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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曉陽論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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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曉陽論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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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簡介
作者簡介
目次

商品簡介

喬曉陽先生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從事國家立法和“一國兩制”相關工作多年,親身經歷了香港和澳門平穩過渡、順利回歸祖國,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就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修改問題作出決定等重大歷史事件,是內地和港澳公認的基本法權威,為港澳市民所熟悉和敬愛,被港澳媒體親切地稱為“喬老爺”。
本書以時間為綫,收集整理了1997至2021年間喬曉陽先生在各種場合就基本法理論和實踐問題所發表的講話、文章、採訪等56篇,較為全面地反映了他對黨和國家有關涉港澳方針政策與法律規定的深刻理解和對相關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的深入思考。這些理論闡述對於支持和參與“一國兩制”實踐、從事基本法研究與法律實施工作的人士,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作者簡介

喬曉陽,第九屆、十屆、十一屆、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第十屆、十一屆、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中國共產黨十五大、十六大代表。歷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辦公室主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主任和澳門基本法委員會主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第十二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參與或主持起草、修改了憲法修正案、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選舉法、立法法等幾十部法律。親身經歷了香港諸多重大歷史事件,是內地和港澳公認的基本法權威。

 

編者的話

“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是黨和國家為實現祖國和平統一、確保港澳繁榮穩定而制定的基本方針政策,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一項偉大創舉。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根據憲法制定,全面準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具體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制度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制度的兩部基本法律,集中體現了“一國兩制”在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方面的顯著特點和優勢,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確保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
本書作者喬曉陽先生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從事國家立法和“一國兩制”相關工作多年,擔任若干重要職務,親身經歷了香港和澳門平穩過渡、順利回歸祖國,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就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修改問題作出決定等重大歷史事件,對於中央在法治的軌道上推進“一國兩制”實踐、嚴格依憲依法管治港澳、全面準確實施基本法,有着豐富的經驗和深刻的認識。多年來,喬曉陽先生結合“一國兩制”實踐和基本法的實施情況,積極推動基本法的研究和宣傳工作,利用各種機會向包括港澳同胞在內的社會各界深入解讀基本法的精神實質和原則規定,是內地和港澳公認的基本法權威,為基本法理論的豐富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
《喬曉陽論基本法》一書以時間為綫,收集整理了自1997年香港回歸祖國至2021年中國共產黨成立100週年“一國兩制”付諸實踐約24年來,喬曉陽先生在各種場合就基本法理論和實踐問題所發表的講話、文章、採訪等56篇,時間跨度長、主題範圍廣,思想內涵豐富、現實針對性強,語言生動活潑、論述深入淺出,體現出作者深厚的法學功底和獨特的個人風格。本書內容較為全面地反映了喬曉陽先生對於黨和國家有關涉港澳方針政策與法律規定的深刻理解,對於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中央與特別行政區之間是授權與被授權的關係、維護中央對特別行政區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的有機結合、堅持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特別行政區行政主導政治體制、依法推進港澳民主循序漸進向前發展、提高特別行政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整合社會力量提高基本法研究水平等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的深入思考,這些理論闡述對於支持和參與“一國兩制”實踐、從事基本法研究與法律實施工作的人士,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堅持“一國兩制”和推進祖國統一,不僅是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方略之一,也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的必然要求。當前,“一國兩制”在港澳的實踐正邁入“五十年不變”的中期,在新形勢下面臨着新情況、新問題,也必將迎來新機遇、新挑戰,引發有識之士的新思考、新探索。希望本書能夠為“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的順利實施提供可資借鑒的經驗總結和規律性認識,為“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為港澳長治久安帶來有益啟發和更多助力。
編者
2021年12月

 

代序一

喬曉陽:從紅軍後代到立法大家,與新中國法制建設並肩共行

朱寧寧

喬曉陽,第九屆、十屆、十一屆、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第十屆、十一屆、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黨的十五大、十六大代表。歷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辦公室主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主任和澳門基本法委員會主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第十二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參與或主持起草、修改了憲法修正案、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選舉法、立法法等幾十部法律。

