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0
0
【簡體曬書區】 單本79折,5本7折,活動好評延長至5/31,趕緊把握這一波!
驗光人員法規與倫理

驗光人員法規與倫理

定  價:NT$ 390 元
團購優惠券A
8本以上且滿1500元
再享95折,單本省下20元
庫存:2
可得紅利積點:11 點
相關商品
商品簡介
目次

商品簡介

本書針對驗光人員的相關法案進行重點整理,方便讀者應考取得驗光師(生)證照。全書從驗光人員法的由來開始,對立法歷程娓娓道來,並詳細解釋相關法律用語,讀者了解來龍去脈後便不再覺得法律艱澀難難懂了。
自民國105年1月6日驗光人員法公布施行後,從事驗光工作時不論是人員、機構或設備均需要納入規範與管理。由於驗光人員納入醫事專業人員後,驗光人員執業時首先面臨需要通過國家考試並取得驗光師(生)證照並完成相關程序後才具執業資格。
本書針對驗光人員的相關法案內容,進行重點整理,內容涵蓋驗光人員應考資格、證照取得、執業與開業時的各種規範、各級驗光人員公會的組成、運作以及各自的權利義務,還有違反相關規定的情節與處罰類型等內容。對於驗光人員證照更新的繼續教育內容則涵蓋:課程類別、積分辦法以及驗光人員倫理與驗光所設置規範等。
書中除了依照各法條進行解析外,更於各章節中設計穿插於內文的例題,並隨附解答,可供讀者在閱讀法條時搭配練習,讓原先枯燥的法規變得較為生動、貼近生活而能讓讀者容易記得。
最後一章提供大量的練習題目,以利讀者再次加強演練,並複習前面章節所教授的內容,更熟悉驗光人員法規與倫理的實質內涵。書末則附錄各相關法規、條例及考試規則。
第三版除勘正疏誤外,亦收錄最新修正的驗光人員相關法規及例題,並分門別類統整最新歷屆國考試題。

三版序
驗光人員法於民國105年1月6日公布施行後,開啟了國內眼睛照護與視力保健專業的新紀元,在法案的規定下,從事驗光工作時不論是人員、機構或設備均需要納入規範與管理。由於驗光人員納入醫事專業人員後,驗光人員執業時首先面臨需要通過國家考試並取得驗光師(生)證照並完成相關程序後才具執業資格。
本書針對驗光人員的相關法案內容,進行重點整理,內容涵蓋驗光人員應考資格、證照取得、執業與開業時的各種規範、各級驗光人員公會的組成、運作以及各自的權利義務,還有違反相關規定的情節與處罰類型等內容。對於驗光人員證照更新的繼續教育內容則涵蓋:課程類別、積分辦法以及驗光人員倫理與驗光所設置規範等。
本書各章節同時提供例題演練,讓讀者於閱讀後可以對自己的學習情形稍做練習及測試。本書除了提供驗光師(生)國家考試之應考準備之外,也希望幫助有志從事驗光工作的人員,對於此行業的相關法律與規定能有更深入的瞭解。
第三版除勘正疏誤外,亦收錄最新修正的驗光人員相關法規及例題,更於第8章統整歷屆國考試題,並予分門別類,期盼透過實戰練習完整複習,讓您應考得心應手,無往不利。
本書雖經多次校對,仍恐有疏漏繆誤之處,期各先進與讀者不吝指正,使本書再版時能更為完善。
 
編著者 謹識

目次

第一章 驗光人員法的由來
1-1 源起
1-2 驗光人員法案立法歷程
1-3 驗光人員相關法規制定、修正與廢止

第二章 驗光人員法相關法律名詞
2-1 法的基本概念
2-2 驗光人員歸屬醫事人員
2-3 取得驗光人員資格的方法

第三章 驗光人員法解析
3-1 總則
3-2 執業
3-3 開業
3-4 公會
3-5 罰則
3-6 附則

第四章 驗光人員法施行細則解析
4-1 法源
4-2 請領驗光師(生)證書應備資料
4-3 證書補(換)發
4-4 設立驗光所與眼鏡行業定義
4-5 停(歇)業規定
4-6 視力者輔助器具範圍
4-7 驗光所設立申請規定
4-8 驗光所登記規定
4-9 驗光所名稱規定
4-10 驗光所開業執照補(換)發
4-11 驗光所執業規定
4-12 驗光所未執業規定
4-13 驗光所招牌拆除

第五章 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解析
5-1 總則
5-2 執業登記
5-3 繼續教育
5-4 附則

第六章 驗光所設置標準解析

第七章 驗光人員倫理
7-1 倫理、道德與法律
7-2 職場倫理與醫學倫理
7-3 驗光人員倫理

第八章 考題演練
8-1 驗光人員法
8-2 驗光人員法施行細則
8-3 繼續教育辦法
8-4 驗光所設置標準
8-5 驗光人員倫理
8-6 勞動基準法、醫療法、醫事人員人事條例

附錄
附錄一 醫療法
附錄二 驗光人員法
附錄三 驗光人員法施行細則
附錄四 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附錄五 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含附表)
附錄六 驗光所設置標準
附錄七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特種考試驗光人員考試規則
附錄八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驗光人員考試規則
附錄九 得應驗光人員特種考試資格審查要點
附錄十 得應驗光人員特種考試資格審查小組設置要點
附錄十一 驗光人員特種考試資格審查基準
附錄十二 驗光人員法第56條2項第2款所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相關團體辦理之繼續教育達160小時以上」之事項
附錄十三 勞動基準法
附錄十四 醫事人員人事條例

您曾經瀏覽過的商品

購物須知

為了保護您的權益,「三民網路書店」提供會員七日商品鑑賞期(收到商品為起始日)。

若要辦理退貨,請在商品鑑賞期內寄回,且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與完整包裝(商品、附件、發票、隨貨贈品等)否則恕不接受退貨。

定價:100 390
庫存:2

暢銷榜

客服中心

收藏

會員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