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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知識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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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書摘/試閱

商品簡介

★「英國經驗論三大經典」--巴克萊《人類知識原理》、洛克《人類理解論》、休謨《人性論》。
★存在即被知覺。──巴克萊

基於對洛克的「初性」與「次性」二分、物質實體、抽象觀念,及「實體」分為「物質、心靈、神」等學說的批判,巴克萊主張「唯心論」及有神論,認為物質和物質實體並不存在、抽象觀念只是出於語言的誤用,於本書提出:存在即被知覺、觀念與理念的區分、感覺觀念與想像觀念的區分、非物質論、唯名論與反抽象觀念、反動力因等論述。
巴克萊深知其理論一定會受到許多批評、反對和質疑,但抽象觀念形成錯誤的知識原理,實乃探究真正知識的障礙,而掃除這些認識上的謬誤,釐清人類知識原理,是哲學的首要課題,於是巴克萊在本書提出一系列論證和答辯,強調自己的說法真確無誤,接受他的理論可帶來莫大益處,擺脫陷溺於思辨學者們有害無益的空洞思想。

作者簡介

喬治‧巴克萊(George Berkeley, 1685.3.12-1753.1.14)

出生於愛爾蘭基爾肯尼郡,先祖為英格蘭格洛斯特領主。1707年獲愛爾蘭都柏林三一學院文學碩士學位,1710受命為聖公會牧師、出版《人類知識原理》。1714年離開愛爾蘭,至歐洲各地旅遊,後曾與妻子短暫定居北美,1732年返回英國,1753年於英國牛津逝世。
巴克萊在英國經驗論具承先啟後的地位。一方面繼承、貫徹洛克經驗論基本主張,一方面啟發了休謨之後澈底否定所有實體,提出心外無物的說法:「存在即被知覺。」促使近世懷疑主義的發展。在歐洲盛行科學「唯物論」時,巴克萊大膽提出否定唯物論的學說,主張「唯心論」,為唯心論先驅之一、近代現象論始祖。
著有《人類知識原理》、《視覺新論》、《論運動》、《西拉斯和菲羅努斯的三場對話》等。

我這裡所發表的理論,是我在仔細考慮了好久以後,認為顯然真實的,而且人在知道了它以後,也不是沒有用的;尤其是對那些沾染了懷疑主義(Scepticism)的人,或者需要證明上帝的存在和非物質性,或者需要證明靈魂的自然不滅性,則我這個理論對他們更是有用的。事實究竟是否如此,那就讓讀者公平地考察好了。因為我覺得,只要我的作品符合於真理,那就算是成功,此外我就不關心了。不過為使真理不受蒙蔽起見,我可以請讀者暫時不做判斷,至少先要以這個題目似乎必需的注意和思想來把全書讀一遍。因為讀者如果斷章取義,固然會引起極大的誤解(這是無可挽回的),而且會以極荒謬的結論相責難──在通篇讀完以後,或可不必如此;可是人們在通讀全書時,如果粗心大意,則我的意思仍會被人誤解。不過在深思的讀者看來,我敢自信地說,它是完全明白而淺顯的。至於下述某些理念(notions),雖然具有新奇的特點,我想我不必為此向讀者乞恕。一個人如果只是因為一種本可證明的真理是新發現的,是與人類的偏見相反的,就把它拋棄了,那就太無判斷力、太不明白科學了。我所以預先提到這一點,就是為了盡可能地防止有一類人的魯莽責難,因為他們在還沒有了解一種意見之前,就要把它加以鄙棄。

目次

導讀/東海大學哲學系教授 俞懿嫻

獻給彭布羅克伯爵湯瑪斯


緒論
第一部
喬治‧巴克萊年表

書摘/試閱

緒 論

1
哲學之為物,只是研究智慧和真理的,故此我們正可以期望,人們如果在哲學方面曾經花費過很多的時間和關注,則他們比起別人來,心理應該更為安詳沉靜,有的知識應該更為明白確鑿,而且他們也應該少受懷疑和困難的干擾。可是我們反而見到,大部分目不識丁的人,雖走著平凡的常識大道,受著自然規律的支配,而他們大部分依然是很安然、很自在的。在他們看來,不是平常習見的都是不可解釋或難以理解的。他們並不抱怨自己感官的曖昧不明,並且也完全沒有變為懷疑主義者(Sceptics)的危險。但是我們只要稍一離開感官和本能,依著較高原理的標準來推論,來默思、來反省事物的性質,便會對以前似乎完全了解的事情,產生千百種疑問了。我們到處可見感官的錯誤和偏見,當我們想努力以理性來改正這些時,便會不知不覺地陷於離奇的悖論、困難和不一致之中,而且我們愈往前思辨,則這些悖論、困難和不一致就逐步增多、加大起來。結果鬧了半天,我們雖經過許多迂曲的迷途,最後我們會看到自己仍回到舊日的立場,或者更壞的是陷入絕望的懷疑主義中。