新中國成立70週年之際,8月9日,江西上饒玉山縣,一場重量級的法律宣講在此舉行。
之所以說是重量級,一是因為宣講人喬曉陽身份特殊。他身居高位,曾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十二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二是,多年來首次專門到一個縣作宣講他看得很重,因為84年前的1935年1月,就是在這裏,他的父親、時任北上抗日先遣隊紅十軍團20師參謀長的著名開國將軍喬信明與方志敏一起被俘入獄。
在監獄中,方志敏和喬信明建立了秘密通信。方志敏在信中寫道:在敵人面前一定要頑強,怕死是沒有用的。我們幾個負責人,已準備為革命流盡最後一滴血,你們不一定死,但要準備坐牢。在監獄中要學習列寧的榜樣,為黨工作,堅持鬥爭,就是死了也是光榮的。
方志敏犧牲後,喬信明被判了無期徒刑。他成立獄中黨支部,開展獄中鬥爭,後經黨組織營救得以出獄。出獄後,被派到新四軍參加抗日戰爭,繼續為爭取新中國的成立而浴血奮戰。
新中國是老一輩革命先烈拋頭顱、灑熱血換來的。作為革命前輩的後代,喬曉陽對此備感珍惜。新中國成立那年,喬曉陽4歲。此後的歲月裏,他親歷了新中國日新月異的滄桑巨變。
如果把新中國成立70年來發生的一切比喻為一幅宏偉的畫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便是其中濃墨重彩的一部分,從事了半輩子國家立法工作的喬曉陽則是這幅畫卷的繪製者之一。

革命精神的傳承者

喬曉陽,1945年11月出生於江蘇寶應,湖北人。不僅體型外貌上酷似其父,在品德作風上也有着父輩深深的烙印。因為出生在革命軍人家庭,相比一般家庭的孩子,喬曉陽更早地意識到紅色江山來之不易。在他看來,“一生戰鬥、百折不撓”,是父親一生最真切的寫照,也是那一代革命者精神風貌的整體寫照,更是整個民族歷盡苦難又輝煌迭出的奮鬥歷程。
喬曉陽在年輕的時候就有了較為豐富的人生閱歷。1964年,高中畢業的喬曉陽被選派到古巴哈瓦那大學學習西班牙語,成為新中國第一批公派高中畢業留學生。在異國他鄉,他學習成績出類拔萃。1967年回國後,他先是在東北部隊農場當兵種地兩年多,又到工廠當了兩年工人,後來到江蘇省外事辦從事翻譯工作,1979年7月被調到時任湖北省委第一書記的陳丕顯辦公室擔任秘書。1982年,陳丕顯調到北京擔任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政法委書記,喬曉陽隨之調到中央政法委工作,後調入全國人大常委會。這些經歷為喬曉陽日後報效黨和國家、實現人生理想,奠定了扎實的主客觀基礎。
從1979年7月到1988年9月,改革開放後的前十年,喬曉陽一直在陳丕顯身邊工作。其間,陳丕顯擔任過湖北省委第一書記、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政法委書記、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耳提面命、耳濡目染之下,喬曉陽學到許多人沒有機會學到的老一輩革命家高尚的家國情懷,受到非常深刻的教育。經歷過“文革”的陳丕顯對民主法制慘遭破壞導致的災難有切膚之痛,他曾經說過這樣一段話:“民主與法制是國家的政治制度,又是精神文明在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體現。政治體制改革的核心,就是建立健全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對於這句話,喬曉陽在日後長達幾十年的立法工作中深有體會。
在全國人大工作期間,喬曉陽參與或主持起草、修改了憲法修正案、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選舉法、立法法、監督法、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行政覆議法、反分裂國家法、國防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工會法、勞動法、證券法等幾十部法律。喬曉陽始終認為,立法實務工作者要多鑽研理論,立法理論研究者要多參與和了解立法實踐,多了解實際情況,多從實際出發。在他看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作為立法實務部門,一個重要功能就是:在專家學者面前要多講一點實際情況,防止他們理想化;在領導面前要多講法律是怎麼規定的,防止他們拍腦門。

