他跟伊莉莎白.蒙哥馬利最後沒能在一起──就算他們之間沒有愛情的火花,就算他不是最後娶得美人歸的白馬王子,就算這個女孩不會是他這一生的摯愛──至少我可以幫他跟那個女孩打開話匣子。這應該不難吧。
遠方傳來上課的鈴聲。伊莉莎白.蒙哥馬利離開了,那些穿著藍色制服的男女學生都在注意著她。看來不是只有派特喜歡她而已,大家都喜歡她。
派特已經十五歲了,已經可以不用載他去學校了,但我還是每個早晨載他上學。這個年紀的小孩只讓你載到半路,然後他們會自己走到學校,這樣才不會因為你告別時的擁抱、親吻,或是聽你吹噓那些談情說愛的祕訣而感到丟臉。
派特打開了車門。
「今晚有空嗎?」我說。
他撥開遮住眼睛的瀏海。他的頭髮在這個暑假長長了不少。「下課後我還要參加水平思考社團活動,之後就沒事了。」他說。「你呢?」
「我會在家。」我說。「不過會有點晚──還有個正式的活動要參加,我的節目有可能得獎。你剛剛說什麼水平思考?」
「你知道的。跳脫既有思考模式。創意思考法。愛德華.德.波諾。」
「喔,我知道他──愛德華.德.波諾。跟雪兒結婚的那一個。不,記錯了,應該是桑尼波諾才對。不是你這一代的人。」
「你說的通通不是我這一代的人,」派特笑著下車。「我這一代還沒過去呢。」
他用力地甩上了車門,隔過車窗看著我。
「去好好弄你的水平思考吧。」我說。「小子,記得要找機會跟她說話。跟這個伊莉莎白.蒙哥馬利聊個天吧。」
他揮了揮手離開了。這就是我兒子。跟他同年的小孩可能還會在街上打劫老婦人的iPod,而他卻已經開始參加什麼水平思考社團了,還單戀一名叫伊莉莎白.蒙哥馬利的女孩。隨著鐘聲散去,我目送著他離開。
接送的家長們還沒散去,我本來並沒有打算對那名把車停在校門正對面的女人多看一眼的。事實上,我本來完全沒有注意到她。但是她卻從車上下來,跟我一樣看著派特離去,我這才發現她的存在。
她身材高挑,金髮,有一點消瘦。她穿著一身看起來挺專業的運動服裝──暗色系的運動衣,專門的跑鞋──還在運動服裝外頭套上了一件雨衣。她看起來有些不修邊幅又精疲力竭,不過老實說送小孩上學的家長們不都是這樣?雖然是在九月蔚藍的天空下,但這個早晨還是有點冷,冷得讓我可以看到她口裡呼出的霧氣。
我直瞪著她,然後看向她的後方,我們兩人一同目送派特走入校門,派特此時已經將襯衫下擺拉了出來,白色的衣擺像是投降的旗幟在空中飄舞著。
我又再次看向她,我內心深處的某種東西此時忽然煙消雲散。
我一直以為這是很古怪的──不,應該是說我一直認為這是不可能的──你不可能這樣深愛著一個人,卻有一天認不出她的面貌。
如果你真的愛過她,你會覺得自己將永遠永遠記得她的臉──不是嗎?她臉上的每一吋細節難道不會深深印在你的心裡?
但事實上不是如此。你的心淡忘了一切。
特別是在──幾年了?七年了嗎?我已經有七年沒有看到她了?這七年是怎麼過的?
她回到車上,開車離去時謹慎地看了我一眼。
所以她一定也感覺到了。她一定也在想這個陌生人是誰?
然後我想起來了。什麼都想起來了。沒錯。她變了不少──變老了,也變瘦了,在沒有我的陪同下走遍了世界各地──不過我仍然記得她,吉娜。
我記得我是那麼地愛著她,我愛她勝過愛任何一個人。我記得我們的婚姻,還有我們孩子的出生,記得躺在她身旁的感覺。我也還記得這一切美好的事物都變了調,我深深地受了傷,從此不敢再相信這世上會有好事發生。沒錯,我現在回想起來,她的確看起來有點面熟。

我們都羨慕那些能和平離婚的家庭。就算發生了一些事,這種家庭當中還有愛連繫著彼此。這些家庭成員會記得每個人的生日──幾月幾日都一清二楚。這種家庭不會就這樣讓日子過去,浪費了一整年的時間。這種和平離婚的家庭每週末都會固定重聚,大家都表現得很理性,證明了古老的諺語是對的,「離婚跟小孩無關。」
但對有些人來說就是有關。
所以我們──我跟我兒子──總是很羨慕那些能和平離婚的家庭。
對我們來說,這樣的家庭就好像電視早餐穀片廣告會出現的模範家庭,對我們來說是永遠不可能達成的理想目標,這是一個美麗的夢想,只隔著玻璃將鼻子緊貼在櫥窗上癡癡望著。
那些和平離婚的家庭──對我們來說,他們就像是《沃頓一家》、《傑克森家族》一樣。我們嚮往成為這樣的家庭,卻又永遠無法做到。
我們甚至不敢多看那些和平離婚的家庭一眼。因為我們的狀況跟他們完全不一樣。我跟我兒子並不是過著這樣的生活。
這不過是個小小的願望。我們只想要跟別人一樣而已。離婚之後也能夠挺起胸膛,在愛逝去之後仍有愛意留下。
小子,我們就繼續做夢吧。