2
人們以為造成這種情形的原因是在於事物本身的曖昧不明,或是我們知性的天生脆弱和缺陷。人們說,我們所有的精神能力是有限制的,而且「自然」原來只打算以它們來求生存和享受的,並不是要以它們來研究事物的內在本質和結構。此外,人們還說,心靈是有限的,而它處理的事物無限,如果陷於荒謬和矛盾,我們也無需驚異。無限事物本就是不可為有限事物所了解,因此,人的心靈就永遠不會擺脫那些荒謬和矛盾。

3
但是我們也許因為太偏愛自己,才把過錯推給自己的官能,而不說是因為我們錯用了它們。我們很難想像,由真的原理正確推論出的會陷於自相矛盾的結論中。我們應當相信上帝待人類是仁慈的,祂不會給人們超過能力所及的強烈求知欲望。如果不是這樣,那就和一向慣用優容的神思不相符合了;因為祂不論賦予各種生物以什麼欲念,總要供給它們以一些方法,使它們在正確應用了這些方法以後,一定會得到滿意的結果。總而言之,我覺得過去困擾哲學家的那些難題,阻礙知識的那些難題,大部分(縱非全部)都是源於我們自己。我們多半是先揚起塵土,才抱怨自己看不見!

4
因此我的目的就在於試著發現,有什麼背後的原理,可使得各派哲學有那麼多疑惑和恍惚、荒謬和矛盾,以致最聰明的人也以為我們的無知是無可救藥的,以為是出於我們先天官能限制及天生暗鈍和限制。誠然,我們如果要嚴格地來考究人類知識的第一原理,並且從各方面來研究、考察它們,那是很值得我們費心的一種工作;尤其是因為我們有幾分根據可以猜想,心靈在追求真理時攪擾它、妨礙它的那些困難,並不是起於對象不明和複雜,也不是起於知性的自然缺陷,乃多半是由它所堅持的那些虛妄原理(false principles)而起的,而那些虛妄原理原是可以避免的。

5
這種企圖似乎很困難,很令人氣餒,因為我知道許多聰明傑出的人在我以前已經有過這種計畫了。雖然如此,可是我並非沒有一線希望,因為我想到,看得最遠的眼界並不總是最清晰的;近視的人雖然不得不把東西移近一些,可是他在精密地、仔細地觀察之後,或者會看到眼力很強的人所看不見的東西。

6
為使讀者的心靈易於接受下面的理論起見,我們不妨先說一說言語的本性和誤用,以此來做個引子。不過要證明這一點,就不得不注意到我們的思辨之所以複雜、迷惑的主要原因,以及幾乎一切知識部門中引起無數困難和錯誤的原因,這種原因就在於人們以為心靈有形成抽象觀念(abstract ideas)和事物理念(notions of things)的能力。只要是熟悉各哲學家著述和辯論的人,一定會承認他們不少的時間都花費在抽象觀念方面。不但如此,人們還特別認為這些觀念和理念就是所謂邏輯和哲學等科學的對象,且是人們所謂最抽象、最崇高的那些學問的對象。在所有研究中,無不先假設這些觀念是在人的心中存在的,而且人的心靈是很熟習它們的。

7
從各個方面來看,人人都承認各種事物的性質或樣式,並不真能各自獨立存在,與別的一切都絕了緣;它們實際上相互混雜在同一個物體之內。不過人們又說,心靈可以單獨地考察各種性質,可以把一種性質與其常聯合在一起的別的性質分開,如此,心靈便構成了抽象觀念。就如視覺見了一個有廣延、有顏色而能運動的東西時,心靈就可以把這個混雜的、複合的觀念分化成單純的、組成的各部分,並且單獨地各自思考它們(與其他性質絕緣),來構成廣延、顏色和運動三者的抽象觀念。這並不是說顏色或運動可以離開廣延而存在,乃是說心靈可以藉由抽象作用形成離開廣延的顏色觀念,和離開顏色與廣延的運動觀念。