改革開放的親歷者

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決定實行改革開放,同時決定全面恢復並加強立法工作。此後40年間,我國的立法工作與改革開放相伴而行。如今,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並且不斷完善,我國經濟、政治、文化、社會以及生態文明建設各個方面都實現了有法可依,國家生活和社會生活各方面向良法善治不斷發展。
“改革開放40年,我參與立法工作只有35年。”從1983年開始接觸、參與立法工作,喬曉陽介紹自己時用了一個“只”字。回顧歷史,談到立法與改革的關係,喬曉陽用“既好看又好吃”這一形象比喻,賦予這個他認為是“老生常談”的話題以時代感的新意。
“`好看’就是在肯定現成經驗的同時,這個法律要體現改革的方向,還要有時代性;`好吃’就是能下得去嘴,能把法律規定落到實處,不能不顧實際去遷就形式和理論上的完美。要把法律的穩定性、可行性、前瞻性結合起來。”喬曉陽說。
在喬曉陽看來,立法和改革的關係是一對矛盾。立法是把穩定的、成熟的社會關係上升為法,把社會關係用法的形式固定下來,追求的是穩定性,特點是“定”。而改革恰恰是對原來定下的但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制度、做法進行改變,是制度自我完善的一個手段,特點是“變”。
“改革開放40年來,立法工作的一條主綫就是用`定’的立法適應`變’的改革。其中,經歷了先改革後立法、邊改革邊立法到凡屬重大改革必須於法有據幾個階段,每個階段在處理立法與改革關係的時候又有不同的特點。”喬曉陽總結說,比如,從立法有比沒有好、快搞比慢搞好、宜粗不宜細,到能明確的儘量明確、能具體的儘量具體等。
回顧改革開放初期,可以看到,那個時期的立法往往帶有先把制度建立起來再逐步向前推進的階段性特點。喬曉陽印象中最為典型的就是證券法的立法工作。
1998年12月29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證券法,自1999年7月1日起施行。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按國際慣例、由國家最高立法機構組織而非由政府某個部門組織起草的民商法。然而,1990年我國才開始有證券交易活動,當時的實踐經驗不可能制定一部完備的法律。為什麼要匆忙制定這部法呢?
“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當時發生了亞洲金融危機,一個索羅斯就把亞洲的證券市場衝得七零八落,我們需要趕快立法建立防火牆。因此,1998年制定的證券法對許多成熟的證券市場上允許做的事情都不允許,如不准搞證券期貨、期權交易,不允許搞融資融券活動等。因為我們的證券市場還沒有發展到那個階段,在沒有監管能力的前提下弄不好就會出現金融風險。”回憶起當時的立法背景,喬曉陽仍歷歷在目。
證券法通過後,喬曉陽在《人民日報》發表題為《我國證券法體現的若干重要原則》的文章,文中講了9條原則,其中一條就是階段性原則。直至2004年、2005年對證券法進行兩次修改,才把原來不允許做的事情放開了。
“回顧過去,我的體會是,細化和詳盡是現階段提高立法質量的一個基本要求。”喬曉陽說,現在的法律彙編與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的法律彙編相比更厚了、更重了,法律數量增加了,條文更全面、更詳盡了。特別是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我國的立法不斷精細化。一組數據直觀展現了立法的愈加具體化和全面化:1979年刑法192條,1997年修訂後的刑法變成452條,之後隨着實踐的發展先後通過10個刑法修正案;1979年刑事訴訟法164條,1996年修改增加到225條,2012年修改增加到290條,2018年修改增加到308條;2013年,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特種設備安全法,草案一審稿65條,二審稿72條,修改通過時變成101條。
伴隨改革開放進入新的歷史時期,立法工作也有了更高要求,處理好立法與改革關係具有更為重要的指導意義。在談到應該如何理解立法決策與改革決策相一致時,喬曉陽認為,從國家層面來講,重大改革決策都是黨中央作出的,所以立法決策對改革決策實際上是處於適應、服務的地位。那麼,黨中央作出的改革決策與現行法律規定不一致的,應當修改法律適應改革需要,有些改革需要法律授權的,法律應當予以授權,這才是先立後破、有序進行的立法原意。
但是,喬曉陽同時強調,立法決策與改革決策相一致,絕不意味着立法僅僅是簡單、單純地抄寫改革決策文字,而是要通過整個立法程序使改革決策更加完善、更加周到、更加符合法治要求。
“實際上,立法決策與改革決策相一致恰恰體現了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喬曉陽說,立法的過程要廣泛徵求各方意見,特別是人民群眾的意見,要經過人大常委會一審、二審甚至三審才能通過。法律通過後,各方面依法辦事。在這個過程中,實現了堅持在法治框架內推進改革,也就實現了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

