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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化的社會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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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商品簡介

這本書所探討的是有關社會學領域內一些基本的問題。首先檢視的是西方社會學知識傳統中的哲學人類預設,其作用是用來做為尋找建構新理論之可能的分離點,也是學術本土化之所以可能的要件。

其次,作者以「功能」做為例子,也是核心概念來檢視西方社會學的意識形態,並由此引申以為「制度化」乃當前西方社會學思考上的基本迷思。作者企圖透過對「制度化」之邏輯的解析來點明其對形塑社會秩序的極限性與歷史涵意。

另外三篇文章涉及的,基本上乃屬文化的範疇。除了討論「知識份子」的歷史意涵與其結構屬性外,作者分析兩個重要現象,一是文化優勢的擴散;另一是創造性轉化。此二概念乃有關十九世紀以來亞非社會之文化問題中最為關鍵的現象或期盼,值得我們特別加以注意。

作者簡介

 葉啟政

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心理學學士、碩士
美國密蘇里大學(哥倫比亞校區)社會學博士
 
經歷:
政治大學民族社會學系副教授
中國社會學會理事長
 
現職:
國立台灣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自 序

收集在這兒的六篇文章都是最近五年內寫就的。其中,〈『創造性轉化』的社會學解析〉和〈誰才是『知識份子』〉兩篇文章,當初是應兩個不同性質之研討會的需要而寫的,因此,無論就文章的主題或內容,都不免遷就研討會的性質而有所限制,難以隨個人的旨趣充分地發揮。其他四篇文章則不同,它們純然是在無外力驅使下,因個人興趣與關心的緣故而寫出來的,可以說是代表這五年來做為社會學者的一點成績,也是個人對社會學這個領域所從事的一點思考成果。
 
這六篇文章是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動機、不同的心境的情況下寫成的。表面上看起來,彼此之間似乎沒有必然的聯貫關係。它們可以獨立成篇,甚至是互不相干的。但是,細心的讀者應當可以看得出,這中間其實有一些共同的論述主題,也有共同的思維線索可尋的。這些的共同性反映的正是作者從事理解「社會」所企圖建立、也是表現的基本立場。這事實上是當作者分別撰寫這些文章時,早已預存的態度,準備有朝一日把這些文章編在一齊時,可以成為一本具有立場意識的書籍。
 
作者對於社會學知識的切入立場是什麼,可以從第一篇文章〈對社會學一些預設的反省──本土化的根本間題〉看出一些端倪來。這篇文章始於對西方社會學知識背後之哲學人類學的檢討,而終於對本土化之根本的確立。我一直以為,社會學並不是一門絕對保持價值中立的科學,任何對社會的思索都有一些預存的命題,而這些命題都是反映人對自然與人自身的一些基本觀點。這些觀點都是預設,也是依存在信仰或自然的思維態度上面,不可能透過經驗檢證來確立的。
 
哲學人類學的預設命題是建構倒金字塔型之知識體系的基石。正因為如此,這些命題正是尋找知識體系之分離點時所必然要挖掘探究的。所謂「本土化」,基本上即是尋找知識體系之可能分離點的建構功夫。若此,尋找主流知識體系之哲學人類學命題並加以批判、甚至顛覆,正是尋找、建構知識體系之分離點的必要過程。
 
依個人的意見,西方社會學知識體系乃建構在三個基本預設上面。它們分別是:(1)肯定世俗的現世界的實在性、(2)賦予占有與慾望滿足以倫理與美學上的正當性、和(3)承認外化客存之結構的必然限制性。結合這三個哲學人類學上的預設,西方社會學者眼中的社會是一個具「體系」性(systemic)的巨靈。於是乎,社會即等於社會體系(social system),它乃脫離人的生活世界,被視為是獨立於其外而自存的客化實體。如此把社會當成體系來看待,才會有Habermas視體系與生活世界為二獨立實體,而有前者殖民化後者之說出現。
 