8
再者,心靈觀察到感官知覺到的各個特殊廣延中,一方面有共同的、相似的東西,一方面又有一些特殊的東西(如這樣或那樣的形象或體積)來區別它們;因此,它又單獨揀出所謂共同的東西,把它形成高度抽象的廣延觀念,而且這個觀念既不是線,也不是面;既不是體,也沒有形象、沒有體積,它只是與這些都完全地絕了緣的一個觀念。同樣地,心靈在感覺到的各種特殊顏色方面,也可以略掉其能區別彼此的特殊成分,而只保留其共同的成分,藉以構成一個抽象的顏色觀念,而這個觀念非紅、非藍、非白,亦非任何其他固定的顏色。同樣地,心靈也可以單獨思考運動,而離開運動的物體、離開一切特殊的方向和速度,藉以構成所謂抽象的運動觀念;這個觀念是可以和感官知覺到的一切特殊運動互相符合的。

9
心靈不但構成抽象的性質(qualities)和形態(modes)的觀念,而且可以藉著分離作用,得到較為複雜事物的抽象觀念,那些觀念中是含有幾種共存的性質。例如:心靈看見彼得、詹姆士和約翰互相類似,而且他們的形貌和其他性質也有相符的地方,因此,它也可以把彼得、詹姆士和其他任何人的複合或組合觀念中的特點除去,專門保留其共同的成分。這樣,它就構成一個抽象觀念,概括一切個別的人,且把凡能決定那個觀念成為特殊事物的那些情節和差異完全除去。在這個過程以後,據說我們就得到所謂抽象的「人」的觀念,或者,如果你願意的話,甚至於可以說是「人類本性」觀念或「人性」觀念。在這個觀念中,誠然也包含著顏色,因為沒有人沒有顏色;不過這個顏色卻不是白的、不是黑的,也不是任何特殊顏色,因為一切人類並沒有一種共同的顏色。在這個觀念中,也不能沒有身材,不過它不是高的、不是矮的,也不是中等身材,而是抽離這些身材的。說到其餘的性質,也是一樣。此外,還有許多別的生物也含有複合的人的觀念中的一些部分,因此,心靈又可以略掉人特有的那些部分,只留下一切動物所共有的那些部分,因而構成了所謂「動物」的觀念。這個觀念不但脫離了一切特殊的個人,而且也脫離了一切鳥、獸、蟲、魚。抽象的「動物」觀念中所含的構成部分,那就是身體、生命、感覺和自發的運動。在這裡,所謂身體是沒有特殊體形和形象的,因為並沒有任何特殊的體形和形象是一切動物所共有的;它並沒有羽、沒有毛、沒有鱗等的覆蓋,也並不是赤身的,所謂羽、毛、鱗、赤身等,係使特殊動物互有分別的一些性質,因此,我們必須把它們排除於那個抽象觀念以外。根據同樣理由,那種自發的運動,也不是走,也不是飛,也不是爬;它雖是一種運動,可是它究竟是何種運動,卻不是我們所容易想像的。

10
別人是否有這種奇特的能力來抽象自己的觀念,那只有他們自己知道。說到我自己,我確實有能力來想像或表象我所感知到那些特殊事物的觀念,並且用各種方式來分合它們。我可以想像一個人有兩個頭,或是人的上部和馬的軀幹聯合在一起。我可以離開身體的別的部分單獨思考手、眼和鼻。但是不論我所想像的手或眼是什麼樣的,它一定不能沒有一種特殊的形象和顏色。同樣地,我給自己所形成的人的觀念,不是白的,就是黑的,要不就是黃褐色的;它不是曲的,就是直的,不是高的,就是矮的,或者就是中等身材。無論我如何努力,也不能設想上述的抽象觀念。離開運動著的物體,我也一樣不能構成一個非快、非慢、非曲線、非直線的抽象運動觀念。至於其他任何抽象的普通觀念,也都可以如此說。坦白地說,我承認我自己可以在一種意義下實行抽象工作;就如各種特殊的部分或性質,雖然聯合在一個物體中,又可以各自真正獨立存在,我就可以抽出其中的一個特殊部分或性質來單獨思考。但是我否認可以一般「抽象」的含義來進行各種性質的分離,那些如果不能單獨存在,則我便不能把它們分別開來加以設想。此外,我也不能照上述的方式離開特殊事物,來構成一個普遍的觀念(後面這兩種還正是抽象作用〔abstraction〕的本來意義)。我有理由相信大多數人都會承認和我有同感。一般單純而不學無術的人們,絕不會自誇有抽象的理念。人們說它們是不易構成的,不費辛苦琢磨,我們並不能獲得它們。因此,我們就可以合理地斷言,如果真是這樣,那就只限於有學問的人才能獲得它們了。