“一國兩制”的踐行者

70年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取得的各項巨大成就中,不能不提及祖國統一大業的重大進展。2019年是新中國成立70週年,也是香港回歸22週年、澳門回歸20週年。實踐證明,“一國兩制”方針政策一登上歷史舞台就顯示出強大生命力。“一國兩制”政策成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重要組成部分。
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是如此的不同,香港和澳門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卻成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宏偉畫卷的一個精彩佈局。是什麼造就了如此神奇的局面呢?喬曉陽認為,靠的就是憲法的調整。
喬曉陽歷經了現行1982年憲法的全部5次修正。他深深地感到,在“一國兩制”的實踐中,憲法始終發揮着國家最高法律規範的作用。“憲法是`一國兩制’的根本保障。從法律上來講,香港和澳門實行不同於內地的制度和政策,是基於憲法的規定;香港基本法和澳門基本法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來源於憲法的規定;`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實施受制於憲法的規定。通過這三個方面,憲法不僅在內地,而且在香港和澳門,都發揮着國家最高法律規範的重大作用。”
在喬曉陽的心中,除了憲法,兩部基本法也是他格外看重的。鄧小平曾經把基本法譽為“一個具有創造性的傑作”。多年來,喬曉陽不斷地思考和探索。在他看來,兩部基本法的特殊性不僅體現在內容上,即規定了史無前例的“一國兩制”,更重要地體現在實施環境上。
“兩部基本法不僅要在內地的法律制度下實施,還要分別在香港的普通法制度、澳門的大陸法制度下實施,還不包括三地不同的政治社會制度、不同的意識形態等。這是基本法實施的一個最顯著特點,也是對基本法條文經常出現不同理解,而且很難取得一致看法的癥結之一。”喬曉陽說。
正因為兩個基本法既要在內地法律制度下實施,又要分別在香港和澳門法律制度下實施,在實施初期,出現對同一條文含義上的不同解讀,屬於正常現象,也不可能完全避免,但長此以往,基本法的權威、基本法的穩定就成了問題。因此,喬曉陽認為,應推動形成一套三地都認同的基本法法律理論指導基本法實踐,大家在理解和貫徹執行基本法過程中就有了共同的語言、共同的方法,就可以把爭議降到最低限度。實際上,無論在內地、香港還是澳門,對於本地的法律條文為什麼大家比較容易取得一致理解?關鍵的一點在於對法律條文進行解讀時,都遵循同樣的理論、同樣的規則。
喬曉陽認為,要推動形成一套三地都認同的基本法法律理論,全部採用內地的法律觀念不行,全部採用香港、澳門的法律觀念也不行,需要在三地法律制度的基礎上多傾聽各方意見和建議,展開深入的研究討論,在一些關鍵問題上逐步達成共識。
“這種取得最大公約數的指導思想對於研究基本法,推動形成一套基本法的法律理論具有重要的參考意義。”喬曉陽說,目前,他正在按照這一指導思想主持編寫一套基本法教材。

祖國統一的維護者

從上世紀90年代初算起,喬曉陽從事香港、澳門工作有20多年了,先後擔任過香港特區、澳門特區籌委會委員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澳門基本法委員會主任等重要職務。因此,他對香港、澳門懷有深厚的感情。不論是香港回歸後還是澳門回歸後,喬曉陽都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不管是在任時還是卸任後,他都奔走在港澳工作的第一綫,為“一國兩制”的實施、基本法的解釋以及憲法與基本法的關係,向港澳地區的政府官員以及港澳居民做充分的溝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頒佈10週年、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頒佈10週年時,他都應邀前去演講,充分顯示了他的影響力。
2004年4月,喬曉陽成為香港媒體曝光率最高的新聞人物。當年4月7日,喬曉陽赴香港向各界人士解讀4月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釋法。這是一項重要程度和敏感程度都非同一般的任務。不具備精深的法律知識、不具備非同一般的心理素質、不具備良好的風度素養,時時刻刻都可能因言行失當而釀出麻煩。但喬曉陽顯然得到了認可。香港媒體對他的評價是:喬曉陽態度和手法都很好,在港掀起旋風,以自己雄辯的口才、淵博的知識和睿智的頭腦,贏得港人由衷讚譽。香港媒體更稱其“技驚四座”。
由於喬曉陽可以將複雜的問題簡單闡述出來,風趣地表達嚴肅的話題,加上解答問題詳細耐心,因此被港澳媒體親切地稱為“喬老爺”。2013年之前,每次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作出釋法或者就有關問題作出決定後,喬曉陽都會專程到香港、澳門向各界人士詳細闡述,取得了很好的溝通和交流效果。
喬曉陽的專題演講總會讓人感到非常難忘。當然,這種難忘不同人有不同的解讀和感受。對於近幾年香港出現的“港獨”和各種激進勢力,喬曉陽感到十分痛心。去年4月,在一次香港演講中,喬曉陽擲地有聲地說:“中國人民在近代內憂外患下都沒有喪失過維護國家統一的決心和意志,在已經日益強大起來的今天,還能讓`港獨’得逞嗎?絕不可能!”
“`港獨’問題不在於是否會成為現實,也不是言論自由的問題,它是民族感情問題,也是憲法問題。”對於宣揚“港獨”是言論自由的說法,喬曉陽反問道,“圖謀、煽動分裂國家是言論自由?世界上沒有這種理論。在`港獨’問題上做開明紳士是不行的!”
2013年3月24日,喬曉陽在香港立法會建制派議員座談會上,專門談到香港政制發展中的兩個焦點問題,即“一國兩制”下行政長官最基本的條件是什麼?行政長官普選辦法最基本的依據是什麼?喬曉陽在開誠布公地發表了自己的意見後說:“現在外面肯定來了不少香港記者,肯定會問喬老爺剛才都講了些什麼。我建議大家着重傳達我今天講話的三個信息,也是今天講話的三個重點:第一,中央政府落實2017年普選的立場是堅定不移的,是一貫的,絕無拖延之意;第二,行政長官的人選必須是愛港愛國人士的立場是堅定不移的,與中央對抗的人不能當特首是一條底綫,這樣講不是為了從法律規定上排除誰、篩選誰,而是為了讓將來的提名委員會委員和香港市民心中有桿秤,有個衡量的標準,自覺不提名這樣的人,不選這樣的人;第三,普選必須符合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的立場是堅定不移的。我再說一遍,是三個堅定不移。”
2014年,國務院發佈《“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提出中央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具有全面管治權的論述。這被學術界認為是首次提出,在香港引起廣泛關注。其實,全面管治權這個概念是喬曉陽第一個提出來的。早在2010年,國家行政學院邀請喬曉陽做“一國兩制”下中央憲制權力講座的時候,他就開始用這個概念。2012年,在一個澳門基本法講座上,喬曉陽談到中央的憲制權力時,第一項就是中央對澳門具有全面的管治權。當時之所以談到這個問題,其中一個原因就是香港、澳門回歸中國後,喬曉陽在與各方面人士交流過程中發現,當講到“一國兩制”下中央權力的時候,普遍只講到基本法具體規定的中央權力,從國防、外交權講到基本法解釋、修改權,這當然沒有錯,但喬曉陽總覺得缺少點什麼。
問題出在哪裏呢?
“就出在只見樹木不見森林,只看到基本法條文而忽略了制定基本法本身。”喬曉陽說,跳出基本法來看基本法,我們就會看到,港澳回歸中國後,中央對港澳具有的最大權力,正在於制定對香港、澳門的基本方針政策和基本法,規定在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實行的制度和政策。這種權力是先於基本法存在的。從法律上講,它來源於憲法,來源於國家主權,如果用一個概念來歸納,就是中央對港澳具有全面管治權。如果中央沒有這種全面管治權,怎麼能夠制定對港澳的基本方針政策和基本法呢?
在喬曉陽看來,中央全面管治權這個概念是經得起嚴格推敲的。全面管治權與高度自治權不僅不矛盾而且相輔相成,本身就是一個整體。“這本來就是單一制國家中央與地方關係的應有之義。”他說。