無疑的,把社會看成是一個具「體系」性的客存巨靈是形塑了強調制度化之「結構──功能」說的基石。第二篇與第三篇文章即在此立論基石之下寫出來的。第二篇〈『功能』的概念〉一文,其實是另一篇文章〈結構、意識、與權力──對『社會結構』概念的檢討〉的延續。兩篇形同姐妹,應當擺在一齊才對。只是,後者一文已收入作者另外的一本書──《社會、文化、和知識份子》(東大圖書公司印行,1984年),不便再度收集進來這本書內。總之,倘若有了上述三個預設命題當成底子,我們就不難理解何以「結構」與「功能」此二概念成為西方社會學傳統中重要的核心概念,也自然明白把社會當成「社會體系」來看待的緣由。
 
在前面,我們已指出,把「社會」「體系」化成為一個獨立自主之客存實體,是使「社會」與個體之生活世界被剝離的基本要件。如此的二元分離,乃至對立的看法是我個人不能完全贊同的。這樣的看法是最近才逐漸形塑成。在這之前,我一直採取Habermas的立場,把「生活世界」與「體系」看成兩個可以獨立的領域來處理,而接受「社會」的「體系」性(尤其制度化的「體系」性)。這是當初寫〈『功能』的概念〉與〈『制度化』的社會邏輯〉(甚至是〈『創造性轉化』的社會學解析〉)等文章時的基本立場。因此,當在編輯這本書時,我只好在可能的範圍內,把有關此二概念的部份修改。但是,由於此一思考立足點的改變可以說是革命性的,任何努力的修改都無法克服原來之思考邏輯上所具有的限制與缺陷,因此,縱然是儘可能的修改了,但是,所留下的問題恐怕比原先的還多,文字所欲表達的恐怕也更加是難以充分掌握,這是必須向讀者們事先說明,也致歉的。我準備在下一本書中以系統化而完整的寫作方式來處理這個否定有所謂「社會結構」自足於生活世界領域之外的說法。在我觀念中,社會指的是人之生活世界的交集,有的只是生活世界被「體系」化,並無自存的社會體系。
 
話說回來,把社會「體系」化成為是一個客存實體自身,才有「功能」之說的可能性,也才有使「制度」得以形成而展現其邏輯之社會效能的條件。這是作者在第二及三篇文章中所欲討論的重點,更重要的是,企圖由此牽引出一個西方社會學界一直視為兩難的問題來。此一問題即自由意志與結構制約之間的相互詰難關係,也是個體與集體之間的弔詭關係。這是作者在〈『制度化』的社會邏輯〉一文中期冀化解的重點,也是希望經由此來尋找另一條重建社會秩序之理論的途徑。易言之,作者企圖透過點明制度化作為詮釋並建構社會秩序之基本社會邏輯的極限,來拆解制度化做為社會理論之基石的思考傳統迷思。東方傳統主內省自修的社會秩序觀;於是乎,是一條頗值重新撿回來省思的線索。這是一項極富挑戰,也是艱鉅的理論建構工程,有待大家共同來努力。
 
後面三篇文章可以看成是另一組具有聯貫性的作品。三者基本上都是處理文化的問題。表面上看來,這三篇文章乃是基於關懷這個社會的文化變遷的問題而寫成的。這的確是作者當初寫作時的原始動機。讀者們可以很容易地看得出,無論是討論「文化優勢的擴散」、「創造性轉化」、或「知識份子」,概念的衍伸都是緊扣著這個社會的歷史而來的,儘管討論的基本上似乎是屬於結構性的層面。
 