11
現在我可以進而考察,人們有什麼理由可以辯護抽象作用的學說,並且試試自己能否發現,有什麼原因可以使愛玄想的人接受那樣似乎與常識遠隔的一種意見。有一位值得崇拜的已故哲學家很贊成這個學說,他似乎以為人和獸類的知性之所以有極大的差異,正是因為人有這種抽象的普通觀念(general ideas),獸類則沒有。他說:「人和獸之所以完全不同,只是因為人有普通觀念,這種優點是獸類的官能所萬不能企及的。因為我們看不到有任何痕跡,藉以推知牠們能應用普通的標誌來表示共相的觀念。由此我們就有理由想像,牠們並沒有抽象的能力,或構成普通觀念的能力,因為牠們並未使用文字或任何其他普通的標誌。」(《人類理解論》﹝Essays on Human Understanding﹞,第二卷,第十一章,第十節)稍後他又說:「因此,我想,獸類之有別於人類,正在於這一點,而且牠們之所以完全隔離,極其懸殊,也正是由於這種根本的差異。因為牠們如果有任何觀念,而不只是一架機器(如有些人所想的),則我們便不能不承認牠們也有理性。在我看來,在一些情形下,牠們確是能推理,正如牠們有感覺一般,不過牠們的推理只限於感官所接受的那些特殊觀念。牠們頂多也只限於那些狹窄的範圍。牠們並沒有能力來透過任何抽象作用擴大那些範圍。」(《人類理解論》,第二卷,第十一章,第十一節)我很同意這位有學問的作者意見。我知道,獸類的能力無論如何不能達到抽象作用。但是我們如果以為這是區別哪一類動物的全部特性,則我恐怕大多數所謂人都要歸入獸類了。他這裡所以說,我們沒有根據來想像獸類有抽象的普通觀念,其所舉的理由只是我們看不到牠們應用文字或任何其他普通的標記。他之所以如此主張,只是因為他假設使用文字,就表示具有普通的觀念。由此,我們就可以說,運用語言的人類就能抽象或者使他們的觀念成為普遍的。這分明是這個作者的意思和主旨,因為我們還可以根據他對於別的問題的解答,來證實這一點。「一切存在的事物既然都是特殊的,那麼它們如何能得到一般的名詞呢?」他的答覆是:「文字之所以能成為普通的,只是因為它們是普通觀念的標記。」(《人類理解論》,第三卷,第三章,第六節)不過我是不能同意這點的,因為我以為文字之所以成為普通的,並不是因為它被用作抽象的普通觀念的標記,而是因為它被用作許多同類特殊觀念的標記。因為這些特殊觀念中的任何一個,都可同樣地向心靈提示這個標記。就如說:「運動的改變與所受的壓力成比例」,又如說:「凡有廣延的都可以分割」,這些命題雖然可用於一般的運動和廣延,可是我們並不能因此就說,它們所提示於我思想中的運動是沒有物體的運動,是沒有任何確定方向和速度的。我們也一樣不能因此說,我們可以設想到一個既非線、非面又非體,既非大又非小,既非黑又非白,且非紅亦非任何其他固定顏色抽象的、一般的廣延觀念。這裡的含義只不過說,我所思考的任何運動,不論是快是慢,是縱是橫是斜,是在任何對象中,而有關它的那個公理一樣是真的。關於廣延的那個公理,在任何特殊的廣延方面也都是真的,倒不論那個特殊的廣延是線、是面、是體,是這樣或那樣大小和形狀。

12
我們如果觀察到各種觀念如何能成為一般普通的,我們也就更容易判斷各種文字是如何成為普通的。在這裡,人們應當知道,我並不絕對否認有普通觀念,我只是否認有抽象的普通觀念。而我所以有這點警告,乃是因為在上述各段中,凡提到普通觀念時,人們往往以為它們是藉抽象作用所形成的(如第8和第9兩節所說的那樣)。但是我們運用的語詞如果有其意義,而且我們所說的也只限於我們所能想像的,那麼我相信,我們將會承認本身原被認為一個個別的觀念,所以能成為普通的,只是因為我們用它來表示同類的一切其他個別的觀念。為了使這一點明白起見,我們可舉一個例子加以說明。假如一個幾何學家證明分一線為兩等段的方法,他畫了一條一英寸長的黑線,則這條線本身雖是一條個別的線,可是它的含義是普通的,因為它被用以表示一切個別的線。因此,在這條線所做的證明,也就是一切線條的證明。換言之,也就是一條概括的線的證明。那條個別的線變為普通的,就是因為它變為一個標記,因此,「線」這一名稱在其本身雖是個別的,可是它既成了一個標記,那它就成了普通的。這線是普通的,不是因為它是抽象的或普通觀念的標記,而是因為它是一切能存在的個別直線的標記,因此,「線」這一名稱所以能成為普通的,也一定是由於它能無分別地標記各種個別的線。