專家學者的知心者

在立法機關工作多年,實務界的喬曉陽與學界的關係一直都很好。不是法律科班出身的他,大量閱讀法學界著名學者的專著、文章,遇到不懂的問題就向學者請教,與多位法學家保持着亦師亦友的關係。
2004年9月29日,喬曉陽到北京大學參加祝賀蕭蔚雲教授80華誕暨蕭蔚雲教授學術思想研討會。會上,喬曉陽說:“我剛才在會場外遇到很多人,有蕭老師的開門弟子,據說還有關門弟子。我既不是開門弟子也不是關門弟子,但我自認為是蕭老師的旁門弟子。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我在人大從事立法工作20年,在這個過程中,受到蕭老師的教益。只要遇到比較大的難題,總要向蕭老師求教,以至於本人雖然才疏學淺,但是心裏面很有底氣。因為有蕭老師這個靠山,大樹底下好乘涼,借用現代京劇《紅燈記》裏李玉和的一句台詞:蕭老師,有您這碗酒墊底,什麼樣的酒我都能對付。”一番幽默風趣的發言引得現場掌聲一片。
說起京劇,熟悉喬曉陽的人都知道,他不但是個京劇票友,而且“發燒”程度很高,一有空便和一些京劇名家聚會唱戲,連他的另一半也在他的熏陶和影響下愛上了京劇。業內人士評價說,喬曉陽一開腔便知有沒有,其唱功、板眼、音域、感情都接近專業水平。我國著名刑法學家高銘暄教授也是個戲迷。就在今年中秋節前夕,為慶賀高老獲得“人民教育家”國家榮譽稱號,喬曉陽專門約91歲高齡的高老一起唱了一場京劇。
睿智聰敏、風趣幽默、平易近人、待人誠懇、與人為善,這些都是接觸喬曉陽的人給出的評價。他不僅和內地的學者經常聯繫,和港澳的專家學者也有很好的關係。澳門中華教育會會長李沛霖曾在《澳門日報》發表兩篇文章,題目為《喬老爺的風采》和《喬老爺的魅力》,文中稱喬曉陽“是一個讓人敬佩和願意親近的、願意與他交朋友的人”。據悉,為慶祝澳門回歸20週年,澳門大學將授予喬曉陽榮譽法學博士稱號。