回到家時已經半夜了,還有點邋遢。
我晚餐沒吃多少東西──晚上的活動來了五百人聽我的演說──現在我的肚子餓得咕咕叫,頭也昏沉沉的,我還多喝了那麼一點酒。我的領結已經鬆開,還有一抹焦糖布丁沾在我黑西裝外套的衣領上。這到底是怎麼沾到的啊?
派特明天還要上學,他理當跟家裡其他人一樣早早就上床睡覺了。但是現在他還坐在餐桌前,身邊擺滿了日文課的家庭作業。當我走過去時他撥開眼前的瀏海,對於我喝多了這件事情他似乎特別在意。
每當他覺得我喝多了的時候總是會對我發脾氣。
「有值得慶祝的事情,對吧?」他說,邊敲打著手中的原子筆。
我這時才突然想起我還背著一個袋子,裡面裝著一大瓶香檳──好像還有別的東西。我往袋子裡望去,那個別的東西是一座有著玻璃跟鍍鉻底座、發亮的黃金耳機獎盃。我得獎了。我的節目得獎了。我把獎杯跟香檳放到餐桌上,小心地不去動到散了滿桌的家庭作業。
「恭喜你。」他說,似乎安心了一些。「你的節目贏了,你得獎了。」但當他看到我掀開酒瓶封口的鋁箔紙時又皺起了眉頭。不過是睡前喝一小杯嘛,我心想。
「你明天沒有節目嗎?」他說。「我記得明天你還有節目要上。」
「沒關係啦。」
「我還以為年紀愈大要從宿醉中恢復就愈困難呢。」
這時我已經取下鋁箔紙,正在鬆開瓶口的鐵絲。
「是這麼說沒錯。」
「所以宿醉現在應該對你來說很痛苦吧。」他說。「你已經四十歲了。」
我停下了動作看著他,他臉上露出惱人的得意笑容。「可是我還沒有四十歲喔,對吧?」我說。「我現在才三十九歲半。」
他站了起來。「你就快要四十了。」他說,深深地嘆了一口氣,這種討人厭的嘆氣方式只有青少年才做得出來。他走進廚房,而我則把未開瓶的香檳擺回桌上。他說得沒錯,明天的節目是直播。半夜還開香檳恐怕不是個好主意。
派特回來時手裡拿著一杯水,他把杯子遞給了我。
「缺水。」我說,試圖想要討好他。「我的身體正需要水。」
「你的大腦也缺水。」他面無表情地說,開始收拾桌上的書本。我知道他其實是在等我回家。然後他突然想起了什麼。「有人打電話來,說要找你。是個老頭子打來的,他沒有多說什麼。」
「這就怪了。」我說。「我們可沒認識什麼老頭子吧?」
「除了你之外嗎?」
我把手中的水一飲而盡,跟著他關燈,檢查門鎖。
我的老婆跟女兒都在樓上睡得好好的,我望著他確保家人的安全,又不時想起這個家只有我們兩人的時候。
最後一盞燈暗了下去,而我卻完全沒有提起他的母親。

第二天他放學之後,我們兩人一起散步到街尾的廣大草地。大家都稱這塊地方為公共娛樂場,這個稱呼應該沒有什麼諷刺的意思。
草地間有一小塊水泥地,某個失落的文明曾經在這裡建造了供人冒險的遊樂場所,地上有著鞦韆,溜滑梯跟蹺蹺板等等各式各樣的上古奇觀。但現在這些都不在了,那些設施不是被惡意破壞,就是被衛生安全局的官員給移走了。現在這個公共娛樂場只是個可以踢踢球,帶家裡的狗方便或著是被小混混在晚上揍一頓的地方。
「進三球就換人?」我一邊用額頭頂著球一邊說,還可以感覺到乾掉的泥巴正從球上飄了下來。
派特正坐在草地上,綁緊他愛迪達球鞋的鞋帶。
「儘管放馬過來。」他說。
我們脫下運動外套,放在草地上當成是足球門的門柱。我面帶微笑地看著派特做暖身運動。以他的年紀來說,他的身高算高的了,長手長腳反而有點不太靈活,他一直對於自己長得這麼快有些訝異。不過這正是他所希望的,他現在看起來的確像個守門員。我覺得他今年應該能參加學校校隊才是,不過我知道最好不要提起這件事。
有些事情是不能夠亂講的。
更精彩的內容,詳見《老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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