13
為使讀者較明白地看到抽象觀念的本性,和人所想像我們如何需要它,我可以從《人類理解論》中再選一段於下:「抽象觀念之於兒童或未經訓練的心靈,並不如特殊觀念那樣明白而易於了解。成人所以覺得它們易於理解,那只是因為它們經常慣用的緣故。因為我們如果仔細一思考它們,我們就會看到。普通觀念只是心靈的虛構和設計,而且它們是帶有困難的,並不像我們以為的那樣。例如:要構成一個普遍的三角形觀念(這個觀念還不是最抽象、最含蓄、最困難的),不是要費一些辛苦和技巧嗎?因為它既非鈍角的,也非直角的,也非等邊的,也非等腰的,也非不等邊的,它同時既是又既不是。實在說來,它是不完美且能存在的東西,在這個觀念中,各種差異互相矛盾的觀念之各部分都是混雜在一起。真的,心靈在這種不完全狀態下,是需要那些觀念的,而且是極其匆匆地應用它們的。而它之所以如此,一則是為了便利傳達知識,一則是為了擴大知識,因為這兩種作用正是它的天生傾向所在。但是人們正有理由來猜想,這些觀念只是缺陷的標記。如此也足以說明,最抽象、最普通的觀念並不是心靈起始所容易認識的,我們最初的知識也與之無涉。」(《人類理解論》,第四卷,第七章,第九節)任何人只要有能力在自己心靈中構成上述那樣一個三角形觀念,則我如果想以空話使他拋棄那個觀念,那是白費力氣的,而且我也根本就不作此想。我所希望的,只是讀者自己來充分地、明確地體會自己是否有那個觀念,我想這並不困難。人不是最容易觀察自己的思想,看看自己有沒有(或能不能有)與上述普通三角形觀念相符的一種觀念嗎?他不是最容易知道自己有沒有「非鈍角、非直角、非等邊、非等腰、非不等邊,而同時是既是而又既非的」一個三角形觀念嗎?

14
這裡說到抽象觀念的困難,與構成它們時所必需的辛苦和技巧已經足夠了。人人都承認,心靈必須費很大的勞苦,才能使自己的思想脫離特殊的事物,才能使自己的思想達到有關抽象觀念的理論化水準。依此可說,抽象觀念的構成既然是很難的,所以它不是傳達思想所必需的,因為傳達思想是人人所易於做到的一件事情。不過人們又說,在成人看來,那些觀念之所以是顯而易見的,只是因為人們常常應用它們。但我想要知道什麼時候,人們才克服了這種困難,才供給自己以論述所必要的助力。我想,那一定不是在他們成人以後,因為人們並不曾意識到費過這番辛苦。因此,這件工作就只有在兒童期完成。不過在這樣幼小的年紀,抽象觀念的構成,委實是困苦繁雜的一種工作,是遠非他們所能勝任的任務。難道不是容易想像,幾個兒童並非先解開無數的不一致,在心靈中構成了抽象的普通觀念,並且把它們和普通所用的名稱聯合起來,然後才能喋喋不休地談說自己的糖果、響鼓和其他玩物?

15
這些觀念不但不是傳達知識所需,而且我想,對於擴大知識,它們也是絲毫沒有用處的。人人都堅持,一切知識和證明都只能是有關普遍理念(universal notions)的,這一點我是完全同意的。不過我仍然看不出,這些理念是由上述那種抽象作用所構成的。據我所能了解的,所謂普遍性(univesality)並不在於任何事物絕對的、實證的性質或概念,只在於它和它所表象的那許多個別事物所有的關係。透過這種途徑,本性原為個別的各種事物、名稱或概念,就被變成了普通的。就如我在證明關於三角形的命題時,人雖然假定我著眼於一個普通三角形的觀念;可是這並不能理解成我能構成一個既非等邊,又非不等邊,且非等腰的三角形觀念。我們只可以說,我所考察的那個特殊三角形,不論種類如何,都一樣可以代表所有的直線三角形,而且在那種意義下,它才可以說是普通的。這些說法似乎是很明顯的,並沒有包含任何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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