依法治國的傳播者

從1983年到2018年,喬曉陽在最高國家立法機關工作整整35年,卸任時的職務是十二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將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更名為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喬曉陽笑稱,自己成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的“末代”主任委員。
卸任後的喬曉陽腳步並未停歇,似乎更忙了。這位立法人繼續以一己之力向越來越多的人講述中國立法故事,傳遞依法治國理念。2014年,喬曉陽重臨濠江,在澳門大學橫琴新校區作《中國憲法與澳門基本法的關係》專題演講。這是一個非常專業、單看題目就讓人覺得枯燥的講座,然而卻吸引了700多人報名。澳門媒體報道,儘管當天天氣十分惡劣,中小學甚至都停了課,交通又十分不便,但無法阻擋報名者出席。大家都準時出現在會場,珍惜“喬老爺”這難得一次專程來澳門演講的機會。整個講座歷時兩個小時,喬曉陽主講75分鐘答疑20分鐘,其間沒人打瞌睡,甚至去洗手間的都不多見。
採訪即將結束之際,喬曉陽告訴記者,國慶節過後他又將迎來一個“第一次”。不久前,他收到河南宋寨村村委會的法律宣講邀請,這個村建成全國首家村級法治展覽館,他欣然應允。從廟堂之上到江湖之中,從人民大會堂到真正的田間地頭,這位古稀之年的立法大家將走近最基層的廣大人民群眾,繼續發出中國法治強音。

記者手記

初秋的北京,陽光燦爛。溫暖的午後,在位於北京前門西大街1號的辦公室裏,喬曉陽向記者講述了他記憶深處的那些中國法治故事。娓娓道來的背後,是他長達幾十年的立法工作經驗和閱歷積累。
不過,這其實是一場來之不易險些未能成行的採訪。得知記者的採訪意圖後,一向謙和的喬曉陽竟然在第一時間婉言謝絕了。以記者的角度看,喬曉陽將人生最寶貴的年華都獻給了我國的立法事業,參與了幾十部法律的起草工作。有這樣的資歷,回顧新中國成立以來的中國法治成就,他無疑是一個非常合適的人選。但喬曉陽卻認為,自己遠不夠格對幾十年來立法工作大江大河之下的那些過往作出評價。然而,在最高國家立法機關工作了半輩子,對立法工作深深的熱愛,讓喬曉陽又覺得應該說些什麼。作為新中國法治建設的親歷者和參與者,他確實有太多的故事值得回憶。於是,最終便有了這次難忘的採訪。
結束採訪時,喬曉陽一直把記者送到走廊上,並給了記者一摞厚厚的素材以供參考。沉甸甸的素材背後,是喬曉陽這樣的中國立法人一直以來的堅持。也正是因為有這樣一代又一代立法人的奮鬥,新中國的法治建設才邁開一步又一步的堅實步伐。
向中國立法人,致敬!

刊登於《法制日報》2019年10月1日慶祝新中國成立70週年特刊

 

代序二

喬老爺的風采

雨林

人稱“喬老爺”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喬曉陽,月初來澳門出席政制發展座談會,他在會上的講話令人至今難忘。
當然,不同人對“難忘”有不同的感受和解讀。認同他講話內容的人會覺得他講得甚有道理,尤其是那些平常較少關心基本法和對“政制發展”知之不多的人更感收穫豐富,弄清了很多模糊的概念和事情。而持相反意見的人同樣“難忘”,因為他們發覺在“喬老爺”面前底氣不足,他們的所謂理據是何等蒼白無力。
認識“喬老爺”的人都會有相同的印象,就是感覺到他知識淵博,精通法律,睿智聰敏,頭腦靈活,反應過人,能言善辯,風趣幽默,平易近人。總之,就是一個讓人敬佩和願意親近、願意交朋友的人。
他是一個有心人,而且記憶力特強。如你在什麼場合講過什麼話,產生了一個什麼樣的效果,只要那是有建設性和有意義的,即使連發表意見的人自己都忘記了,其他當時在場人士一點印象也沒有了,他也可以在數年後詳盡地將之加以描述,令當事人及見證者驚嘆不已。
他還是一個京劇的“票友”,“發燒”程度很高。一有空便欣賞各大流派名家的演出錄像和錄音,連他的另一半也在他的熏陶和影響下愛上了京劇,有機會他也喜歡登台露一手,有時甚至“夫唱婦隨”,真的是其樂融融。他一開腔,便知“有沒有”,其唱功、板眼、音域、感情都具有專業水平,最難得的是所有的曲詞他都能記住,真不知他的腦袋是用什麼特殊材料製造的。
只要你多些接觸“喬老爺”,你便會對他的風采留下深刻和難忘的印象。