然而,在此,必須指出的是,這三篇文章事實上尚具有社會學理論上更為深層的意涵,這也是作者原先就有的意思。簡單地來說,這一層意義不能以時下流行之「文化研究」的立場來論斷,更非只是企圖用「文化」來充當顯現「社會」此一萬花筒的石蕊顯示劑。其意義在於向西方社會學偏重結構之形式的傳統挑戰,而以為文化做為概念來看待,是構成人們日常生活中活動的主體,相反地,結構的形式是隱藏的,也是自然的。其實,這問題早已在二十世紀初Simmel提出「形式」與「內容」之爭論時呈現出來了,只是,後來為結構論者的主張所掩蓋掉。
 
我所以提出「文化」做為社會學的主要議題,並不單純基於用來反制或平衡結構論,而是緣於另一層面的預設主張上。反面來說,此一預設即前述的反社會體系自主觀;正面來看,它則是以為形塑「社會」的解析主體是每個人實際活動的日常生活世界。此一基本立場的轉移,固然沒有否定了「結構」的存在與其可能具有的解析意義,但是,無疑地是企圖否定了「體系」自立於個人之生活世界外的主張。準此,把「結構」還原到生活世界來,文化是一個重要的媒介性概念,具有啟承轉折的作用。這是理論上需要嚴肅來思考的問題。
 
其實,把「文化」的理論地位凸顯出來乃意涵肯定人之主體性,也是意涵社會之所以形成的主體要件是不容忽視的。所謂「文化優勢的擴散」、「創造性轉化」、與「知識份子」,均與此有著密切的關係。前二概念與之的關係可以說是特殊的、歷史的,而後一概念則是結構性的。這也就是說,「文化優勢的擴散」與「創造性轉化」此二現象所以顯得重要,基本上是因特殊歷史條件而促成的。十九世紀以來帝國主義與資本主義之開展所形塑之世界體系化是最主要的歷史動力。
 
「知識份子」做為一群具某些特定特徵的人,在人的社會裏,有一定的社會意義。依其古典定義,這群人可以看成是展現人做為主體的群體性化身;也就是說,知識份子可以看成是人展現其主體的群體性代言人,是個體的集體表徵。因此,倘若「主體性」、「自由意志」……等概念是思考現代社會的核心問題,則「知識份子」做為一集體形式就不能不嚴肅地加以考量了。它在建構「人為主體」之社會學理論中居有重要的地位,不容輕易忽視的。不過,讀者們可以看得出,這個理論上的論述性議題並不是很明顯地表現在這本書的文字當中,這是作者必須承認的。其實,依作者個人的意見,有關知識份子一文是全書六篇文章中最為不滿意的一篇。整個文章的論述過分拘泥於「知識份子」概念的歷史性回顧與結構性澄清,論述過於靜態,而動態面的論述不足,其所以如此,除了作者功力不足外,誠如前述的,乃因作者考量當時寫作所為之研討會的性質使然的。
 
不管如何,「知識份子」做為社會學中的議題,其重要性不在於其本身是一個有意義、值得探討的現象,而是它在重構社會學理論上具有不可忽視的地位。其地位之所以重要,無疑地,乃緊貼著「文化」做為一個主體的前題而來的。這些問題都是未來值得研究的論題,而事實上晚近西方社會學者已逐漸注意到了。
 
對一個寫作的人,過去的作品再回過頭來讀,總會發現其缺點,感到十分的不滿意。嚴格來說,對於缺失或不滿意之處,應當加以修改的。不過,一旦動筆修改起來,又會發現,倒不如重寫。面對這樣的心境,尤其怠惰似乎是人的天性,其結果是不如不改,讓它儘可能以原貌,做為人生旅程中之一段記錄的姿態呈現出來。如此,既方便又省事。這本書於是就在這樣的心態下呈現在大家面前了。
 
葉啟政
識於臺灣大學法學院
研究室1991.10.20

目次

自 序
‧對社會學一些預設的反省──本土化的根本問題
‧「功能」的概念──社會的事實抑或詮釋的幽魂
‧「制度化」的社會邏輯
‧文化優勢的擴散與「中心──邊陲」的對偶關係
‧「創造性轉化」的社會學解析
‧誰才是「知識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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