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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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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結合律師為新聞出版傳媒行業提供法律服務、代理新聞侵權案件的實踐與體會,著重從實務層面共同探討傳媒業侵權的法律風險和防范對策。一方面,方便讀者了解和掌握新聞侵權案件的種類,了解媒體風險并掌握防范對策;另一方面,有助于指導和啟發律師辦理公民、法人之間的名譽權糾紛案、肖像權糾紛案和隱私權糾紛案,也有助于律師理解與適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媒體相關司法解釋和規定。
本書所選取的案例,多為名人案例,如趙忠祥、陳永貴、范志毅、崔永元等人,這些名人的官司往往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
本書體例采取三段論的形式:【案情簡介】、【法理分析】、【法律風險提示】,符合讀者的閱讀規律,特別是最后的法律風險提示,能夠使讀者提前預防法律風險,對律師代理類似案件大有裨益。

目次

第一篇 傳統媒體侵權案例
 一、侵犯公民名譽權案
1.趙忠祥訴新華日報社及記者侵犯名譽權
2.移花接木炮制“減肥廣告”,“實話實說”小崔憤然起訴——崔永元訴北京華麟企業(集團)侵犯肖像權和名譽權
3.余秋雨訴肖夏林名譽權糾紛
4.權威消息源失實,媒體及時更正不侵權——何偉訴當陽市廣播電視臺侵犯名譽權
5.公安局與電視臺為何構成共同侵權——安徽電視臺及區公安局被訴侵犯名譽權
6.公民名譽權的邊界在哪里?兩審結果各不同——“擦鞋作家”訴羊城、株洲媒體侵犯名譽權
7.評論超界限演變成侵權——和有祿訴《武當》雜志社等侵犯名譽權
8.新聞報道不容虛構“對號入座”維權勝訴——吳宗睿訴知音雜志社侵犯名譽權
9.文章基本內容失實,勢必招致侵權之訴——劉光格律師訴瀟湘晨報社侵犯名譽權
10.媒體對紀實性報道失于調查考證付代價——王保京、村委會訴《中國青年報》侵犯名譽權
11.《毛澤東的農民——陳永貴》一書起紛爭——陳永貴親屬訴《北京青年報》侵犯名譽權
12.請示性文件不能作為國家機關的公開文書——陜西日報社侵權糾紛敗訴的啟示
13.健在老人被報去世公眾人物亦不容忍——李頡訴北京《新京報》侵犯名譽權
14.官車涉嫌“肇事逃逸”電臺渲染過分遭起訴——姜鳳陽訴黃石廣播電臺侵犯名譽權
15.調查核實未盡責表揚稿件也侵權——響水報社被訴侵犯名譽權
16.“騙婚”報道不侵權——陳某訴《某市日報》等侵犯名譽權
17.主觀評價代替客觀事實難逃侵權之責——鄧某訴《某某紀事》雜志等侵犯名譽權
18.學術討論辭激烈“上綱上線”起爭端——余一中訴《新聞出版報》侵犯名譽權
19.學術之爭不侵權評論不當擔責任——方舟子訴《探索與爭鳴》侵犯名譽權
20.學術之爭正當評論不侵權——《太乙宮黑幕》一書引發名譽權糾紛
21.學術之爭言辭不當侵犯亡人名譽——劉子華家屬訴方舟子、報社及網絡侵犯名譽權
22.《“納西古樂”是什么東西?》緣何侵犯名譽權——宣科訴《藝術評論》雜志等侵犯名譽權
 二、侵犯法人名譽權案
23.電視臺“打假”新聞惹官司——上海制筆化工廠訴上海電視臺侵犯法人名譽權
24.侵犯商標權還是侵犯法人名譽權——香港HIH公司訴中國建材工業出版社
25.消費者維權手段不當反侵權——恒升電腦訴王洪侵犯法人名譽權
 ……
 三、侵犯隱私權案
 四、侵犯肖像權案
第二篇 網絡侵權案例
 五、網絡侵權案例
后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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