刊登於2012年3月10日《澳門日報》新園地版專欄

 

喬老爺的魅力

雨林

兩年前在這塊園地裏,我發表了一篇題為《喬老爺的風采》的文章,將我對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時任副秘書長喬曉陽的認識、印象和感想作了介紹。事後不少朋友十分認同我的形容:他就是一位“知識淵博,精通法律,睿智聰敏,頭腦靈活,反應過人,能言善辯,風趣幽默,平易近人”的人。
日前他重臨濠江,在他“有一份特殊的感情”的澳門大學橫琴新校區大禮堂作專題演講,真的是別具意義。“飲水不忘掘井人”,喬老爺就是澳門大學橫琴新校區的重要“掘井人”之一。就是他在二○○九年初帶領全國人大常委會六個小組的召集人到橫琴進行考察,隨後草擬了一份分量十足、理據充足、誠意豐足的,供常委會審議和作出決定的調研報告,打動了全體常委會委員的心,才會那麼順利,在沒有什麼爭議和反對意見的情況下,超高票通過有關決定,才有澳門大學的今天。
正是喬老爺的號召力非凡,一個非常專業的、單看題目《中國憲法與澳門基本法的關係》便知異常枯燥的講座,也吸引了七百多人報名。當天天氣十分惡劣,中小幼還要停課,交通又十分不便,但暴雨與路途無阻已報名者出席的決心,大家準時到達會場,珍惜喬老爺難得一次專程來澳的演講機會。
整個講座歷時兩小時,喬老爺主講了七十五分鐘,隨後回答問題二十分鐘。其間與會者在沒有講稿在手的情況下,耐心聆聽,認真思考,踴躍提問,沒有人打瞌睡,甚至連到洗手間的也不多見。
喬老爺的“內功”深厚,他可以將複雜問題簡單闡述,嚴肅話題風趣表述,中心主題全面陳述,大家都覺得收穫豐富,獲益良多,即使山長水遠、橫風橫雨,出席這個講座也是值得的。

刊登於2014年5月17日《澳門日報》新園地版專欄

 

目次

001 牢牢把握香港基本法的核心內容
(1997年5月26日就基本法有關問題答記者問,載《中國律師》1997年第7期)
004 香港基本法目前不需要修改
(2000年3月11日,答香港記者問,根據新聞稿整理)
005 如何正確理解和處理好“一國兩制”下中央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
(2000年4月1日,在香港舉辦的“香港基本法頒佈十週年研討會”上的演講)
013 “一國兩制”的“守護神”
——紀念香港基本法實施五週年
(載2002年9月27日《香港文匯報》)
017 關於香港基本法的幾個主要問題
(2004年3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參閱文件)
030 “一國兩制”與單一制國家體制不矛盾
(2004年4月6日,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辦的記者招待會上的答問)
032 從“一國兩制”的高度看待釋法的必要性與合法性
(2004年4月8日在香港各界人士座談會上的演講)
041 在香港各界人士座談會上的答問
(2004年4月8日發表演講後的答問現場記錄稿,載2004年4月9日香港《商報》)
045 以求真務實的精神探求香港政制發展正確之路
(2004年4月26日在香港各界人士座談會上的演講)
057 在祝賀蕭蔚雲教授八十華誕暨蕭蔚雲教授學術思想研討會上的致辭
(2004年9月29日在北京大學)
060 強調香港基本法的憲制性地位至關重要
(2004年12月19日,在香港禮賓府主持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圖書館揭幕儀式上的致辭)
063 就法論法、以法會友
(2005年4月2日,與香港法律界人士座談會上的發言)
071 講出來、說清楚
(2005年12月2日在香港政制發展座談會上的演講)
078 我國的國體、政體和國家結構形式
(2007年5月14日在清華大學法學院“香港媒體人士培訓班”授課稿)
094 《基本法與香港回歸十週年》序
(2007年6月)
097 齊心協力邁向香港民主發展新歷程
(2007年12月29日下午在香港各界人士座談會上的講話)
109 香港政制發展問題
〔2008年3月29日在深圳香港民建聯“路向營”的講話(節選)〕
131 在基本法研究工作領導小組會議上的講話
(2008年11月3日下午在全國人大會議中心)
139 在香港基本法和澳門基本法研討會開幕式上的講話
(2008年11月4日上午於上海)
148 深刻理解“一國兩制”的偉大意義
(2009年3月,為“一國兩制”叢書作序)
150 在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學術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
(2009年7月11日)
162 就香港特區政府2012年政改方案對香港媒體發表談話
(2010年4月14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
165 就香港政改和未來普選問題對香港媒體發表談話
(2010年6月7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
169 深入學習研討基本法 努力提高公務員素質
(2010年7月13日在澳門基本法高級研討班第一階段結業典禮暨第二階段開班儀式上的講話)
179 中央對香港具有的憲制權力及其實踐
(2010年9月13日印發“香港特區政府常任秘書長研修及訪問團”,最後的版本是2012年4月23日為香港特區政府高層首長級公務員專設國家事務研修班授課稿)
203 編寫好基本法教材是一項十分艱巨的任務
——基本法教材編寫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開幕時的講話 (2011年1月17日上午)
214 基本法教材的指導思想、基本思路和需要回答的若干重要問題
——基本法教材編寫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的總結講話 (2011年1月22日上午)
235 香港發展與國家發展戰略的關係以及中央對香港的憲制權力 (2011年2月17日,在香港中聯辦舉行的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報告會上的講話)
250 基本法教材撰寫工作的具體要求
——基本法教材編寫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的總結講話
(2011年6月2日)
259 在基本法教材編寫簽約儀式上的講話
(2011年7月25日上午)
267 辛亥革命與民族復興
(2011年8月5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會見兩岸四地800名青少年組成的“辛亥革命百週年”體驗考察團時的講話)
275 “一國兩制”與祖國和平統一
(2011年11月22日在“一國兩制”理論與實踐研討會上的演講)
283 如何正確認識澳門基本法的解釋權
(2011年12月21日在澳門社會各界人士座談會開始時的講話)
289 做好澳門政制發展工作有待社會各界共同努力
(2011年12月21日在澳門社會各界人士座談會結束時的講話)
292 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制發展問題的決定所遵循的原則
(2012年3月1日在澳門社會各界人士座談會上的講話)
302 澳門特別行政區制度
(2012年4月22日,在澳門特區政府和中聯辦舉辦的形勢報告會上的演講)
317 《基本法與香港回歸十五週年》序
(2012年3月12日)
319 香港基本法教材初稿討論修改工作需要把握的幾個問題
——在基本法教材編委會第四次會議開幕式上的講話
(2012年5月29日)
328 關於近來涉及基本法實施的兩個熱點問題
——在基本法研究工作領導小組上的講話
(2012年7月6日在全國人大會議中心)
337 正確認識香港普選以及落實普選需要解決的問題
(2012年10月11日)
358 憲法與“一國兩制”
(2012年10月13日,在中國法學會“憲法實施法治論壇”上的發言)
368 深入總結基本法實施經驗 不斷提高基本法研究水平
——在基本法研究優秀成果交流研討會上的講話
(2012年11月4日)
379 澳門的明天會更好
(2013年1月10日,為《澳門歷史的巨變》作序)
383 關於香港政制發展問題
(2013年3月24日,在香港立法會建制派議員座談會上的講話)
395 從“請投資者放心”到“一國兩制”和基本法
(2013年11月4日,在香港總商會高層北京訪問團午宴上的講話)
399 中國憲法與澳門基本法的關係
——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專題講座上的講話
(2014年5月9日在澳門大學)
415 國家憲法和香港基本法
〔載2016年3月號香港《紫荊》雜誌(總305期)〕
425 加強基本法理論研究 推進“一國兩制”偉大事業
——在“王叔文、蕭蔚雲、許崇德與基本法理論的奠基與發展”學術研討會上的講話
(2017年6月10日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
430 中央全面管治權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
——在紀念澳門基本法頒佈25週年學術研討會上的講話
(2018年3月22日在澳門)
436 學習憲法及憲法修正案 樹立憲法觀念和意識
(2018年4月20日在香港特區政府總部“2018年國家事務系列講座”上的演講)
457 在紀念許崇德教授九十誕辰學術研討會上的發言
(2019年1月5日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
462 在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成立十週年座談會上的講話
(2019年10月11日)
466 澳門特色“一國兩制”成功實踐的經驗和啟示
(2019年11月8日在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的演講)
479 關於中央全面管治權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的關係
(2019年11月9日上午在澳門大學法學院的演講)
493 頒授澳門大學榮譽法學博士典禮上的感言
(2019年11月9日下午在澳門大學榮譽學位及高等學位頒授典禮上的講話)
495 附:喬曉陽:開展治亂反思 校準憲制認知
(本文是《香港文匯報》“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週年特別報道”特稿,刊登於2021年6月21日)
501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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